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TO农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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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农业协议》简介

WTO《农业协议》简介

WTO《农业协议》简介
李振仲
【期刊名称】《农业发展与金融》
【年(卷),期】2001(000)012
【摘要】@@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农业协议是WTO成员国共同遵循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的规则,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谈判的基础,其根本宗旨在于推动建立一个公正的、以市场导向为目标的农产品贸易体系.农业协议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发达国家至2000年12月31日,发展中国家至2004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实施.农业协议主要包括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业国内支持、出口补贴以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等规则.
【总页数】2页(P35-36)
【作者】李振仲
【作者单位】农发行研究室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从人权视角评析《WTO农业协议》对发展中国家粮食安全的消极影响 [J], 吴琼
2.WTO农业协议与我国农业保护立法对策 [J], 吕无瑕
3.WTO农业协议: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J], 沈明其
4.印度执行WTO《农业协议》的经验 [J], 董运来
5.WTO《农业协议》下的粮食安全——基于发达与发展中国家博弈的思考 [J], 张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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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关于农业支持保护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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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世界里,农业问题真的是个大热门。

咱们都知道,WTO(世界贸易组织)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有着一套规矩,听起来好像复杂得很,但其实只要深入了解,就能发现其中的趣味。

想象一下,农民们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结果因为国际市场的波动而遭遇大打折扣,谁能忍受这样的悲剧呢?所以,WTO就像个保护伞,旨在给这些勤劳的农民提供一些安全感,让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

WTO的农业协议可以说是个“好心人”,为了确保农民不被市场的风吹草动搞得失去方向,特别设立了一些支持措施。

这些支持措施分为几类,其中包括“绿箱”和“蓝箱”。

绿箱就是不干扰市场的那些补贴,像是给农民提供技术支持、生态保护等。

这就像朋友在你需要时默默支持你,给你加油打气;而蓝箱则是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贴,但又不至于影响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像是临时的助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再说说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

WTO的这些规定是为了避免贸易战,想象一下,如果各国都为了自己的利益拼命增加补贴,最后不就变成了你死我活的战争吗?那种局面真的是让人头疼。

所以,WTO试图通过这些规则来平衡各国的利益,保证大家都能吃饱喝足,最终实现互惠共赢。

这就像是个大家庭,大家都要顾及彼此,才能和谐相处。

支持可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则也在不断地调整。

现在,许多国家都在反思自己的农业,力求在保护本国农业的同时,促进国际贸易。

这就像是你为了保持身材,得偶尔给自己放个假,去吃一顿大餐。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需求和挑战,灵活应对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具体实施上,WTO也鼓励各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调整农业。

这就像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

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气候条件和文化背景来设计适合自己的农业支持。

只要不违反WTO的基本原则,就可以尽情发挥创意,打造出独一无二的农业支持方案。

哎,这里还得提一下,农业支持的透明度也是个大问题。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

WTO 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减少农产品生产补贴、减少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 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推行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拘束和减少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时机,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别保障措施几个方面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见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定变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关税化的过程包括(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变成相应的关税等值(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2.关税减让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推行限时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 (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 )减少到必定水平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 1986~1988 年为基期,从 1995 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减少,并且在今后不得高出这一水平3.最低市场准入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推行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同意一些成员国关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定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时机,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推行最低市场准入时机的条件(1)以 1986- 1988 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开支量的3%(2)从 1986 年起不对该产品推行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推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4.关税配额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高出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类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5.特别保障措施是指依照《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用某些特别措施,以防范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用特别保障措施,必定满足以下 3 个条件(1)该产品必定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2)必定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别保障措施的产品(3)必定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农业协议还规定,特别保障措施可以采用征收附加关税形式(二)国内支持规定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经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帮助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国内支持措施范围特别广泛,全部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1.“黄箱”政策措施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拥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 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减少。

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

13、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一)WTO《农业协定》产生的历史背景长期以来,各国政府出于稳定和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以及提高农业产出等方面的考虑,都对本国农业和农产品贸易进行最大限度的干预和保护。

其中以美国和欧盟最为突出(国内支持、市场准入)。

美国的农业保护政策分为两类:一是农业生产保护政策(包括农业信贷优惠、目标价格补贴、农业保险);二是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包括出口加强计划、贸易控制计划)。

(二)WTO《农业协定》的主要内容《农业协定》由序言、正文、附件组成,共21个条款。

《农业协定》的主要规则和承诺包括:1、降低农产品的国内支持国内支持:是各成员国对农产品实施的价格支持、直接支持以及以其他补贴形式的国内保护措施。

《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以综合支持总量为尺度做出削减承诺,实质是对影响农产品贸易的各国国内农业政策措施规定一个总体标准。

发达国家承诺在6年内将年度综合支持量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最不发达国家免于削减。

《农业协定》按照“政府执行的农业政策和计划是否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为标准将国内支持措施进行分类,包括要求减让承诺、免除减让承诺两类。

“黄箱”政策:《农业协定》中将会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农业政策称为“黄箱”政策,这类政策必须进行销减。

“绿箱”政策:是指成员国政府通过公共基金计划提供的、没有或仅有最微小的贸易和生产扭曲的作用、费用由纳税人负担而不是从消费者转移而来的支持措施,以及不具有给生产者提供价格支持作用的补贴措施。

2、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市场准入:是指一国允许进口的程度,不同种类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可以用来限制进口国外产品的数量,从而降低一国市场准入水平。

《农业协议》确立了“关税化”原则,规定各成员必须取消全部非关税措施,将所有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等值关税,通过关税提供的保护水平等于以前的保护水平。

某种农产品使用的非关税措施的关税等值(以1986—1988年为基期)等于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减去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

WTO农业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削减农产品生产补贴、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规范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

WTO农业规则由四个协议组成,即《农业协议》、《马拉喀什议定书》所附国别减让表关于农产品的承诺、《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议》和《关于改革计划对最不发达国家和粮食净进口发展中国家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的措施的决定》。

(一)市场准入规定就是关于别国商品和劳务进入本国市场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因此,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要求将非关税措施关税化,约束和削减关税水平,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措施,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农业协议中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主要涉及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关税减让、最低市场准入、关税配额管理和特殊保障措施几个方面1.非关税措施的关税化《农业协议》要求把关税作为限制农产品进口的唯一手段。

农业协议规定各成员方不得在协议生效后保留、使用和重新使用非关税措施,原来使用的非关税措施必须转换成关税等值,进行关税化关税化的过程包括(1)将现行的非关税措施转化为相应的关税等值(2)利用关税等值来确定农产品的从量税或从价税2.关税减让是指根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将全部农产品减让基期的关税(包括关税化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削减到一定水平各成员方的关税减让以1986~1988年为基期,从1995年开始分年度按规定幅度削减,并且在今后不得超过这一水平3.最低市场准入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施非关税措施关税化方面存在困难,农业协议允许一些成员国对于某些农产品保留非关税措施,但同时规定必须确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以扩大农产品的进口量,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实施最低市场准入机会的条件(1)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时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3%(2)从1986年起不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若该产品为初级农产品,则需要对其实行有效的生产限制措施4.关税配额对配额数量内的进口征收较低的关税,对超过配额数量部分的进口则征收较高的关税,这种数量管制制度就是关税配额5.特殊保障措施是指依据《农业协议》的规定,各成员方可以在特定的情况下对那些已经遵守了关税化规定的产品采取某些特别措施,以防止进口数量的激增和进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使用特殊保障措施,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1)该产品必须已经经历了关税化过程(2)必须是一国关税减让表中注明可使用特殊保障措施的产品(3)必须达到以价格或数量为基础的触发标准农业协议还规定,特殊保障措施可以采取征收附加关税形式(二)国内支持规定国内支持措施是指成员方政府通过国内政策,以农业和农民为扶持资助对象所进行的各种财政支出措施国内支持措施范围非常广泛,所有与农业和农民有关系的政府支出,都可以称为国内支持措施,包括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农业投入的补贴、对农民的直接补贴,以及政府用于农业科研、推广、培训、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措施等1.“黄箱”政策措施是指那些对生产和贸易具有扭曲作用的政策措施,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对其进行削减。

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

WTO 及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留哟韭襄昶卿安徽农业大学李晓明教授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农业国际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的发展趋势.经过13年的艰苦谈判,中美两国终于在 1999年 4 月 10 日签署了《中美农业合作协议》,l1 月5 日中美又达成了中国加入WTO 双边协议 ,这预示着我国加入 WTO 的日子日渐临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有必要认真分析一下WTO 的农业规则是什么?加入 WTO 对我国农业影响如何 ?应该采取何种对策 ,以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本刊拟就这些问题作一系列探讨 .,WTO及其主要职能,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WTO(WorldTradeOrga nizatio n)即世界贸易组织的英文简称.它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与国际贸易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共同组成世界经济的三大支柱.其前身是 1948年 1 月生效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简称GATI').GATI' 的主要内容是贸易规则与关税减让.1994年 4 月,125个参加国的部长在马拉喀什签署了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 ,1995 年 1 月在日内瓦成立了 WTO.WTO 的核心是 WTO 协议,其内容涉及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 ,规定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及可允许的例外 ,包括各成员削减关税的承诺 ,开放市场的承诺 ,规定了解决贸易争端的程序 ,给予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等条款.到1999年,WTO有134个成员国,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量占世界贸易量的 90%,被称为 "经济联合国 ". WTO 的主要职能 ,一是制定国际经济贸易的规则 .二是组织世界贸易成员国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三是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WTO 的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 .同时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求相称 .WTO 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 ,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 .WTO 的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非歧视性原则 ,市场开放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发展中国家特殊待遇原则,保护措施原则 ,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地区贸易原则 ,磋商协调原则 ,透明度原则 .二,WTO农业协议的主要规则WTO 农业协议就是 GATr 的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 .该协议第 1 次明确规定了关于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纪律与准则 ,其实施的产品范围几乎包括了所有主要农产品 .协议从 1995年 1月1日开始生效,所涉及的领域主要有四 :(一)市场准入规则1. 非关税措施关税化.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取消所有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 ,按照规定的换算方法将非关税措施转换成 "等量关税 ",进而将其与受非关税措施影响的农产品的现行正常关税税率构成 "混合关税 ",即关税化 .关税化 ,也就是只允许使用关税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 .2. 关税减让 .关税减让期为 1986—1988 年,实施期发达国家为6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对于混合关税,发达国家在1995〜2000年协议实施期内平均削减36%,发展中国家在1995〜2005年实施期内平均削减24%;对每一单项税目,发达国家至少削减 15%,发展中国家削减 10%.3. 规定市场准入机会 .规定一些进口国可以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以扩大农产品出口 ,促进农产品自由化 .但条件是:以1986〜1988年为基期,在该基期内某产品的进口数量不足国内消费量的 3%,在减让期结束时应扩大到 5%,从 1986年开始不对该产品进行出口补贴 .4. 保证最低市场准入 .为确保能够满足最低市场准入,配额准入量内的进口农产品享受低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配额准入量的进口农产品要缴纳较高的关税(配额外税率).关税配额准入量应至少保持在现行实际市场准入水平 .5. 特殊保障措施 .WTO 成员国可引用(1994年关贸总协定》保障条款,《保障措施协议》和《农业协议》规定的特殊保障措施 ,以维护自身贸易利益 ,但只能择其一 ,不得同时使用 .任何成员在引用特殊保障措施时 ,需提前或在采取行动 1 0天内通知农业委员会,而且应给予有利害关系的成员磋商的机会 .(二)国内支持规则WTO 农业协议规定 ,发达国家产品的国内支持总量(AMS)在6年内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削减13.3%.协议将政府补贴分为两类 ,一类为"绿色补贴"(又称"绿色政策"或"绿箱政策 ") ,因不引起贸易扭曲可免于减让 ,这类补贴措施包括 :1. 由公共基金或财政提供的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开支,如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病虫害防治 ,检疫检验,培训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开支.2. 为保障粮食安全而提供的储存补贴,但这种补贴不得表现为高价收购或低价销售储备粮 .3. 粮食援助补贴.即为赈济饥民和保障低收入居民的粮食供给而作出的财政开支 ,或对非政府援助行动所减免的税收.4. 自然灾害补贴.这类补贴必须基于实际损失,补贴量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量 .5. 农业生产者退休或转业补贴 .6. 农业生产资源贮备补贴 .7. 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性投资补贴 .'安■霞业& gt;2001年一 1・目前 .国内粮食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速度 ,农业连续丰收 ,出现了农产品供过于求的局面 ;国内消费需求大幅回落 ,国际市场农产品的消费和价格持续疲软 .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如大力发展特种养殖业 ),使农民增收 .是中央的英明决策 . 我国将加入世贸组织 (WTO), 对我国的特种养殖业来说,既是机遇 ,又是挑战 ,我们要紧紧抓住这次机遇 . 特种养殖业在我国发展已近 20 年了,在这 20年中,有的项目曾多次出现过几上几下的局面 ,近 2年已开始进入稳步发展的阶段 .但对今后的发展 ,笔者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1. 种源管理目前,特种养殖业大多数单位都以销售种源为主.有的农家为了更多地销售种源竞采用高价回收的手段,诱使养殖户引种 ,这种做法的结局最终是放种者倒闭垮台 ,养殖户受骗上当 .为了规范我国的种源市场 , 希望各地场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条例 .经县级以上有关单位审核批准 ,领取有关证明后进行经营. 在种源的管理上更应采取科学化饲养管理 ,建立一整套档案 ,必须向引种户提供有关的档案 ,系谱等详细材料.现在 ,大部分供种场家没有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致使很多品种严重退化 .如狐狸,獭兔,海狸鼠等 .2. 采取生物链模式搞好养殖业加入 WTO 后 ,市场竞争必然更加激烈 .为了更好地使养殖业降低养殖成本 ,增加经济效益 ,综合利用是其中的一个关键 .国内有些好的经验完全可加以推广 .如有的场家将兔 ,鸽,鹧鸪等粪便经过加工发酵后转化成猪饲料 ,猪粪既可养鱼又可成为肥料 ,这样的综合利用使养殖成本大大下降 ,为养殖户创造更高的效益 .3. 特种养殖业要在综合开发,深加工上下功夫我国特种养殖加工水平较低 ,发展潜力大 ,发展这一产业 ,可以有效地提高附加值 ,以便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例如,海狸鼠养殖 ,1994年以前 ,我国形成普遍性炒种现象,1994年初 ,终因没有搞深加工推动市场 ,导致海狸鼠养殖业一夜之间臭遍全国 .这几年经过有些单位的不懈努力,不断开发 ,曾经臭遍全国的海狸鼠如今却是全身是宝 ,它的裘革不单一是制衣 ,鞋帽的原材料 ,而且糟月它的毛针可生产高 ,中,低档毛笔 ,它的骨经过加工后制成的酒可治疗多种疾病 ,用它的尾筋提炼后制成医 -用缝合线,伤愈后可不必拆线,人体自然吸收.海狸鼠因抗病性强,不必注射任何疫苗,它的肉含锌量极高,可称为绿色保健食品.又如过去肉鸽养殖只是单一销售鲜活乳鸽或速冻乳鸽,经过近2年的开发 ,现已生产出乳鸽胶囊 ,乳鸽精等一批高级保健营养品 ,使乳鸽的价值翻了几番 .4. 把握机遇 ,稳步发展 ,走产业化道路进入 21世纪对特种养殖业来说 ,在我国有三大机遇 :一是国家在农业产业结构方面的调整 ,加大养殖业投资力度 ;二是西部开发工程的实施 ,使特种养殖业成熟的项目有利于向西部地区推广普及,并可根据西部地区的条件开发出新的项目 ; 三是加入世贸组织后 ,特种养殖业的商品更容易加入到国际市场 ,利用我们的人力 ,物力的优势参与世界竞争 . 发展特种养殖业 ,目前关键是要把握住机遇 ,品牌效益特种养殖业产品开发潜力很大 ,单从一个蜗牛的商品开发,就能开发出多种高附加值的产品 ,如蜗牛酶 ,蜗牛蛋白醋 ,化妆品等 .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关键是提高科技含量 ,以达到最高效益 .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要把握产品的质量 ,包装 ,装潢设计 ,价格定位 ,树立品牌意识 , 以利长期占领国际市场一 8,地区发展补贴 .即对生产条件明显不利(必须是长期性的)地区,补贴额应限于地区的平均生产成本高于一般平均生产成本的部分 . 另一类为"黄色补贴"(又称"黄色政策 "或"黄箱政策 "),因能够产生贸易扭曲而需要减让 .这类补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 ,种子肥料补贴 ,某些有补贴的贷款等 .(三)出口补贴规则WTO 农业协议要求 ,各缔约方必须承诺削减其补贴的农产品出口的数量与预算开支•以1986〜1990年为基期,发达国家在 6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 1:3数量减少 21%,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36%;发展中国家在 10年内要将有补贴的农产品出口数量减少 14%,出口补贴预算开支削减 24%;对在基期没有出口补贴的农产品则禁止在今后对该产品实施出口补贴 .f 四 ) 动植物卫生检疫规则协议规定 ,允许各个成员国采取正常的以保护人类健康 ,动植物生命安全及其生长为目的的措施.但这些措施不应构成不公正的歧视 ,从而造成隐蔽性的对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限制 .所采用的检验措施和依据原则应以国际标准和准则为基础,而且这类措施必须在充分透明的情况下实施.(邮编:230001)< 安曩农业 )2001 年一 I 期。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WTO农业协议:影响、局限性及我国的政策选择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的内外环境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贸易必须在WTO基本框架内发生,《农业协议》中有关对农产品实行降低进口关税保护、削减出口补贴及国内支持水平的规定,将对我国农业的发展及农产品贸易产生约束。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开放市场后农产品进口将趋于增加,农业部门面临巨大调整压力,农民增收乃至农村稳定都将面临新的问题。

因此,如何选择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政策,使这些保护政策既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又符合国际惯例,是我国农产品贸易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WTO农业协议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一)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影响WTO农业协议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改善贸易体制的框架。

由于各国在谈判中承诺把实施国内农业政策改革与贸易政策改革结合起来,因此,农业协议对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新规则建立了一个有效的农产品贸易争端解决程序,增强了国际农产品贸易的稳定性。

2.农业谈判达成的关税化以及关税、补贴和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今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而关税作为唯一允许用于边境上的保护措施,则为将来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打下了基础。

3.关税约束条款的应用有可能使农产品关税约束在某一确定的水平,使农产品把喷壶能得到抑制。

4.停止使用并逐步削减农产品出口补贴,以及限制使用国内支持措施,促进了国际农产品贸易体制的改革,并逐步将有关国内政策纳入WTO框架进行管理。

5.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贸易壁垒。

农业协议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它为国内农业政策建立了一套完全新的、可操作的规则,而且将对保护主义的约束承诺已经纳入国际法中。

(二)对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据统计,WTO农业协议的实施将把全球农业的国内支持由1980亿美元减少到1620亿美元,出口补贴由213亿美元减少到138亿美元,将来所有的农产品关税要被约束,如建立关税约束上限,从而在较大程度上增加贸易的安全性,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贸易也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wto农业协议内容

wto农业协议内容

wto农业协议内容1.1 合同主体本协议的双方分别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1.11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在农业领域的相关资质、经营范围等。

1.2 合同标的本协议旨在规范和约束双方在WTO 农业框架下的相关活动和行为,具体内容涵盖以下方面:1.21 市场准入规则,包括对农产品关税的削减和约束,以及非关税措施的转化和规范。

1.22 国内支持政策,明确双方在农业生产中的国内支持措施的允许范围和限制条件。

1.23 出口补贴规则,规定双方在农产品出口方面补贴的种类、额度和限制。

1.3 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31 有权依据 WTO 农业协议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贸易优惠和政策支持。

1.32 有义务遵守协议中关于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补贴等方面的规则和约束。

1.33 应当按照协议要求,逐步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降低关税水平,并规范非关税措施。

1.34 有责任确保其国内支持政策不超出协议允许的范围和限度。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5 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其在协议下的各项承诺和义务。

1.36 有义务与甲方共同维护公平、透明的农产品贸易环境。

1.37 应当按照协议规定,调整和优化自身的农业政策和措施,以适应 WTO 农业协议的要求。

1.38 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农业政策和贸易相关信息。

1.4 违约责任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1.41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1.42 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违约造成的不利影响。

1.43 若违约情节严重,可能面临 WTO 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相关制裁和处罚。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1.44 同样应承担违约责任,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45 需立即改正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违约后果。

1.46 严重违约时,也将受到 WTO 相关规则的制裁和约束。

WTO农业协定与中国农业

WTO农业协定与中国农业

WTO《农业协议》与中国农业邵望予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农业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使长期以来游离于关贸总协定之外的农产品贸易重新纳入法律框架之内,以纠正国际农产品市场因对农业的高度保护所形成的扭曲。

因而该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为推进全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要求减少并规范农业的国内生产支持、削减对出口的直接补贴、提高市场准入程度、对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待遇和建立农产品贸易以单一关税制作为调节的约束机制。

该协议共有21项条款和5个附件。

主要是:(一)减少成员方的国内农业生产支持。

将各成员方政府对农产品的各项价格支持和其他补贴制订了规则,并把上述价格支持分为“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两类。

前者系指对农业生产的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服务、检验服务、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食品的公共储存支出、国内食品援助、自然灾害救济、用于环境保护和对贫困地区的援助等项目,对这些不是用于对生产者直接提供价格支持的支出允许继续存在。

后者主要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支持、营销贷款、牲畜数量补贴、面积补贴、种子、化肥、灌溉等项目的补贴,须加以控制和减让。

除绿箱补贴外,对农业生产的所有支持统称为“国内支持总量(简称AMS)”,在《农业协议》中规定了它的“最高限量”,发达成员方在1986-1988年基期年份的平均支持水平,应在6年内削减补贴总量的20%,发展中成员方则应在10年内削减13.5%,均按每年等量递减。

(二)逐步削减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

按19861988年基期的平均水平,发达成员方在6年内平均分期削减其出口补贴额36%,受补贴的数量削减21%,发展中成员方则应在10年内分别削减24%和14%。

(三)降低关税水平,提高市场准入程度。

1.各成员方必须全部取消对农产品进口的各种非关税措施,以1986-1988年为基期,将这些非关税措施按规定的换算公式转化为“等量关税”,然后与原实施的关税税率相加构成“混合关税”(COMBINED TARIFF)。

wto农业协议

wto农业协议

wto农业协议WTO农业协议是一项旨在促进全球农业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协议。

该协议旨在解决农业贸易中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问题,促进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和公平竞争。

WTO农业协议于1994年成立,并在2001年多哈回合谈判中进行了重大修订。

该协议主要关注三个方面: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和国内支持。

市场准入是指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出口补贴是指降低或淘汰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避免对其他国家的农业产生不公平竞争。

国内支持是指降低或淘汰对本国农民或农业产业的直接和间接支持。

在市场准入方面,WTO农业协议要求成员国逐步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这一举措旨在促进农产品的自由流通,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入全球农产品市场。

此外,该协议还规定了一系列无条件开放的市场准入措施,以便降低贸易壁垒,增加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在出口补贴方面,WTO农业协议禁止对农产品提供直接出口补贴,或对农业出口进行其他形式的补贴。

这是为了避免对其他国家的农业产生不公平竞争,保护农产品贸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此外,WTO的成员国还同意逐步减少和淘汰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更好地适应全球农产品市场的需求。

在国内支持方面,WTO农业协议要求成员国限制对本国农民和农业产业的直接和间接支持。

这是为了避免形成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并鼓励农业生产者采用更有效率和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

此外,农业支持计划还需要透明度和监督,以确保其不会对国内市场造成负面影响,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WTO农业协议在推动全球农业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降低农产品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以及减少国内农业支持,该协议促进了全球农产品市场的开放和平衡发展。

然而,仍然需要持续的努力,以解决农业贸易中的其他问题,例如市场准入的不对称、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差异等,以实现更公平和可持续的全球农业贸易体系。

第三节WTO农业协议

第三节WTO农业协议

WTO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农业协议从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时间内实施,发展中国家为10年。

各谈判方同意在实施期结束前一年开始进行谈判继续这一改革进程。

概括而言,农业协议允许各国政府对农业给予支持,但最好是采取那些对贸易扭曲程度小的政策。

协议还允许在实施承诺的方式上可以有一些灵活性。

发展中国家削减补贴和降低关税的程度不必等同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被给予更多的时间完成义务。

针对食品供应依赖进口的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协议做了特殊规定。

(一)市场准入条款由于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用关税及名目繁多的非关税壁垒来限制他国农产品进入其国内市场,导致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不公平竞争,防碍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为此,农业协议要求各方尽力排除非关税措施的干扰,并通过了将非关税壁垒关税化,禁止使用新的非关税壁垒的规定,来削减农业贸易领域现存的非关税壁垒。

此外,各方还达成了增加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的协议,以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实现。

具体规定为:1.关税化协议只允许使用关税这个手段对农产品贸易进行限制,所有进口数量限制、进口差价税、最低进口价格,任意性进口许可证,经营国家专控产品的单位所保持的非关税措施,自愿出口节制,以及普通关税以外的同类边境措施等非关税措施均须转化为进口关税。

具体包括:(1)现行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应转化成相应的关税等值。

(2)关税等值的计算方法是:某种农产品的关税等值(使用了非关税措施)=该产品的国内市场平均价格-该产品或相近产品的国际市场平均价格。

(3)关税等值用来制订农产品进口的从量税或从价税(即建立相应的关税)。

(4)农产品加工品的关税等值=农产品原料的关税等值´农产品原料占农产品加工品的比重。

(5)根据“大米条款”(乌拉圭回合结束的最后时刻,为争取日本与韩国签署而专门对大米贸易作出的“网开一面”规定),协议允许成员方在一定条件下,对某项产品(大米)延迟一段时间再进行关税化。

WTO协议的范围

WTO协议的范围

WTO协议的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WTO)协议涵盖了广泛的贸易和商业领域,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公平和可预测性。

WTO协议包括多个文件和协议,其中最重要的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和《关于货物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关于服务贸易的总协定》(GATS)以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问题的协定》(TRIPS)。

以下是WTO协议的主要范围:
1. 关税和非关税壁垒:GATT协定涵盖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和消除,旨在降低贸易限制并促进自由贸易。

2. 农业:WTO的《农业协议》旨在改革全球农业贸易,减少贸易补贴,提高农产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服务贸易:GATS协定旨在促进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涵盖了广泛的服务领域,如金融、教育、健康、通信等。

4. 知识产权:TRIPS协定旨在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涵盖了专利、版权、商标等领域。

5. 争端解决:WTO的争端解决机制(DSU)旨在解决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确保贸易规则的执行和遵守。

6. 贸易和环境:WTO的协定还涉及与贸易和环境相关的问题,如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7. 贸易便利化:WTO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旨在减少贸易手续和限制,促进贸易的流通。

8. 贸易救济:GATT协定还包括有关成员如何处理贸易倾销、补贴和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规则。

9. 发展问题:WTO致力于在全球贸易体系中促进发展,并有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的规定。

总的来说,WTO协议涵盖了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旨在建立公平、透明和可预测的贸易规则,以促进全球经济的增长和繁荣。

不同的协定和规则为各个贸易领域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WTO与农业贸易常用术语

WTO与农业贸易常用术语

WTO与农业贸易常用术语农业协议(Agreement on Agriculture,URAA)作为乌拉圭回合的一个部分,农业协议涉及到与农业有关的三个领域:市场准入、出口补贴、国内支持。

成立WTO的一揽子协议共包括29个独立的法律文件,农业协议是其中之一。

农业协议实施其为6年,即1995-2000年(发展中国家为10年,即1995-2004年)。

综合支持量(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 AMS)衡量政府用于支持一部门的投入的货币价值的指标。

正如农业协议对综合支持量的定义,综合支持量包括预算支出和从消费者向生产者转移的收入,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价扭曲。

综合支持量包括对生产者直接支付(如差额补贴)、投入品补贴(如对灌溉用水的补贴)、能够引起市场价格扭曲的收入转移的估计值(如市场价格支持)、商品贷款计划的利率补贴的实际发生额或累计额。

关贸总协定条款(Article of GATT)指总协定中所列出的条款,它们被缔约方用来监督其管理国际贸易和贸易政策的规划与程序。

关贸总协定的38条中每一条都要处理贸易领域中一个方面。

蓝箱政策(Blue Box Policies)农业协议中对一系列条款的通行表达方式。

这些条款规定与限产计划相关的支付可免予减让承诺(如休耕地差额补贴)。

约束税率(Bound tariff rates),关税约束(Tariff "binding")经过关贸总协定/WTO谈判而确立的关税率,列在各国家的关税减让表中,可作为总协定的一部分而得到执行。

关贸总协定第2条强制各国实行的约束关税。

如果梂TO成员国把税率提高到约束水平以上,受影响的出口国家有权进进口国的等价值出口产品采取报复性措施或接受赔偿,其形式通常为要求该进口国降低对受影响国的其它出口商品降低关税。

凯恩斯集团(Cairns Group)由15个国家组成的非正式联合体,它1986年成立于澳大利亚凯恩斯。

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

WTO农业协议绿箱政策

WTO 农业协议绿箱支持措施一、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国内支持承诺1. 黄箱。

所有被认为是对生产和贸易有扭曲作用的国内支持措施,除一些免除削减的例外,均被纳入黄箱。

这些措施的总量需要进行削减。

黄箱措施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

综合支持量是国内支持承诺的基础。

除免除削减承诺的支持以外的任何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国内支持的总和,以及对国内支持措施的任何修改、或增加的不符合免除削减标准的新措施。

都应计入现行综合支持总量(总 AMS)的计算中。

在现有WTO的144个成员中,30个成员有总AMS的削减承诺。

AMS 主要集中在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

从URAA 的实施看,AMS 的有效性很低,因为其削减基期 1 986- 1 988年并不代表平均支持水平,对以上国家和多数农产品来说,这段时期的支持水平相当高。

而且,这些国家还可以实施新的贸易扭曲支持措施,只要 AMS 不超过年度约束水平。

2. 微量补贴。

即对发达国家本应包括在现行总 AMS 计算中的特定产品支持,如未超过 -基本农产品在相关年度内生产总值的 5%,则免除削减。

另外,对本应包括在现行 AMS 计算中的非特定产品的支持如未超过该成员农业生产总值的 5%,也无需削减。

对于发展中国家,以上微量百分比是10%。

总之,成员不需将微量补贴包括在其现行综合支持总量的计算中,也无需削减。

如一成员无综合支持总量承诺,则该成员给予农业生产者的支持不得超过微量补贴水平。

3. 蓝箱。

国内支持承诺要求,所有与生产联系的补贴必须进行削减或控制在微量范围内,而蓝箱则是这一规则的一个例外。

蓝箱补贴直接与动物数量或耕地面积相联系,此类支付按固定面积和产量(对农作物来说)给予或按固定的牲畜数量或按基期生产水平的 85%或 85%以下给予。

蓝箱补贴要求征收生产配额或要求农民放弃部分土地的生产以达到限制产量的目的。

使用这些补贴的国家认为,蓝箱对贸易的扭曲效应远远小于其他黄箱补贴。

在 2003年“和平条款”到期之前,不应对蓝箱提起反补贴申诉。

wto农业协议定义的农产品范围

wto农业协议定义的农产品范围

wto农业协议定义的农产品范围
世贸组织农业协议是一份旨在促进国际农业贸易发展的国际公约,其内容涉及农产品大致范围。

根据该协议,农产品包括粮食、植物油脂、开垦作物及其他,以及牲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林产品,其中还包括动植物的部分组成,这些都定义为农产品范围。

粮食包括全谷物、稻谷、小麦、玉米、大麦、高粱、糜米、高梁类、籼米类及其他作物种子类。

植物油脂主要涉及籽类植物油脂,包括菜籽油、亚麻籽油以及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芝麻油等类型。

它们的原料,从原初的农作物到经过脱油,干燥和提炼后的最终产物,均属于这一类中的农产品。

另外,开垦作物由矮型和高等植物构成,包括谷子、高粱、甘蔗、意大利硬稻、荞麦、马铃薯等。

牲畜产品指的是一些从未经处理的牲畜中取得的能量和营养物质,包括牛肉、羊肉、鸡肉等。

此外,水果和蔬菜是果实和食用植物,如苹果、梨、葡萄、香瓜、西红柿等,以及萝卜、芹菜、洋葱、芦笋、冬瓜、芦蒿、豌豆中等,这些都属于农产品范围内。

最后,林产品包括未加工的树脂、木材及其他部分,并包含了林木凋落物的化学成分。

总的来说,根据世贸组织农业协议,农产品的定义主要是以粮食、植物油脂、开垦作物、牲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林产品及动植物的部分组成为主,有效地定义了农产品的范围。

成立了这么一个协议可以规范国际农产品贸易,促进全球农业发展,有助于促进全球经济和社会和谐。

WTO农业规则与案例

WTO农业规则与案例
2. 前期对粮、油、棉的冲击较大,长 期看有利于农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 整
3. 不会威胁粮食安全
对大宗农产品影响大
1. 粮食配额 ①入世前粮食配额为300万吨,入
世后为2100万吨(扩大了7倍) ②2100万吨部分实行1%—3%低
关税,超过2100万吨部分实行 高关税,为40%—76%
③在2100万吨这部分中,美国 小麦占了730万吨 1998年,我国进口小麦140万 吨,其中美国小麦10万吨
第四章 WTO农业规则 与案例
学习目标:
《农业协定》的主要内容 概念: 1.非关税壁垒关税化 2.最低市场准入 3.“三箱”措施
中国在农业问题上的承诺 中国的农业安全问题 农业案例分析
一、乌拉圭回合新成果
(一)乌拉圭回合前,农业长期 游离在GATT之外。农业是贸易 自由化程度最低,贸易保护最甚 的部门。
2.为什么说加拿大违反了WTO《农业 协定》第9条第1款(c)规定的出口 补贴,违反了第3条第3款和第8条 的结论,试作分析?
3.此案对中国有何启示?
案例分析:
“加拿大奶制品案”关WTO《农业协定》适用 的农产品贸易争端。
1995年WTO《农业协定》实施之后,加 拿大很难提高其牛奶出口量,因为加拿大 国内牛奶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可以出 口的带有补贴的奶制品数量也受到了其对 WTO所作削减补贴承诺的限制。
4 规定最低市场准入机会 指起码应做到的条件(以19861988年为基数):
发展中国家:
第一步:不低于1% 第二步(5-6年):达到2% 第三步:10年内达到4%
5 特殊保障措施 ①GATT 1994中的保障条款和 《保障措施协议》 ②乌拉圭回合《农业协定》中的 特殊保障措施

wto农业协议

wto农业协议

WTO农业协议引言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是全球最重要的多边贸易组织之一,致力于推动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促进经济发展。

在WTO框架下,农业领域的协议对于各成员国的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WTO农业协议的背景、目标和主要内容。

背景农业是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生产活动。

然而,由于农业领域存在着各种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政策,农产品贸易受限,国际贸易不平衡问题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WTO于1995年通过了一系列农业协议,旨在促进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和农业发展。

目标WTO农业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减少贸易壁垒,提高全球农产品市场的透明度,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和差别待遇,以促进其农业发展和食品安全。

主要内容1. 农业市场准入WTO农业协议要求各成员国逐步降低和取消农产品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提供更大的市场准入机会。

成员国需要依据约定的时间表逐步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允许其他成员国以公平竞争的方式进入本国农产品市场。

2. 农业出口竞争WTO农业协议还规定了农产品出口补贴和进口配额等问题。

成员国需要限制农产品出口补贴,并在一定时间内逐步减少和取消这些补贴。

同时,进口配额的管理也需要透明和公平,以确保市场的公正竞争。

3. 农业补贴WTO农业协议对成员国的农业补贴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协议规定了三个支柱,即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和出口竞争力。

成员国需要限制农业补贴的总额,并将其分配到国内支持和市场准入两个方面。

这样可以避免过度的市场干预和扭曲农产品贸易。

4. 特殊和差别待遇WTO农业协议强调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为了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协议允许发展中国家采取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如提高进口关税或限制进口数量。

这样可以保护本国农业产业,促进农民的生计和农产品的自给自足。

5. 透明度和监测WTO农业协议要求成员国提供有关农业政策和市场情况的信息,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农业协议_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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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
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化布局 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
二、要把龙头企业做强
措施
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 高带动能力。
三、要把管理体制搞活
进一步搞活外贸体制
按照国际惯例办事
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
四、要把“绿箱”和“黄箱”政策用好
充分运用WTO“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
《农业协议》产生的背景
由于农产品贸易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以及 各方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利益冲突,长 期以来谈判进展缓慢,一直游离于GATT的 基本规则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之外。乌拉圭 回合谈判中,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就逐步 实质性削减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问题达成 一致,各方就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国内支 持、出口补贴等做出承诺,极大地推动了 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进程。
• 发展中成员的平均关税减让承诺。 • 发展中成员可灵活的建立关税上限约束。 • 最不发达成员虽然也进行关税化及关税约
束,但可免于减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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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农业贸易法律 制度的差异
发达成员
支持和保护农产品生产 者价格与收入。
给予农业价格和收入以 高额补贴,对农业是正 方向的保护,并由此影 响整个国际农产品市场 的格局。
需要削减的出口补贴范围:
1.根据出口实绩给予的直接补贴; 2.政府按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售或出口有关产品; 3.政府通过公共帐户或利用税收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出口; 4.为降低市场营销成本而提供的补贴; 5.由于国内运输的有关国际运输和运费的条款; 6.根据产品是否被纳入出口产品范围提供的补贴。
2、对农民收入和就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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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 保护农业的基本手段减少; • 关税配额管理的灵活余地很小; • 出口产品不能享有补贴,农产品出口的难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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