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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区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XX区水闸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2 工程管理3 控制运用4 检查观测5 养护与修理6 安全管理7 资料整编与归档1 总则1.1 为科学管理水闸,使其得到合理控制运用,延长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效益,保证工程安全可靠运行,加强水闸工程设施的检查、观测、养护与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闸技术管理规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办法(试行)》、《XX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XX区境内的大中型水闸的工程管理。

小型水闸可参照执行。

1.3 定义1.3.1 本细则所指工程管理范围:水闸主体、水闸上下游护岸、防汛道路、闸门及启闭机、发配电、综合自动化及其管理附属设施(如警示标记、桩记、通讯设施等)。

1.3.2 本细则所称“日常管理”是指为发挥工程设施防洪、抗旱、供水、灌溉、挡潮、排涝、生态景观等效益所需的值守、巡查、检查、观测、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

1.3.3 本细则所称“运行”是指为发挥工程设施防洪、抗旱、供水、灌溉、挡潮、排涝、生态景观等效益,根据调度指令或授权范围而执行的水工程运行操作、记录等运行操作作业。

1.3.4 本细则所称“养护”是指为确保水利工程设施完整、完好,满足工程设施正常运行而进行的日常保洁、日常养护维修和定期安检等养护作业活动。

1.3.5 本细则所称“修理”是指经由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专项修理、法定工程大修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 工程管理2.1 基本要求2.1.1 工程范围(1)水闸部分:水闸、防汛道路、闸门及启闭机、发配电、综合自动化及其管理附属设施(如宣传警示标记、界桩、通讯设施等)。

(2)河道部分:水闸上下游70米(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其周边外延20米)两岸的堤防、护岸、护坡、滩地、水域、水位、水雨情测站等设施。

2.1.2 管理单位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及辅助设施进行全面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1)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种植阻碍行洪的树果和高杆作物,修建围堰、丁坝、顺坝和其它阻水建筑物。

最新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

最新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

水闸运行管理细则、操作规程水闸工程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闸工程管理、养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现根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含船闸)管理的法令、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奉贤区各区属节制闸、套闸、船闸工程。

第三条水闸工程管理必须确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服务的宗旨,贯彻水量与水质并重,安全运行第一,兴利服从防汛,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保持设备正常运转,使工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充分发挥工程的防洪、排涝、引水调控功能,为过往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运行条件做好工作。

第四条水闸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区域的土地、水域和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毁坏。

第二章管理组织和岗位设置第五条为统一管好、用好区属水闸工程,区成立《奉贤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河闸所内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科室。

第六条隶属区河闸所的中型水闸或工作任务较重的小型水闸可设立管理站。

区所对水闸管理站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站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班组。

第七条区河闸所管理辖下的小型水闸设置闸长或正副闸长,实行统收统支、非独立核算单位,闸长直接管理到人。

第八条河闸所必须建立党、团、工会、妇女等党群组织,管理站必须根据人员政治状况、工作需要,分别建立相应的小组;坚持党的领导,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所、站、闸各级管理单位都必须明确制定各自的工作任务职责,包括单位内设置的科、室、班、组,报上级审核批准。

第十条区河闸所的人员编制和机构级别需经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管理站(闸)的人员编制经区河闸所核准下达。

第十一条各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设置,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人员编制和任务职责范围,进行定岗、定责;要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进行岗位分工,可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必须划定时、空界线,分清职责范围和主次,使每人担任的职责具体、明确。

水闸工程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管理制度

水闸管理制度
1、该水闸的管理责任人为
2、日常管理维护制度
对水闸运行及管理房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3、检查报告制度
3.1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和有关规范的规定,对水闸工程进行检查。

水闸工程检查范围包括工程结构和保护范围检查,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

3.2检查次数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日常检查:非汛期每月2次,汛期每周1~2次。

每年春灌、大田用水、汛前、汛中、汛后分别进行定期的综合性检查。

遇特大暴雨天气或突发性事件,均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3.3检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均应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名,以备查考,并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

4、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制度
4.1水闸闸墩(含边墩)、胸墙、闸底板(含溢流面)、岸翼墙、闸槽、启闭大梁、工作桥、涵洞(管)等混凝土有无裂缝、渗漏、磨损、碳化、钢筋腐蚀损坏等;浆砌石(条料石、块石、混凝土预制块等)有无变形、松动、破损、勾缝脱落等;
4.2水闸闸基础有无挤压、错动、松动和鼓出等;
4.3水闸防渗工程是否完好,止水是否失效;
4.4水闸海漫、护坦和消力池等消能防冲设施有无冲刷、塌陷、损坏等;
4.5闸门结构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开裂,漏水是否严重,是否存在严重腐蚀或碳化,启闭是否自如;
4.6启闭机各部件是否完好,螺杆有无弯曲、锈蚀,钢丝绳有无腐蚀、断丝等损伤,运行是否灵活和正常,启闭房是否完好整洁;
4.7水闸电气设备和备用电源是否完好;
4.8管理房(启闭机房)是否漏水,门窗和照明设备是否完好;
4.9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时向该水闸权属责任单位和行政管理单位进行汇报。

水闸工程管理规范

水闸工程管理规范

水闸工程管理规范水闸工程管理规范一、管理要求1、积极推进水文化、水生态、水环境建设,贯彻水量与水质管理并重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水质监测与管理。

2、及时掌握工情、水情、雨情、灾情,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3、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4、水闸工程的运行及维修养护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提高信息化和自动化监测水平。

5、水闸工程管理人员应学习工程管理细则和有关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除险加固等情况,积极参加职工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6、按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

7、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工作。

8、按照规定开展闸门、启闭机设备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9、健全防汛组织体系,落实防汛责任制和抢险队伍,制定抢险预案,开展防汛演练。

10、加强水法规宣传、培训,在工程管理区设置宣传标语、警示等标志标牌。

11、依法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资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制作、埋设规范;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证领取率达95%以上。

12、按规定开展考核工作,每年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积极争创国家级水管单位。

13、建立完整的水闸工程技术档案,及时进行资料整理、存档。

二、组织管理(一)管理机构1、按工程规模、特点和有关规定设置水闸管理单位或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2、建立运转协调的组织架构,明确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部门管理范围及职责。

3、根据水闸管理单位的类别和性质,建立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二)管理人员1、根据水闸管理单位类别和性质,以“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为原则设置岗位,定编定岗。

2、技术管理岗位人员配备应满足工程日常管理和保障水闸安全运行管理需要。

3、上岗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专业岗位人员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关键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

4、职工年培训率应达到50%以上。

(三)教育培训1、水闸管理单位应制定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加强专业技术和业务技能学习与培训。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二)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二)

引言概述:水闸工程是水利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运行管理对于保障水源供应、水库安全管理、防洪减灾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是对水闸工程运行过程中各项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的详细规定,是确保水闸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围绕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展开阐述。

正文内容:1.管理职责1.1水闸工程管理员的职责与要求1.2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团队的组建与配备1.3管理职责分工与协作机制2.运行程序2.1水闸工程运行计划的制定与调整2.2运行参数的监测与记录2.3闸门开闭、泄洪、放水等操作程序2.4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2.5巡查与维护的程序和要求3.安全管理3.1水闸工程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3.2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3.3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3.4安全检查与记录3.5事故调查与处理4.资源管理4.1水闸工程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调度4.2电力资源的供应与利用4.3设备与材料管理4.4数据与信息管理4.5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5.监督检查5.1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的监督机构与措施5.2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5.3管理规程的评估与改进5.4法律法规的遵守与应用5.5管理规程的宣传与培训总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合理利用水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管理职责、运行程序、安全管理、资源管理和监督检查是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的核心内容。

通过规范的管理职责分工、科学的运行程序、全面的安全管理、合理的资源管理和有效的监督检查,可以提高水闸工程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管理规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不断总结经验,完善规程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以确保水闸工程的稳定运行,为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利服务。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颁布单位:水利部文号:颁布日期:1990-10-30 执行日期:1990-10-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水利部颁发水闸工程管理通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对水闸(包括涵闸、船闸)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以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通则。

第1.0.2条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1.0.3条水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管理筹备机构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闸设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闸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所管水闸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如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文、船闸、过木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第2.0.1条水闸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在管好用好工程的前提下,开展综合经营。

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其主要工程内容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三、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做好工程控制运用。

五、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防洪、防凌工作。

六、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七、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八、监测水质。

九、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水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水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水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

2. 水闸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工程安全、运行高效、环境友好。

3. 水闸工程的管理应实现信息化、自动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水闸工程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 管理机构负责水闸的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3. 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水闸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运行管理1. 水闸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执行,不得擅自操作。

2. 水闸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水闸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技能。

3. 水闸运行期间,应有专人负责监测水位、流量等关键参数,确保运行安全。

四、维护保养1. 水闸工程应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清理杂物、检查闸门及启闭机械、防腐防锈处理等。

3. 对于老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水闸设施的良好状态。

五、安全管理1. 水闸工程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遇有极端天气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和工程安全。

六、环境保护1. 水闸工程应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 定期监测水质,防止污染物排放,保护水源安全。

3. 鼓励采用生态工程技术,如湿地恢复、鱼类通道建设等,促进生态平衡。

七、监督检查1.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水闸工程的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管理机构应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结果。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闸工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1. 引言水闸工程是用于调节水位、控制水流和保护沿岸地区的重要设施。

为了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水闸工程的正常运行。

2. 规程目的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规程的目的是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工程效益、保护沿岸地区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该规程旨在规范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包括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阶段。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4.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组织4.1 水闸工程管理机构水闸工程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水闸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

该管理机构应包括以下职责和部门:•水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水闸工程的总体管理和决策。

•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水闸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闸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4.2 运行管理人员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水闸操作员:负责水闸的开闭操作和水位调节。

•巡检人员:负责定期巡视水闸设备和检查运行情况。

•维修人员:负责水闸设备的维护和修理。

•安全监控人员:负责水闸工程的安全监控和报警处理。

5.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要求5.1 水闸运行控制•水闸的开闭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水位调节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水闸的开闭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天气条件进行合理安排,确保水闸工程的正常运行。

•水闸的开闭操作应有专门的操作指南和操作记录,以便日后查阅和分析。

5.2 水闸设备维护•水闸设备的定期维护应按照规定的计划进行,包括设备清洁、润滑、检修和更换。

•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措施,以便日后参考和分析。

5.3 水闸工程安全管理•水闸工程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要求进行,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闸管理制度模板

水闸管理制度模板

水闸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闸管理,确保水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闸在防洪、排涝、供水、发电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水闸,包括永久性水闸和临时性水闸,以及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等从事水闸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水闸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方针,确保水闸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水闸管理责任主体应依法履行水闸管理职责,保障水闸安全运行,提高水闸效益。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闸管理机构应根据水闸规模、重要程度和管理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水闸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水闸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水闸安全运行;(三)制定和实施水闸运行计划,保证水闸在防洪、排涝、供水、发电等方面的正常运行;(四)建立健全水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五)组织水闸应急调度和事故处理,及时报告水闸运行情况;(六)开展水闸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水闸管理水平;(七)负责水闸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保护工作;(八)协调处理水闸管理中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与维护第七条水闸运行应严格按照运行计划进行,根据防洪、排涝、供水、发电等需要,合理调度水闸运行。

第八条水闸维护应坚持日常维护与定期检修相结合,确保水闸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第九条水闸维护主要包括:(一)日常巡查,检查水闸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定期检查,对水闸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三)对水闸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结构安全;(四)对水闸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五)对水闸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保护工作进行监测和维护。

四、安全生产第十条水闸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水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闸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全过程。

第三条水闸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对水闸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应确保设计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设计的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依法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水闸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全过程。

第三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经济、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本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水闸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水闸工程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水闸工程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

(三)各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水闸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如下:(一)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二)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

(三)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

(二)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水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水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水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闸安全管理,确保水闸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闸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水闸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闸安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水闸工程安全运行。

第四条水闸安全管理应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经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闸工程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负责水闸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闸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水闸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四)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七)履行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水闸工程的项目法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等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水闸工程安全运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水闸工程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九条项目法人对水闸工程安全负总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二条水闸工程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五)安全生产信息公示;(六)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水闸工程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情况,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新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新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闸工程管理的总则、控制运用、工程检查与设备评级、工程观测、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大、中型水闸、小型水闸和套闸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5 钢丝绳用压板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1476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SL.27 水闸施工规范SL.75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214 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2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240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98 防汛物资领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381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B32/T 1713 水利工程观测规程DB32/T 2948 水利工程卷扬式启闭机检修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控制运用control application通过有目的启闭闸门、控制流量、调节水位、充分发挥水闸的作用。

3.2水闸sluice修建在河道、堤防上,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的水工建筑物。

3.3节制闸regulating sluice为调节上游水位控制河道泄量而拦河修建的水闸。

3.4排水闸drainage sluice排水渠道用以排除内河或洼地涝、渍水的水闸。

3.5引水闸sluice gate渠道首部用于取水并控制进水流量的水闸。

3.6挡潮闸tide barrage感潮河段挡潮御卤、蓄淡排涝的水闸。

3.7分洪闸flood diversion sluice建于河道岸边、蓄洪区或分洪道进口处用以分洪河道洪水的水闸。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保障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提高水闸工程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水库、泵站、引水渠等水利设施。

三、管理机构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由水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责任由水闸工程管理机构承担。

四、管理人员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运行管理制度1. 班次制度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随地能够做出应对措施。

2. 巡视制度根据水文不定期进行巡视,每日巡查一次,关注水位、水质、设备运行等情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3. 维护制度水闸工程设备设施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

4. 应急预案制定水闸工程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

5. 水位管控根据天气预报和水文预测,及时调整水库的水位,以保证水库的正常蓄水量。

6. 水质管理定期对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保证供水质量的安全。

7. 安全生产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六、奖惩制度对于在水闸工程运行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或者工作不到位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

七、监督检查水闸工程的运行管理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水闸工程管理机构负责解释,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水闸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有所帮助,保障水闸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2017新版)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2017新版)

水闸工程管理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闸工程管理的总则、控制运用、工程检查与设备评级、工程观测、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大、中型水闸、小型水闸和套闸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5 钢丝绳用压板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DL/T 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1476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SL.27 水闸施工规范SL.75 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214 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26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报废标准SL.240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SL.298 防汛物资领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381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B32/T 1713 水利工程观测规程DB32/T 2948 水利工程卷扬式启闭机检修技术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控制运用 control application通过有目的启闭闸门、控制流量、调节水位、充分发挥水闸的作用。

3.2水闸 sluice修建在河道、堤防上,利用闸门控制流量和调节水位的水工建筑物。

3.3节制闸 regulating sluice为调节上游水位控制河道泄量而拦河修建的水闸。

3.4排水闸 drainage sluice排水渠道用以排除内河或洼地涝、渍水的水闸。

3.5引水闸 sluice gate渠道首部用于取水并控制进水流量的水闸。

3.6挡潮闸 tide barrage感潮河段挡潮御卤、蓄淡排涝的水闸。

3.7分洪闸 flood diversion sluice建于河道岸边、蓄洪区或分洪道进口处用以分洪河道洪水的水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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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闸工程管理通则[80]水管字第97号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对水闸(包括涵闸、船闸)工程进行科学管理,正确运用,以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通则。

第1.0.2条本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工程,小型水闸工程可参照本通则进行管理工作。

第1.0.3条水闸工程竣工验收前,由管理筹备机构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则和水闸设计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闸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或修订所管水闸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水闸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1.0.4条水闸工程管理办法,应按照本通则规定的内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外,还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管理范围等内容。

本通则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如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文、船闸、过木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或另订具体办法。

第1.0.5条本通则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第2.0.1条水闸管理单位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完整、安全,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在管好工程的前提下,开展综合经营。

积累资料,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

二、对工程进行检查观测,及时分析研究,随时掌握工程状态。

三、进行养护修理,消除工程缺陷,维护工程完整,确保工程安全。

四、做好工程控制运用。

五、掌握雨情、水情,做好防洪、防凌工作。

六、做好工程安全保卫工作。

七、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八、监测水质。

九、结合业务,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十、收水费、电费等。

十一、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十二、制订或修订本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

十三、其他应进行的工作。

第2.0.2条水闸管理单位,应在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工作制度:一、计划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三、经营管理制度。

四、水质监测制度。

五、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

六、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

七、财务、器材管理制度。

八、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九、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2.0.3条水闸工程均应根据工程安全需要,明确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并树立标志。

现有水闸工程,凡未划定管理范围的,管理单位应予补办手续,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通过地方政府批准,明确划定。

第2.0.4条水闸管理单位要建立责任制。

重要的大型水闸要配备主任工程师或工程师,一般大型和中型水闸要配备工程师或技术员。

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从技术上保障工程安全,提出合理利用水利资源和控制运用的方案,提出工程技术管理细则和技术管理计划等,并在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解决、审查有关本工程的技术问题。

第2.0.5条水闸控制运用,必须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计划执行。

只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指令。

必须变更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2.0.6条水闸管理单位应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政治、管理业务、科学文化,有计划地培训职工,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

水闸管理人员,特别是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该熟悉本工程各部位的结构、工程规划、设计意图、施工情况和工程存在的问题,并掌握控制运用、检查观测和养护修理等各项业务。

第2.0.7条每年汛前,水闸管理单位应在上级防汛指挥部门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汛组织,备好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抢险的准备。

位于冰冻地区的水闸工程,应制订冬季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防凌、防冻工作。

第2.0.8条水闸管理单位应经常与原设计、施工和有关科研部门联系,根据管理运用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共同总结工程在设计、施工方面的经验教训,以改进工作,并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第2.0.9条水闸管理单位,应掌握水质污染动态,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发现水质污染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第三章检查观测第3.0.1条水闸工程检查观测的任务是:一、监视水情和水流状态、工程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掌握水情、工程变化规律,为管理运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及时发现异常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工程安全。

三、通过原形观测,对建筑物设计理论、计算方法和设计指标进行验证。

四、根据水质变化动态,做出水质恶化预报。

第3.0.2条水闸工程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一、经常检查:水闸管理单位应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和启闭机械、动力设备、通讯设施、管理范围内的堤防和水流形态,进行经常检查观测,应指定专人按有关规定或细则惊醒。

二、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严重地区在冰冻期,应对水闸工程及各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领导,对水闸工程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请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汛前应着重检查岁修工程完成情况,渡汛存在问题,防汛组织和防汛物料以及通讯、照明设备等,及时作好防汛准备工作。

汛后应着重检查工程变化和损坏情况,据以拟定岁修计划。

冰冻期应着重检查防冻措施的落实和冰凌压力对建筑物的影响等。

三、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和重大工程事故时,管理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

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会同检查,着重检查工程有无损坏等。

四、安全鉴定:水闸工程必须每隔一定时期对工程进行一次安全鉴定。

水闸建成后,在运用头三至五年进行一次安全鉴定,以后每隔六至十年进行一次。

安全鉴定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各种检查、鉴定都必须认真进行,详细记载,存入技术档案。

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均应作出检查、鉴定分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大型水闸的安全鉴定报告应报流域机构和水利部。

第3.0.3条对工程的重要部位,薄弱部位和易发生问题的部位,要特别注意检查观察。

根据建筑物不同类别,主要检查内容有:一、土工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堤身有无雨淋沟、塌陷、滑坡、裂缝、渗漏。

排水系统、导渗和减压设施有无堵塞、损坏和失效。

堤防与闸端接头有无渗漏、管涌迹象等。

二、圬工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护坡块石有无松动、塌陷、隆起和人为破坏,浆砌石结构有无裂缝、倾斜和滑动等现象。

三、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建筑物的检查观察,应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落、冲刷、磨损和气蚀。

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有无流失等现象。

四、闸门和启闭机的检查观察,应注意结构有无变形、裂纹、锈蚀、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闸门止水设备是否完整,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钢丝绳有无断丝,转动部分润滑油是否充足,机电及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钢丝网水泥与钢筋混凝土闸门,应注意有无漏网、露筋、裂缝、脱壳、面板漏水和其他损坏等。

浮体闸和翻板闸等还应注意支铰有无磨损,锚固体有无锈蚀和松动等现象。

五、水流流态的观察,应注意进口段是否平顺,闸后水流形态是否正常,以及上下游冲刷淤积情况。

六、检查水闸附属设施如动力、照明、交通、通讯、安全防护和观测设备等是否完好。

第3.0.4条水闸工程观测的基本要求是:一、水闸工程应进行全面的观测,相互关联的项目应配合进行。

观测工作应保持系统性与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进行。

二、掌握特征测值和有代表性的测值,研究工程运转情况是否正常,了解工程重要部位和薄弱部位的变化情况。

三、观测成果要真实、准确,精度要符合规定。

四、对观测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并定期作好观测资料的整编工作。

第3.0.5条大型水闸和位置重要的中型水闸必须观测的项目有:上、下游水位,过闸流量;沉陷、伸缩缝、扬压力、水流形态、上下游河床变形。

结合水闸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必要时,增测以下有关项目:位移、裂缝、冰凌、绕渗震动、波浪、闸附近的地下水脉动压力等。

第3.0.6条水闸管理单位的负责人,应经常组织观测人员汇报观测工作及其成果,了解建筑物工作状态变化。

技术负责人要审查观测成果研究建筑物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分析研究观测资料的变化规律,必要时,应提出单项观测资料分析报告。

第3.0.7条建筑物的观测测次间隔,应根据规范规定和水闸运用情况决定,要求观测到运用过程各测点变形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在施工阶段、第一次挡水、运用初期和尚未掌握建筑物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地震等,应增加测次特点,必要时增加观测项目。

第3.0.8条每次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分析。

对相互联系的观测项目成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要统一进行分析。

年终应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编。

第四章养护修理第4.0.1条为维护水闸工程安全完整,水闸管理单位应对土、石、混凝土建筑物,闸门启闭机械、机电动力设备、通讯、照明、集控装置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必须进行经常养护和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良好,运转正常。

养护修理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进行。

第4.0.2条养护修理一般分为经常性的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

一、经常性的养护维修: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进行日常的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设施完整清洁。

二、岁修:根据汛后检查所发现的工程缺陷或问题,对工程设施进行必要的整修和局部改善。

水闸管理单位应每年编制岁修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三、大修: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较复杂时,水闸管理单位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订专门的修复计划,报批后进行。

第4.0.3条岁修、大修工程均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定额管理和质量检验等制度。

岁修、大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岁修和大修工程,均应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总结验收文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4.0.4条无论是经常性维修、还是岁修、大修,均应以保持和恢复工程原设计标准或局部改善原有结构为原则,如需变更设计标准,应作出扩建、改建设计,列入基建计划,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行。

第4.0.5条土工建筑物的养护修理。

一、当发现土工建筑物表面有淋沟、浪窝、塌陷时,应立即进行修补。

二、当土工建筑物发生裂缝、滑坡,应即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分别采用开挖回填或灌浆方法处理。

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

三、土木建筑物发生裂缝、滑坡,应即分析原因,根据情况分别采用开挖回填或灌浆方法处理。

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方法处理。

四、土木建筑物遭受水流冲刷危及安全时,应立即抢护。

五、堤防、拦河坝等应定期进行锥探检查有无隐患,发现蚁穴兽洞、裂缝等,应采用灌浆或开挖回填等方法处理。

第4.0.6条工建筑物养护修理:一、浆砌石结构表面应平整,护坡如有塌陷、隆起,应重新翻砌。

无垫层或垫层失效的均应补设和整修。

遇有勾缝脱落或开裂,应洗静后重新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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