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家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100家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方案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省科技厅将选择100家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十一五”重点支持和培育。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是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含东湖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规模:高新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以2004年数据为准);

3、发展速度:企业近三年保持赢利,销售收入保持20%年增长速度,或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有望在“十一五”期间达到25%的增长速度;

4、R∝D投入:企业近三年每年研究开发费用占年度销售收入的5%以上;

5、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申报。

二、推荐程序

1、各企业填写“XX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2、各市州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报省科技厅高新处;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A4纸,四号仿宋字体)。

附:XX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XX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表

注:附表中所涉及的数据请填2004年的数据

高新技术产品概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