榆佳新城——控规文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榆佳新城——控规文本
榆佳新城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1.总则
1.1根据佳县城乡建设局的要求,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城规0802班A组负责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
1.2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如下: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1.2.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1.2.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1.2.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2.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1.2.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2.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2.9《榆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1.2.10《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11国家、地方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规范;
1.2.12其他与佳县社会、经济、文化及城镇发展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发展计划;
1.2.13各次方案讨论会上的记录、纪要。
1.3本规划是适用于榆佳新城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发展及开发建设的控制指导性文件。一经批准,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性文件。
1.4本规划以文本和图纸方式,对规划区内的城市发展及开发建设进行控制指导。
1.5文本中以加粗黑体字阐述的条款为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6本规划由佳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管理,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设计及建设项目审批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1.7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佳县城乡建设局。
2.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1规划指导思想
2.1.1准确把握与城市总体结构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规划目标以及规划地段在整个城市中的定位。
2.1.2依托市场机制,合理引导,充分发挥土地效率并在现有的环境基础上构建良好的城市环境。
2.1.3充分利用城市的交通区位优势、地质地貌旅游资源优势,高起点、前瞻性地规划榆佳新城新城市片区。
2.1.4立足现实,着眼未来,以动态控制为原则,充分考虑城市不同发展阶段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2.1.5结合榆佳新城城地形特点,充分合理利用地段高差做地下空间建设,提高土地利用强度,以体现出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
2.1.6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充分体现人性化设计原则,注重城市内部人工环境建设与外部自然生态环境相结合,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把榆佳新城城区建设成为具有黄土文化特色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2.2规划原则
2.2.1生态优先原则:创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注重对外围生态环境的引入,强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加强自然风貌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提高规划地段内部生态环境质量。
2.2.2整体性原则:将规划地段纳入城市整体进行考虑,并注重规划地段的整体性及与相邻地段的关系。
2.2.3以人为本原则:以城市居民的切实利益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创造高品质的生活、工作、游憩环境。
2.2.4现实性原则:充分考虑现状及未来发展可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提出符合实际的规划方案。
2.2.5可操作性原则:规划注重开发与建设实际,将宏观控制与微观引导相结合,规划控制遵循“总体控制、总量控制、重点控制”的原则,具有较强的弹性与可操作性。
2.3规划目标
进一步强化城市形象,调整、深化、完善城市整体布局结构与形态,将规划地段建设成为公共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地域特色鲜明的城市综合性片区。
3.性质与规模
3.1性质
以居住、商贸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功能的生态宜居城区。
3.2规模
榆佳新城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用地面积252.1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15.67公顷,规划区人口规模为3.5-4万人。
14.规划实施建议
14.1规划法制建设措施
14.1.1加强城市规划法制建设,完善城市规划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检查、监督作用,逐步健全与完善规划的地方法规体系和规章建设,强化规划的法制职能,并根据总体规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规范,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管理。
14.1.2加强规划立法宣传,增强规划意识
加强城市规划和有关法规的宣传,增强全县人民的城市规划意识,使全县人民了解城市规划在各项建设中的龙头地位和重要的领导作用,增强全县人民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城市的荣誉感和使命感,提高遵守城市规划和有关法规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和支持城市的规划管理。
14.2规划行政管理措施
14.2.1佳县城乡建设局应加强对规划统一管理的力度,集中城市规划管理审批权,建立完善的规划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各层次规划的实施措施,严格实行对违反规划行为的处罚规定,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使榆佳新城城建设严格按照规划有序进行规划的实施、管理与监督。
14.2.2规划管理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和公众的利益,技术性、政策性很强,同时规划实施也是个历史的过程。因此,实施规划不能脱离实际,要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稳中求进。在扩大用地规模的同时注重环境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提高效率,使城市建设积极健康地向前发展。
14.2.3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是综合的、全面的,而调控的主要对象是城市土地的利用。应该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在城市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划,合理安排布局,使工程选址按规划、按步骤科学地进行。认真把好规划审批关,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把“一书两证”纳入建设程序,按法定程序办理,明确规划和土地管理各自的职责、规定。
14.2.4实施城市规划应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城,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将《城乡规划法》的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对严重破坏城市布局和环境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项目,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对滥占、闲置城市用地的依照《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查处。与此同时,应经常进行规划检查,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14.2.5加强规划领导是实施规划的保证,建议成立城市规划领导小组,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交由规划领导小组讨论,集体决定,从而使榆佳新城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