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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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

0301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

*问题: 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性质?
一、传统观点。 二、对传统观点的质疑。 三、理论上的学说。 四、我的观点。 五、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④能并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是 财产责任)
要强调“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 在实践上要强调三个独立: A.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B.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 C.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 立。
本章分三节: 第一节 公司概述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第三节 公司的沿革与公司法的发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本节包括三个问题: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特征 三、公司与企业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1. 法人与公司(大陆法系) (1)法人?
法人即法律人格,是由一国法律来 确认并赋予其独立权利义务主体资 格的法律主体。
2001年2月10日,天骄服装公司与某市新新丝 绸厂签订了一份丝绸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新新 丝绸厂向天骄服装公司供应丝绸2000匹,价款 共计24万元人民币;付款期限为2001年3月10 日前。
2月16日,新新丝绸厂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运到 天骄服装公司。3月10日,新新丝绸厂按合同约 定,要求天骄服装公司支付货款24万元人民币。 而天骄服装公司表示,因公司一直亏损,在合同 签订前就已拖欠多笔大额债务未还,故无法按期 付款。
但该公司却在上海投资,与当地的金龙城 建公司合资设立了中外合资东方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 1000万美元, 拥有股权30%。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是一个项目公司,其唯一的经营项目是开 发建设一个名为东方大厦的高档写字楼。
当上海公司知悉该写字楼已基本完工并正 在热销,其整个写字楼的市场价值在数亿 元时,便立即申请法院对该楼尚未出售的、 价值约3000万美元的楼层进行查封并强制 执行用于珠海公司对上海公司的货款支付。

公司法课后简答题参考答案

公司法课后简答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简答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

公司的财产主要由股东出资构成,公司的盈利积累和其他途径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来源,公司是其财产的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法律上的所有权,股东财产一经出资,即归公司所有。

公司享独立的财产权,对其财产享有实际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是其独立人格的标志,是其法人地位的集中表现,其独立性包括:(1)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公司只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缴纳出资外,不对公司债务负责;(2)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的独立。

公司的民事活动虽由相应管理人员实施,但不能因此而要求管理人员对公司债务负责;(3)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

虽与其他法人间有紧密联系,比如母公司与子公司,但在民事法律地位上都是独立法人,其财产责任只能独立承担。

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公司就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传统公司法要求由2个以上股东组成,而这种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称为公司的社团性或联合性。

我国尊重一人公司在我国存在的事实,承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社团性理论的突破,但这种承认并不是对公司社团性的否认,而是公司形式的例外,社团性认识公司法人的基本特点。

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

公司法是强制性与任意性的结合。

公司法首先是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这些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干预。

因其不仅涉及股东间的利益,更涉及公司外第三人和债权人的理由,为保障债权人利益及第三人的利益,需将某些制度法定化、强制化;同时,公司法的私法性质决定了对于不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和事项,允许当事人自愿协商以及对法律规制的选择适用和变通。

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公司法(赵旭东)课后习题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名词解释1.公司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由二人以上集合组成的法人。

3.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对某种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可分为人的有限责任和物的有限责任。

前者指债务人仅以一定的最高财产额为承担责任的限度。

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破产后所负的一切债务,仅以其入股的数额为限承担责任; 后者指债务人仅以特定的财产为负担责任的限度。

如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所负担的责任,仅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

4.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简答题1.简述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1)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独立财产的来源包括股东出资构成的原始财产、公司的盈利积累或者其他途径形成的公司财产。

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这里的法人财产权应包括公司对物的财产的所有权和对其他财产享有的财产权,如债权、知识产权等。

(2)公司独立财产的意义:公司的独立财产保障了投资者的安全,因而大大地增强了公司在吸收资本方面的作用,对于保证企业的的自主权,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国家利益,更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独立:其一,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

公司只能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缴纳出资外,对公司债务不再负责,即使公司资不抵债时,也不例外。

公司法第一,二章(第二章没有)练习题答案

公司法第一,二章(第二章没有)练习题答案

参考答案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1 「解析」《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B.2 「解析」参见教材第一章第六节。

D 选项中的前半句是正确的,我国公司法仅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规定,但这并不是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不足之处。

「答案」D.3 「解析」公司的法律特征为:合法性、营利性和独立性。

「答案」B.4 「解析」依据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分为有限公司与无限公司;以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的转让方式作为划分标准分为公开公司与封闭公司;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作为划分标准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劳合公司;以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为标准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答案」C.5 「解析」参见本章考点精析第一节之二。

「答案」A.6 「解析」国有独资企业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故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合伙、个人独资公司和都不具有法人资格。

集团企业也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答案」A.7 「解析」《公司法》规定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注册资本只是公司成立时的资本状态,不能反映经营过程中的实际财产状况。

「答案」B.8 「解析」《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答案」C.9 「解析」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但有时候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可以以其登记地为住所地。

故本案中,依被告住所地的原则,原告因诉至上海市A 区法院,也即公司登记地法院。

「答案」A.10 「解析」股东出资之后,仅因其出资享有股(东)权,而出资的所有权有公司享有。

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

「答案」C.11 「解析」《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题中所设立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属于《公司法》的管辖范围。

赵旭东《公司法学》课件讲义

赵旭东《公司法学》课件讲义
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章 公司与公司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n 第一节 公司概述 n 第二节 公司与其他企业法律形态 n 第三节 公司的沿革和作用 n 第四节 公司法概述 n 第五节 公司法的形式
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导语:
本章教学目的:使学生对公司与公司法有 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和认识,对公司的概念 和特征、公司法的性质和地位有比较全面 清晰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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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特征
(一)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2.公司设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3.公司独立承担财产责任 (三)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四)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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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概述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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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6 7 1 2 3 3 1
课件使用说明
n 使用对象
讲授《公司法学》课程的教师。
n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n 使用方法
1.本教案的使用方法:直接打开各章放映,如需打开第一章, 只要双击“第一章.ppt”即可。 2.变颜色并有下划线的文字表示有超级链接,使用时在放映 模式下直接点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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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1.主体要件 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 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 2.行为要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 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 3.结果要件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 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

公司法学第一章测试及答案

公司法学第一章测试及答案

《公司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公司法学》第0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8:20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以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A、母公司B、子公司C、总公司D、分公司2、英美法系对公司的基本分类是A、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B、开放式公司与封闭式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3、下列哪一项不是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A、必须依法设立B、必须有独立的财产C、必须有二个以上的股东D、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4、公司区别于合伙企业的主要特征是A、公司是法人的典型形态B、公司具有社团属性C、公司具有营利目的D、公司需要办理工商登记5、控制公司与控股公司的区别是A、注册资本的高低B、控制子公司股权的比例高低C、是否直接参与子公司的经营D、是否与子公司处于同一国境内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公司组织的营利目的使其可以与以下哪些组织相区别?A、国家机关B、公益社团法人C、合伙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2、按照公司及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A、无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两合公司3、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上市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B、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C、公司要想上市,其公开发行的股份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0%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D、公司上市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4、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较,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特有的特征的是A、股东责任的有限性B、股东出资的股份性C、公司财产的独立性D、资本募集的公开性5、关于一人公司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且股东须一次足额缴纳,不得分期交付B、一个主体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按照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形式划分公司类型,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正确错误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区分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的标准是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

公司法课后简答题归纳

公司法课后简答题归纳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述1.简答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关系。

5.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第二章公司的类型1.简述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内部法律关系有何不同?3.分析关联公司与公司集团的法律地位。

4.简述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划分的立法意义和理论意义。

5.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6.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与公司上市的意义是什么?7.简述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第三章公司的设立1.公司的设立与成立有何区别?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何区别?3.试述公司设立登记的概念和效力。

4.依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5.依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6.什么是公司名称权?公司名称权具有什么效力?7.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主要有哪些?第四章公司章程1.公司章程的主要法律特征是什么?2.比较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异同。

3.简述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

4.章程对公司的效力是什么?5.简述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

第五章公司的能力1.公司的权利能力存在哪些方面的限制?2.公司是否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为什么?3.公司可否向合伙企业投资?为什么?4.公司的借贷行为应受哪些限制?5.公司的赠与行为应受哪些限制?6.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的构成要件。

7.简述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第六章公司资本制度1.简述公司资本的法律意义2.简述资本、资产与净资产的区别及各自的法律意义。

3.简述公司法上的资本确定原则。

4.简述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及其在公司法制度中的体现。

5.试述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比较与取舍。

6.试述我国公司法上的出资分期缴纳制度及其法律意义。

7.股份公开发行的特点、作用与条件什么?8.试述资本变动中的股东保护与债权人保护。

公司法学赵旭东第四版课后题答案

公司法学赵旭东第四版课后题答案

公司法学赵旭东第四版课后题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P32、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公司行为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P17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

P54、资合公司以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的。

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由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第三,资合公司股东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P55、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单独出资设立的公司.(一个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P6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

P5-6答:(1)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商事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首先意味着公司设立成功后,就与其股东的人格相分离,成为—个完全独立的实体,不能将公司与其股东混为一谈:其次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意味着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对外独立承担民商事法律责任.(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组织。

一是公司成立应当具备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二是公司成立必须遵循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2、简述公司的作用P7-8答:(1)公司制度,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数地将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2)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投资者可以预测、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3)公司高度专业化管理制度可以更为有效的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4)公司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材Ⅱ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赵旭东《商法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赵旭东《商法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目录分析
第一编商法总论
第二编个人独资企业 法与合伙企业法
第三编公司法 第四编证券法
第六编保险法
第五编票据法
第七编破产法
第一章商法概述 第二章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 第三章商事登记 第四章营业
第一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合伙企业法
第一章公司与公司法概论 第二章公司的类型 第三章公司的设立 第四章公司的能力 第五章公司资本制度 第六章股东与股权 第七章公司组织机构 第八章公司债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赵旭东《商法学》(第2版) 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
详解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习题
商法学
法律责任
真题
总论
答案
部分
笔记
教材
赵旭东 公司
法学
第版
制度
组织
真题
主体
证券
破产
内容摘要
本书特别适用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赵旭东所著的《商法学》的考生。《商法学》(赵 旭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是国内外各大院校广泛采用的商法权威教材之一,也被我国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 构)指定为考研考博专业课参考书目。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赵旭东主编的《商法学》 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赵旭东《商法学》配套辅导书(提供免 费下载,免费升级)。本书是赵旭东《商法学》教材的配套电子书,主要包括两大模块:第一部分为笔记和课后 习题详解。对教材每章的复习笔记均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浓缩了该教材的所有知识精华。同时参考大量 商法相关资料对赵旭东《商法学》的课(章)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 和归纳。第二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详解,精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的5套考研真题,并提供了答案及详 解。本书历年真题的答案及解析由高分考生根据本科目考研的参考教材和相关教师的授课讲义等精心编写而成, 解题思路清晰、答案翔实,突出难度分析,对常考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doc

《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doc

《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公司法》课后练习及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P32、公司法是指规范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公司行为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P17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企业法人。

P54、资合公司以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的。

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由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为限;第三,资合公司股东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

P55、一人公司是指由一个股东单独出资设立的公司。

(一个自然人、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P6 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的法律特征。

P5-6答:(1)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商事组织。

公司具有独立人格首先意味着公司设立成功后,就与其股东的人格相分离,成为一个完全独立的实体,不能将公司与其股东混为一谈;其次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意味着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事经营活动,对外独立承担民商事法律责任。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企业组织。

一是公司成立应当具备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实质条件。

二是公司成立必须遵循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

2、简述公司的作用P7-8答:(1)公司制度,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有效地将社会资金转化为资本。

(2)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是投资者可以预测、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

(3)公司高度专业化管理制度可以更为有效的创造社会财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4)公司制度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5)公司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解决生产经营、司法实务中的问题有着广泛的作用。

三、思考题谈谈2005年我国公司法溴代的主要内容。

P21-24要点:1.大幅度降低公司的设立的门槛,公司出资方式更加灵活。

公司法习题(含答案)

公司法习题(含答案)

公司法习题(含答案)公司法题(含答案)题1问题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备案期限内未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是否会对该公司产生法律后果?答案是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设立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会对该公司产生法律后果。

这些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处以罚款、责令改正、限制公司权益等。

题2问题公司股东是否有权利提起对公司取得财产的诉讼?答案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取得财产的事项有权利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公司权益和保护自身的利益。

题3问题公司董事与公司股东之间的职权和义务有何不同?答案公司董事与公司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其职权和义务也有所不同。

公司董事拥有决策公司事务、代表公司行使权力的职权,同时承担着管理、监督和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

而公司股东则享有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利,有权利从公司获得分红收益,并对董事会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题4问题公司是否可以主动解散?答案是的,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主动进行解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2条的规定,公司主动解散需经过必要的决议程序,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以确保公司的解散程序合法和有序进行。

题5问题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制度是否会对其造成法律后果?答案是的,公司违反法律规定的会计制度将会对公司造成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如未遵守会计准则、编制虚假账目等,将会引起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等后果。

以上是关于公司法习题的回答,如有疑问,请及时提出。

公司法习题及答案

公司法习题及答案

公司法习题及答案第一篇:公司法习题及答案公司法习题及答案1、甲公司现有净资产6000万元,拟对外进行投资,董事会的哪项意见是不正确的? A.甲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B.甲公司向其他公司投资,经董事会同意,可以承担无限责任C.甲公司向其他公司的投资,经过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股东会都有权利决议。

D.章程记载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甲公司向其他公司的累计投资额可以是4000万元2、A是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0万元,总负债100万元。

现公司董事会决定:(1)以本公司名义投资20万,与B 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A公司名义向C公司投资200万;(3)以本公司名义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问:这三项决定是否都合法,并说明理由。

3、衡水老白干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酒类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

现公司股东会做出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些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组成合伙企业B.向丙卫生洁具生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4、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主营婚纱摄影,乙厂为生产摄影专用器材的合伙企业。

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

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B.须经甲公司董事会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C.须经乙厂全体合伙人同意方为有效 D.无效5、2004年,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共同投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下设分公司A、B;子公司有限公司C、D,其后,张三和C公司共同在韩国设立了股份有限公司E,据此判断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A.B公司具有法人资格B.E公司是本国公司C.D公司的民事责任由甲承担 D.张三对E公司的责任不负责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河北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法律效力状态:A.无效, 因为没有法人资格就没有缔约能力B.有效,其责任由华夏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C.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承担,华夏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连带责任7、君山矿泉水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自学考试《公司法与企业法》章节习题及答案(第一章)

自学考试《公司法与企业法》章节习题及答案(第一章)

第一章企业与企业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企业特征的是()。

A、企业是具有经营性质的经济组织B、企业是具有行政色彩的经济组织C、企业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组织D、企业是具备一定法律形式的经济组织2、企业是具有经营性质的经济组织,这一特征反映了企业的()。

A、社会性质B、法律性质C、行政性质D、牟利性质3、反映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目的的企业特征是()。

A、企业是具有经营性质的经济组织B、企业是具有行政色彩的经济组织C、企业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组织D、企业是具备一定法律形式的经济组织4、公司和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

A、外延B、内涵C、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某一团体或组织D、法律性质5、我国现行企业法律体系中属于公司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B、合伙企业C、全民所有制企业D、一人公司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对公司承担责任。

A、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B、其认购的股份为限C、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D、其实缴的股份为限7、将企业划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标准是()。

A、投资者承担责任方式B、企业资金来源C、企业财产的归属关系D、企业组织形式8、按所有制的性质划分企业后,()。

A、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B、直接昭示每一种企业的法律地位C、不容易导致立法的重叠和遗漏D、人为地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要求9、由一个自然人单独出资经营的营利性非法人经济组织是()。

A、一人公司B、个人独资企业C、个人合伙D、个体工商户10、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具有的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人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具有唯一性C、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D、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1、关于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下列选项中不可以说明公司具有该特征的是()。

A、经工商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获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C、具有独立的财产,对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独立地占有、使用和处分其财产D、具有独立的意志,通过设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为法律行为,实现自己的意志12、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特征是()。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公司法》课后章节测试满分答案精选全文

2020年智慧树知道网课《公司法》课后章节测试满分答案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第一章测试1【多选题】(2分)下列关于公司的属性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享有独立的财产权B.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C.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D.如果股东死亡,不影响公司的存续2【多选题】(2分)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C.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D.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多选题】(2分)在我国,属于法人企业的有:()。

A.公司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C.合伙企业D.集体企业4【多选题】(2分)企业的特征主要有:()。

A.企业设立的目的具有营利性B.企业必须依法成立并具备一定的法律形式C.企业是组织体D.企业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第二章测试1【多选题】(2分)英国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的效力,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章程的条款包括了一个要约,而董事的行为构成承诺,那么章程可能在公司和董事之间设立合同B.章程没有在公司和第三人之间设立合同C.章程在股东和股东之间设立了一个合同D.章程在公司和股东之间设立了一个合同2【单选题】(2分)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的?()A.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B.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C.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D.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3【单选题】(2分)关于设立中公司,以下说法的是:()。

A.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B.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可以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无论公司是否成立,受害人均不得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4【单选题】(2分)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制定后,应当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的是()。

公司法习题及答案(完整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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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公司法》练习一.填空题:1.我国《公司法》确认了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的有限责任公司。

4.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关。

5.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7.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8.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9.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方式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方式。

二.单项选择题:1.股东对公司债务有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属于()公司。

A.无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无限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无限制 B.5万元 C.10万元D.30万元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为()。

A.5~100人 B.2~200人 C.5~200人 D. 2~100人4.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转让。

A.在任职期内 B.1年内 C.上市前D.5年内5.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股东以外的人M转让其出资。

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M,无须经其他股东同意B.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M,但须通知其他股东C.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M,但须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D.甲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M,但须全体股东的2/3同意6.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

A.20 B.30 C.45 D.607.公司发行债券时,其累计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比例是()。

公司法第一章

公司法第一章



【案例评析】王某的债务人是公司, 必须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来承担法律责 任。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 超过其资产部分的债务依法可以免除, 无须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家产 来抵偿债务,所以法院不支持王某的 主张。而王某作为债务人时,是个人 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依法要承担无限 责任,所以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时要将 他的家产变卖后清偿债务。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学习一下我国关 于公司的法律规定。


由于汉语中缺乏与Corporation相对应 的词,所以只能将其翻译为“公司”。 但实质上美国法上的“Corporation” 与我国法上的公司不完全相同。如: 美国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与我国公司法上 的有限责任公司就不同。 我们一般所称的公司就是美国法中的 Business Corporation,由于 Business Corporation在Corporation 中占大多数,所以在提及Corporation 时一般均指Business Corporation。
本书所取公司概念: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 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的财 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企 业。
二、公司的特征


(1)营利性 (2)法人性 (3)社团性 (4)法定性
A.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已为世界大多数国家和 地区的公司法所确认,从而成为公司 的基本属性。 虽然现代公司法理论普遍认为,公司 应负有社会责任。但毫无疑问,公司 股东设立公司和出资的目的仍然在于 营利,因此,营利性成为了公司存在 及其行动的最高价值理念。公司的营 利性也有助于人们将公司与具有行政 和社会职能的非商事企业及其他组织 区别开来。

《公司法》讲义及思考题(导论和第一章) (1)

《公司法》讲义及思考题(导论和第一章) (1)

前言一、学习目的和要求二、本课程的学习内容理论和争议现状与发展问题及解决三、学习与研究方法四、本课程的内容和框架结构五、学习参考资料教材和著作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江平主编,方流芳副主编:《新编公司法教程》(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周友苏著:《公司法通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台)柯芳枝著:《公司法论》,三民书局印行,1997年版。

(日)末永敏和著,金洪玉译:《现代日本公司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德)托马斯·莱塞尔、吕迪格·法伊尔著:《德国资合公司法》(第三版),高旭军、单晓光、刘晓海、方晓敏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加拿大】布莱恩R·柴芬斯著:《公司法:理论、结构和运作》(牛津法学教科书译丛),法律出版社2001年4月版。

张维迎著:《企业理论与中国企业改革》,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刘连煜著:《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江平主编、赵旭东副主编:《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蒋大兴著:《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王红一著:《公司法功能与结构法社会学分析——公司立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Gower and Davies, Principles of Modern Company Law (8th ed), Thomson, Sweet & Maxwell 2008. Larry E. Ribstein and Peter V. Letsou, Business Association (4th ed), Anderson Publishing Co 2003. Adolf A. Berle, Jr. and Gardiner C. Means, 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 Revised edition, Adolf A. Berle,1968.Frank H. Easterbrook and Daniel R. Fischel, The Economic Structure of Corporate Law,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1网络资源法学期刊和法学网站(学术期刊网;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国外:)国内相关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通过, 2005年修正)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3年通过,1986年,1987年修订)及《实施条例》(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通过,2000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通过,2000年修改)及《实施细则》(1990年发布,2001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8年12月29日,2005年修订)我国《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企业的规定我国关于外资保险、证券等公司、外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外立法United KingdomCompanies Act 2006Takeover CodeCombined Cod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UK Listing RulesUnited States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the Securities Act 1933 and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Act 1934New York Stock Exchange’s Listed Company ManualHarvard Law School Corporate Governance BlogGermanyAct on public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AktGThe German Civil CodeThe German Takeover CodeThe Securities Trading ActGerman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GCGC)Francethe Code de Commerce (Commercial Code)European UnionPrimary legislation and case-law can be accessed via the EUR-Lex portal 导论一、企业(公司)的意义对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影响二、企业(公司)法的意义(一)制度、法律制度与公司法范围、方式及其关系(二)经济学的视角与工具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卸责(Shirking)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代理成本(Agency Costs)机会主义(Opportunism)危险成本(Risk Bearing Costs)(三)法经济学与法社会学的视角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不同理论)特许理论(the concession theory of corporations)伯利和闵斯有关“公司所有与公司控制相分离”理论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企业合同理论(the contractual theory of the firm)法律与经济的关系经济体制、市场结构与企业(公司)法第一章公司法概述第一节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公司的概念外文中的“公司”不同学科中的“公司”不同法系中的“公司”二、公司的法律特征1.依法设立企业形式法定主义与企业的法律形态。

公司法赵旭东第四版课后答案

公司法赵旭东第四版课后答案

公司法赵旭东第四版课后答案1.上市公司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的主体是() [单选题] *A,董事长B.董事会秘书(正确答案)C.经理D.监事2.公司清算方案,除法院接入清算事务外,应交由公司机构确认,该确认机构是() [单选题] *A.董事会B.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正确答案)C.监事会D.清算机构3.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

后甲公司岀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设立丙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丙公司董事长。

设王某代表丙公司作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的承担方法为() [单选题] *A.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B.由甲公司承担C,由王某承担D,由丙公司承担(正确答案)4.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B.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可被分为不等额的股份C.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定高于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必须分为等额的股份(正确答案)5.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公司不设立股东会B.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正确答案)6. 属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是() [单选题] *A.股份两合公司B.两合公司C.无限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答案)7.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由于出现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事实上公司已经没有独立法律人格(正确答案)B.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C.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D.公司的财产与其投资者的财产是相分离的8.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一些情况,其中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单选题] *A.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B.有两名发起人的实缴出资中,各有150万元是非专利技术作价金额C.有一名发起人认购股本1万元D.发起人共有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正确答案)9.有限责任公司给股东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其法律性质为() [单选题] *A.设权证书B.设权证券C.证权证书(正确答案)D.证权证券1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正确答案)B.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都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我国公司法采用法定资本制,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实收的股本总额D.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11.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不能抽回出资的时间为() [单选题] *A.主管机关登记之日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C.缴付出资之后(正确答案)D.验资以后1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公司法第一二章练习题

公司法第一二章练习题

公司法第一-二章练习题————————————————————————————————作者:————————————————————————————————日期:ﻩ第一章公司法(总则练习题)一单选题:1 国有独资公司从性质上讲属于A股份有限公司B有限责任公司C独资企业D无限公司「」2关于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特点,下列何者是错误的A 确立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原则B 专章规定法律责任C严格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及上市D只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公司形式,是我国公司法的缺陷「」3下列哪项不属于公司的法律特征A 独立性B组织性C合法性D营利性「」4 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是A以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形式为标准划分的B以公司股东构成和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划分的C 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划分的D 以公司之间的控制依附关系为标准划分的「」5以下对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A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B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组织法的双重性质C 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D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实体法的双重性质「」6 以下经济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是A 国有独资企业B个人独资企业C 个人合伙D集团企业「」7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后,该公司的资产达到了150万元,问:该公司现在对外清偿债务时,以为限承担责任。

A 其注册资本50万元B现有资产150 万元C现有资产150 万元扣去注册资本50万元后的100万元D 股东个人全部资产「」8 住所地在上海的甲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40万元。

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与乙公司发生了纠纷,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当事人独立承担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乙公司的授权,所以租赁合同无效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公司和其分公司连带承担「」9甲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其登记注册地在上海市A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将其董事会的一部分办公地点移至B区,后该公司又在杭州设立一分公司,并将其董事会的另一部分移至杭州,2003年9月,因其在苏州的一个合资项目,该甲公司董事会的一小部分办公地点又移至苏州,甲公司的债权人因甲欠债不还,欲起诉,应诉至A 上海市A 区法院B上海市B 区法院C杭州市法院D苏州市法院「」10张某欲以自己拥有产权的房产作为投资与他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公司成立后,张某仍享有对房屋享有所有权B 公司成立后,张某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但公司转让房屋需经张某同意C公司成立后,公司享有房屋所有权D公司成立后,房屋由公司和张某共同所有「」11上海市五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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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公司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是由二人以上集合组成的法人。
3.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人以法律规定的财产范围对某种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可分为人的有限责任和物的有限责任。前者指债务人仅以一定的最高财产额为承担责任的限度。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破产后所负的一切债务,仅以其入股的数额为限承担责任; 后者指债务人仅以特定的财产为负担责任的限度。如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所负担的责任,仅以所继承的财产为限。
C.公司的社会责任
公司在现代社会中应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在社会各阶层中都拥有着数以万计的股东和雇员,许多方面类似于政府所负的责任。公司的大量存在,不仅对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充 分就业、市场繁荣和国家税收等发挥着难以估量的积极作用,而且还可以影响乃至左右一个 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稳定。随着公司的发展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不断增多,不能继续坚持公司是为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的传统公司法理念。公司除了以维护股东利益为主要目标并对股东负责外,还应维护公司债权人等与公司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公司是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各种利益的集合体。既然公司负有社会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否认的结果就是对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的一种追究。滥用公司独 立人格实际上是违反了公司的社会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不能作为逃避社会责任的屏障,行为人最终应当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2)公司独立财产的意义:
公司的独立财产保障了投资者的安全,因而大大地增强了公司在吸收资本方面的作用,对于保证企业的的自主权,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以及维护国家利益,更具有重要意义。
2.如何理解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
公司财产责任的独立性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独立:
其一,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的独立。公司只能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股东除缴纳出资外,对公司债务不再负责,即使公司资不抵债时,也不例外。
(1)社团性不是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
随着经济的发展,狭义团体的团体性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动摇。
首先 , 传统公司要求复数股东的意图主要是:股东的复数可以使股东之间相互制约, 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转 , 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但这只是主观臆想而已 :其一股东之间的利益具有相同性, 其二 , 在公司实际运营中 , 立法者所设想的公司内部制衡机制和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异:股东很少的公司, 股东作为董事直接进行经营管理使法定的股东会变得无甚意义, 而对于股东人数成千上万的大公司 , 严格意义上的股东会的举行近乎不可能, 实际上不过是大股东操纵公司的合法形式。其三 , 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名义股东持股和代行股东权的情况则使规避股东人数限制的行为易如反掌。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要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具备以下要件:
A.主体要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
其三,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独立。公司与其他法人之间虽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或存在主管部门与下属企业的隶属关系,但在民事法律地位上它们都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责任也只能各自独立承担。
3.如何理解公司的社团性与对一人公司的承认?
根据传统公司法,公司是社团法人的一种,它是由二人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单独一人一般不能组成公司,而只能是独资企业。独资企业属于企业的一种,但不是法人,也不是公司。公司由多数人组成的法律性质又称为公司的社团性或联合性,故公司又被称为联合体或共同体。但是,随着一人公司的出现,传统公司法的理论基石受到挑战,有学者认为一人公司不具备公司属性,因为一人公司不具备公司的社团性这一特征,该观点存在片面性,实际上公司的社团性并不影响对于一人公司的承认,理由如下:
(1)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
A.公平正义的原则
公平正 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公司人格否认是对实践中被扭曲的公平正义的矫正。法律的价值取向,负有对社会价值的导向作用。公司法人制度的基础是有限责任, 实际上是在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一种风险分配机制。有限责任虽然可以分散和减小股东的投资风险, 但是并不具有化解或者消除投资风险的功能。有限责任制度将原集中于股东的投资风险的部分分配给债权人。从制度设计上, 这种有利于股东的风险分配机制对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但由于其能够通过减小投资者风险而促使社会公众的投资, 扩大公司规模, 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 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必然使公司债权人面临更为严重的风险, 进而危及到市场经济的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因此,公司独立人格否认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在公司法领域内的具体体现。
综上所述,社团性并非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公司法人的本质特征是独立人格性,所以公司法人的社团性并不影响对一人公司独立人格的承认。
4.简述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的性是指法律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改变甚至变通,否则即构成违法。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其原因在于公司的设立不仅涉及公司的设立者、内部的股东或当事人的利益,更涉及公司之外的第三人、相对人或未来的债权人的利益,为了保障这些外部主体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必须将公司法的某些制度和规则法定化和强制化。同时,公司是社会经济的主要力量,其财力雄厚,活动广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举足轻重,如不对其组织本身实行严格的法律指导和管理、控制,将对社会经济秩序构成潜在的威胁。
4.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二、简答题
1.简述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和意义
(1)公司独立财产的性质:
公司作为法人组织,拥有独立的财产,这种独立财产既是公司赖以进行业务经营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条件,也是其承担财产义务和责任的物质保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独立财产的来源包括股东出资构成的原始财产、公司的盈利积累或者其他途径形成的公司财产。我国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法人财产权应包括公司对物的财产的所有权和对其他财产享有的财产权,如债权、知识产权等。
B.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
民商法属于私法, 其条文多为任意性规范。但是民商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平正义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为强制性规范, 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民法总则》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民商法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基本原则,因此,可以作为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法律依据。法院在解决纠纷、处理案件时,当某一行为在具体法律条文中没有直接规定时,法院可以直接适用上述基本原则处理案件,因此也可以作为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法律根据。因为,控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应当承担滥用权利的法律责任。
其次 ,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并非首先考虑团体的集资功能, 它的确立主要是将有限责任制度的优惠提供给中小企业, 为其发展开拓广泛的前景 。加之实质的一人公司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存在以及本世纪20 年代开始许多国家修改公司法承认一人公司, 应该说法技术条件已经完备到不需要维持复数股东的状态。总之 , 成员的多数性 , 这一团体组织固有的属性及其作用, 已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衰减为立法机关可以考虑其取舍而无碍大局的程度。公司是最重要的法人形式, 既然团体性在公司法人中已经无意义 ,就不能认为团体性依然是法人的本质特征。何况对于财团法人, 财产具有决定性作用 , 成员的地位和作用不甚明显 ,设立人即捐助人是一个或多个并不重要, 只要有足够的财产足以支持财团法人运作即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 经济的不断发展、 制度的不断新建和完善 , 狭义的团体和狭义的团体性对法人已没有多少意义。
公司法具有一定的任意性。所谓任意性,是指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改变或变通,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排除法律的适用。任意性是许多民商法规范尤其是合同法的重要特点,合同法中的绝大多数规定都是任意性规范,都允许当事人自由协商作出另外约定。公司法的任意性是由其民商法的基本性质决定的,包括公司法在内的民商法本质上属于私法,而私法又是体现私人意志并为最终实现私人利益服务的法,公司是投资的工具,公司法主要是体现投资者意志并为实现投资收益而服务的法,由此,公司法没有理由完全排除公司当事人就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及相互关系所作的的自愿协商和安排,因为当事人是自己利益最好的代表者,它最了解自身的利益和需求所在。
公司法中,既有强制性规范,也有任意性规范,是由这两种规范有机组成、合理布局。就条文数目而言,绝大多数的公司法规范应属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属于少数,但却起着绝对不可忽视的作用。
5.简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理根据和适用要件。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
D.公司法人制度完善和发展的必然结果
公司人格否认是法人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公司的独立人格与公司的人格否认构成了公司法人制度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如果没有公司人格否认,公司必会成为某些出资人规避法律义务的工具。现代企业制度的关联公司或者母子公司的出现,使得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成为公司法人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公司人格否认弥补了公司法人制度的固有缺陷,有效地防范了控制股东利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逃避承担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维护了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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