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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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医养生馆的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养生保健、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三条中医养生馆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规范操作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

第四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管理第五条中医养生馆提供的服务包括:中医体检、健康咨询、中医理疗、中药调理、养生保健、康复训练等。

第六条中医养生馆应当根据顾客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科学、合理的养生保健方案,不得夸大服务效果,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档案,对顾客的健康状况、服务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为顾客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

第九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章服务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的规定,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整洁。

第十二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加强对服务工具、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卫生、有效。

第十四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加强对中药饮片的管理,保证其质量合格、来源合法。

第十五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药品管理的规定,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药品。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六条中医养生馆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中医养生馆的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中医养生保健中心管理新规制度

中医养生保健中心管理新规制度

舒经堂中医养生保健中心管理制度第一节营业管理制度一、营业准备工作:1、按时上班,中心要求上班时间为早晨9:00。

晚班人员为11:00。

职员须按时上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

上班时间必需签到,不得代签、虚签。

签到管理工作由店长全权负责。

违反要求按职员守则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仪容、仪表检验。

全体职员严格按要求着装,仪表保持整齐,符合上岗标准。

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不留胡须,头发不能过耳,女职员扎好,不可披头散发、发型夸张、不得染夸张颜色)。

在店铺工作职员,必需穿着整齐、洁净统一工作服(店长除外),佩戴好工牌。

调理师天天检验手指甲长短,不得过长或染色。

不得佩戴夸张饰品。

检验工作由调理组长及客服组长各自负责。

不合要求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按职员守则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3、晨会。

每日9时05分,按时由店长组织晨会相关工作。

全体职员必需参与,包含调理师、客服、体查老师、保洁、后勤保管等。

4、晨会后,正式一天营运工作,职员必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

5、前台人员打开店内外营业用(要求开户)照明、空调、音乐等设备。

6、职员按要求分配卫生区域进行卫生清扫。

10时前,全部部门卫生清理工作须按时按质量完成。

由店长率领调后勤人员巡视检验,并统计检验情况。

卫生不合格区域必需立即整改,屡教不改者,店长有权给予5-50元罚款。

7、客服人员依据邀约,销售计划给用户打预约电话,或发短信。

8、客服组长查阅用户预约表及用户档案,了解用户预订情况和其它需要继续完成工作,并对相关调理师做好安排。

9、后勤保管:检验理疗室、仪器室等。

①检验多种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发觉故障要立即维修,确保多种设备使用和运转情况一切正常。

②清点库房工作,确保天天必需用具使用量。

并立即做好登记工作,上报库存数量,货物,申购待购货物,并将情况上报店长。

二、营业过程1、用户到来,微笑迎宾,态度热情,讲究礼节,礼貌问候。

2、客服人员以专业态度认真问询客人需要和情况,针对新/老用户不一样,采取对应接待方法:新用户:问询、观察、专业提议、建档、办卡、服务。

中医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中医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保健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中医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健康咨询机构等。

第三条中医保健服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二)以人为本,注重预防;(三)科学合理,持续改进;(四)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第二章中医保健服务资质管理第四条从事中医保健服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备案证》。

第五条从事中医保健服务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医执业医师或者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熟悉中医保健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中医保健服务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名称和地址;(二)具有符合规定的机构章程;(三)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四)具有符合规定的卫生条件和人员;(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七条中医保健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中医保健服务内容与规范第八条中医保健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中医诊断;(二)中医治疗;(三)中医养生保健咨询;(四)中医康复;(五)其他与中医保健相关的服务。

第九条中医保健服务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二)遵循中医理论,结合现代医学技术;(三)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四)加强中医保健服务与医疗服务的衔接;(五)做好中医保健服务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十条中医保健服务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根据患者病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二)合理使用中药、针灸、推拿等中医治疗方法;(三)关注患者心理状态,提供心理疏导;(四)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能力;(五)做好患者病情观察和疗效评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权威发布: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权威发布:中医养生保健行业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权威发布:中医养⽣保健⾏业规范泸州市天泰中医药研究所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医养⽣保健服务规范(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时间为2018年7⽉15⽇,《中医养⽣保健服务规范(试⾏)》即将正式出台。

《意见稿》对开办“中医养⽣机构”的场地、环境,服务⼈员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不得开展的项⽬,创新服务⽅式等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从《意见稿》看,有以下明确⽽新颖的亮点:1、名称明确:、名称明确:《意见稿》明确规定:中医养⽣保健机构是指社会⾮医疗性中医养⽣保健机构。

估计以后市场监管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就不能再拒绝“中医养⽣”这个专有词了。

、服务范围明确:中医养⽣保健服务,是指在治未病理念主导和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中医药技术2、服务范围明确:⽅法,开展的保养⾝⼼、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的活动,包括⾮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

中医养⽣保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中医健康咨询指导、中医健康⼲预调理、中医健康教育等。

、服务⼈员要求:中医养⽣保健服务⼈员应当具有中医养⽣保健类相关专业背景或者取得保健调理师3、服务⼈员要求:等中医养⽣保健类职业资格或者接受过较为系统的中医养⽣保健专业培训,遵守卫⽣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

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宜从事中医养⽣保健服务⼯作的⼈员,不得提供中医养⽣保健服务。

、⾮中医医师不得从事项⽬:不得使⽤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4、⾮中医医师不得从事项⽬: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法、为客户建⽴健康档案:中医养⽣保健机构应当为服务对象建⽴健康服务档案,开展中医健康⼲预调5、为客户建⽴健康档案:理效果的追踪与评估,逐步改善服务⽅案,优化服务流程,提⾼服务能⼒。

应当按要求提供中医养⽣保健服务有关统计信息,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医养生馆是指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要服务内容,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特定机构。

为了规范中医养生馆的管理,维护中医养生服务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督管理。

第三条中医养生馆应当注重对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技术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和管理,保证中医养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中医养生服务管理制度,明确中医养生服务的流程和规范,做好服务项目的价格公示和预约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中医养生馆的场所、设备、服务人员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安全评估,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中医养生馆应当设立院长或者主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第七条中医养生馆应当设立综合管理、医疗服务、营销推广等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中医养生服务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第八条中医养生馆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和服务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中医养生服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将服务对象的详细信息和服务记录进行记录和保存,并严格保密。

第十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

同时,对于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和采纳。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中医养生馆应当根据中医养生服务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中医养生服务的项目和价格,同时对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公示,并加强对消费者的服务中介和指导。

第十二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严格按照医师执业管理规定聘请合格的中医执业医师和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中医诊疗和养生服务,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档案。

第十三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依法规定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项目、价格、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随意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和费用。

中药养生馆管理制度

中药养生馆管理制度

中药养生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药养生馆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促进中药养生馆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药养生馆管理制度适用于中药养生馆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药养生馆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消费者至上的原则,不得从事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中药养生馆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第五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合理设置健康监测设施,开展中医治疗、草药疗法等服务项目,提供专业的养生保健服务。

第六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严格保护消费者隐私。

第七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加强与权威医疗机构的合作,确保提供的治疗方案和草药疗法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进行食品、药品、设备等卫生检查,确保经营场所卫生安全。

第二章中药养生馆的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收支合理、透明。

第十二条中药养生馆应当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第十三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组织营业计划、经营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第十四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为提高服务质量做出努力。

第十五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保护客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第十六条中药养生馆应当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及时纳税,不得逃税、偷税、骗税。

第十七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进行经营数据报告,及时了解经营状况。

第十八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第十九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加强团队合作,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中药养生馆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项目,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一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

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

北京开始试点养生机构准入制 2012年03月19日03:44 京华时报东城区为养生机构授牌。

本报通讯员张传东摄靠生吃茄子可治百病等荒唐理论生存的伪中医将无法开设中医养生机构。

昨天,作为全国21个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之一,东城区公布《东城区中医药养生机构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城区中医药养生机构行业标准(试行)》,熏洗、推拿等7类“高人气”养生服务将从人员资质、场所面积、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

此举意味着养生机构正式有了准入门槛,也意味着此前“只需工商部门批准许可经营”的纯商业行为将由工商和卫生两部门共同监管。

今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还将被逐步清理。

□新规详解养生机构包括哪些服务项目?至少提供两种服务项目东城区为本市中医养生唯一的试点区。

“目前,打着中医养生旗号做违法之事的机构并不鲜见。

”东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刘清华表示,针对本市目前中医养生服务的需求,京版《标准》共对中医药健康资讯类、推拿按摩类、熏洗类、艾灸类、贴敷类、拔罐类、刮痧类等7类中医服务进行了规范。

与国家《标准》相比,京版《标准》更加细化,以“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白大褂”就可营业的中医药健康咨询类为例,此次明确要求,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需设咨询桌、椅、健康宣传品、中医药健康处方、健康展示栏等。

同时,推拿按摩类须有按摩床、按摩巾等,熏洗类须设熏蒸床、熏蒸器、泡洗器、热敷袋及相适应的中药配方,还必须有通风设备。

刘清华介绍,不同级别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不同,一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两种及以上服务项目,二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三种及以上服务项目,三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四种及以上服务项目。

对养生机构人员有哪些要求?人员培训后持双证上岗刘清华介绍,目前卫生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人员情况并无掌握,一些人员未接受过有关中医技术的任何培训。

《办法》规定,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国家劳动部门颁发认可的培训考核证书外,还需同时具备东城区预防医学会或学会认可的中医药专业机构培训证明。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范文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范文

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范文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为了保障中医养生馆的正常运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以下中医养生馆管理制度。

一、基本管理原则1. 执行合法合规原则:中医养生馆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对接工作。

2.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中医养生馆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3. 预防保健原则:中医养生馆应主动推广预防保健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并提供相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案。

4. 文明经营原则:中医养生馆应积极树立文明经营的形象,不得从事违法乱纪、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1. 中医养生馆应具备正规的营业执照,并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进行续期。

2. 中医养生馆必须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和验收,取得相应的中医养生馆执业资质,方可正常经营。

3. 中医养生馆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变更信息,如地址、负责人等。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人员管理1. 中医养生馆应聘请持有合法执业证书的中医师,确保中医养生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

2. 所有中医师必须进行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以便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3. 中医师应进行定期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根据中医师的工作能力和业绩合理制定薪资待遇。

5. 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服务管理1. 中医养生馆应提供消费者调理方案和健康咨询服务,确保消费者获得个性化、科学的中医养生服务。

2. 中医养生馆应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和推荐适合的中医养生方案。

3. 中医养生馆应保证服务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定期消毒和清理,防止交叉感染和意外事故。

4. 中医养生馆应对提供的中医养生产品进行备案并标识明确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中医馆 管理制度

中医馆 管理制度

中医馆管理制度一、总则中医馆是指提供中医药保健、治疗服务的场所。

为了规范和提高中医馆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中医馆管理结构1、院长:负责中医馆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财务管理、市场推广等。

2、医疗部:负责中医医疗工作,医师、护士等医疗人员归属医疗部管理。

3、行政部: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接待、后勤、保洁等。

4、市场部:负责市场推广、客户服务和宣传工作。

5、财务部:负责中医馆的财务管理。

三、中医馆经营规范1、中医馆的开业时间应公示,并严格遵守。

2、中医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的主诉病情、诊疗方案、医疗记录等进行登记、备案并妥善保存。

3、严格遵守中医药法规,不得在中医馆内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或违法药品。

4、中医馆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中医馆应加强员工的职业规范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中医馆人员管理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人员招聘,不得歧视、辱骂员工,并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

2、对医疗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否则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医疗人员应严格遵循医疗规范,对患者保守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病情。

4、医疗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医德医风。

五、中医馆消防安全管理1、中医馆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2、严禁在中医馆内吸烟、使用明火。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六、中医馆服务管理1、中医馆应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做到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包括接待流程、投诉处理等。

3、中医馆应建立健全的医患沟通机制,耐心倾听患者诉求,真诚对待每一位患者。

七、中医馆财务管理1、中医馆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账务、票据等进行规范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

2、及时纳税,不得有逃税行为。

3、财务部门应对经营状况进行及时的分析,制定相关的经营策略。

中药养生馆管理规章制度

中药养生馆管理规章制度

中药养生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养生馆的管理,保障顾客的健康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药养生馆是指提供中药养生服务的场所,包括中药药膳、中药泡脚、中药按摩等。

第三条中药养生馆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中药养生馆应当设置专业的中医团队,保证服务质量。

第五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水平。

第六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进行设施设备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完善的顾客档案管理制度,保护顾客隐私。

第八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加强卫生管理,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第九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条中药养生馆应当遵守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二章中药养生服务管理第十一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对中医团队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中药养生馆应当根据顾客的实际情况开展个性化的中药养生服务。

第十三条中药养生馆应当遵守中医药的基本原则,不得滥用药物。

第十四条中药养生馆应当保证中药的质量安全,不得使用劣质药材。

第十五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对顾客进行健康评估,制定合理的养生方案。

第十六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中医诊断记录,确保服务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中药养生馆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不得超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第三章顾客管理第十八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完善的顾客档案系统,记录顾客基本信息和养生情况。

第十九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尊重顾客权益,保护顾客隐私。

第二十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顾客反馈。

第二十一条中药养生馆应当严格执行预约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加强顾客教育,提高顾客的养生意识。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三条中药养生馆应当购买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中药养生馆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转。

第二十五条中药养生馆应当设置专门的药房,保证药材的保存和使用安全。

中医养生店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店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中医养生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医养生店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1.中医养生店:指主要经营中医理疗、药物保健、中药养生产品等业务的企业或机构。

2.经营者:指中医养生店的所有者或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经营许可:1.中医养生店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

2.所有经营者应当具有相应的中医养生相关资质和职业健康证。

第五条服务内容:1.中医养生店应当明确经营内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中医养生店应当提供专业的中医养生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营业时间:1.中医养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营业,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营业时间。

2.中医养生店应当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时间。

第七条价格管理:1.中医养生店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不得虚假宣传或变相加价。

2.中医养生店不得搞“低价吸引顾客、高价收费”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环境卫生:1.中医养生店应当保证店内环境整洁卫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

2.中医养生店应当定期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工作台和器具。

第九条安全防范:1.中医养生店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店内人员的安全。

2.中医养生店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并确保员工有急救知识。

第十条客户服务:1.中医养生店应当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中医养生店应当建立客户档案,保护客户的隐私。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十一条经营守则:1.中医养生店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中医行业的声誉。

2.中医养生店不得以虚假广告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1.中医养生店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

2.中医养生店应当保护投诉者的隐私,严格保密投诉内容。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1.中医养生店应当负责售出药品的质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

2.中医养生店应当建立药品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调配的准确性。

中医保健馆规章制度最新

中医保健馆规章制度最新

中医保健馆规章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医保健馆是指专门从事中医保健服务的机构,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医养生保健文化,促进人们身心健康。

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中医保健馆的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行业良好秩序而制定。

第二条中医保健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或乱收费。

第三条中医保健馆应以科学的中医理论为基础,结合个人体质和病情,制定合理的保健方案。

第四条中医保健馆应设立专业的医护人员,持有效证书上岗,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中医保健馆应保证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善,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六条中医保健馆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拿按摩、针灸、艾灸、中药熏蒸等中医保健服务。

第七条中医保健馆应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保健服务方案。

第八条中医保健馆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从事非法医学活动,不得违规向消费者提供治疗服务。

第九条中医保健馆应制定详细的服务项目和价格表,明码标价,不得变相涨价,确保消费公开透明。

第十条中医保健馆应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中断或停止服务。

第三章操作规范第十一条中医保健馆应认真履行卫生管理工作,保持医护人员个人卫生,保证服务场所的卫生清洁。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保持形象整洁,根据工作需要佩戴工作牌。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服务,不得私自变更服务内容。

第十四条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绝不泄露消费者隐私,不得与消费者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十五条医护人员应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确保服务的连续性。

第十六条中医保健馆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消费者的相关信息,保证服务的个性化和持续性。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中医保健馆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确保消费者在突发事件中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中医保健馆应配备相应的紧急设备和药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中医养生机构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机构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养生机构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履行医疗保健服务的法定义务。

第三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崇中医精神,遵从中医原则,提高中医养生服务质量。

第四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诚信经营制度,营造和谐医疗环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从事非法医疗活动,不得侵犯患者隐私权。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六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招聘、培训医护人员,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八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检测部门,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达标。

第九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转诊制度,提高医疗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十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信息安全,严禁泄露患者隐私。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一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对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

第十三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评定绩效,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

第十四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医护人员言行举止得体,为患者树立榜样。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患者投诉,解决患者问题。

第十七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明确收费标准,不得恶意提高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保障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九条中医养生机构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准备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

养生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养生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的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遵循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安全可靠、公平竞争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养生保健服务。

第二章服务机构管理第四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 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3. 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服务场所;4. 拥有合格的从业人员;5. 制定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七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八条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3. 掌握养生保健基本知识和技能;4.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第十条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养生保健服务从业人员应尊重消费者意愿,不得强制或诱导消费者消费。

第四章服务内容管理第十二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应合法、合规,不得宣传、使用未经批准的养生保健产品。

第十三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向消费者明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等,不得隐瞒或夸大服务效果。

第十四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务,确保消费者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六条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应主动公示服务承诺,接受消费者监督。

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中医药保健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中医药保健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服务;(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注重实效,提高服务质量;(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体系,保障中医药保健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从事中医药保健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医药保健服务场所;(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医药保健服务设施;(三)有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中医(药)师等资格的中医药保健服务人员;(四)有完善的中医药保健服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从事中医药保健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二)具有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三)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四)参加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条从事中医药保健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

第三章服务项目与标准第八条中医药保健服务项目包括:(一)中医诊断;(二)中药治疗;(三)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非药物疗法;(四)中医养生保健;(五)其他与中医药保健相关的服务。

第九条中医药保健服务标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中医诊断准确,辨证施治;(二)中药质量合格,用法用量适宜;(三)非药物疗法操作规范,疗效明显;(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科学合理,有益于身心健康;(五)其他服务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药保健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中医药保健服务机构的设立、执业登记和变更情况;(二)中医药保健服务人员的资格、执业情况和业务水平;(三)中医药保健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四)中医药保健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五)中医药保健服务费用的收取和公示情况;(六)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事项。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文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文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文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养生诊所的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应遵守中医法、医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

第三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当坚持中医养生的理念,注重食疗调理、草药调理、经络推拿等传统中医治疗方法,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中医养生服务。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当设立专业医师、中医师和中医调理师等专业人员。

第五条中医诊所应具备正规中医资质的医师,必须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相应的中医资格认证。

第六条中医师可根据其所学专业领域以及具备的技术、经验等条件,担任或参与中医诊断、中医药治疗、中医健康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中医调理师应具备中医基础理论知识,能开展普通中医调理工作,并能进行常见疾病的预防和保健指导。

第八条中医养生诊所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和患者隐私。

第三章诊所设备和设施管理第九条中医诊所应配置符合治疗和保健需要的设备。

第十条中医养生诊所应配备中药房,并设有中医药材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中医诊所应配置电子病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具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如体检室、推拿室、针灸室等,以提供全方位的养生服务。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中医养生诊所应提供规范、标准的中医养生服务。

第十四条中医养生诊所应编制中医养生服务方案,对不同病患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中医养生诊所应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中医养生诊所应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不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中医养生诊所应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防控并举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中医养生诊所应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分类、储存和处置。

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

中医养生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医养生馆的经营行为,保障员工和顾客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医养生服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医养生馆内的所有员工和顾客,具有强制性。

第三条中医养生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本规章制度,保证服务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中医养生馆应当负责向员工和顾客提供安全、优质的中医养生服务。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五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中医养生馆应当保障员工的休息和休假权益,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工作。

第八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岗位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者违反规章制度。

第九条员工应当保护顾客的隐私,不得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期间应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雅观的服装。

第三章顾客管理第十一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完善的顾客管理制度,确保顾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顾客在使用中医养生服务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测,并提供真实的个人健康信息。

第十三条顾客应当尊重中医养生馆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擅自离开。

第十四条顾客在接受中医养生服务期间,应当听从医生和护理师的安排,积极配合治疗。

第十五条顾客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故意污染中医养生馆的环境。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中医养生馆必须具备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防火门等,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中医养生馆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地处置。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九条中医养生馆的员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条员工不得向顾客推销与中医养生无关的产品或服务。

第二十一条顾客在中医养生馆内应当保持良好的礼仪和秩序,不得干扰其他顾客和员工的正常工作。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中医养生诊所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诊所管理机构中医养生诊所设立管理机构,机构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诊所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完善中医养生诊所的各项管理制度;2. 组织、协调诊所的各项工作;3. 完善患者档案管理,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保密;4. 维护诊所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5. 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诊所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医临床或管理经验;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医护人员管理1. 医师资格要求:医师应具备相应的医师资格证书,并且有中医相关专业的学历和临床经验。

2. 诊所应配备专业的中医医师和护理人员,确保患者能够得到专业的诊疗服务和照顾。

3. 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4. 医护人员应参加定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专业水平,确保诊所的服务质量。

四、患者管理1. 诊所应规范患者的就诊流程,保证患者能够获得及时的医疗服务;2. 诊所应建立完善的患者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基本信息和病历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诊所应对患者进行健康宣教,帮助患者了解和掌握自我养生知识,提高健康意识。

1. 严格遵守中医临床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2. 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诊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3. 对于疑难病例,诊所应及时转诊患者至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六、设施管理1. 诊所应具备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诊疗场所和设施;2. 设施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确保环境卫生的良好;3. 诊所应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诊疗工具和设备,保证诊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七、卫生管理1. 诊所应制定和实施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院内环境的清洁和卫生;2.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诊所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卫生问题;3. 诊所应建立健全的废弃物处理制度,规范处理废弃物的流程和方式。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本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本

中医养生诊所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规范中医养生诊所的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中医养生诊所的各项管理工作。

3. 中医养生诊所的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理念,注重中医药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二、诊所管理组织架构1. 中医养生诊所设立院长、副院长、中医师、护士等岗位。

院长统一领导,负责诊所的全面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管理工作;中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和诊所的卫生管理。

2. 诊所财务、行政、人事等部门设立相应岗位,协助院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3. 诊所管理组织架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提高管理效率。

三、患者权益保障1. 患者享有知情权、隐私权、申诉权等基本权益,诊所应加强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做好患者告知工作,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2. 诊所应当对患者实施差错事故进行登记,建立差错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3. 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并严格履行有关纠纷处理程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四、诊所服务规范1. 诊所应当设立标准化的就诊程序,明确患者就诊流程和收费标准,并公示在诊所内显著位置。

2. 诊所应当加强对医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诊所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士的护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 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患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患者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诊所卫生管理1. 诊所应当加强对各类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每天对医疗器材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器材的卫生安全。

2. 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废管理制度,对废弃医疗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分类、处理,保证医废的安全处置。

六、诊所经营管理1. 诊所应当合理安排诊疗时间,确保患者能够按时就诊,不得随意停诊或提前收治。

2. 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收费凭据和发票等相关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中医养生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管理制度

中医养生管理制度中医养生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营业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营业管理制度,规定营业准备工作应包含的具体内容,如卫生清洁、物品准备、宣传准备等。

2.服务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服务管理制度,规定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礼仪等,保证服务质量。

3.安全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责任等,确保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药品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规定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使用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5.病历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规定病历的记录、保存、使用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确保病历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6.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制度,规定医疗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等具体要求,确保医疗事故处理得当,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7.卫生清洁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卫生清洁制度,规定清洁卫生标准、清洁卫生流程等,确保场所的卫生清洁程度符合要求。

8.设备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等具体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9.环境绿化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环境绿化制度,规定绿化的范围、绿化标准、绿化维护等具体要求,确保环境的美化和绿化程度符合要求。

10.员工培训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规定员工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具体要求,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达到要求。

11.员工考核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规定员工的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奖惩措施等具体要求,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达到要求。

12.服务质量控制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服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服务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13.财务管理制度:中医养生馆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财务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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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始试点养生机构准入制
2012年03月19日03:44 京华时报
东城区为养生机构授牌。

本报通讯员张传东摄
靠生吃茄子可治百病等荒唐理论生存的伪中医将无法开设中医养生机构。

昨天,作为全国21个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之一,东城区公布《东城区中医药养生机构行业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城区中医药养生机构行业标准(试行)》,熏洗、推拿等7类“高人气”养生服务将从人员资质、场所面积、设备设施等方面进行规范。

此举意味着养生机构正式有了准入门槛,也意味着此前“只需工商部门批准许可经营”的纯商业行为将由工商和卫生两部门共同监管。

今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还将被逐步清理。

□新规详解
养生机构包括哪些服务项目?
至少提供两种服务项目
东城区为本市中医养生唯一的试点区。

“目前,打着中医养生旗号做违法之事的机构并不鲜见。

”东城区卫生局副局长刘清华表示,针对本市目前中医养生服务的需求,京版《标准》共对中医药健康资讯类、推拿按摩类、熏洗类、艾灸类、贴敷类、拔罐类、刮痧类等7类中医服务进行了规范。

与国家《标准》相比,京版《标准》更加细化,以“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白大褂”就可营业的中医药健康咨询类为例,此次明确要求,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需设咨询桌、椅、健康宣传品、中医药健康处方、健康展示栏等。

同时,推拿按摩类须有按摩床、按摩巾等,熏洗类须设熏蒸床、熏蒸器、泡洗器、热敷袋及相适应的中药配方,还必须有通风设备。

刘清华介绍,不同级别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不同,一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两种及以上服务项目,二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三种及以上服务项目,三级机构必须能够提供四种及以上服务项目。

对养生机构人员有哪些要求?
人员培训后持双证上岗
刘清华介绍,目前卫生部门对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的人员情况并无掌握,一些人员未接受过有关中医技术的任何培训。

《办法》规定,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国家劳动部门颁发认可的培训考核证书外,还需同时具备东城区预防医学会或学会认可的中医药专业机构培训证明。

中医院校毕业的工作人员数量根据养生机构的等级不同提出以下要求:一级中医养生机构中至少有1名专业院校毕业的服务人员(可以兼职);二级中医养生机构中必须有1名大专院校以上毕业人员并专职从事养生服务工作;三级中医养生机构中必须有中医执业医师资格的专职人员或聘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中医医师定期进行服务指导和技术管理。

刘清华说,对未能取得技术资格的人员,如符合专业院校毕业的初级职称人员,且从事该项目3年以上的,经过预防医学会或学会认可的医疗机构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后可以按照相应技术等级从事本行业服务,但该证书不等同于国家职称证书,不能作为行医或非本区域、本行业的证明。

对经营场所有什么要求?
“最低标准”须设消毒区
目前,中医养生馆、中医养生会所等遍布大街小巷,每年都在不断增加。

按摩、针灸、刮痧、拔罐等中医技法也成为很多休闲会所、美容院、洗浴中心、减肥机构的亮点服务,甚至连发廊、足浴店也搭上“中医”二字。

为保证服务操作质量,京版《标准》对经营面积也规定了“最低标准”。

一级机构经营服务场所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二级机构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三级机构不得低于150平方米。

要按照功能与用途进行合理区域划分。

功能区包括前台接待区域、服务区域、消毒区域、顾客等候区域、健康宣传角等。

其中,咨询指导类用房应独立设置,且每室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养生机构资质是否终身制?
机构“合格”有效期两年
经过重重考核可营业的机构并不意味着进了“保险箱”。

东城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东城区预防医学会组织专家验收合格授予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

两年后未能提出申请或验收不合格自动失效。

“具有二级及以上服务能力的养生保健机构,应当能够对顾客进行初步体质辨识,并根据顾客亚健康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但是不得从事医疗性质的活动。

对已经成为疾病或出现临床症状的应
当建议顾客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刘清华强调,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须遵守三道“禁令”,即不得开展有创伤性质的服务、不得从事诊疗和药品销售等活动、禁止使用危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方法或手段。

□记者探访
因“穿得少”被诊为宫寒
独家偏方治疗颈椎病、一个疗程便可瘦脸减肥……在百度搜索里输入“中医养生”的关键词后,以按摩、刮痧、针灸、点穴等方式居多的上百家养生保健类机构跃然于屏幕之上。

在网站标明“传统中医美容养生第一品牌”的修恩堂就是其中一家。

记者来到位于北五环大屯路附近的修恩堂,接待记者的是一年轻女子,听记者说“月经不调”时,问过是否吃冷饮、经期推迟几天等问题后,她随即拿出一张表要求记者填写,包括面色、精神、畏冷等,每一项中的选项均为各种“不健康”,当记者表示大部分状况都正常后,她叫来另一名年龄偏大的“女医生”。

该“医生”掀开记者裤腿见只穿一条秋裤后,惊讶地表示,“你穿这么少,宫寒吧?”
随后,该“医生”表示宫寒如不及时治疗的话,严重情况会导致不孕,建议记者至少需要接受一个疗程、10次的针灸治疗,并配以其自配的中药敷在腹部,此独家“暖宫还血”法总计4000元,不讲价。

当记者问及其疗效时,她表示,“一中年女士多年不孕,那愁的啊,在我们这里治了几次后,春节前我一打电话,已经怀上了”。

□对话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管理方不得向养生机构收费多种措施逐步规范养生市场
京华时报:对养生保健机构进行有效管理,是否会成立市级管理部门?
中医局:不会,区县更接地气,因此区县相关卫生行业组织或部门因地制宜地进行规范化管理,会更有效。

市级层面会在技术等方面进行指导。

这样的好处一来可以让百姓更有效地识别真伪中医养生保健,二来也能让保健机构有区域化的行业意识,加入到规范化的组织中。

京华时报:是否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现象?
中医局:即使确定由行业组织或协会来管理,也只是具体政策的落实部门,管理中不得向辖区内的养生保健机构收费,需要的经费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拨款。

京华时报:目前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乱象的症结何在?管理有何难点?
中医局:一方面,多头管理造成了养生保健业的混乱,比如养生保健机构在工商部门注册,但服务标准是遵照中医部门,养生保健产品等则是由工商和药监负责,而刮痧板、牛角梳、养生仪、足浴盆等则缺少质量标准,或缺少卫生部门对其疗效的认证。

京华时报:那如何引导市民形成正确的养生观,进而规范养生市场?
中医局:大家可以看到电视台的养生堂栏目已经和以前不一样了,专家都是政府认证的专家。

同时,我们通过包括二三级中医医院、社区医院中医科等在内的中医体系的打造,提高服务效率,再加上对养生市场的逐步规范,势必会对目前的不良中医养生机构起到驱逐和淘汰的作用,最终实现这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京华时报:这个过程需要几年?
中医局:这要看整个市场的发展,但在今年国家中医局的工作会上,首次提出将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这意味着国家已经重视这个行业的发展,也将从国家层面打造和规范,这是一盘棋工作,北京中医养生保健业市场的发展将视国家这个体系的构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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