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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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主讲内容
人防工程概念及分类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 市人防办维护巡查流程 常见问题及应该加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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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时代?施工技术?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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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定义: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 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 下室。
[2015]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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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
总体性规定: 第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维护负责人) 第九条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不可侵
犯性) 第二十五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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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
行政、刑事处罚(犯法、严重性,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
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 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 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 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防护能力不能改变,禁止堆放杂物, 禁止危险物品生产、储存)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 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 补偿。(有关拆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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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有失职、 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一)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私自挪为它用。生产厂房、库房)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
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 用效能的;(穿墙、打洞、拆人防门) (四)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情况较少) (七)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的。(物 业管理、卫生保洁)
作用:主要是解决藏的问题。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有效地掩蔽人员和 物资,保存战争潜力。
分类:按照战时功能分为指挥通信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 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其中物资库)五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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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组成:
按有效空间:主体和口部(或者密闭区和非密闭区) 按作用: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口部)、建筑设备(主
关于管理方面具体工作事项规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防空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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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了解)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
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室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 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是指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修、 保养、保护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要求、分工负责、定期 维护、保障使用、损坏赔偿、拆除补建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人民 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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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双扇人防门
单扇人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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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板
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超压排气活门(阀) 胶管防爆波活门(淘汰) 悬板活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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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立式油网除尘器
过滤吸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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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地漏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
体内)、建筑装修 围护结构:顶板、底板、外墙、临空墙、密闭墙、门框墙、 单元隔墙 口部:防毒通道 、竖井、扩散室、密闭通道、洗消间、除尘 室、滤毒室等 (维护巡查应重点监管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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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概述(维护管理须知的部分)
组成:
主要的设备系统:采暖、通风、空调系统(暖),给水、排水、 供油系统(水),电气系统(电),信息系统,消防系统(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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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
行政处罚(作为我们执法力度的有力保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 偿损失:
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封堵板;超压排气活门(滤毒通 风)、防爆破活门;除尘滤毒设备;防爆地漏;洗消设备;防化、 气密性检查设备;其他防护设备。
基本维护纲领:围护结构禁止开洞,口部不允许装修,防护层监
管到位,重点做好日常的防护设备、建筑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地下 室空气质量(干湿度、人体舒适度)、供水供电及卫生环境。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通过,自1997年1月 1日起施行)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7月 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部门规章: 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 (国人防[2001]210号) 2.《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RFJ 05-2015)(国人防
检查。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 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明确监督责任,明确 管理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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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人防维护的规定《国家人民防法》
具体要求(判断是否违法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在保
证效能前提下利用)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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