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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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一、审批程序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具体的审批程序为:1.决策提出:重大事项的提出应由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或者董事会提出,提出的同时应对该事项进行初步评估,并形成决策方案。

2.审查与筛选:企业的决策机构或评估专业团队对决策方案进行审查和筛选,评估方案的可行性和风险。

3.决策审批:符合条件的决策方案应提交给相应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审批。

审批机构应根据决策方案的内容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决策是否通过的决定。

4.落实与执行:决策通过后,企业应根据决策方案的要求,及时落实和执行,确保决策能够顺利进行。

二、报告制度在决策过程中,需要进行重大事项的报告。

具体要求如下:1.决策方案报告:决策方案应制定相关的报告,详细说明决策方案的内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报告应提交给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查和决策。

2.决策结果报告:决策通过后,企业应对决策结果进行报告,报告应包括决策结果、执行计划、效果评估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应部门或机构备案。

三、备案制度在决策方案通过后,需要进行相应的备案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1.备案程序:决策结果报告应提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备案。

备案程序包括资料的审核、存档和归档等工作。

2.备案期限:决策结果报告应在决策通过后的一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具体备案期限可根据国有企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定。

四、相关要求在实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1.决策结果的公示:决策结果应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决策的信任。

2.决策结果的追责:对于决策失误、延误或违规的情况,应查明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追责。

3.决策与经营的结合:决策制度应与企业的经营实际相结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行性。

4.审批权的严格限制:确保审批权限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得滥用职权。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包括审批程序、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和相关要求等。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最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最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XXX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规范误或按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企业科学发展。

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重大措施;2、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和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3、资产损失核销、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4、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算(含调整)、决算,工资总额预算,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5、企业改制、整合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重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资产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6、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合并、撤销,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事项;7、对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领导班子薪酬确定,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制度、养老金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8、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维稳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9、员工招聘录用、薪酬待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事项;10、重要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变更及废除等事项;11、需要提交审议决定的事项;12、资产账面净值总额在50万元(含)以上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包括划拨、转让、置换、报废、核销等);13、房屋、土地等重大资产处置;14、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总则(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原则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使决策符合经济、行业及企业发展规律,符合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

(二)民主决策。

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

重大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凡涉及集团公司和各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风险管理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投资、担保、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基础设施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对外合作和交流事项;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3、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4、集团公司及重要企业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向上级推荐各种荣誉称号和集团公司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投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6、集团公司党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坚持民主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三)坚持科学决策,突出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

(四)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及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 1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参股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公司及参股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全体员工、子公司班子成员及中层正职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公司、子公司及参控股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要问题。

(十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重大问题。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的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和岗位需要,在民主(或组织)推荐,组织考察等基础上,作出拟任及公示后的任(聘)用干部决定。

(二)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人才引进等,应按照集团公司人事任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等规定程序执行。

(三)根据决定事项及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四)由党委会进行集体决定。

第十七条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程序:(一)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

(二)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调研,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三)分管领导听取有关部门调研和可行性论证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四)根据重大项目安排决策的内容,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五)由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第十八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程序:(一)由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的年度计划或预算外资金使用意向、额度。

(二)由分管领导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根据资金使用意向、额度,准备会议材料,确定时间、地点、与会人员等。

(四)由党委会或董事会、党政联席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第十九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四)会议记录
.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决策结果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告知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人员。
.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分别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的形成、印发和文件存档工作 。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
(一)执行责任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涉及超出自身职权范围,或者虽在 职权范围内但关系第一公司工作全局、影响广泛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必须向法务部党组请示报告。
第四条:“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 ”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党委会研究讨论是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共法务部党组贯 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细则》等要求,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 办法。
(二)坚持科学决策的原则。要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可行性、实施条件、实施结 果、潜在风险和预期效益进行充分评估,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的经理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应自主表达意愿,总经理、党委 书记应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员工)代表大 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程序性,规范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确保决策科学、民主、高效。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负总责,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决策失误。

第二章决策内容第六条“三重一大”事项包括:(一)重大决策:涉及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重大投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重大改革方案等;(二)重要人事任免:涉及企业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调整和考核等;(三)重大项目安排:涉及企业重要项目的立项、实施、终止等;(四)大额度资金运作:涉及企业大额度资金的筹集、使用、调配、处置等。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决策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查研究: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决策方案;(二)征求意见:广泛征求企业内部各层级、各部门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三)专家论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提出专业意见;(四)集体讨论:召开企业党组织会议或董事会、经理层会议,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策意见;(五)决策实施:根据集体讨论形成的决策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组织实施;(六)跟踪反馈: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反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0412070504)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0412070504)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190412070504)--WORD格式---可编辑---XXX系统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XXX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规范森工系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企业科学发展。

结合森工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

(三)坚持民主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四)坚持科学决策原则。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强化决策前的信息收集、调研、论1--WORD格式--可编辑---精品材料分享----WORD格式---可编辑---证、评价等关键环节。

(五)坚持规范决议准绳。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必须按照议事划定规矩和带领干部各自职责、权限进行。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等事项。

(二)企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突发事件、灾难、公共危机、公共安全事件处置等事项。

(四)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等事项。

(五)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产品价格的制定;停产、转产和从事高风险经营开发等事项。

(六)资产处置和产权变更;企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外投资、入股、收购、注册;招商引资及重大优惠政策等事项。

大型国有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大型国有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为,建立更加科学、民主、规范的现代企业决策和管理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发展壮大和管理提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浙委办…2012‟5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省属企业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

领导人员作为受国家委托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者,在作出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时,应当切实履行其职责,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出资人利益。

(二)坚持集体决策。

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三)坚持科学决策。

务实高效,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四)坚持民主决策。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实行职工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五)坚持依法合规决策。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确定决策事项,依法行使决策权力,保证决策合法、合规、合符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适用本办法。

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重大决策前,必须组织召开三个会议(即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并依照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和决策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国有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并加强决策的监督与约束。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实施办法。

以下是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决策配套制度1.完善国有企业决策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决策会议的权限和程序。

2.规定决策前必须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确保民主决策的实施。

3.制定董事会、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规则,明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决策程序。

4.加强对董事、监事和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其决策能力和风险意识。

二、决策程序1.决策程序要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建立健全决策立项程序,包括决策项目的申报、审查、立项和监督等环节。

3.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特别是职工代表的意见,形成决策的共识。

4.对于重大决策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决策监督1.建立独立的决策监督机构,对决策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加强对决策程序的监督,确保程序的透明和公开,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决策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地。

4.实行决策结果的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决策的合规性1.决策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决策必须符合企业章程和经营规范,不得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

3.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合规合法,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决策的公正性1.决策过程要公正公平,遵循决策程序和设定的规则。

2.决策结果对相关方要公正平等,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决策结果要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

以上是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和完善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监督、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可以有效地保障国有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正确履行职务,规范公司、分局和项目部决策行为,完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有效规避决策风险,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局以及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企业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二)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应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效,坚持集体决策和群众参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决策事项可追溯的原则。

(四)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三重一大”的内容第四条“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党内法规规定以及股份公司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交相关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第三章公司决策“三重一大”的范围第五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决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5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5篇)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意见征求稿)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云南省办公厅《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国_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____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____》、(中办发〔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遵循原则(一)坚持集体决策。

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

按照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

(四)坚持科学决策。

以____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包括。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一)重大事项决策主要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重大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2、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3、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4、公司改制、兼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或者变更、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绩效考核、薪酬方案、奖金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五险一金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6、年度员工招聘、录用、培训及市场化用工计划,违法违纪员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7、公司机构设置、变更、职能调整、定员定编方案;8、公司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及废除;9、公司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10、公司__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问题;11、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12、公司其它重大事项。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

---------------------------------------------------------------范文最新推荐------------------------------------------------------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1 / 30(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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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讨论稿)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民主科学决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原则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使决策符合经济、行业及企业发展规律,符合又好又快的发展要求。

(二)民主决策。

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

重大决策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凡涉及集团公司和各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的范围,主要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风险管理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投资、担保、从事高风险经营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基础设施等各种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对外合作和交流事项;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3、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4、集团公司及重要企业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企业薪酬分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向上级推荐各种荣誉称号和集团公司各种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奖惩事项;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整事项;5、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党风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投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建设;6、集团公司党组、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管理权限内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及相关处理;2、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3、部门以上及相当职别干部招聘。

(三)重要项目1、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

2、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重大工程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

3、应当向国资委和各企业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2、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3、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党组是集团公司领导核心。

董事会、党组、总经理分别按相关制度和议事规则进行决策。

各企业依据各自的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决策制度,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决策层、经营层发挥好各自的作用。

(二)民主决策程序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各企业的管理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2、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3、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在相关会议之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中的程序执行。

4、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相关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相应的报告。

四、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各企业相关议事规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董事会、党组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及企业相关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替代。

(三)相关决策会议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

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方可举行。

(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未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五)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六)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采取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

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特殊情况下总经理有权做最后决定,但上报时应予说明并在事后向参会人员通报。

(七)经相关会议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公司领导1人以上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九)会议决定的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十)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泄密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一)分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由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党组(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组(委)成员或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决策事项或拒绝执行。

(二)加强监督检查董事会、党组(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分别由董事会办公室、党组(委)办公室、办公厅(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纪检监察部及其他有监督职能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领导班子对执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自查。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应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报告。

六、责任追究(一)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造成决策失误,党政主要领导按职责应负相应主要责任,。

(二)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分不同情况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

1、未经集体讨论,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授意、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要从重或加重处理。

未经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

2、违反程序决策重大问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3、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制度规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4、不经集体复议擅自改变重大问题集体决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责令纠正错误决定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不经集体复议,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无效。

5、决策执行负责人不作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影响的,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大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立即免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

6、违反集体决策制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各单位应根据以上实施办法在相应的制度中明确具体细则,使“三重一大”制度落到实处。

八、本办法由党组纪检组负责解释。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根据我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标:一、目标值:1、全年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轻伤人数为零。

2、现金安全保管,不发生盗窃事故。

3、每月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到位。

4、安全培训合格率为100%。

二、本单位安全工作上必须做到以下内容: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交货期、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参加生产碰头会时,首先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单位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5、在公司及政府的安全检查中杜绝各类违章现象。

6、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记录全。

7、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

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负有查禁的责任,同时要予以查处。

8、虚心接受员工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9、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严禁隐瞒不报或降低对责任者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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