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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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能源[2006]661号
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
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2年6月以来,我国出现了新一轮电力供应紧张局面,为尽快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电力建设,全国电力开工和投产规模快速增加,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高,供需矛盾初步得到缓解。但是,在加快电力建设
的同时,电站建设无序、电源结构不合理、电力建设质量下降、安全事故增多、电网建设滞后等问题突出,发电设备生产与供应也极不均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文件精神,保持电力工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加快电力结构调整步伐。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力建设快速发展,供需矛盾缓解
(一)电力供应能力保持较高水平。200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4.42亿千瓦,比上年增长5100万千瓦,2005年发电装机突破5亿千瓦。2005年全国发电量247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截至目前,全国已连续40多个月平均发电量增长速度超过两位数,“十五”期间平均电力弹性系数达1.5,电力增长速度高于GDP的增长。
随着发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有所下降,2005年为5411小时,同比下降29小时。由于2005年全国各主要河流来水好于往年,水电机组利用小时同比增长189小时;水电增发以后,火电增幅较去年同期有所回落,发电小时同比下降109小时。与此同时,全国“西电东送”等跨区跨省送电成效显著,累计交换电量2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9%。
(二)用电需求快速增长,高耗能用电增速趋缓。2005年全社会用电量24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45%。用电结构仍以工业为主,且比重略有增加,达73.1%,增幅虽比上年回落3.9个百分点,但仍高达13.3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增幅最快,达28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2个百分点。在电价上调和控制高耗能产品措施实施后,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势头受到遏制,高耗能产业比较集中地区的用电负荷增速趋缓。
(三)电力建设继续得到加强。2005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6602万千瓦,其中水电1128万千瓦,占17.1%,火电5465万千瓦,占82.8%,风电8万千瓦,占0.12%。新增22 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24000公里,变电容量13000万千伏安。灵宝背靠背直流输电工程、西北750千伏示范工程和贵广交流输电工程等一批重点电网工程陆续投产,全国六大电网已实现联网,电网输电能力进一步增强,网架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5年国家核准电站项目139个,总规模11800万千瓦(水电2705万千瓦,火电8715万千瓦,核电33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其中11410万千瓦已开工建设。
(四)电力供应紧张形势有所缓解。当前全国电力供需紧张形势有较大改善,但部分地区季节性、时段性拉闸限电现象依然存在,主要集中在华北、南方和华中的部分地区,华
东紧张局势明显缓解,东北、西北地区电力供需基本可以平衡。2005年全国总体呈现“前紧后松”的状态,一季度共有26个省(区、市)反映有拉闸限电现象,二季度减少到18个,年底减为5个。
预计2006年将是我国电力供需状况的转折点,电力供需矛盾可基本缓解,但季节性电力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仍将存在。2007年以后,全国电力装机不足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扭转,除少数地区用电高峰时段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可实现电力供需平衡,并略有盈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电站无序建设。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有关部门采取了加强规划、优先安排合规项目、通知或公告停工违规项目等一系列措施,并引入专家集中评议的方式,开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消化(核准)违规项目4 283万千瓦;另有4600万千瓦暂按缓建处理,纳入2006、2 007年建设规划;剩余3400万千瓦按停建处理。总体上看,电力行业无序建设、盲目布点的势头得到了一定遏制,违规电站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虽然违规建设电站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部分地区的违规项目仍未按要求缓建或停建。有些地区和企业对国家清理违规电站项目工作不能正确认识,有抵触情绪。一些地方和企业仍在继续建设违规项目。
(二)电源结构不合理。由于电力供应紧张,促使各地燃煤机组大量建设,小机组关停步伐明显放缓,企业自建燃油机组现象增多,造成部分地区燃煤和燃油小机组比重增高,煤电比重进一步增加。另外,还有不少电力项目以供热或综合利用的名义,建设小火电机组。2004年底,全国0.6~5万千瓦火电机组有3796台,共计4666万千瓦,另有不上网的单机0.6万千瓦以下小火电机组近1500万千瓦,还有燃油机组约2500万千瓦,均呈上升趋势。
这种状况恶化了电源结构,增加今后结构调整的工作难度,而且也不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三)电网建设相对滞后。电力供需快速增长,加之违规电源项目盲目建设,电源电网建设不协调的问题再次显现。部分电网网架结构不够坚强,出现了“窝电”和缺电并存的现象。京津唐的冀北地区、辽宁的营口地区、浙江的台州、温州地区、河南的豫北地区、四川的川西地区等均出现了因网架结构原因、输电断面受限而拉限电的情况。配电网问题也十分突出,北京、广州、杭州和苏州等大城市,两年前实施的城网改造工程已不能满足用电需求增长的需要,线路、变压器超负荷运行时有发生。中西部地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滞后,尚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四)电力设备生产增长过快,设备订货过于集中。按基本立足国内组织生产计算,当前国内29家大中型发电设备
制造企业生产能力约为5000万千瓦左右,其中:水电1000万千瓦左右,火电4000万千瓦左右。通过扩大电站设备生产外包比例,2005年完成发电主机设备约8700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30.4%,全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已超负荷运转,大部分电站设备锻件靠进口解决。
据统计,2006年合同订货的发电设备多达1.41亿千瓦,2007年为6700万千瓦。由于合同订货过于集中,按现有的国内设备制造能力,大量发电设备的铸锻件和配套件仍将靠进口解决。一些违规项目仍在向厂家催交设备,影响了规划内项目的正常交货。随着电站建设高峰过去,很可能出现国内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制造能力放空、大起大落的问题。
(五)电力建设质量和安全隐患不容忽视。近来电站建设规模很大,项目赶工期、片面追求速度的现象比较普遍。电站设计、建设施工和设备制造企业均超负荷运转,带来的各种隐患不容忽视。2005年电力建设工程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达12起。特别是一些违规项目为造成既成事实,脱离客观条件压缩工期,不顾国家三令五申,违反质量和安全规程规范,引发了重大安全事故,暴露出不同程度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这些质量和安全隐患形成一批“问题”电站。在现阶段集中反映在工程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投产后会引发电力设备运行不稳定和可靠性差的问题。加上违规项目布局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