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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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

1.5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工作单位姓名现任教学段学科现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何职称专业申报时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1.本表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2.本表纸张规格为A4纸,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字迹要端正、清晰,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力求用具体数据表述。

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

如无某项内容的,应明确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校长章)。

3.本表所填写内容应当与事实相符,如未如实填报或瞒报的,视为弄虚作假。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所填写内容和提交的评审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4.申报时提交本表一式一份。

职称经评审通过并经人社部门确认后,本表退回用人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注:1.“学历教育情况”从高中阶段起填,“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2.“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时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

3.“起止时间”如无特殊说明,按照年月格式填写。

注:1.“科目类型”按照“公需科目”、“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填报。

2“任现职前主要教育教学情况”自参加教育教学工作起填,凡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变动的均须另起一行填写清楚。

3.教师发展机构人员、教研员、电教教师按照括号内要求填写,填报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教研活动、培训项目、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示范课或公开课情况。

注:教师发展机构人员、教研员、电教教师可无需填写担任班主任情况,但需要填写育人情况与实效。

注:教师发展机构人员、教研员、电教教师可无需填写教学情况,但应填写人事年度考核等次情况。

注:层级指国家、省、市、县、校等层级。

注:如惩处事项有期限的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

若对任现职以来在工作中既往过错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通报批评、评审结果无效、注销已获资格、延迟申报等处理。

广东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

广东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

附件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操作指引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粤人社规〔2016〕5号)的要求,现就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考核内容根据工作实际,说课讲课考核内容中的讲课可以评课代替。

即既可组织“说课讲课”考核,也可组织“说课评课”考核,两者选其一。

二、考核组织(一)考核工作办公室。

市教育局组建高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县(含区、县级市,下同)教育局组建中初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县申报评审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各地可根据实际,由教育部门的教研室(教研机构),或人事部门,或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务。

考核工作办公室行文的公章可由教研室、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的公章代替。

(二)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办公室可根据申报评审推荐人选、组织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设立数量不限的考核工作组。

工作组以学科(专业)分别设置,原则上不设立跨学科的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由考核工作办公室从评审委员库在库委员中产生,人数不少于3人。

组成人员已取得教师职称原则上不能低于组织考核的职称等级。

考核工作组组长由考核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定。

考核工作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委托考核。

1.申报初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原则上均可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行文委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全部从校内教师中产生,产生办法经校领导集体决定。

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别设置考核工作组;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组成跨学科的小组,但组成人员应不少于7人,且组成人员中最少有一人的学科要与推荐人选申报学科相同。

2.申报中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对规模较大、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较规范的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可行文委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A3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A3表)
教龄
班主任年限
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年限
从事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教学工作年限
近五
年教
学工
作情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任教学科
任教年级
班数(学生人数)
周课时数
是否班主任
(视为班主任工作管理职务)
人事年度考核结果
近五年承
担公
开课
情况
承担时间
(注明年月日)
公开课题目
主办单位层次
范围
完成情况与效果
主持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情况:
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









担任班主任或做学生政治思想工作(育人)情况及效果:
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情况及效果:
任教班级或个人获得表彰情况:
任现职期间撰写论文(论著)及编写教材等情况
题目
发表(出版)时间
刊物、刊号
主办单位
本人承担部分
本人承诺填报内容及提交评审材料真实、准确,没有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考核评价及推荐意见
校长(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业绩与效果情况表述力求提供具体数据,内容真实、准确,字句清晰、通顺;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
工作单位(全称、盖章):校长(签字):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下文是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欢迎阅读!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细则最新版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结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2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可以申报。

第四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5个模块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一)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专职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工作单位姓名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何职称申报时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制1填表须知1.本表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2.本表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力求用具体数据表述。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校长章)。

学历教育情况中的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时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

自参加教学工作起填,凡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变动的均须另起一行填写清楚。

教研员、电教教师填括号内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的层次、范围、效果和参与示范课或试验课教学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课程教学情况,但应填写人事年度考核结果。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

若对取得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中既往过错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当年申报职称、通报批评、评审结果无效、注销已获职称、延迟申报等处理。

2.“本人负面情况申报”栏下方文字说明,系对本人工作出现的过错的具体表述。

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则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本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申报评审的意见;如有其他本人未申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开列,并具公章。

20。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对照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对照表

博士学位
具备即可
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注:幼儿园教师参照小学教师的情况执行。
附件2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对照表
三级教师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
二级教师
一级教师
高级教师
正高级教 师
幼儿园、小学和初中 教师,未具有大学本 科以上学历,在高级 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 上,并获得国家级教 育教学类奖励或荣誉 称号者,可申报正高 级教师。
大学专科
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 年期满后,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1年,并考核 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 合格 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 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 15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 位任教2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位任教4年以上 一级教师岗位任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 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 20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 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5年以上 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学士或大学本科 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硕士学位
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 以上 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 以上 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 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 作5年以上。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

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

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工作单位 xx市xx中学姓名 x x x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初中语文一级教师申报何职称初中语文高级教师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9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制填表须知1.本表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2.本表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力求用具体数据表述。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校长章)。

学历教育情况中的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时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

自参加教学工作起填,凡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变动的均须另起一行填写清楚。

教研员、电教教师填括号内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的层次、范围、效果和参与示范课或试验课教学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课程教学情况,但应填写人事年度考核结果。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

若对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中既往过错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通报批评、评审结果无效、注销已获资格、延迟申报等处理。

2.“本人负面情况申报”栏下方文字说明,系对本人工作出现的过错的具体表述。

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则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本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申报评审的意见;如有其他本人未申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开列,并具公章。

附录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录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录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中小学教师是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力量,其职称制度是评价教师职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然而,当前的职称制度在一些方面存在不足,限制了教师的发展潜力。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推动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广东省决定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二、目标1.重视教师实际业绩,建立能够反映教学实力的职称评价体系。

2.提高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鼓励教师不断学习和创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内容1.优化职称评审标准:制定新的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学建设、师德和教育创新等方面内容,更能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科研和教学中的实际贡献。

2.完善评审流程: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专家组成,对申报教师进行全面评审。

评审结果公示,接受申报教师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3.加强培训支持: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机会,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研讨、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技术,提高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4.强化师德评价:将师德评价纳入职称评审体系中,对干部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建立健全师德激励和惩戒机制。

5.推动科研和教学:鼓励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和教学项目,提供相应支持和奖励。

四、步骤1.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方案,明确的目标、内容和步骤。

2.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方案,向广大教师宣传的意义和价值,鼓励积极参与。

同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3.试点推广:选择若干中小学校进行试点,验证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根据试点结果进行调整,逐步推广到全省各中小学校。

4.监测评估: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对的进展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完善制度保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为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五、效果1.提高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现就原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过渡到新的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制定如下办法。

一、过渡范围过渡范围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参照本办法过渡。

二、过渡内容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具体过渡对应关系为: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到相对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

(二)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对应岗位的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

其职称层级和名称仍然有效,待有岗位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竞聘。

三、过渡程序过渡工作在各地级以上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机构领导下,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一)各学校整理汇总本学校教师聘任情况,按管理权限报送主管部门(非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单位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具体程序是:1.统一填表。

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认真核查,统一填写《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见附表1)。

2020年整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doc

2020年整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doc

附件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XXXX〕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

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

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

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6.20•【字号】粤人社规〔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评聘工作平稳开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6〕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通知如下:一、在《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05号)的基础上,分类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岗位结构比例。

(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原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小学副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分别上调不超过5%。

(二)适当提高评聘矛盾突出的中学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

副高、中级岗位已全部使用,且已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教师人数超过相应层级岗位设置数15%的中学,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原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基础上,副高级和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分别上浮3%。

申请变更岗位设置方案的,应提供新的岗位设置方案、原岗位使用情况说明、人员聘用情况说明、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人员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按现行管理权限,各类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

二、适当调整岗位数计算办法:(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现聘用在与已获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满3年的中小学教师,其所聘用的岗位可不占用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数。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
13
近5
年教
学工
作情

14至15学年度
15至16学年度
16至17学年度
17至18学年度
18至19学年度
任教学科
音乐
音乐
音乐
音乐
音乐
任教年级
一、四年级
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社团
一、二年级
古筝社团
一、三年级
古筝社团
四、五年级
古筝社团
一、六年级
古筝社团
班数(学生人数)
9(443)
9(432)
9(437)
11(567)
9(493)
2006.8至2008.8珠海市香洲区一小荣泰分校,音乐教师、副班主任
2008.9至2010.8珠海市香洲区荣泰小学,音乐教师、综合科组长、副班主任、档案员、党务管理员
2010.9至2015.1珠海市香洲区荣泰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科组长、副班主任、党务管理员
2015.2至2016.2阳江市江城区南排小学,阳春市实验小学,音乐教师、教导处副主任
2.培养青年教师:作为学校科组长,本人尽职尽责培养青年教师,先后与刘晨、任毅等4名青年教师开展师徒“传帮带”活动。坚持组织科组教师进行集体教研和备课,手把手地教授新教师课堂组织技能,全天候开放课堂让年轻教师随堂听课,把我的教学成果与青年教师分享,定期组织师徒课堂展示、科组赛课、基本功训练等活动,让他们老师迅速成长,在各类教育教学技能中屡获殊荣。在一师一优课刘晨、刘珂老师荣获省优课,在教师技能大赛中张蕾、刘珂、任毅、贺建成等教师荣市、区级奖项。年轻教师在课堂教学技能进步的同时,科研能力也在稳步提升。贺建成老师立项课题1项,参与研究课题4人次,论文发表5篇。本人所带领的青年老师张蕾成为市文体旅游局童声合唱团助理老师、贺建成成为学科组长、刘晨成为香洲区教师钢琴专业技能比赛评委。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标准和资历年限,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30号)的标准执行。

2.申报中小学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条件标准和资历年限,按照《广东省深化实验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17号)的标准执行。

3.城镇教师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相对薄弱学校由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定不超过15%(不含农村学校)数量的学校为相对薄弱学校。

4.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资历,比如需要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需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5.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和资历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比如需要有一定的教学成果和学术论文发表等。

6.在申报职称评审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如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学术论文等。

7.在评审过程中,会根据申报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工作表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晋升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可能会因不同的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评审标准和要求还需要根据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规定来确定。

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解读

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解读
一、育人工作(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1.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10年以上(德育教师、心理健
康教育专职教师12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 年以上,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有成功案例。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3次,或个 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 基本上与以往条件相同,但更加注 重了思德表现。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教育 教学工作5年以上。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未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高 级教师岗位任教10年以上,并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奖励或荣誉称号 者,可以申报。 以往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 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 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 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 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 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3.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 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 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二、课程教学(小学、幼儿园) 1.任现职以来,小学周课时量为:专任教师14节以上,班
主任10节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和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 校级领导4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8节以上,并接 受学生咨询时间每学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教研员 、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 少于:县级100天、市级7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 课不少于:县级100节、市级7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 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 会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每周承担幼儿半 日生活组织与领导不少于6个半天,中层干部每周不少于2 个半天,园领导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专科教师每周课时 量不少于18节。 2. 小学教师从教以来,进行过循环教学1次(1-6年级) ;任现职以来,进行过循环教学1次以上或担任过1-3年级 、4-6年级教师2次以上。(幼儿园没作要求) 3.在市级以上开设过3次以上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 专题讲座并获好评;或获市级优质课、教学技能竞赛一等 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已发布了关于广东教师职称评审新标准的通知。

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主要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职称评审的适用对象: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的专职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等。

2. 职称评审的等级分类:按照职称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分为高级职称(高级教师)、一级职称(中级教师)和二级职称(初级教师)。

3. 评审条件和指标:评审条件包括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指标。

评审时将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评价、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情况。

4. 评审程序和流程:评审程序包括申报、初评、复评等环节。

申报材料需由教职工本人提供,并经所在单位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结果将通过专家论证和部门审核,最终由广东省教育厅审核确认。

5. 绩效考核和职称晋升:在职称评审的基础上,广东教师还需要参加绩效考核。

职称评审结果将作为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新标准的实施旨在促进广东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广东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

教师可以根据新标准自查自评,积极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职称评审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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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
评审表
工作单位
姓名
现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何职称
申报时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教师职称。

2.本表内容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

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要端正、清晰,教育教学业绩与成果力求用具体数据表述。

内容不得随意涂改,凡有填错后确需涂改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校长章)。

学历教育情况中的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网络教育。

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时填起,时间首尾要接上。

自参加教学工作起填,凡工作单位、任教学科、任教年级变动的均须另起一行填写清楚。

教研员、电教教师填括号内课题研究项目,指导开展教研活动的层次、范围、效果和参与示范课或试验课教学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

教研员、电教教师无需填写课程教学情况,但应填写人事年度考核结果。

1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各栏。

若对取得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中既往过错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作出取消当年申报职称、通报批评、评审结果无效、注销已获职称、延迟申报等处理。

2.“本人负面情况申报”栏下方文字说明,系对本人工作出现的过错的具体表述。

例如勾选“论著一稿多投”,则列明哪几篇论著投于哪些刊物、发表时间等。

3.“本人对工作过失的陈述”栏如实填写出现过失的原因、处理方式及本人的认识。

4.“单位意见”栏由单位人事部门针对申报人工作作风、态度、过失因果等,公允加具对其申报评审的意见;如有其他本人未申报的负面情况亦一并开列,并具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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