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配用公车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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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配用公车管理规定.DOC

一、本公司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满足员工用车需要,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公司上年度年薪在

3、8万元以上,持有驾照,且本人自愿执行公司低年薪待遇的在册正式员工。

二、购置

1、员工提出书面用车申请,连同驾照交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申请应注明选配车辆型号、颜色、预计款项及贷款额度。

2、公司根据员工申请,统一购置车辆,办理保险、证照后移交员工使用。

3、用车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协议,交纳车辆购置款等额的保证金(可办理公司股份抵押),以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4、公司按车辆购置及使用情况,按年度考核用车成本后,相应核减员工的考核年薪。

三、使用

1、车辆由员工本人全权使用,应用于本人公务需要。

2、车辆经员工确认后,亦可纳入综合部统一调配范围,在车辆闲置时,由专职驾驶员驾驶,用于公司公务需要。

3、公司员工所配公车在用于公务时,若需司机,司机由综合部调配,其人工费用纳入用车部门成本。

四、费用报销

1、公司经营层、职能部门、事业部、设计所及控股公司正副职实行限额费用报销办法。

2、车辆使用期间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报销车款的10%(最高不超过

1、5万元),用于保险、修理等支出。

3、符合条件人员每年可报销养路费、汽油费等运行费用0、5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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