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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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我国海上应急救援能力,确保海上遇险人员、船舶及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国家及地方有关海上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标准(4)我国海上应急救援实践经验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海域内发生的各类海上遇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碰撞、火灾、爆炸、溢油、人员落水、船舶失控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海上应急救援指挥部海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海上应急救援行动。

2. 指挥部组成(1)总指挥: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

(2)副总指挥:由海事、渔业、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组成。

3. 指挥部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总体策划、指挥和协调;(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3)协调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应急救援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应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三、应急救援行动流程1. 接报与启动(1)接到海上遇险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向指挥部报告,请求启动应急救援行动。

2. 应急响应(1)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2)海事部门负责船舶搜救、水上交通管制和溢油应急处置。

(3)渔业部门负责渔船救助和渔业资源保护。

(4)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和治安管理。

(5)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和爆炸事故处置。

(6)卫生部门负责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

(7)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置。

3. 救援行动(1)根据现场情况,合理调配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注意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2)善后处理和赔偿。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2024)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2024)

2024/1/30
13
预警支持系统建设
预警监测网络建设
加强气象、海洋等部门的监测网络建设,提 高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
加强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预警的准 确性和可靠性。
2024/1/30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实现预警信 息的快速、准确传播。
预警人员队伍建设
02
海上搜救是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维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交通运 输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具有极其 重要的意义。
4
国内外海上搜救形势分析
2024/1/30
国际海上搜救形势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的开发,海上交通日益繁忙,海上搜救任务也日 趋繁重。各国纷纷加强海上搜救体系建设,提高搜救能力。
国内海上搜救形势
目的
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海上搜救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 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海上搜救队伍建设,提高海上搜救能力和水平,最大程 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24/1/30
6
02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2024/1/30
7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设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 ,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海 上搜救应急工作。
2024/1/30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 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相关 力量参与海上搜救行动。
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交通、海 事、救捞、气象、海洋、卫生 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提供支 持和保障。
8
现场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海上搜救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负责制定搜救方案,组织、协调现场搜救力量和资源,指挥搜救行动。

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最新完整版)

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最新完整版)

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完善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效组织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坚持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和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公约。

(四)适用范围。

1.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由交通运输部或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划定;2.其他由省海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协调、指挥或参与的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3.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二、组织指挥体系省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运行管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工作组、搜救专家组、现场指挥、海上应急搜救力量等组成。

(一)应急领导机构。

省政府设立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海上搜救应急行动,主任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海事局局长担任。

省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1.执行有关海上搜救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上级海上搜救中心业务指导;2.拟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3.拟定海上搜救预算;4.指定海上搜救力量;5.组织、协调、指挥海上搜救行动;6.组织搜救演习、演练及相关培训;7.开展与其他搜救中心的搜救合作;8.协调、指导有关成员单位加强海上搜救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进行搜救行动以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为了有效应对海上搜救工作,制定一份完善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进行详细的论述。

一、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海上搜救行动中,任何措施都应以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快速响应原则:一旦接到海上搜救任务,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行动,争分夺秒。

3.科学决策原则:根据海上搜救任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决策,合理安排搜救资源。

4.统一指挥原则:指挥中心在搜救行动中应具有统一指挥权,确保指挥系统的高效运作。

二、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应急响应机制:明确急救中心、指挥中心和各救援力量的职责分工和协同机制,确保响应速度和效率。

2.搜救资源准备:提前确定和储备搜救装备、器材和人员,以满足紧急搜救任务的要求。

3.应急通信和信息保障:建立健全的通信网络,确保海上搜救行动中的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

4.国际合作机制: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合作关系,进行海上搜救技术和信息的交流。

三、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执行当发生海上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按照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以下步骤:1.接报和评估:接到报警后,急救中心应及时评估搜救任务的紧急程度和搜救资源的需求。

2.指挥调度:指挥中心根据评估结果,调度各救援力量前往搜救现场。

3.救援行动:搜救力量按照预案要求展开搜救行动,采取适当的措施救助被困人员。

4.信息共享和协调:及时将搜救情况和需要协调的问题通报给各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信息共享和沟通。

5.救援结果评估:搜救任务完成后,对整个搜救行动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四、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改进和完善1.定期演练:定期组织各级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海上搜救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

海上应急救援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国海上船舶、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规范海上应急救援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在发生海上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海事组织(IMO)相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和远洋发生的海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船舶火灾、爆炸、碰撞、搁浅、泄漏、失踪等事故。

1.4 预案宗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快速反应,科学救援;整合资源,高效执行。

2. 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若干名,成员包括海事、交通、海洋、公安、卫生、消防、救助等单位的代表。

2.2 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海上事故的特点和需要,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海事执法队伍、救助队伍、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等。

3. 应急救援流程3.1 事故报警海上事故发生后,船舶应立即向海上搜救中心报警,报告事故类型、位置、伤亡情况等信息。

3.2 信息收集与核实海上搜救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收集相关信息,核实事故性质、位置、伤亡人数等,并启动应急预案。

3.3 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4 救援队伍调度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型和需要,调度相应的救援队伍,确保救援力量及时到达现场。

3.5 现场救援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包括灭火、救助遇险人员、防止污染等。

3.6 伤员救治医疗救护队伍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后送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7 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背景与目的:海上搜救是国家保障海洋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海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手段。

为了有效应对海上搜救紧急情况,保障搜救行动的协调与高效进行,国家制定了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1.国家海洋局为预案主要组织者,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搜救行动;2.国家海洋局下设的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具体指挥海上搜救行动,并根据紧急情况启动相应的预案;3.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具体海上搜救行动,并向海上搜救指挥部汇报行动进展。

三、响应步骤与措施:1.预警响应:一旦接到海上搜救紧急情况的报告,国家海洋局立即启动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准备行动;2.指挥调度:国家海洋局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遣海上搜救指挥部前往指挥现场,协调各方资源并指挥行动;3.资源调配:根据搜救行动的要求,国家海洋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必要的搜救器材、航空器、舰船等资源调度至现场;4.信息交流:搜救指挥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紧急沟通渠道,及时传递情报、指示和行动信息,确保各方合力搜救;5.应急处置:搜救部门和单位根据预案的要求,迅速展开搜救行动,采取适当的措施搜救被困人员、救助遇险船只或飞机;6.救援保护:搜救行动中,各方必须确保人员安全,遵守搜救规范与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救助和保护被救助人员;7.善后处理:搜救行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做好善后工作,评估搜救效果、总结经验,以便提升搜救能力和水平。

四、国际合作: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对于海上搜救行动至关重要,国家海洋局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合作机制,与其他国家共享海上搜救资源和信息,提升国家海上搜救的应急能力。

五、培训与演练:为了确保搜救行动的高效进行,国家海洋局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提高搜救人员的专业素质、协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六、评估与改进:根据每次搜救行动的经验教训和国内外搜救技术进展,国家海洋局及时评估和改进搜救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和效果。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我国海上人命安全,维护海洋环境,促进海上交通运输业发展,提高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6.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7.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8.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9. 《国际民航公约》;10.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11. 《中美海上搜救协定》;12. 《中朝海上搜救协定》。

三、适用范围1. 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2. 发生在我国管辖水域和搜救责任区外,涉及中国籍船舶、船员遇险或可能对我国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害的海上突发事件;3. 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四、组织指挥体系1. 国家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全国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2. 省级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3. 地方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具体海上搜救行动的组织实施。

五、预警与响应1. 预警: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海上安全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进行预警;2. 响应: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六、搜救行动1. 救援力量: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包括海上救援、空中救援、岸基救援等;2. 救援行动: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包括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保护海洋环境等。

七、保障措施1. 人力资源保障: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和演练;2.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设立海上搜救专项资金,确保海上搜救工作的顺利开展;3. 物资保障: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4. 通信保障:各级海上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03.22•【字号】鲁应急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3月22日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海洋灾害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处置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与救援行动。

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协同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务实、快速高效。

1.5 海洋灾害分级按照灾害的危害程度、造成损失、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海洋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详见附则)。

2 组织体系2.1 省级应急指挥机制预计发生特别重大及重大海洋灾害时,由省政府决定成立临时性指挥机构“山东省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全面协调全省海洋灾害的预防、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发生较大及一般海洋灾害时,由省应急厅指导协调海洋灾害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2.2市、县(市、区)指挥机构各沿海市、县(市、区)政府根据海洋灾害应对工作需要,设立本地区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7•【字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海事救捞正文山东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搜寻救助组织第三章预警与报告第四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五章救援保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海域和国家划定由本省负责的海上搜寻救助责任区域内,从事海上搜寻救助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海上搜寻救助,是指船舶、设施、民用航空器以及人员在海上遇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失踪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遇险人员救援的活动。

海上遇险人员包括:(一)发生海难事故的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二)海上失事或者迫降的民用航空器上的人员;(三)海上突发伤病需要紧急救治的人员;(四)其他海上遇险人员。

第四条海上遇险人员有获得无偿救助的权利。

具有海上搜寻救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对遇险人员有进行救助的义务。

第五条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施救,遵循政府领导、统一指挥、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预防与救助相结合、专业搜寻救助与社会搜寻救助相结合、自救与他救相结合。

第六条省和沿海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海上搜寻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海上搜寻救助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健全海上搜寻救助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海上搜寻救助能力。

第七条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上搜寻救助的宣传教育,普及海上避险与求生知识,增强公众海上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公众海上避险救助能力。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时,通过联合行动进行搜救和救援的一种应急措施。

为了有效应对海上搜救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一份完备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就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管理、救援技术和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根据海上搜救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的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方案。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预案的依据:要明确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以及我国海上搜救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等。

2. 预案的编制单位:明确预案的编制单位和责任部门,并设立核心组和各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3. 参与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相关机构和责任人,确保在搜救行动中各方能够密切配合、高效协作。

4. 预案内容的完备性:确保预案内容涵盖组织机构、应急救援基地、通讯应急装备、救援力量调配、信息收集与分析、救助和救援程序、救助人员组织培训等方面内容。

5. 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适应性。

二、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组织管理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有效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

1. 领导机构的设立: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搜救行动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 职责和权限的明确:明确各参与机构的职责和权限,避免重复和混乱。

3. 信息共享与协调: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与协调机制,确保搜救行动的信息畅通和资源的协调调配。

4. 搜救力量的配备与调度:确保搜救力量的及时调度和合理配置,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5. 现场指挥与协调:建立现场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救援技术海上搜救涉及复杂多变的海洋环境和救援任务,为提高救援效率和成功率,需要采用一系列先进的救援技术。

1. 水上救援技术:如救生艇、救生圈、浮筒等,确保人员在海上事故中的及时救援。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在海洋事故发生时,海上搜救是至关重要的一项任务。

为了保证搜救行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行动流程、应对策略等。

一、组织机构1.指挥部海上搜救行动的指挥部是应急预案执行的核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力量,包括海事部门、救援机构、船舶、航空力量等。

指挥部应设立突发事件指挥中心,配备专业人员,以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2.救援机构救援机构是执行海上搜救任务的主要力量,包括救援船只、飞机、潜水员等。

救援机构需要具备先进的设备和专业的人员,能够在复杂的海上环境中进行搜救行动。

二、行动流程1.报警与响应海上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有人向指挥部报警。

报警者应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包括事发位置、事故类型、受困人员等。

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力量前往搜救地点。

2.信息收集与分析指挥部应及时收集各方提供的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

通过调查了解事故原因、事发区域的气象海况等,为救援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3.资源调配与协调根据分析结果,指挥部需要合理调配救援资源,包括船只、飞机、航空器材等。

同时,指挥部还需要与各救援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协调它们的行动,确保救援行动的协作性。

4.搜救行动救援机构按照指挥部的指示,展开具体的搜救行动。

船只、飞机等应按照搜救计划进行搜索,并及时进行报告。

同时,救援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确保受困人员的安全。

三、应对策略1.搜救技术海上搜救需要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搜救的效率和准确性。

比如,可以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声纳探测技术等,对事故现场进行全面监测和探测,以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2.应急演练为了确保搜救行动的顺利进行,各救援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模拟各类事故,检验救援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救援人员的应对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国际合作海上搜救是一项国际性的任务,各国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海上应急搜救预案

海上应急搜救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保障海上遇险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海上应急救援能力,规范海上应急搜救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4)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和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发生的各类海上突发事件,包括船舶、设施遇险、人员落水、火灾、污染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负责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由以下部门组成:(1)交通运输部(2)公安部(3)应急管理部(4)卫生健康委员会(5)水利部(6)工业和信息化部(7)环境保护部(8)军队和武警部队2. 地方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地方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由地方政府、海事、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组成,负责本地区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1. 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1)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接收与发布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

(2)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2. 应急救援行动(1)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2)救援力量包括:船舶、航空器、岸基设施、专业救援队伍等。

(3)救援行动应遵循以下原则:a. 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生命安全;b. 尽量减少财产损失;c. 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3.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各级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与装备储备制度,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2)应急物资与装备包括:救生设备、灭火设备、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

四、信息报告与发布1. 事故报告(1)发生海上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海上应急搜救指挥部报告。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迅速、有效地应对海上突发事件,保障海上人命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地区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在海上搜救工作中,始终把保障人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海上搜救工作。

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海上搜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加强海上安全监管,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海上搜救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地区海上搜救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现场指挥组等工作机构。

(二)职责分工1、指挥部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发布有关海上搜救应急工作的命令、指示和信息。

2、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和报告海上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资源;起草有关文件和会议纪要等。

3、专家组职责为海上搜救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对海上搜救应急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4、现场指挥组职责负责现场搜救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制定现场搜救方案;组织实施搜救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加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船舶和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海上气象、海况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海上搜救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及时、高效的海上搜救行动而制定的一套应急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海上搜救工作是海事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突发事件的定义和分类1.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以破坏性、危险性、复杂性等为特征,突发地出现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2.突发事件的分类:(1)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等。

(2)交通事故:如船舶碰撞、火灾等。

(3)非法活动:如恐怖袭击、劫持等。

三、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目标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目标是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实施海上搜救行动的安全、高效和协调,保障被救助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海上搜救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海上搜救行动。

2.前线指挥部:负责实施具体的搜救行动,指挥救援船舶和直升机等搜救力量进行搜救工作。

3.支持部门:包括海事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卫生部门等,负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五、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和流程1.接到报警信息:当接到海上突发事件的报警信息时,海上搜救指挥部要及时核实报警信息,确认事件的情况和位置,并启动应急预案。

2.指挥和调度:海上搜救指挥部要根据搜救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搜救方案,并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指挥和调度。

3.资源调配:根据实际需求,海上搜救指挥部要调配合适的搜救力量,包括救援船舶、直升机、救生艇等,并确保其装备和人员的准备情况。

4.搜救行动:指挥部要根据搜救方案,组织和指挥救援力量进行搜救行动,并及时向海事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搜救进展情况。

5.救援后勤保障:海上搜救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救援后勤保障,包括食品、饮水、医疗、通讯等,确保救援力量能够持续进行搜救工作。

六、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评估和调整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1. 引言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指在海上发生事故或灾难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并提高搜救效率,提前确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行动计划。

本文将就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组织指挥、资源调配和搜救策略等方面进行介绍。

2. 预案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应建立在对海上事故和灾难的认知基础之上。

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常见事故类型、区域海况和气象情况、救援资源的分布等。

同时,还需要参考国内外搜救管理机构的经验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3. 组织指挥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是应急响应的核心环节。

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预案,指挥部应迅速组建并确定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应具备良好的沟通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以便及时传达命令和掌握搜救进展情况。

4. 资源调配资源调配是保证搜救效率的重要环节。

根据预案,搜救指挥部应迅速调度包括救生艇、直升机、救援人员等在内的救援资源。

同时,还应与邻近海域的搜救机构保持联系,确保资源的及时分享和协同作战。

5. 搜救策略在海上搜救中,制定合理的搜救策略对于提高搜救效果至关重要。

首先,应根据事故或灾难的特点确定搜索范围,并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搜救,如卫星定位、雷达追踪等。

其次,应按照搜救优先级进行工作,即先救人后救物,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救援方式。

6. 多方协同合作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中,多方协同合作是提高搜救效率的关键。

在实施搜救行动时,应与相关部门和搜救机构紧密配合,共享资源和信息,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

7. 事后总结与改进搜救行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事后总结与改进。

总结搜救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提高搜救应急预案的效力和针对性。

8. 结论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保障海上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预案制定、高效的组织指挥、有效的资源调配和科学的搜救策略,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灾难的损失,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多方协同合作和事后总结与改进也是提高搜救效率和应急响应能力的关键。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遇险、失踪、沉没等突发事件时,组织力量展开搜救行动,以救助被困人员、挽救财产损失、维护海上安全。

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对于确保海上搜救行动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内容与要点进行论述。

一、背景介绍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依据国内外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结合我国海上搜救实际情况,为了应对海上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救援措施。

它是一套系统、科学的救援方案,包括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信设备、搜救力量等各个方面的运作,旨在提高海上搜救行动的效率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编制要点1. 预案目的:明确了制定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目的和意义,即提供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搜救措施和方法,确保海上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协调工作能够及时启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2. 组织体系:明确了搜救行动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分工,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快速、高效地启动搜救行动。

包括海上搜救指挥中心、地方搜救协调机构、搜救力量的配备等。

3. 指挥系统: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指挥系统,包括指挥系统的构建、指挥员的职责和权限、信息通报的方式等。

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序,提高海上搜救行动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4. 搜救力量:包括海上搜救力量的组成、配备和装备要求等。

确保搜救力量能够在海上突发事件中开展各类任务,如救援被困人员、扑灭火灾、打捞沉船等。

5. 搜救区域划分:根据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将海域划分为搜救区域,并明确各个区域的管辖和协作关系,以便在海上突发事件中协调各方力量展开搜救行动。

6. 通信设备:确保搜救行动中各个环节的信息交流畅通,包括地面通信设备、航空通信设备、舰船通信设备等。

必要时,还可以利用卫星通信等技术手段解决远程通信问题。

7. 海上搜救行动程序:制定搜救行动的具体程序,包括接到报警后的应对措施、行动计划的制定、力量调动的安排等。

通过明确程序,可以保证搜救行动有序展开,避免出现混乱和冲突。

海上救助应急预案

海上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海上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搜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及管辖海域内发生的各类海上事故的救助行动。

三、组织体系(一)成立海上救助指挥部海上救助指挥部是海上救助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海上救助行动。

(二)设立海上救助办公室海上救助办公室是海上救助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海上救助行动。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1. 收集海上事故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 指导相关单位和船舶做好应对准备。

(二)响应1. 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等级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确定救援力量,包括海上救援队伍、空中救援力量、医疗救护力量等。

3. 制定救援方案,明确救援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

4. 启动应急物资调配,确保救援物资充足。

5. 指导受影响船舶、人员做好自救、互救和撤离工作。

(三)救援1. 海上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搜救行动。

2. 空中救援力量配合海上救援,实施空中搜索和救援。

3. 医疗救护力量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4. 及时向事故现场周边单位和船舶发布救援信息,引导其配合救援行动。

五、应急结束(一)救援任务完成后,海上救助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二)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一)加强海上救助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

(二)完善海上救助设施设备,确保救援行动顺利开展。

(三)建立健全海上救助物资储备体系,确保救援物资充足。

(四)加强海上救助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救互救意识。

七、附则(一)本预案由海上救助指挥部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如遇重大调整,由海上救助指挥部负责修订并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5•【字号】鲁政办字[2012]154号•【施行日期】2012.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5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5日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总则1.1 目的1.2 工作原则1.3 编制依据1.4 海上溢油应急事件分级1.4.1 特别重大海上溢油事件1.4.2 重大海上溢油事件1.4.3 较大海上溢油事件1.4.4 一般海上溢油事件1.5 适用范围1.6 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体系2.2 省应急指挥中心2.2.1 省应急指挥中心组成2.2.2 省应急指挥中心职责2.3 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2.3.1 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组成2.3.2 省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2.4 成员单位职责2.4.1 有关专业部门职责2.4.2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2.5 专家咨询组2.5.1 专家咨询组组成2.5.2 专家咨询组职责2.6 现场指挥部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3.预防和预警3.1 信息监测3.2 信息报告3.3 预警3.4 评估4.预案应急响应启动4.1 分级响应原则4.2 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启动5.应急处置行动5.1 启动部门处置预案应急响应并成立现场指挥部5.2 制定应急行动方案5.3 应急行动的组织与实施5.3.1 应急行动的开展5.3.2 成员单位参加应急行动5.3.3 应急行动的管理与控制5.3.4 应急行动结束6.应急保障6.1 应急设备保障6.2 应急队伍保障6.3 医疗卫生保障6.4 后勤(物资与交通运输)保障6.5 通信保障6.6 资金保障6.7 技术保障6.8 人员防护7.预警支持系统7.1 应急通信系统7.2 监视与监测系统7.3 信息支持系统7.4 预测系统8.新闻发布8.1 新闻发言人制度8.2 新闻发布内容8.3 新闻发布形式8.4 新闻报道9.后续处置工作9.1 善后工作9.2 索赔工作10.应急处置工作总结11.宣传、培训和演练11.1 宣传11.2 培训11.3 演习12.预案管理和修订13.奖励与责任追究13.1 奖励13.2 责任追究14.预案的解释15.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目的建立山东省海上溢油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有关专业部门和沿海各级人民政府对海上溢油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反应职责,科学应对海上溢油污染事件,规范应急程序,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损害,保护海域环境和海洋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一、背景:海上搜救是指在海上发生灾害或紧急情况时,通过组织相关力量,采取一系列救援措施,以达到搜救被困人员或抢救财物的目的。

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是针对海上搜救工作中常见的紧急情况和灾害,制定的一套行动指南和应急措施,旨在提高救援效率、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分工:1.领导组织:海事局、救援中心等负责协调组织海上搜救工作,负责发布搜救任务、调度救援资源。

2.救援力量:包括救援船舶、直升机、救生艇、搜救人员等,负责实施海上搜救行动。

3.通信指挥:设置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接收和发布搜救信息、指挥救援行动。

4.技术支持:海上搜救技术专家、装备供应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装备保障。

三、应急准备工作:1.生命救援设备和装备:保证每艘可搭载人员的船舶都配置救生艇、救生圈、救生衣等必要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准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库存备用。

2.通信设备完善:确保船上的通信设备正常运行,包括VHF无线电、卫星通信等,以及备用电池或发电机。

同时,建立与陆地通信的突发情况应急通信渠道。

3.搜救队伍培训:定期对救援人员进行应急训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包括海上生存技巧、速降、打捞等。

4.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建立与相关当局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航行计划、海况、气象信息等,确保救援资源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到搜救行动中。

四、应急响应流程:1.接到求救信息后,救援指挥中心将根据情况判断搜救任务的优先级,确定救援资源的配置方案,并调度搜救力量迅速出动。

2.救援船舶应根据海况和搜救对象的最后位置,制定最佳航行线路和搜救方案,同时通知需要协助的其他船只加入搜救行动。

3.救援船舶和直升机在搜救行动中应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意求救信号、漂浮物和搜救对象的存在。

一旦发现目标,立即采取行动进行营救。

4.营救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和保障措施,包括全程监控、通信配备、防护装备等。

五、事后处理和评估:1.搜救任务结束后,进行事后处理和总结,分析搜救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救援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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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为主:由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地市级搜救中心实施应急指 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 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以 人 为 本 , 科 学 决 策 , 快 速 高 效 。 以人为本:以人命救助为首要任务,兼顾减少财产损失,协 助省环保应急组织按 《山东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做好 海上污染有关应急工作。同时重视对应急救助人员的安全防护。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保证应 急指挥和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快速高效:应急反应迅速,信息传递及时,就近就快调动搜 救力量,海、空结合,船、岸结合,发挥全方位立体救助优势。 1.5国家、省、市预案的关系 (1)当 中 国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启 动 《国 家 海 上 搜 救 应 急 预 案 》 时,本预案将服从国家级预案的要求。 (2)当山东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启 动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应 急 预 案》时,市级预案将服从省级预案的要求。 (3)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 《山东沿海重大船舶污染事故 应急预案》处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 理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 (员)、应急救助 力量等组成。
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国家、省、市预案的关系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2.2 运行管理机构 2.3 应急指挥体系 2.4 咨询机构 2.5 现场指挥 (员) 2.6 海上应急救助力量 2.7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预防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3.4 预警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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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全省防范和应对海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
反应迅速、信息通畅、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 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最大程度地减少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 海洋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 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海上搜救应 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等。 1.2.2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多、双边条约 《联合国海洋 法 公 约》、 《1974 年 国 际 海 上 人 命 安 全 公 约》、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海上搜寻救助合作协定》等。 1.3 适用范围 1.3.1 山 东 省 管 辖 海 域 和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承 担 的 海 上 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 1.3.2 发 生 在 山 东 省 管 辖 海 域 和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搜 救 责 任区以外的海上突发事件,经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或上级其他有关
—7—Leabharlann 2.1 应急领导机构 2.1.1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在 省 政 府 的 领 导 下 , 负 责 统 一 组织、协调和指挥全省海上船舶、设施及航空器搜寻救助、船舶 防抗大风、船舶防冻破冰和清除船舶大面积污染海域等应急反应 工作。 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由分管副省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省政 府办公厅副主任、山东海事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济南军区司令 部作战部、省军区司令部、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厅、交 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负责人担任。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由相关部 门、当地驻军及沿海市政府组成,承担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抢险 救灾、支持保障、善后处理等应急工作。 2.1.2 省海上搜救中心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下,省海上搜救 中心主要职责是: (1) 统 一 组 织 、 协 调 和 指 挥 全 省 海 上 船 舶 、 设 施 及 航 空 器 搜 寻救助、船舶防抗大风、船舶防冻破冰和清除船舶大面积污染海 域等应急反应工作。 (2) 划 分 各 市 搜 救 中 心 责 任 区 , 并 指 导 、 协 调 和 监 督 市 级 海 上搜救中心的工作。 (3) 制 定 全 省 海 上 搜 救 工 作 有 关 规 章 制 度 , 负 责 省 海 上 搜 救 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 (4) 拟 订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工 作 发 展 规 划 , 编 制 省 海 上 搜 救 经
—3—
6.3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 6.4 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流程图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准备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 7.4 宣传、培训与演练 7.5 监督检查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8.2 特别状态下的海上搜救 8.3 预案管理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8.5 预案解释部门 8.6 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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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 4.1 事件分级 4.2 信息报告和通报 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5.1 海上遇险报警 5.2 海上遇险信息的分析与核实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 5.4 指挥与控制 5.5 分级响应 5.6 紧急处置 5.7 海上通信方式 5.8 海上搜救医疗救援 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 5.10 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 5.11 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 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5.1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4 与其他国家协作的应急行动 5.15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6.2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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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指定,由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 反应行动。
1.3.3 山 东 省 海 上 搜 救 中 心 组 织 、 指 挥 和 协 调 的 应 急 行 动 中所有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 员。
1.4 工作原则 (1) 政 府 领 导 , 社 会 参 与 , 防 救 结 合 。 政府领导: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全省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 导,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海上搜救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海上搜 救应急反应协调指挥机制。 社会参与: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 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 参与的海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防救结合:做好各类海上风险预警信息的发布和预防措施的 落实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海上突发事件发生;海上突发事 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 (2) 统 一 指 挥 , 分 级 管 理 , 属 地 为 主 。 统一指挥: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 应行动实施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 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 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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