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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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正)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正)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正)【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文字号】成府发[2004]87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04.11.30【实施日期】2004.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改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2008)[失效]【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废止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11月30日成府发[2004]87号)第一条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原收取的市政建设配套费、城市燃气配套费、自来水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工程定额测定费;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5.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二)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四)异地绿化建设费;(五)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设项目报建费收取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8元人民币,连同(二)、(三)项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4元标准在项目报建时收取;(四)、(五)项收费标准合计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三条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交纳报建费,同时交纳第二条所列(二)、(三)项政府性基金;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四)、(五)项费用。

成都市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成都市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0
同上
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2)93号
小型微型企业免收3年。
33.
三.土地闲置费
1.出让地
2.划拨地
出让金
平方米
20%
10-30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4.
四.耕地开垦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
1-2倍
同上
35.
五.土地复垦费
平方米
损伤40
死亡60
损伤40
死亡80
10
5
损伤4000
死亡8000
1.5倍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委川价字非(1992)107号
成价发(1996)99号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川价字非(1992)107号
成价发(1996)99号
《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砍伐者缴纳
1.修剪以每个断口粗度计算1元/厘米古树名木的修剪按移植标准计算
2.棉花种子全项
3.农作物种子单项
4.棉花种子单项
样本
样本
93
95
收费点公示
收费点公示
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技监局川价字非(1992)151号
10
四、卫生监测费
(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测、检验费)
收费点公示
川卫计发〔1996〕65号
川府办发电〔2003〕31号
川府发电〔2004〕43号
建委
11.
建设项目报建费[含城市基础
29.
二.市政设施赔偿费
设施重置价
120-150%
省物价局、财政厅、建委川价字非(1992)107号
30.
三.城市道路挖掘费

房地产开发建设地方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建设地方行政事业收费一览表

文件依据 彭府发(2009)30号
文件生效日 2009-9-3

建设 项目 报005]23号
2005-2-2
3 4 5
工程定额测定费
财综<2008>78号 财综<2008>78号
2008-11-13 2008-11-1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已取消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多层2.3元每平方米,高层1.2元每平方米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标准,按工程概算确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成都市(含区、市、县)规划区内按每平方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米8元预缴;其它市州所在地城市规划区内按每平方米7元预缴;县(市、区)及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规划区内按 每平方米6元预缴。难以用建筑面积计算的,按标准砖(240mm x 115 x 53 mm)每块0. 04元预缴。
2009-10-1
阶段
编 号 1
收费项目名称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收费标准 1、城市规划区(市区)85元/平方米和小城镇规划区20/平方米 2、“新居工程”、“农村新型社区”和“廉租房”的基础设施配套,由各建设单位自行实施,免收配套费 五城区及高新区文物勘探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川府函[2001]367号批复的“建设项目报建费”收费标准(建筑面积3 元/平方米)收取;已将文物勘探收费纳入“建设项目报建费”收取的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新津县、郫 县等区县,文物勘探费收费标准参照市上标准核定,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在地下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未将文 物勘探收费纳入“建设项目报建费”收取的区(市)县,应按照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财政部(90)文物字第248 号文件规定及成府函[1997]142号核定标准收取(建筑底面积20元/平方米);建设施工中涉及建设项目红线以内 、建筑基础以外,发现文物需考古发掘而收取的文物发掘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文物局、国家计委、财政部(90) 文物字第248号文件规定的折算比例计算收取。 已取消

报建收费标准

报建收费标准

备注:220减60基础上(成府发[2014]23号文)
一、按70%缴纳报建费类型:1、党、政、军机关,居民委员会、公路派出所修建的办公用房、社区工作用房;2、医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用房。

在160元的基础上按70%收取,即减免30%(每平方米48元)。

二、按50%缴纳报建费类型:1、教学设施及学生公寓;2、企业的生产用房、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用房;3、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军队干部住宅;4、政府投资建设的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美术馆)等建筑,5、非政府投资且独立占地建设的图书馆、影剧院(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美术馆)等;6、农贸市场;7、“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三、免交配套费类型:1、军队修建营房;2、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食堂;3、民政部门建设的敬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孤儿院,民政部门所属的专业性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生产、生活用房等非营利性民政福利设施;4、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开闭所等市政公共环卫设施;5、城市公共(轨道)交通场站、车站及后方设施建设。

四、全免范围类型:50平方米及以下的廉租住房,市政府指定机构组织建设的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交本办法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新都拆除房屋工程施工价格

新都拆除房屋工程施工价格

新都拆除房屋工程施工价格新都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成都市的一个重要城区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一些老旧的房屋需要拆除重建,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要。

在这个过程中,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价格成为了业主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新都区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价格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1. 施工费用组成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费用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 人工费用:包括劳动力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等费用。

(2) 机械设备费用:包括拆除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的租赁费用。

(3) 材料费用:包括拆除工程所需的材料的采购费用。

(4)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

(5) 其他费用:包括拆除工程中可能涉及的其他费用,如环境保护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等。

2. 施工费用计算方法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费用通常按照以下几种方法进行计算:(1) 定额计价法:按照相关的施工定额和标准计价规范,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2) 经验估算法:根据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估算。

(3) 比例分摊法:按照工程的建筑面积、建筑体积或其他相关指标进行比例分摊计算。

(4) 投标价法:按照竞标者提交的施工投标价格进行计算。

3. 施工费用影响因素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费用受到以下几个主要因素的影响:(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了施工费用的多少,通常情况下规模越大施工费用越高。

(2) 工程难度:工程的难易程度对施工费用有着很大的影响,难度越大费用越高。

(3) 人工成本:人工成本是施工费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影响着整个施工费用的高低。

(4) 材料成本:材料成本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施工费用,因此对整个施工费用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5) 地区因素:不同地区的施工费用可能存在差异,地区因素也是影响施工费用的一个重要因素。

4. 新都区拆除房屋工程施工价格根据市场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新都区拆除房屋工程的施工价格通常在每平方米200-500元之间。

9.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 成府发〔2014〕23号

9.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  成府发〔2014〕23号

XX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文号:成府发〔2014〕23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8-05生效时间:2014-08-05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5日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一站式收费是: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市建委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对该标准中所列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管理部门)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一)项报建费和第(二)、(三)项政府性基金;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四)项费用。

五城区范围内报建费的减免审核、交费核验、退费和费用追缴等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建委负责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

第(二)至(四)项收费有关事宜分别由市墙材节能办、市散装水泥办和市人防办负责办理。

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部门按月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0— 2 —元人民币解缴市财政局。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报价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报价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报价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道路工程建设成为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

在新都地区,道路工程的建设同样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合理的价格预算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都道路工程施工报价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概况新都道路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以及道路附属设施的建设。

工程范围涉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

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要求,工程分为多个标段进行招投标。

二、报价依据1. 设计文件: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是报价的基础。

2. 施工方案:根据设计文件,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组织等。

3. 工程量清单:根据设计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各项工程的工程量。

4. 材料价格:根据市场调查,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确定各种建筑材料、设备的价格。

5. 人工费用: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力市场行情,计算各种工种的工资单价,结合工程量计算人工费用。

6. 施工机械费用:根据工程需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机械,计算机械使用费用。

7. 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8. 利润和风险费用: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风险,合理确定利润和风险费用。

三、报价组成新都道路工程施工报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械费等。

2. 间接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3. 利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利润。

4. 风险费用: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

四、报价策略1. 合理降低直接费用:通过采购优惠材料、优化施工方案、提高劳动生产率等手段,降低直接费用。

2. 控制间接费用:合理配置项目管理资源,降低项目管理费;加强质量检测,降低质量检测费;加强安全文明施工,降低安全文明施工费。

3. 合理分配利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合理确定利润水平。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价格(3篇)

新都道路工程施工价格(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都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道路建设需求日益增长。

道路工程施工价格作为道路建设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新都道路工程施工价格。

一、工程概况新都道路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和养护等项目。

以下以一条新建道路为例,分析其施工价格。

1. 道路长度:1000米2. 道路宽度:30米3. 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4. 道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5. 施工周期:12个月二、施工价格组成1. 工程量及材料费:道路工程量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等部分。

材料费包括水泥、砂石、钢材、沥青、混凝土等。

根据市场价格及工程量,工程量及材料费占总施工价格的60%左右。

2. 人工费:道路施工过程中,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工资、福利、培训等。

人工费占总施工价格的20%左右。

3. 机械使用费:道路施工过程中,需使用各类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等。

机械使用费占总施工价格的10%左右。

4. 管理费:道路施工过程中,需投入一定的管理费用,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监督、安全防护等。

管理费占总施工价格的5%左右。

5. 利润及风险费:道路施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材料价格波动、工期延误等。

利润及风险费占总施工价格的5%左右。

三、影响施工价格的因素1. 地质条件:新都区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软土地基、滑坡等地质问题,增加了施工难度和成本。

2. 施工难度: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难度较大的部分如隧道、桥梁等,施工成本较高。

3. 材料价格: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直接影响施工价格。

4. 施工技术: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可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

5. 政策因素:政府相关政策调整,如环保要求、安全生产要求等,也会对施工价格产生影响。

四、结论综上所述,新都道路工程施工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主要包括工程量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等。

政府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成都)

政府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成都)

都江堰85元/平方米
3
人防异地建设费
市建委财务处
10元/平方米
4
白蚁防治费
市房管局
1.5元/平方米
5
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
5元/平方米
6
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1元/平方米
7
建筑市场招投标交易费
市建委
《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发 收费基数700元。收费基准时间 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政务服 以1个小时计算,不足1个小时 务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服务 的,按1小时计算,以后每增加 收费的通知>的通知》(成价费〔 1小时,收费额增加20%。 2009〕1号) 1元/平方米 1元/平方米 川建监协会2004-23文 规定是不收费,但防雷检测是下属 企业。一般要收费。
四川省成都市政府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序号 1 1.1 1.2 2 收费名称 建设项目报建费 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文物勘探发掘费 异地绿化建设费 收费部门 市建委财务处 市建委财务处 文物保护管理所 市园林局 收费标准 120元/平方米 118元/平方米 3元/m2(建筑面积) 3元/平方米 文件号 (含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18元/m2、文物勘探发掘费3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 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 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办发[2005]23号和省政府川府函 [2001]36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 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 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 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 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 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 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 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 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 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 式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1•【字号】成府发[2010]28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成府发〔2010〕2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投资效益,科学确定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投资体制改革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投资控制(一)加强年度计划管理。

市政府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使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政府信用融资资金等政府性资金的项目投资计划。

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防止过度的原则,统筹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草案,经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报告。

(二)加强立项管理。

除须报请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外,凡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市级政府投资公司实施的项目,必须报经市发改委办理立项手续。

其中,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项目,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产业化、政法、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等,应在报经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批准立项。

(三)严格评审管理。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须由市发改委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招标控制价须由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任何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倒置、简化或省略评审程序;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市发改委和市政府有关行业招投标监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核准和备案手续。

【最新】XX市 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办事指南 模板 (范本)

【最新】XX市 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办事指南 模板 (范本)

建设项目报建费核缴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核费、缴费。

二、事项概况三、法定依据1.《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2.《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通知》四、申请条件1.已经通过发改局的立项审批。

2.已经通过发改局的招标核准。

五、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原件1份);2.建设项目报建初始登记表(原件1份);3.土地批准手续(查验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咨询通知书(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1份,通知书收原件1份);5.经审查通过的建设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6.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1份);7.招标(备案)资料收讫通知书(原件1份);8.建筑物名称备案(房地产项目,原件1份);9.成都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原件1份);10.成都市人防工程建设(费)核定单(原件1份);11.文物勘探审查通知书(范围:新都、三河、大丰、新繁、新民、斑竹园、马家)(原件1份);12.自然疫源地和可能自然疫源地环境卫生学调查报告书(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原件1份)。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申请人人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六、办理流程1.建设单位到建设局报建窗口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并盖上单位公章。

2.申请人向建设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区建设局报建办受理申请并组织人员审验申请材料,办理核费、缴费。

4.申请人凭银行盖章收讫后的缴款书回单联(查看原件、收A4纸复印件2份)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证通知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15)

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2015)
说明:
1、绿化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按比例交纳第五项“异地绿化建设费”。
2、“文物勘探发掘费”收费区域:新都镇、三河街办、大丰街办、新繁镇、新民镇、斑竹园镇、马家镇。收费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3元/m2,其它项目1元/m2。
平方米
8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7]77号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平方米
1
成财非[2003]19号

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平方米
50(厂房及附属设施免)
城发改收费【2012】650号
(一)—(四)合计
202 (房地产项目204)(厂房及其附属设施102)

异地绿化建设费
平方米
3
成府发[2004]87号
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建设项目报建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平方米
140(厂房及附属设施90)
川发改价格[2012]1387号
文物勘探发掘费
平米
1 (房地产项目3元)
川费A0067005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平方米
2
成价发[1995]213号

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
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依据其它各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平方米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平方米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平方米文物勘探发掘费平方米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平方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平方米收费标准元平方米新都镇三河大丰斑竹园街办85厂房及附属设施425051厂房及附属设施2550川价费2001157号20厂房及附属设施免20厂房及附属设施免成价费2004318号成价发1995213号川费a006700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综200777号成财非200319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建安造价1414建安工作量1313异地绿化建设费平方米说明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⑵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康复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⑶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改造项目,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⑷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⑸凡修建了城市地下交通干道、地下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地下过街道、地下室、共同沟等兼顾了人民防空要求的城市地下防护体系的民用建设项目,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序号收Leabharlann 项目收费标准一建设项目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18元/平方米
2、文物勘探发掘费
3、工程定额测定费
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5、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
5元/平方米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1元/平方米

异地绿化建设费
3元/平方米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25元/平方米
合计
152元
注:
1、绿化验收由市园林局负责审核、减免、缴纳有关费用。
2、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建设符合标准的项目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未达到标准的按比例交纳。
3、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半交纳或免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⑴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由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用于解困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建设计划批复界定)减半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4、未使用新型建筑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不退还已交纳的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5、建设单位缴纳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后,请与成都市白蚁防治研究所签定工程合同书。联系电话:86627001、8661874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下放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的意见成府函〔2015〕152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成府发〔2014〕22号)和《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若干意见》(成府发〔2015〕12号)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下放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权限提出意见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级管理按照“依法行政、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指导思想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部分原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给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强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市区两级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下放的项目管理内容包括报建费审核、工程招投标监督备案(含合同备案)、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安全监督、质量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夜间施工许可、并联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公共配套、“双卡”、行政执法、信用评价、投诉处理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管理权限下放后,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分工调整为:(一)市管项目范围。

1.政府投资的国家、省、市重点房屋建筑项目(农迁房和工业园区项目除外);2.高度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建筑项目(农迁房和工业园区项目除外);3.道路红线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工程,或道路红线25米以下(含25米)且建设地点跨区的城市道路及其附属工程;4.国家、省、市发改部门立项的其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办法成府发2021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办法成府发2021

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办法成府发2021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完善《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成府发〔2021〕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2〕1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2年2月1日实施以来,减少了建设项目办事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我市投资环境,取得了预期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市实际,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现将《办法》修改完善的部分条款内容通知如下:一、文件名称“《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修改为“《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办法》”。

二、第二条“(二)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修改为“(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第二条“建设项目报建费收取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8元人民币,连同(二)、(三)项专项基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4元标准在项目报建时收取;(四)、(五)项收费标准合计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修改为“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市建设委员会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对该表所列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四、第三条“(二)至(五)项收费有关事宜分别由……市园林局和市人防办负责审核。

”修改为“(二)至(五)项收费有关事宜分别由……市林业园林局和市人防办负责办理。

”五、第三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政府委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代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部门按月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人民币解交市财政局。

”修改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市政府委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代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部门按月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人民币解交市财政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填报时间:2014-08-22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字体:大中小】打印收藏分享到文号:成府发〔2014〕23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2014-08-05生效时间:2014-08-05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6月16日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5日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简化建设项目报建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的一站式收费是:凡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含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应一站式交纳下列费用:(一)建设项目报建费(以下简称报建费)。

1.特大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基础设施配套费);2.文物勘探发掘费;3.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市建委可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调整文件,对该标准中所列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第三条(管理部门)五城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需交纳的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费用,由建设单位分两次在市政府政务中心交纳:即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一)项报建费和第(二)、(三)项政府性基金;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手续时交纳第二条所列第(四)项费用。

五城区范围内报建费的减免审核、交费核验、退费和费用追缴等管理工作统一由市建委负责在市政府政务中心办理。

第(二)至(四)项收费有关事宜分别由市墙材节能办、市散装水泥办和市人防办负责办理。

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部门按月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30元人民币解缴市财政局。

2019年成都市五城区建设项目报建收费标准

2019年成都市五城区建设项目报建收费标准

备注:220减60基础上(成府发[2014]23号文)
一、按70%缴纳报建费类型:1、党、政、军机关,居民委员会、公路派出所修建的办公用房、社区工作用房;2、医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用房。

在160元的基础上按70%收取,即减免30%(每平方米48元)。

二、按50%缴纳报建费类型:1、教学设施及学生公寓;2、企业的生产用房、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用房;3、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军队干部住宅;4、政府投资建设的图书馆(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美术馆)等建筑,5、非政府投资且独立占地建设的图书馆、影剧院(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美术馆)等;6、农贸市场;7、“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三、免交配套费类型:1、军队修建营房;2、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食堂;3、民政部门建设的敬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孤儿院,民政部门所属的专业性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生产、生活用房等非营利性民政福利设施;4、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开闭所等市政公共环卫设施;5、城市公共(轨道)交通场站、车站及后方设施建设。

四、全免范围类型:50平方米及以下的廉租住房,市政府指定机构组织建设的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免交本办法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石家庄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税费标
可直接计算部分:
公建地费:50元/建筑平米
旧城改造费:20000元/亩,合30元/平米(土地面积)
中学集资费:15元/平米
市政配套费:住宅42元/平米,非住宅47元/平米(建筑面积)
公建配套费:84元/平米
邮政配套设施费:2元/平米
通信配套设施费4元/平米:
人防结建费:12元/平米
墙改革新资金:民用5元/平米,工业4.5元/平米
排污集资费:30元/平米
水增容费:10元/平米
暖气集资费:住宅50元/平米,工业80元/平米,商业100元/平米
(一)规划局收费项目合计:
1) 城市配套费:
2) 地形图测量:
3) 档案押金:
4) 施工放线:
5) 规划审查费:
6) 竣工地形图费用:
(二)建委收费项目合计:
7) 施工图审查费:
8) 施工招投标交易费:
9) 施工招标公证费:
10) 监理招标公证费:
11) 质量监督费:
12) 基槽检测费:
13) 土层环境检测费:
14) 室内环境检测费:
15) 民工工资押金:
(三)消防队收费项目合计:
16) 消防设计审查费:
17) 消防验收:
18) 装订费:
(四)房管局收费项目合计:
19) 测绘费:
20) 预售管理费:
(五)其他收费项目合计:
21) 文物勘探费
22) 人防费:
23) 墙改费:
24) 地震安全性评价:
25) 防雷测试及鉴定费用:
26) 前期场地三通一平:。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
目录清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6.15
•【字号】成发改收费〔2017〕472号
•【施行日期】2017.06.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
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改(经发)局:
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现将我市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成都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附件)包括截至发文之日由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项目。

我市无市级设立的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

二、各区(市)县应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四川省定价目录的权限划分,公布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成都市市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略)
成都市发改委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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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根据《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8〕12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成都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3〕21号)、市财政局、市建委《关于统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成财投〔20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我区范围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交纳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一)建设项目报建费。

其中: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14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其中新都区自留100元/平方米,成都市统筹40元/平方米)。

2.文物勘探发掘费房地产开发项目按3元/平方米标准执行,其他建设项目按1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3.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按2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8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三)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1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四)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按5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

(五)异地绿化建设费。

房屋在竣工验收备案时,对绿化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按3元/平方米标准缴纳。

第四条政策性减免根据《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8〕12号),对以下建设项目的新都区自留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0元/平方米按比例减免,成都市统筹部分40元/平方米不在减免范围。

其中:
(一)按30%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金额为3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
1.党、政、军机关、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修建的办公用房、社区工作用房。

2.医疗、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用房。

(二)按50%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金额为5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
1.大中专院校及大学园区修建的教学、科研设施及学生公寓,中学、小学、幼儿园修建的教学设施及学生公寓。

2.企业的生产用房,高新技术企业的科研、生产用房。

3.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军队干部住宅。

4.图书馆、影剧院(艺术中心)、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剧院、单建的公共停车场(库)、博物馆(文物展厅、文化遗址)、农贸市场等非赢利性公共建筑。

5.城区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

(三)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减免金额为100元/平方米,其中包括:
1.军队修建的营房。

2.大中专院校及中学、小学学生的食堂。

3.民政部门建设的敬老院、福利院、荣军院、孤儿院,民政部门所属的专业性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用房等非赢利性民政福利设施。

4.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公共环卫设施。

5.城市公共(轨道)交通场站、车站及后方设施建设。

6.新居工程征收成都市统筹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平方米,事业性收费3元/平方米(其中文勘费1元/平方米、白蚁费2元/平方米)。

第五条其他减免
1.根据《成都市建设项目部分行政事业收费一站式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08〕12号)廉租住房和区政府指定机构组织建设的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免交本办法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2.市政道路只征收散装水泥费3元/吨;市政管网和装饰装修免交本办法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第六条变更限制凡享受政策性减免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擅自改变经批准涉及方案所确定的使用性质,一经改变,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处理并按改变使用之后的建筑面积补交建设项目报建费。

第七条其他情况减免及程序
1.各园区中已与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产业建设项目,并且《协议》中约定了报建费减免,但与现行报建费政策有不一致的,由区级相关部门会同各园区管委会对该项目是否按《协议》履行了约定的义务进行审查,并根据投资协议和相关收费政策提出建议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2.各园区中已与区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的产业建设项目,并且《协议》中约定了报建费减免,但协议双方因故未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而造成项目延期动工,由协议双方协商后再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

3.本《管理办法》执行之后,在招商引资时,涉及到报建费减免的项目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收费政策提出意见。

4.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工程报建费的减免,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区级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收费政策提出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滞纳金收取对已开工建设或已建成的建设项目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报建费的,区城乡建设局应督促其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交纳滞纳金。

第九条退费规定
1.建设项目报建时要求减免报建费,但又无法确定能否减免或无法确定减免额度的,应先按规定全额交纳,待施工许可证取得后,区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减免意见办理退费。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实际面积与规划审批面积不符,由区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并提出退费或追缴报建费意见。

第十条缴费核验区城乡建设局应当在发放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时核验建设单位交纳报建费的情况,对未按核定数额交纳报建费的,不得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特殊情况可申请缓缴。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管理
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财政性资金,实行银行代收,并缴入区财政一站式收费专户,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使用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市发改、市财政、市人防、市建委《关于规范和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650号)规定,专项用于人民
防空建设。

凡需使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先将项目实施计划报经相关部门按程序审核后,再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公共配
套建筑及市政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配套费的使用由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凡需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
项基金的项目实施单位,年初应按规定将项目实施计划报送
区城乡建设局(区墙改办),区墙改办按《四川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川财综〔2012〕4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4.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凡需使用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
项目实施单位,年初应按规定将项目实施计划报送区城乡建设局(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按《成都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财非〔2003〕19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5.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文物勘探发掘费由相关部
门按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提出年度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基金返退
1.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照区城乡建设局、区财
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办法》(新城建〔2011〕96号),建设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后申请返退的,应在工程墙体完工后未进行墙面隐蔽处理前,凭建筑设计说明书、墙体质量评定表、墙材使用验收表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区墙改办提出墙材使用情况验收申请和返退申请,经区墙改办验收、审核合格,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返退。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照市财政局、市建委《关于
印发成都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财非〔2013〕19号),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后申请返退的,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散
装水泥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区散装水泥办验收、审核合格,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返退。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从2013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如原相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驻区有关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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