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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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
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等工程管理信息标牌,通知如下:
一、工程管理信息标牌种类及设置要求
(一)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由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公示牌的材料及尺寸可参照济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中关于“六牌两图”的要求执行,公示牌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警示牌应采用坚固、耐久并具有防雨防潮功能的材料制作,尺寸宜为600mm(宽)×800mm(高),警示牌内容(详见附件二、附件三)。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另外添加警示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永久性牌宜采用花岗岩制作,规格尺寸不应小于500mm(高)×700mm(宽),永久性标牌内容(详见附件四)。
二、有关要求
(一)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等标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的建立和设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此项工作的开展;公示牌、警示牌和永久性标牌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不得自行制定标准乱设、乱放。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均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在建工程信息公示标牌设置不达标的,应重新进行规范设置。
(三)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制作并设置标牌的,及时督促整改,对经督促仍不按要求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四)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六牌两图、两栏一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其他标牌的设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施工单位应针对警示内容,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有效的预防预控措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将警示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附件:1.《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规范表样
2.《常见质量问题警示牌》内容
3.《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内容
4.《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规范表样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附件2:
质量问题警示牌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桩基、复合地基、强夯地基、置换地基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承载力及有关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查,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未按规范要求对桩底持力层进行勘探。
二、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未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连续性差,随意留置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实施测温、控温、养护措施。
三、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上表面混凝土振捣不密实。
四、需沉降观测的工程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五、基槽不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
六、擅自降低地下室外围防水等级或地下室外围防水层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地下室渗漏。
七、回填土施工时未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土的种类、粒径,未按要求分层回填夯实,检测取点数量少。
钢筋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钢筋进场验收时不按要求量测直径,或违规调直、拉伸盘圆钢筋,导致出现“瘦身钢筋”。
二、钢筋使用前不按规范要求取样复试。
三、钢筋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差;接头不按规定抽样送检或检验不合格擅自浇筑混凝土隐蔽。
四、箍筋加工时弯折角度、平直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受力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不符设计及规范要求;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梁柱节点核心区漏设柱水平箍筋;梁、柱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不按规范要求配置加密箍筋。
七、板上部钢筋支架数量不足、固定不牢,浇筑混凝土时不搭设马道,随意踩踏钢筋,造成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过大。
八、柱、墙竖向钢筋无控制位移措施或控制效果差。
九、钢筋工程验收未按规定执行现场“挂牌”制度。
混凝土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预拌混凝土进场未按规定进行交货检验;混凝土在运输及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
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不均匀、不连续,有漏振或过振现象,造成混凝土匀质性差或离析等缺陷。
三、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随意留置施工缝或施工缝位置、形式、接槎处理不规范,施工缝接槎明显或有裂缝。
四、混凝土标养试块、交货检验试块及拆模、结构实体检验、冬期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组数不够,制作不规范、标识内容不齐全、养护条件不符要求。
五、混凝土浇筑完后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间不符设计要求,擅自提前拆除后浇带的底部支撑。
六、现浇板裂缝预防措施不到位,造成现浇板开裂;现浇板厚度负偏差超规定;现浇板上表面平整度差。
七、梁柱(墙)接头、门窗洞口、剪力墙阴角等部位跑模、变形,几何尺寸不规则;混凝土柱、墙与现浇板连接部位夹渣不密实;变形缝两侧柱墙跑模,导致变形缝宽度不符设计要求。
八、现浇结构的质量缺陷未按照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处理,尤其对严重缺陷缺乏处理依据、处理方案,缺少隐蔽验收检查记录。
九、外墙穿墙螺栓孔不按要求封堵。室内净高、轴线偏差超规定。
十、混凝土冬期施工时不掺防冻剂,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测温及保温养护。
砌体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
一、砂浆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配比控制与计量;砂浆搅拌时间不符规定,使用时间过长,不按规范进行稠度测试;预拌砂浆未按要求进行交货检验、进场验收,施工中未按要求留置相应试块或留置试块数量不符要求。
二、砌体砂浆饱满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砂浆失水或受冻后强度低。
三、承重砌体块材尺寸不规则导致砌体灰缝不均匀严重;小砌块、粉煤灰蒸养(压)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静置龄期不足28天即使用。
四、填充墙拉结筋采用植筋连接,拉结筋预埋件漏放或位置不正确;拉结筋长度不足;拉接筋与预埋件焊接质量差,焊缝长度不足。
五、填充墙砌体超长、超高时抗震构造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六、顶层砌体、底层砌体、外窗台等部位抗裂构造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同墙体材料基体交接处抗裂钢丝网的直径、搭接长度、固定方式不符要求。
六、填充墙砌体顶部与梁板间缝隙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