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化工工程临时用电方案
化工工程临时用电方案一、前言在化工工程施工中,临时用电是十分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影响到施工进度和质量,还直接关系到工程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安全的临时用电方案对于化工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结合化工工程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规范和标准,从用电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论述和阐述。
二、用电规划1、用电负荷计算用电负荷是指单位时间内所需的电能。
在化工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设备、机械、照明、动力等所需的电能,确保施工中各种用电设备的充足供电。
2、用电设备选择在化工工程施工中,用电设备一般包括变压器、开关设备、配电柜、照明设备等。
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确保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
3、用电房选址用电房应选址在安全、通风、排水便利的地方,要远离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的场所。
4、电缆敷设电缆敷设要符合规范要求,避免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同时要预留一定的余量以便今后的改造和扩建。
三、用电设计1、电力系统设计根据用电负荷计算和用电设备选择的结果,进行电力系统的设计。
包括供电方式、变压器容量、电缆规格、电缆敷设方式等。
2、配电系统设计根据用电设备的功率、数量和用电区域的分布情况,设计配电系统。
包括配电柜的选型、布置等。
3、接地设计在化工工程中,接地是非常重要的。
它可以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受损。
因此,在用电设计中,接地设计非常重要。
四、用电施工1、施工前准备在施工前需要对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施工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用电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
3、施工后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对临时用电系统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运行和维护1、运行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对临时用电系统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炼化专业临时用电行为,确保使用方便、安全可靠,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炼化企业中的临时用电场所和设备。
二、用电设备和线路安全1. 炼化企业应按照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可靠电气设备。
2. 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一旦发现设备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3. 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严禁私拉乱接或使用老化的电线电缆。
4.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设备和线路的维护、检修、清扫等工作。
三、用电操作安全1. 使用临时用电前,需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线路接触良好,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2. 禁止重拖拉、交叉铺设临时用电线路,避免造成线路过载、过热等安全隐患。
3. 临时用电设备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湿地,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4. 临时用电设备的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插头插座。
5. 使用临时用电设备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标识上的额定功率进行使用,避免超负荷使用,导致设备过热和短路等故障。
6. 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进行临时用电,确保使用过程中发生漏电时,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
7. 用电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电气设备开关,确保设备安全,并将临时用电设备妥善存放。
四、应急措施1. 在突发情况下,如发生火灾、漏电等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财产安全,随时保持通畅的逃生通道。
2. 员工在使用临时用电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止事故扩大。
3. 针对临时用电事故,炼化企业应做好相关记录和处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五、安全培训和考核1. 炼化企业应对临时用电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临时用电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技能。
2. 炼化企业应定期对临时用电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以确保其掌握临时用电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保障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临时用电管理工作,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二、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1. 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且质量可靠的临时用电设备。
2. 选择的设备和材料应具备防火阻燃、防水防尘等功能,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
3. 临时用电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三、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1.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进行,并确保操作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
2. 安装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急救措施。
四、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1. 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线路连接牢固、接地可靠。
2. 使用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 禁止临时用电设备超过额定负荷使用,防止设备过载导致火灾和其他意外。
4.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五、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1. 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定期清洗设备,防止积尘或杂物引起的故障和安全隐患。
3. 若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并在维修期间采取临时措施保证供电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六、安全应急措施1. 安装并定期检查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障临时用电区域的安全。
2. 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临时用电区域的火灾安全管理工作。
3. 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保障发生火灾和其他意外时的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
七、员工安全教育1. 对参与临时用电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更新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纪律处分。
3.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鲁应急字〔2022〕124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2定义2.2.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临时用电并不是仅指用电线路接电这一环节、还包括用电线路下游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焊机、砂轮、照明灯具等)的使用、临时线路的拆除全过程。
所包含的情形主要有:在生产装置、厂房内设置的检修配电箱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防爆插头在配电箱防爆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在办公场所的配电箱或电源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用于生产区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作业。
2.2.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2.2.3能量隔离是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
包括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等。
能量隔离应在作业前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根据安全风险管控需要采取一种或多种能量隔离措施。
a)机械隔离就是将设备、设施及装置从动力源、气体源头、液体源头物理的隔开。
如转动设备检修前将其与电机分开等。
b)工艺隔离是将流体管道上的阀门关闭和上锁,可能包括管道的泄压、冲洗以及排气措施,是机械隔离的特殊情况。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江苏亚泰用电(临时)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亚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临时施工单位.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第三条(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安装、检维修、技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原料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
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第五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天,超过1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公司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七条用电程序(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⑴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⑵供电时间、地点。
⑶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⑷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2台及2台以上或总容量在15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及时书面告知厂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化工生产企业特殊作业—临时用电作业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 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 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 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 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 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ale Waihona Puke 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 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要求。 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 警示标牌。 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 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6、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 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 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 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 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 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 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7、 临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 用电地点和用途。 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 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安全措施。
危险品化工企业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制度
临时用电制度根据电力行业规定,为维护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规范临时用电操作和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1、安环科和生产部设备科负责临时用电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2、生产部设备科负责临时用电的实施和管理;3、安环科负责临时用电制度的监督执行;4、生产部设备科负责临时用电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的技术问题。
二、管理办法1、审批①、厂区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安装临时用电设施都要到生产部设备科办理申请手续。
如要使用厂内电源必须到设备科办理临时用电工作票;如要使用电力部门或外单位电源,应按当地电力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电手续。
临时用电工作票和临时用电手续办理完毕后要到安环科备案并得到许可后方可安装临时用电设施。
②、临时用电线路的使用一般不应超过10天,使用完毕后应由生产部设备科负责临时用电的部门及时拆除,并向设备科办理临时用电结束手续。
2、实施和管理①、移动式电气设备所使用的导线,应采取四芯橡套电缆,其中一芯接地或接零。
②、沿地面敷设临时电线过道时,应在过道处加金属管保护,以免机械损伤电线造成事故。
③、架空敷设临时电线时,离地高度和长度如下室内为2.5米以上;室外为3米以上架空线长度不准大于500米。
④、临时用电机、变压器、电焊机等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线,禁止多台串联后接地。
⑤、凡人易接触而又有触电危险的设备(如装在地面上的变压器等)周围应设围栏,并挂上警示牌。
⑥、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加箱设锁。
固定在一定高度或安全的地方,不准搭挂。
应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
⑦、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导线。
如必须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将线头包以绝缘胶带。
⑧、地下沟道,生产容器内检修和手持照明设施等的照明应采用36伏以下的电压。
⑨、放爆场所原则上不宜实施临时用电,如确实需要,必须经安环科同意。
三、报告和记录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经安环科和生产部设备科检查确认后方可合闸送电。
2、临时用电线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管理,安环科要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
中石化临时用电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1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五日1基本要求1.1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1.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装置生产、检修、施工确需临时用电时,须办理许可证,由配送电单位指定电源接入点。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应在办理许可证前,按规定办理“中国石化用火作业许可证”。
1.3基本建设使用6KV、10KV临时电源,用电者需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4临时用电票签发人应具有电器运行经验并接受过临时用电管理培训。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管理职责2.1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2.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危害识别3.1.1临时用电票签发前,配送电单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将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填入许可证。
3.2许可证办理程序3.2.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许可证。
3.2.2配送电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许可证。
3.2.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3.2.4作业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停电,并作相应确认后,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3.3作业安全措施3.3.1检修和施工队伍的自备电源不能接入公用电网。
企业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一、综述企业临时用电、用气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但由于其特殊性,若管理不当则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为确保企业临时用电、用气的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层应设立专门的临时用电、用气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各部门应负责临时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三、设备管理1.临时用电设备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用电管理1.企业应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合理规划用电容量,确保用电平稳,避免过载情况发生。
2.禁止临时用电串联、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并落实用电线路的安全保护措施。
3.临时用电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禁止私自更改用电设备和线路的使用方式。
4.用电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接受培训并进行考核,保证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
五、用气管理1.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用气安全的规定,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2.临时用气管道安装需经过专业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3.用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急救和应急措施1.企业应制定并向员工普及相关急救知识,配备急救药品和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进行急救措施。
2.针对临时用电、用气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并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七、安全培训和考核1.企业应对临时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2.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化工企业用电作业管理规范
化工企业用电作业管理规范
1、电力是生产的主要动力,操作人员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禁止把水、蒸汽、油和酸碱等物料撒漏到电机和电气设备上。
2、操作人员要定时检查电气设备,注意电机各部位温升,如发现升温过高或有火花、异常声音、有焦味、冒烟、着火等情况,要立即停车,通知电工检查处理。
3、电工负责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及公司内照明动力保险和防爆灯泡的更换。
其他人员不经许可不准进入变(配)电室,不准动用、拆卸电气设备、开关等。
4、检修电气设备及传动设备时,除切断电源外,在开关上要挂“禁动牌”并设置围栏。
检修电力传动机械设备时,要办理停电联络等。
5、在防爆、潮湿和危险场所检修时,照明必须使用防爆、防水安全灯具,应采用橡胶电缆软线。
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安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其他场所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临时用电设备装拆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由电工执行装拆电气设备及线路。
7、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
火器扑灭火灾。
8、有人触电时,为抢救触电人,可以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
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1 为保障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遵循《专业工程及临时用电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责任2.1 化工企业负责人应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2.2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2.3 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和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
三、临时用电设备选择与安装3.1 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合适的临时用电设备,并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要求。
3.2 临时用电设备应安装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区域,并保证设备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3.3 临时用电设备的接地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设备正常接地,避免漏电、触电等安全隐患。
3.4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四、用电线路布置与维护4.1 临时用电线路布置应合理,严禁乱拉乱拆,确保线路不因交叉或者过长而造成安全隐患。
4.2 临时用电线路应按要求使用防水、防火的电线电缆,并保证接线牢固可靠。
4.3 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免过载,严禁使用损坏的电线电缆,以免发生火灾和触电事故。
4.4 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杜绝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
五、用电操作规范5.1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熟悉用电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
5.2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5.3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状态,确保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开始操作。
5.4 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用电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6.1 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2 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知识、应急救援演练等。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保证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性,防范电气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化工企业需要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临时用电管理措施,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监测和管理。
2. 安全管理2.1 安全知识教育化工企业应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普及电气安全知识,增强员工对电气设施使用和维护的意识。
2.2 设备管理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照标准规范搭建,特别是电缆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电缆应具有耐高温、阻燃、耐油、耐电弧击穿和耐磨损等性能;2.临时用电设施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以确保设施完整无损、线路畅通。
3.尽量避免使用老化的电缆、损坏的插头、投接盒、电器开关等。
4.禁止在临时用电路上串联其他用电设备。
2.3 设施检测定期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测,检验电线路的接头是否接好、是否有疲劳变形等情况,及时排查、处理隐患。
2.4 安全用电临时用电应按要求布线,并正确接地,每个用电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执行“一线一闸”原则,并明确标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水电气线分开,电线架空或者埋地。
2.5 现场安全监控采用视频监控技术及时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测,保障临时用电设施的用电安全。
2.6 施工安全管理在临时用电设施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向企业提交施工方案和作业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管理,并安排专人与企业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电气设施安全。
3. 电气安全应急处理在临时用电设施和电气设备发生意外故障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以下几点:1.立即切断设备电源,停止电力供应;2.立即进行紧急排险,确保事故不扩大,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3.如有可能,及时将损坏的电气设备调整到安全地带,以便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4. 电气安全质量记录化工企业应对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质量记录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设施的建设、检测、维护等方面,每次维修更换设备时应记录详细内容,以备核查。
化工临时用电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因临时用电引起的火灾、爆炸、触电等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维修、保养、拆除等工程项目的临时用电。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临时用电审批与实施第四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 用电单位提出临时用电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内容包括用电地点、用电负荷、用电设备、用电时间、用电线路等。
2. 用电单位负责人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对用电地点、用电负荷、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等进行现场勘查,评估安全风险。
4. 经审核通过的,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5. 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用电单位与供电部门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第五条临时用电实施:1. 用电单位应按照审批通过的临时用电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等符合安全要求。
2.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3.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
4. 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性能良好的设备。
5. 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第六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职责:1. 用电单位负责人: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审批、现场勘查、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 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设备、线路的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工作。
4. 用电人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七条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 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的地方,不得设置在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场所。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用电管理第二条临时用电设备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第三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第四条临时用电设备的放置位置应符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
第五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并保持干净。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不得超载使用,超过设备承受能力的电器设备禁止连接。
第三章电气安全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了解电气事故的预防知识,并熟悉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接受电气安全培训,提高电器安全意识。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穿戴符合工作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备的线路、开关及保护装置。
第十二条发现电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经常清扫电器设备周围的杂物,保持设备的通风和散热。
第四章突发情况处理第十四条在临时用电过程中如发生漏电、短路、火灾等突发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警。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将灭火器放置在容易取得且明显标志的位置。
第十六条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应逐一清点用电设备,确认安全后才能恢复用电。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化工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人员应主动参与安全培训,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发生严重用电事故后,化工企业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解读.4.19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内容宣贯
汇报人:XXX
2016.04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 © 2016版权所有
No.2016-TC-XX
目 录 CONTENTS
1
总则
条款介绍 管理职责
2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一节 总则
1 总则
电保护器,通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
做电气连接。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注:(1)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第三节
管理内容及要求
(2)保护接零是借助接零线路使设备漏电形成单相短路,促 使线路上的保护装置动作以及切断故障设备的电源,同时保护零
线和重复接地还可限制设备漏电时的对地电压。因此保护零线
技术规范》(JGJ46-2005)第3.2.1 条规定:电工
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工作。
第一节
总则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 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 工作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2.3要求:作业许可的审批人、作业监护人 等应经过作业许可管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注:明确施工单位的职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与配送电单位不同。
第三节
3.1 危害识别(JSA)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JSA分 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注: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管理手册》(M01-2015)施工作 业过程安全控制第2.3.1.1要求:所有 施工作业都要在作业前运用JSA等方法进行危害识别及风险分析。
中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伤人 临时线架设高度接触水造成短路
安装漏电保护器 架设高度满足要求 接触紧密并有固定措施 采取防水、绝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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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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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用电管理程序 5.1《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程序 ⑴用电单位按作业性质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审请用电,填写《临 时用电作业票》的相关现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 供电主管部门审查。若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前,需先向接引点所在生产车间申请办理用火作业后,再向用电 接引部门申请临时用电。 ⑵用电接引部门接到申请后,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 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 ,确定接引负责人,在临时用电作业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 字。 ⑶ 用电单位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存在的风险,负责临时用电过 程、使用工器具的管理,要进行生产环境临时用电作业过程风险 评价,提出相应风险削减措施,保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⑷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作业票》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生 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双方 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作业票》生效。 ⑸ 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接引单位作业 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签字封票保存,保存 期为一年。 ⑹《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现场供电负责人持有, 第二联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供电单位存留。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企业临时用电作业票
申 请 栏 用电所在单位
用 电 目 的 用电作业单位 接 线 电 工 接 引 时 间 风 险 识 别 及 削 减 风 险 措 施 生 产 工 艺 风 险 自 年
用电接引地点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化工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临时用电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厂区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固定用电作业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JGJ46-__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T 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低压low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1kV及以下的电压。
3.2、高压highvoltage交流额定电压在1kV以上的电压。
3.3、安全了变压器safetyisolating transformer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3.4、开关箱switchbo____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3.5、外露可导电部分e____posed conductivepart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
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3.6、人工接地体manualgrounding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3.7、外电线路e____ternalcircuit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4.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4.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临时用电作业要求1.1、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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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泰用电(临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江苏亚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各临时施工单位。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安装、检维修、技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原料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
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五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天,超过1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公司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安全环保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七条用电程序(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⑴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
⑵供电时间、地点。
⑶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
⑷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2台及2台以上或总容量在15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及时书面告知厂部。
3、临时用电许可证经安全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生产设备部机修组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
4、临时用电表一式三份,一份存生产设备部,一份存用电区域管理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第八条用电管理:(一)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其所属单位现场负责人保管;配电箱(盘)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分配电箱(盘)—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小于上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盘)—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对配电箱(盘)维修时,必须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二)施工现场搬迁和移动设备必须经专职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非公司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在电源接驳点接线和拆线,否则不予供电。
(三)施工现场的移动电气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准使用。
外来施工单位作
业人员擅自在公司临时电源接驳点搭接或拆除用电线路的人员,取消在公司的作业资格,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严禁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十条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
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应采用五芯电缆。
第十一条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附录
临时用电许可证
附录1:
临时用电许可证办理流程
附录2:江苏亚泰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