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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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

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

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管理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管理系统,它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政府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是必须的,因为它可以规范政府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利益。

本文将探讨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分析其重要性和实施路径,以期为政府管理的改进提供一定的启示。

二、政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政府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遵循的规则、程序和方式。

它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规范政府行为。

政府管理制度的明确规定可以约束政府行为,防止滥用职权、违法作为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提高政府效率和透明度。

2. 保障人民利益。

政府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推动政府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3. 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管理制度的健全可以为社会提供一定的保障,减少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4. 促进政府自身的改革。

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有助于政府自身的改革和提升,促进政府机构的精简、职能的协调和创新,提高政府整体效能。

以上点项表明,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于政府行为的规范、人民利益的保障、社会稳定的维护以及政府自身的改革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三、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应该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需要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充分考虑政府机构的职责、职能和权责关系,制定出符合规律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1. 制定程序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应该遵循科学、民主、透明的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成立制度编制工作组。

政府应当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来负责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

(2)调研分析。

政府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进行前期的调研分析,全面了解政府机构的运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革需求。

(3)起草制度文件。

根据调研结果,制订政府管理制度的起草文件,明确政府职能、目标和原则,规范政府行为。

论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

论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

论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摘要:地方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其行为对于国家和人民群众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然而,我们也必须承认,由于各种原因,地方政府的行为有时候也会出现不合理或者违法的情况。

因此,对于地方政府的行为进行规制,是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本文将详细探讨推进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的必要性、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并以具体案例加以阐述,从而为促进地方政府的良性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地方政府,法定行为规制,现状,未来发展趋势,案例分析正文:一、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的必要性地方政府的行为可以直接影响到地方百姓的切身利益,例如土地、房产、交通等公共资源的调配和使用;同时,地方政府的行为也对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

因此,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确保其依法依规办事,不仅是保障国家统一、稳定、有序的必要条件,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外,在新时代下,中央政府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管控、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级政府间权力的调配变化等现象,更加要求地方政府的行为需要进行科学有效的规制。

二、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的现状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程度比较高,可以说已经建立了比较严密的法律体系。

2014年修宪之后,我国已经把地方政府的法定行为规制纳入宪法法律体系,并对其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规范。

此外,国家对地方政府的行为也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制,例如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日常监管等等。

在具体的法律体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地方政府法定行为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法规规章条例修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等法律中。

然而,事实上,地方政府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

在日常管理中,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的不合理限制、对公民的非法拘禁、贪污受贿等问题还相当严重,并且地方政府的不规范行为也成为了许多问题的根源。

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的有效衔接

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的有效衔接

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的有效衔接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都拥有不可被忽视的作用。

政府规制可以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而市场调节则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协调供求关系。

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协调不足的问题,导致一些政策落地后,效果不尽如人意。

如何有效衔接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政府规制的意义政府规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措施来制约市场及其参与主体行为。

政府规制的意义在于对市场的混乱现象运作起到了有效的调节与修正作用。

政府规制可以保障公众安全、环境质量,防止市场形成垄断,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等等。

例如,疫苗安全问题就需要政府规制进行管制。

当一些企业或供应商出现疫苗质量问题时,政府可以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和中介机构实行监控和管理。

这不仅可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可以防止市场形成垄断。

二、市场调节的意义市场调节是指市场自行运作或借助一些经济手段调节市场运作的过程。

市场调节的特点是自发性、弹性、动态性和有效性,特别适合调节企业间的经济合作关系。

市场调节的意义在于,市场调节可以调整资源配置、优化供求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调节可以通过价格、竞争、质量等多种方式影响市场的运作,从而实现市场的有效调节。

例如,在社会保障方面,个人可以选择自己需要的保障,在供需关系下提高效率和质量。

三、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的融合政府规制与市场调节是互为依存的关系,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可以实现各自的最优效果。

政府规制属于外部推动,强制性较强,市场调节属于内在驱动,自发性较高,因此它们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

一方面,政府规制可以弥补市场调节的缺点,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市场形成垄断,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另一方面,市场调节可以积极参与政府规制,利用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增强市场健康自我调节能力。

例如,在环保方面,政府规制可以进行废气排放标准制定,强制执行,市场调节则通过价格的作用,提高企业对环境治理的投入,从而实现更好的环保效果。

政府规章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政府规章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政府规章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政府规章制度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量。

它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探讨政府规章制度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政府规章制度有助于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在一个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率的基础。

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以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控和惩治不正当竞争行为,防止垄断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发生。

这样一来,市场主体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生产、销售和创新活动,共同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政府规章制度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促进产业升级。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推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调整,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企业优化生产结构,推动传统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转型,提高国家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再次,政府规章制度有益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政府通过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工资待遇和合理的劳动条件;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来推动资源的公平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经济发展进程更加平衡和可持续。

最后,政府规章制度对于吸引外资和促进国内外货物流通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降低投资门槛、提供投资优惠政策、简化营商环境,政府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流入,推动产业发展。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跨境贸易的规章制度,促进国内外货物和服务的流通和交换,拓展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政府规章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产业结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还是吸引外资和促进国内外货物流通,政府规章制度都发挥着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重制度的完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推动政府规章制度的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

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

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备受瞩目。

本文将探讨政府规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并分析经济发展对政府规制的需求。

首先,政府规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可忽视。

政府通过制定并执行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来引导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例如,环境保护法规的出台以及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管,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规范金融行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这些规制措施能够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其次,经济发展对政府规制的需求也是不可忽视的。

经济的快速发展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和挑战,需要政府加强规制来应对。

例如,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交通拥堵、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也随之而来。

政府需要加强城市规划与管理,推出相关政策和措施,以提供更好的城市环境和生活品质。

同时,经济发展也伴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变动,政府需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出现恶劣的劳动条件和不公平的工资待遇。

这些都需要政府规制的支持。

然而,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也存在挑战和制约。

一方面,过度的政府规制可能使市场失去竞争力,影响经济的发展。

政府在制定法规和政策时应依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避免过分干预市场。

另一方面,政府规制的效力也需要得到保障。

政府在制定规制措施时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其执行力度的严格性与公正性,避免规制措施成为纸上谈兵,形同虚设。

为了实现政府规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还需要政府和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合作。

政府应时刻关注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的变化,及时调整政策和法规,以适应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协调,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市场主体也应主动遵守法规,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我国政府规制理论研究

我国政府规制理论研究

我国政府规制理论研究作者:魏婧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6期摘要:政府规制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在制定和实施中会较多地受到一个国家政治、法律和经济体制的影响,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制度性安排。

因此对我国政府规制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势在必行。

关键词:政府规制;理论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01一、政府规制理论政府规制,又称政府管制、政府监管,即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

政府监管指的是政府对市场与社会的监管,即政府的外部监管,也就是广义上的政府监管,而不包括政府对于自身的监管,它的手段包括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

政府规制按目的分,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按内容分,政府规制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政府规制与宏观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宏观调控是间接的、总量上的调控,它借助财政、货币政策等工具直接作用于市场,通过市场参数的改变,间接影响企业行为。

而规制则是直接的、个量上的,它借助有关法律和规章直接作用于企业,规范约束和限制企业行为,属于微观范畴。

可见,政府规制不具有宏观调控的一般性,而是个量的差别管理,是一般中的特殊,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的过程。

二、我国政府规制的挑战1.在竞争领域面临的问题多于垄断领域就中国的经济规制问题而言,竞争领域的问题比垄断领域要多。

垄断行业多为国有企业,信誉较好,管理较严格,产品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比垄断竞争行业和竞争行业少。

垄断行业的问题主要是垄断高价和垄断利润等,竞争行业和垄断竞争行业主要是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卫生和市场运营等问题。

总体看,在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及对外开放方面,经济规制还不完善。

一是市场准入歧视,特别是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垄断产业;二是价格规制政策不完善,垄断企业存在高价损害消费者利益现象,竞争产业普遍存在过度竞争;三是企业运营规制缺失,在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规制中,政府重市场准入审批,轻市场运营和市场退出规制监管,助长了市场主体与政府经济规制部门的博弈行为,损害投资者、消费者和国家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一、引言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对市场的规制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它既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又可能成为发展的障碍。

本文将探讨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的关系,并分析其对经济的影响。

二、政府规制的必要性1. 维护市场秩序政府规制能够监管市场行为,防止市场失灵,维护市场秩序。

例如,政府可以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竞争行为,打击垄断行为,保证市场公正竞争,有效发挥市场的作用。

2. 保护消费者权益政府规制可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规,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对虚假宣传、欺诈行为进行打击,加强市场监督和维权机制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规制的局限性1. 限制市场自由度政府过度规制可能限制市场自由度,阻碍市场发挥效率。

过多的许可和审批制度、繁琐的手续等都可能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负担,影响市场的竞争能力。

2. 容易导致腐败与不公政府规制过程中的权力滥用和不透明可能导致腐败问题。

一些官员可能利用规制的机会谋取私利,扭曲市场环境,损害社会公平与公正。

四、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的协调1. 依法行政政府规制应当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规范和监管,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减少权力滥用的空间。

只有在法治的框架下,政府规制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市场发展。

2. 加强监管与协调政府规制应当与市场监管和调节相结合,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政府需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市场中出现的问题,促进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

3. 提升能力与效率政府应当提升自身的决策能力和执行效率,做出科学合理的政策决策,并确保政策的落地执行。

政府规制要注重应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减少人为干预,推动市场环境的优化与改革。

五、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的案例分析1. 包装废弃物管理的案例政府规制可以推动废弃物的分类处理,提倡资源循环利用。

政府可以设立相应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处理,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最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精品

最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精品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
度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朱晓东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权利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应以保障私主体的权利为基础。

在当代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背景下,所有私主体中最重要的是公司。

保障私主体的权利首先要保障公司自治。

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政府的经济或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因此,在保障公司自治的同时,政府对公司自治的适当规制也是必要的。

本文通过对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必要性的分析,试图找出政府规制的原因和界限。

一、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的涵义
政府规制和公司自治都不是确定的法律概念。

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两个概念的涵义加以分析界定。

一政府规制的涵义
规制本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日本经济学家从英文1翻译而来,意为政府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加以控制和限制。

在我国,规制最早作为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被引进,更多地在经济学领域使用,通常被理解为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将规制限定在政府的限制行为上。

在法学领域,规制一词最早在日本经济法中被使用,是指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市场及企业的互动关系。

在我国法学界,规制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即使在法学文献中加以使用,也大多强调的是规范与制约之意。

与此比较接近的概念还有政府管制、政府干预、政府调控、政府调节等。

本文中,借鉴经济学中的含义,政府规制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直。

政府规制(尤娟整理文档)

政府规制(尤娟整理文档)

政府规制(尤娟整理文档)第一讲总论一、政府规制的概念及其客观基础(一)国家干预与政府规制的地位(1)主要以保持经济稳定增长、防止出现较大经济波动为目的宏观经济政策。

(2)主要以提供公共物品为目的(包括公共设施及公共服务)公共投资政策。

(3)主要以防止市场不公平竞争、保证市场竞争效率为目的的政策。

(4)主要以处理自然垄断弊端为目的的政策(5)主要以提高市场交易效率、防止内部不经济为目的的政策。

(6)主要以处理信息不对称为目的的政策。

(7)主要以打击非价值性物品和防止外部不经济为目的的政策。

(8)主要以生产资源和要素的有效配臵、保证资源配臵效益为目的的政策(9)主要以调节社会收入的公平分配和实现社会保障为目的的政策。

(10)主要以保持最优增长和发展路径为目的的政策。

(11)保持与多样化经济和振兴经济发展相关的政策。

(12)保持本国在国际问的国家利益和维护全世界共同利益的国际经济政策公共供给政策;公共保障政策;公共引导政策;政府规制政策规制的构成要素①规制的主体(规制者)是政府行政机关(简称政府),规制者通过立法或其他形式被授予规制权。

②规制的客体(被规制者)是各种经济主体(主要是企业)。

③规制的主要依据和手段是各种法规(或制度),明确规定限制被规制者的什么决策,如何限制以及被规制者违反法规将受到的制裁。

(二)规制的概念与特点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规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规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

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直接规制指由政府行政部门直接实施的政府干预,即对特性强烈的公共产品和外部不经济性以及严重影响社会公益的经济活动直接进行约束和管制。

以法律手段直接介入经济主体决策,参与其定价、投资决策、产品销售、原材料选择等经济决策过程。

间接规制指在维护市场经济主体自由决策的前提下,对某些阻碍市场机制效能发挥加以管制,是以依照反垄断法、商法、民法等制约不公平竞争行为为目的的规制。

政府规制经济学

政府规制经济学

一.政府规制的理论依据?1.撇开关于政府规制利弊得失的理论纷争,政府规制实际上是对市场失灵的反应,是克服市场配置资源缺陷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同时,也是整个经济系统的一个内生变量。

2.政府规制首先是对市场失灵的一种回应:(1)政府规制是解决垄断问题的需要(2)政府规制是使外部性内部化的需要(3)政府规制是解决信息偏在或者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客观需要(4)政府具有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某些独特优势3.以上从克服市场失灵的角度分析了政府规制的必要性。

但实际上,政府规制不仅仅是解决市场配置资源缺陷的一种外在、强加的制度安排,而且是整个经济系统的一个内生变量。

这是因为:(1)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规制,是有效进行宏观调控的需要;(2)政府规制是市场交易的一种制度安排(3)政府规制是市场供求机制作用的客观结果二政府规制的内容1.进入(退出)规制旨在将微观经济主体纳入依法经营、接受政府监督的范围;其次,是控制金融某些行业,主要是自然垄断领域以及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部门(如金融保险)的企业数量,以保证企业资质,同时防止过度竞争,降低不确定性和风险。

2.价格(收费)规制内容主要包括:(1)对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2)对保护行业的价格规制(3)对金融行业的价格规制(4)对通货膨胀时的价格规制(5)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规制(6)对事业单位收费的规制3.数量、质量规制数量规制主要是指政府对企业生产和供应的产品数量加以限制,以及对进口和出口的商品数量进行限制等。

质量规制是政府为保护消费者(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利益而实行的规制4.资源环境的规制鉴于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负的外部性,需要通过政府规制来解决这些负的外部性。

三.政府规制的方法1.在各种由政府实施的规制当中,最重要、基本的内容是价格规制和进入规制。

这决定了政府规制的传统方法实际也是价格规制和进入规制的方法。

具体方法是:(1)以公平报酬率为依据确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受到规制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受到规制

辩论辩题是否应该受到规制正方辩手观点:作为正方辩手,我认为是否应该受到规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首先,规制可以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举个例子,食品和药品的规制可以确保消费者不会受到有害物质的伤害。

此外,规制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如果没有规制,一些不法商家可能会利用漏洞谋取暴利,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规制是必要的。

其次,规制可以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日益严重。

如果没有规制,企业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而不顾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对整个社会和地球都是一种巨大的伤害。

因此,规制对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最后,规制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在现代社会,各种规范和制度的存在是确保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

如果没有规制,社会秩序可能会混乱,法律无法得到执行,整个社会将陷入混乱和动荡之中。

因此,规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

综上所述,规制是必要的,它可以保护公众利益、环境和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因此,我坚定地支持这一观点。

反方辩手观点:作为反方辩手,我认为是否应该受到规制并不是一个绝对的问题。

首先,过多的规制可能会限制个人的自由和创新。

在现代社会,个人创新和创造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如果过多地对个人行为和创新进行规制,可能会抑制人们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对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其次,过多的规制可能会导致官僚主义和腐败。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过多的规制往往伴随着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

官员和监管机构可能会利用规制来谋取私利,而不是为了公众利益。

这种情况下,规制并不能真正保护公众利益,反而成为一种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

最后,过多的规制可能会阻碍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中,过多的规制可能会使企业难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经济的发展。

因此,规制应该是适度的,不能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

综上所述,规制并不是万能的,过多的规制可能会限制个人自由和创新,导致官僚主义和腐败,阻碍经济发展。

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

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

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的制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法律法规作为国家政府的基本管理工具,起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政策制定则是指导国家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政府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的重要性,并介绍其具体实施的过程与方法。

一、政府管理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政府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的首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政府能够规范公民、组织和机构的行为,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而通过政策制定,则能调整社会各个领域的发展,并提供公平和公正的环境,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 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公正政府管理的另一个重要目标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公正。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为公民提供权益保障,确保其基本权利不受侵犯;而政策制定则能够在资源分配和社会公正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通过调整各种政策来促进社会公平,降低贫富差距,改善民生。

3. 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政府管理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

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政府能够为企业提供发展的法制环境和政策支持,吸引投资和促进创新,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提高国家的竞争力。

二、政府管理法律法规与政策制定的过程与方法1. 政府管理法律法规的过程与方法政府管理法律法规的过程主要包括信息收集与研究、草案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环节。

首先,政府需要收集与研究相关的信息,了解社会现状和需求,为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其次,政府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起草法律法规的草案,并进行内部讨论和审核。

然后,政府会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最后,在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政府将最终的法律法规正式发布和实施。

2. 政府政策制定的过程与方法政府政策制定的过程主要包括政策研究与制定、政策实施和政策评估等阶段。

解析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解析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

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作者朱晓东【摘要】在市场经济中,应以保障私主体的权利为基础,保障私主体的权利首先要保障公司自治。

但是,政府规制也有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

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政府的经济或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同时,政府规制应以补充市场机制为原则,以保障公司自治为目的。

本文通过对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的分析,试图找出政府规制的原因和界限。

【关键词】政府规制公司自治必要性适度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权利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应以保障私主体的权利为基础。

在当代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背景下,所有私主体中最重要的是公司。

保障私主体的权利首先要保障公司自治。

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政府的经济或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因此,在保障公司自治的同时,政府对公司自治的适当规制也是必要的。

本文通过对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必要性的分析,试图找出政府规制的原因和界限。

一、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的涵义政府规制和公司自治都不是确定的法律概念。

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两个概念的涵义加以分析界定。

(一)政府规制的涵义规制本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日本经济学家从英文regu1ation翻译而来,意为政府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加以控制和限制。

在我国,规制最早作为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被引进,更多地在经济学领域使用,通常被理解为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将规制限定在政府的“限制行为”上。

在法学领域,“规制”一词最早在日本经济法中被使用,是指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市场及企业的互动关系。

在我国法学界,“规制”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即使在法学文献中加以使用,也大多强调的是“规范与制约”之意。

与此比较接近的概念还有政府管制、政府干预、政府调控、政府调节等。

论政府规制的适度性把握

论政府规制的适度性把握

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 , 如货币和期货市场等;( )用于影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如 2 合约、合作社 、公司、保险和公共安全计划等;( )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之间联系的制度 ,如财产 3
及其他权利 等 ;()用 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 的生产与分配 的制度等 。 4 然 而 ,在现实 社会经 济生 活 中 ,市场 与政府 两种 选择 的边 界并非 总是 明晰 的 ,时 常存 在或 出现越 界行
市场 与政府 的关 系绝对地 对立起 来 。
新 制度经 济学 的 出现 ,为 市场与政 府之 间 的对话 架起 了一座 “ 梁 ” 桥 。按 照美 国学者 科斯 对 新 制度 经 济 学 的解 释 ,其研究 对象是 “ 人 的实 际 出发来 研 究 人 ,实 际 的人 在 由现 实 制度 所 赋 予 的制 约条 件 中活 从 动” ;诺 思提 出 ,研 究 目标是 特定 制度 背景下 “ 们如何 在现 实世 界 中作 出决定 和 这 些决 定 又如 何改 变世 人 界 。 所谓 制度 ,诺思认 为 实际上是 指 “ ” 一个社 会 中 的一 些游 戏规 则 ;或 者 ,更正 式地 说 ,制 度是 人类 设 计 出来调 节人类 相互关 系 的一 些约 束 条件 。 美 国经济学 家舒 尔 茨 曾为 “ ” 制度 ”作 了经 典 性 的分 类 : ( ) 1
规制经济学的出现,一方面进一步阐明了市场与政府之间的边界 ,为政府干预的实施划 出了一定的界
域 ;另一方 面也 为政 府在 一定 的界域 内实施 强有 力 的干 预提 供 了具 有现 实 意义 的理 论基 础 。政府规 制 在许 多 国家一度 盛行 。如 在 2 纪 7 0世 0年代 的 1 间 ,美 国政府 制 定 的关 于工 商 规制 方 面 的规章 条 例就 增 长 0年 了 2倍 。 日本在 政府 规制 的最盛 时期 ,其建 筑 、金融 、保 险 、证 券 、电力 、煤 气 、 自来 水 、运输 以及通讯

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稳定的影响研究

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稳定的影响研究

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稳定的影响研究在任何一个市场经济中,政府规制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府的干预既可以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也可能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研究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

一、政府规制的好处政府规制在市场经济中发挥了许多正面作用。

首先,政府通过规定法律法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市场中的产品质量和安全,避免不良产品对市场的影响。

其次,政府规制还可以维持市场的竞争环境,防止垄断的产生,促进市场公平和健康发展。

此外,政府的监管也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的发生,保护市场的稳定。

二、政府规制的负面影响然而,政府规制也可能给市场经济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过度的政府规制可能会阻碍市场的自由发展,限制企业的创新和竞争。

大量的监管和繁文缛节可能使企业面临来自政府部门的摩擦,并增加他们的成本和负担。

其次,政府规制可能导致腐败和权力滥用的现象出现,这不仅对市场经济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还给人们的信任感带来冲击。

最后,政府的规制可能会限制市场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使市场无法灵活应对外部变化和需求波动。

三、寻求平衡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既有正面效应,也存在负面影响。

因此,寻求政府规制与市场自由的平衡发展显得至关重要。

首先,政府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市场自主性,不过度干预市场。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力度,严打欺诈,垄断和违法行为,但同时也应该给予市场充分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其次,政府在制定规制时要注重依法依规,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声音。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的立法和决策机制,促进政策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减少不确定性,增强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最后,政府还应该加强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和约束,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政府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总而言之,研究政府规制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是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次深入思考。

政府规制既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又可能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寻求政府规制与市场自由的平衡,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

分析政府规制

分析政府规制

分析政府规制约瑟夫.P.托梅恩*西德尼.A.夏皮罗**著苏苗罕***译[本文原载方流芳主编:《法大评论》第三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版]目录导言一、行政法学的终结二、规制过程(一)互动模式(二)超越公共选择三、规制分析(一)规制分析的起源(二)方法论四、规制的理由五、协调与不协调(一)经济性规制1.自然垄断2.过度竞争3.经济租金(二)社会性规制1.外部性2.信息不充分3.稀缺性4.公共物品(三)趋势与模式结论导言政府规制的现象无处不在,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没有秩序的。

从放牧费到排污费,从金融机构到福利和教育,事实上我们的社会或生活没有哪一部分是不受政府影响的。

我们的饮食、我们的投票方式、从广播听到的或是从电视上看到的,均受到了政府规制的影响。

除了无处不在的特点,政府规制还有另外的特征——明显地不为大众所欢迎。

[1]每一届政府,至少是从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起,都要任命一个总统工作小组来采取措施控制或改革这个“没有顶头上司的第四部门”。

[2]政治上的,尤其是总统竞选的候选人,不管他们是什么党派关系,都会反对政府的规制活动。

中小企业和其他私人部门也都抱怨高昂的规制成本已经威胁到他们的生存。

出于这些影响,“与美国订约”[3]运动就是基于这样的假设,即选民们会对那些承诺将使政府脱离他们的依靠的候选人作出积极的回应。

无处不在却又缺乏一般大众支持的政府规制,对我们的政治体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问题:这些表面看来混乱的政府方案是否有意义?政府规制的成本和收益如何?管制国家能有效消解它所面临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吗?虽然行政法学者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但是多数的回答是进行过程方面的改革,诸如采取更大力度的行政监督措施,或法律解释的新方法,而不是清楚地就有关管制国家的实体目标和规范应当是什么给出实体方面的回答。

此外,在法学院的课程上也往往忽视了这些系统性的问题,尽管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4]早期的一篇法学文献中确实存在着对管制国家的实体属性、规范和目标的论述。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

经济发展中的政府规制与市场环境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发展中,政府规制和市场环境的作用愈发凸显。

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和市场监管者,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政策,确保市场运行的公平、透明和有序。

本文将从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政府规制的形式、政府规制的挑战以及市场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必要性政府规制作为市场经济的调控手段,具有重要的必要性。

首先,市场本身具有不完全信息和不对称性的特点,市场主体可能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资源配置的失衡和市场失灵。

政府通过规制市场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其次,市场经济往往容易出现垄断和寡头垄断现象,政府规制则可以限制市场主体的市场支配力量,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产生。

再者,政府规制还可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解决市场失灵和外部性问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政府规制的形式政府规制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市场环境和政府目标制定相应规则。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和政策法规的形式来规范市场行为。

这种形式下,政府通过立法和制定法规,明确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规定其责任和义务,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一定的框架和保障。

其次,政府还可以通过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来规制市场主体。

通过设立准入门槛和准入条件,政府可以控制市场竞争力,防止低质量、无效率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提高市场绩效。

同时,政府还可以对市场主体实施退出机制,清理市场,减少无效资源和浪费。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价格和市场监管来规制市场行为。

政府可以通过价格管制或价格指导来调节市场价格,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涨价。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执法,保障市场交易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政府规制的挑战政府规制在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政府规制需要兼顾市场自主性和政府干预的平衡。

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可能导致市场僵化和资源配置的失灵。

其次,政府规制需要提高有效性和执行力。

关于我国实施政府规制的研究

关于我国实施政府规制的研究

关于我国实施政府规制的研究作者:马喜亨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03期摘要:规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规制是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场中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予以规定和规范,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本文从政府规制的内涵与分类、政府规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我国实施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我国实施政府规制对策三个方面概括了关于我国实施政府规制的研究。

关键词:政府规制;意义与价值;问题;对策一、政府规制的涵义与分类(一)政府规制的涵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regulation解释为: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

维斯卡西等学者认为,政府规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

日本学者植草益:政府规制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

直接政府规制是指由政府部门直接实施的干预;间接规制主要是指反垄断政策。

我国学者对规制也有许多不同的定义,张帆认为,政府规制指政府利用法规对市场进行的制约。

樊纲认为,政府规制是特指政府对私人经济部门的活动进行的某种规制或规定。

徐梅认为,经济规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按一定的法规、制度等对企业和国民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限制的行为。

谢地认为规制包括了规制主体对规制客体所进行的一切限制和监督,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政府规制包括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场中经济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予以规定和规范;为确保居民生命健康安全、防止公害和保护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规制,主要针对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外部性的调节政策。

总之政府规制是行政机构作为规制的主体,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为主,以经济手段和其他手段为辅助,以市场经济规律为根本指导原则的政府直接干预特定市场、特定企业、消费者和其他组织等市场经济主体的行政行为。

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

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

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政府管理涉及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法律与法规的执行。

法律与法规的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的必要性、问题与挑战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政府管理中法律与法规执行的必要性1. 提高社会秩序稳定性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可以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通过执行法律与法规,政府可以惩罚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社会不良行为的发生,使社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与法规的执行,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府管理中的法律与法规执行,可以有效地维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只有法律与法规得到切实执行,公民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3.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与法规的执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通过执行法律与法规,政府能够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打击不正当竞争,推动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起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政府管理中法律与法规执行的问题与挑战1. 法律意识不强在一些地方和群体中,法律意识不强是影响法律与法规执行的主要问题之一。

一些人对法律的尊重、遵守意识不高,甚至出现了漠视法律的现象。

这导致了法律与法规执行的难度增加,有时候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来确保法律的顺利执行。

2. 执法环境复杂在执行法律与法规的过程中,执法环境的复杂性是一大挑战。

比如,一些地区存在腐败现象,执法部门可能会受到贪污、干扰等问题的影响,导致法律与法规的执行不力。

此外,一些行业领域的情况多种多样,执法困难度较大。

3. 执法机构能力不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也是影响法律与法规执行的一个问题。

执法机构缺乏专业人员、技术装备不足等现象较为普遍,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此外,一些地方的执法力度不够,执法部门与其他政府机构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也影响了法律与法规的执行效果。

三、提高政府管理中法律与法规执行的措施1. 完善法律制度政府应当加大力度完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法律与法规体系。

论政府规制的适度性把握

论政府规制的适度性把握

论政府规制的适度性把握
徐平;陈丽华
【期刊名称】《经济与管理研究》
【年(卷),期】2006(000)010
【摘要】政府规制是政府部门依据一定的规则对企业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修正市场制度的缺陷,避免市场经济运行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弊端.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政府规制也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弊端.因此,要强化政府规制的正面效应和弱化政府规制的负面影响,就必须把握政府规制的适度性问题.
【总页数】4页(P31-34)
【作者】徐平;陈丽华
【作者单位】辽宁大学,沈阳市,110036;辽宁省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0
【相关文献】
1.宏观经济管理与政府对经济适度干预的法律规制 [J], 赵敏燕
2.论“适度型”文化产业政府规制模式的构建 [J], 张秉福
3.服务型政府与适度政府规模的相关性研究——基于政府职能转变视角 [J], 柯静
4.准确把握清理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着力点 [J], 黄民锦;黄千纭;
5.政府规制理论的新探索——评《我国公用事业政府规制的有效性研究》 [J], 文启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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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谈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政府规制的必要性与适度性作者朱晓东【摘要】在市场经济中,应以保障私主体的权利为基础,保障私主体的权利首先要保障公司自治。

但是,政府规制也有有其必要性和正当性。

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政府的经济或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同时,政府规制应以补充市场机制为原则,以保障公司自治为目的。

本文通过对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适度性的分析,试图找出政府规制的原因和界限。

【关键词】政府规制公司自治必要性适度性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是权利经济。

在市场经济中,应以保障私主体的权利为基础。

在当代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背景下,所有私主体中最重要的是公司。

保障私主体的权利首先要保障公司自治。

但是,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没有政府的经济或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

[1]因此,在保障公司自治的同时,政府对公司自治的适当规制也是必要的。

本文通过对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必要性的分析,试图找出政府规制的原因和界限。

一、政府规制与公司自治的涵义政府规制和公司自治都不是确定的法律概念。

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两个概念的涵义加以分析界定。

(一)政府规制的涵义规制本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是日本经济学家从英文regu1ation翻译而来,意为政府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对经济和社会加以控制和限制。

在我国,规制最早作为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被引进,更多地在经济学领域使用,通常被理解为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将规制限定在政府的“限制行为”上。

在法学领域,“规制”一词最早在日本经济法中被使用,是指政府干预经济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与市场及企业的互动关系。

在我国法学界,“规制”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即使在法学文献中加以使用,也大多强调的是“规范与制约”之意。

与此比较接近的概念还有政府管制、政府干预、政府调控、政府调节等。

本文中,借鉴经济学中的含义,政府规制指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及其活动进行规范、约束和限制的行为。

(二)公司自治的涵义在我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以后,公司自治以成为高频使用的词汇,但对于何谓公司自治,并无严谨、明确的法律界定。

在西方,公司自治主要是相对于股东和公司的关系而言的,是指公司和股东各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对内由自己的管理机关以自身名义独立从事法律行为,对外独立承担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是公司争取从股东中独立的斗争过程和结果。

我国大陆学者有不同的提法。

有学者认为,公司自治包含三层意思:一是它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能够做到真正的经营自主,盈亏自负;二是公司靠章程来维系;三是要独立于政府,没有上级领导机构。

[2]还有学者认为,企业自治有五个要求:一是企业必须具备真正的独立法人资格;二是企业地位必须是平等的;三是企业应该是资本企业,建立在股东、股本和股权的基础上,形成法人治理结构;四是企业的行为约束,一靠法律,二靠其章程,而不是靠指令性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五是企业就是无上级主管部门的,而不是某个主管部门的附属物。

[3]这些.观点基本上主要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政企不分和公司不独立的问题,对公司自治的界定侧重于公司要脱离政府。

笔者认为,公司自治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作为私主体依法有的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但风险,并有根据市场规律享有自我经营、自我决策的权利。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司是独立于股东之外的私主体;二是公司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私主体。

二、政府规制的必要性我国公司法作为公司与政府之间关系规范化的产物,一直存在政府规制过多问题,所以现在学者们一直强调公司自治。

但是,正如经济学家米德指出的那样,“当人们虔诚的笃信自由放任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时,又必须强调社会控制在什么情况下是必须的”。

[4](一)、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在当前以社会化大生产为特征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规制有其经济学理论基础。

传统自由经济学理论认为:经济个体的发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完全可以达到最佳经济效果,与此理论相适应资本主义国家在这一时期政府规制公司处于最低限度。

但现在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看不见的手”的定理一般来说并不成立,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完全通过市场机制和私法自治难以解决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政府规制有其必要性。

政府对公司规制的经济学理论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理论是支持政府规制的重要理论之一。

在经济学理论中,公共物品是相对于私人物品来说的,是指在经济中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特点的商品。

例如国防、道路、广播等。

市场机制在公共物品领域是失效或低效的,其原因有:公共物品具有共有性,不能为私人所有或独占;公共物品具有共享性,不能被私人所独享;公共物品具有规模性,投资巨大,一般私人无能为力,回报期长风险很高,私人一般不愿为;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无法阻止搭便车;公共物品不具价格性,不能按价格购买,价格机制难以起到作用:公共物品具有自然垄断性,竞争造成浪费,私人垄断又影响国民经济。

从以上公共物品的特点可以看出,在公共物品领域需要政府对公共物品领域的公司规制或直接由政府经办公共物品。

即此时,政府有可能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以解决公共物品供应不足和自然垄断可能产生的影响。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公共物品领域规制可以对两个方面有利。

一方面,自治的公司就可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充足的公共物品及其他公共信息,大大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同时,还可以避免私主体为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滥用自然垄断优势造成失常机制的障碍。

这样通过政府规制就有效的解决了在公共物品领域的市场失灵。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政府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时其地位与市场管理者不同,政府有效的参与竞争的前提是政府角色的明确划分。

其二外部影响理论。

外部影响是指企业或个人向市场之外其他人所强加的成本或收益。

所谓强加成本即私主体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而他自己并不为此支付足够的成本以抵偿这种危害,这有被称为外部不经济。

所谓强加收益是指私主体的一项经济活动给社会其他成员带来好处,但其费用却不能因此得到补偿。

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外部影响问题。

外部影响独立于市场之外,不能通过市场发挥作用。

同时,外部影响具有伴随性,是伴随生产和消费而产生的某种副作用;外部影响具有关联性与受损者或收益者具有某种关联;外部影响具有客观性,在一个资源稀缺的社会里是普遍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外部性的实质是收益和成本的转移,因而就必须解决偿付问题。

但这一问题难以私下解决,市场机制和公司自治在这一问题上是失效的。

根据经济学考察结果,在外部经济情况下,私人活动的水平低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优水平。

这是因为,私主体绝不愿意其活动的私人利益小于所带来得社会利益。

相反,在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下,私主体活动就要高于社会所要求的最佳状态。

这样,在市场经济中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会严重影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为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规制就成为必要。

如对于公司名称的管理较好的说明了政府规制在解决公司名称混淆问题上的有效性,克服了外部经济的影响。

又如,对污染治理的有效性,就克服了外部不经济的影响。

其三信息不完全理论信息具有共享性、分散性、不均衡性等特征,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掌握充分的信息对公司来说十分重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的共享性不能禁止其他私主体“搭便车”,同时信息收集、传递成本高昂,使私主体不愿从事。

而且,私主体位处社会各隅,局限与特定时空,其信息难免不完全。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私主体不可能搜集、传递整个经济体系变化的信息。

也就是说,信息不完全和不充分是公司自治无法克服的。

当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充分时,在是市场机制下,便会出现“逆向选择”问题。

对市场机制来说,“逆向选择”的存在是一个麻烦,意味着市场失灵。

当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充分还会引起经济过热,重复建设等经济问题。

矫正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充分需要政府规制。

由政府提供某些信息,或要求公司公布有关信息是克服信息不完全和不充分有效手段。

比如,要求发行新股票或新债券的公司向社会公布公司的有关经营信息,政府及时向社会有关提供经济信息,就是必要的。

(二)、社会和公司的双重需要其一社会公正的需要。

一方面,市场经济中公司是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和最重要的经济力量,其地位举足轻重。

现在的世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公司的世界。

公司经营活动的意义不仅仅是单纯的赢利活动,而是影响到社会生活的社会性活动,特别是对于大型的上市公司、跨国集团来说。

面对日益强大的公司,为了维护社会公正,显然需要政府将公司的经营活动约束在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范围内。

公司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以保障社会公正。

另一方面,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公正的社会环境。

市场需要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者,这就是政府。

政府作为超越私主体的权威,显然对法律的贯彻实施,防止发生侵害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恢复市场竞争秩序等,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在一种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中,公司等竞争者才有可能以尊重其他私主体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其自治功能,这种自治才具有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意义。

另外,这还意味着政府负担着为公司创造一个良好、有序、完全、竞争环境和公正的社会环境的重任。

其二公司自治的需要。

公司自治本身同样需要政府规制。

现代的公司制度造成了股东和公司控制人的分离,二者具有不同的利益。

股东希望经理能够在合理的风险下牟取最大的利益,而控制人可能更关注薪水的提高和优越的工作环境。

特别是在大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更为明显。

正是存在这样的矛盾,政府将规制的重点放在证卷市场中公司的信息披露、独立懂事、强有力的监事会,加强股东民主的组织保障和加强董事忠实义务等方面。

以为公司自治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另外,公司自治还需要政府引导,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对公司的引导和支持是公司竞争力的保障。

如日本对机床制造业在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如贸易、投资、补贴、研究与开发、税收的刺激、低息贷款等等的支持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机床生产量从世界的0.6%上升到24%。

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特别是知识经济、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更需要政府在成立高层次的组织领导机构,注重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结合,积极促进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协调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各方资源,提供市场支持与保护,建立有效的科技投入机制等方面,为公司提供帮助与支持,从而增强本国公司的国际竞争力,抢占新兴市场,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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