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共3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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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文件
甬建学[2009] 8号
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
为做好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和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162号),特制定本办法和制度。
一、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以下简称“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的建立
(一)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专家库专家的确定
1、专家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被推荐的专家应填写《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推荐)表》(见附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报单位注册地专家资格审核部门,外地进甬单位报进甬首次备案地专家资格审核部门: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职称和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
(3)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推荐单位盖章确认。
2、专家资格审核部门应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将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汇总表及《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委员会专家申请(推荐)表》报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3、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将经过备案的“宁波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告。
二、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的管理
专家资格审核部门应做好各自区域内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土木建筑学会负责建立全市专家档案,并做好专家资料的及时汇总、更新等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1、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由专家资格审核部门每年一次对专家库的专家在德、能、勤、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市土木建筑学会汇总,市土木建筑学会应将汇总情况及年度专家库管理情况书面向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报告。
2、专家库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对优秀专家将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调整,并及时吸收年青的优秀专家充实专家队伍。
3、市土木建筑学会应经常组织专家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可组织专家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我市专家的业务水平。
4、市土木建筑学会应及时分析和总结在“专项方案论证”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论证的质量。
5、专家应积极参加方案论证、技术咨询等活动,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提出论证咨询意见。
6、专家应坚持廉洁自律,在论证咨询活动中严禁收受超越政策规定的报酬和物
品。
三、专项方案论证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1、专项方案论证工作事关公共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是一项强制性制度。
为保证论证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由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统一编制各分项专项方案论证的审查细则,专项方案编制单位和参加方案论证的专家应严格执行该规定。
2、地点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的工程的专项方案的论证工作统一由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组织,其他县(市)、区的专项方案论证工作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组织。
专家组论证报告统一由组织单位负责发放。
3、组织单位应当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09]162号)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会上进行专项方案技术咨询指导。
4、组织单位和有关专家要合理安排,热情服务,认真负责做好专项论证工作,为宁波市的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宁波市土木建筑学会
2009年9月3日印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世事忙忙如水流,休将名利挂心头。
粗茶淡饭随缘过,富贵荣华莫
强求。
2、“我欲”是贫穷的标志。
事能常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
3、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