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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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绩效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集美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学院内涵建设,落实根据全院教工承担的教学、科研、竞赛、裁判、管理、服务工作量等因素核定单位绩效工资的相关精神,贯彻落实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激励制度,既体现多劳多得,又兼顾公平,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根本利益,特制订本绩效考核奖励办法。

一、学院绩效考核奖

(一)资金来源

学院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来源于所有集美大学办学分成拨付给体育学院的用于教学分成的部分。包括:诚毅学院办学经费、专业硕士办学经费、其它按照学校规定可以由学院支配用于绩效奖励的经费(扣除各类培训合理课酬与教学组织管理补贴等费用,课酬与管理费用支付标准另行文件规定)。

集美大学学院内涵发展考核奖励按照学校规定另行制定发放方案。

(二)奖金结构

学院绩效考核奖金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础绩效金(学院绩效总金额30%),第二部分为业绩绩效金(专任教师为学院绩效总金额60%,行政教辅为学院绩效总金额5%),第三部分为专项绩效金(学院绩效总金额5%)。

(三)基础绩效金的考核与奖励

1、该部分用于所有在编在岗的学院教职工,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只要顺利完成校院下达的工作任务即可获得。

2、学院总基础绩效金={Σ(学院绩效考核总奖金)-Σ(学院专任教师业绩绩效金)-Σ(学院行政教辅人员业绩绩效金)-Σ(学院专项绩效金)}

3、个人基础绩效金=学院总基础绩效金÷全院在岗在编教职工数量。

(四)业绩绩效金的考核与奖励

业绩绩效金根据工作性质分为两类类进行考核。分别是专任教师业绩绩效考核、行政办公、教辅人员业绩绩效考核两类。

1、专任教师业绩绩效考核与奖励

(1)考核对象:

专任教师指由学院安排在各教研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含双肩挑院领导)。

(2)考核奖励办法:

A、专任教师在考核年度完成的工作量小于工作量定额的,不发放业绩绩效金,并且按照不足工作量扣发岗位津贴。

扣发岗位津贴=不足工作量标准课时数×100元。

B、专任教师在考核年度完成的工作量大于工作量定额的100%,按以下方法计算发放业绩绩效金。

业绩绩效金(元)=超工作量标准课时数×超工作量单位学时金额。

(3)专任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我院专任教师的年度教学工作量定额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学院将另行规定。

2、行政教辅人员业绩绩效考核与奖励

(1)考核对象:

行政教辅人员业绩绩效考核范围为学院所有在岗行政办公人员和实验室、体育设施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双肩挑”的院长、副院长的行政管理工作不领取行政教辅人员业绩绩效金,只按规定领取专任教师业绩绩效金。

(2)考核奖励办法:

以《体育学院行政教辅及思政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程序:

行政教辅人员的考核每年12月份(或者次年1月)进行一次,对整个自然年度的的工作状况做出评价。分别由专任教师和院领导对行政教辅人员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教师测评、院领导评议的得分情况,综合计算出个人的考核得分。

依据考核得分评定出三个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考核优秀名额不超过20%。

(五)专项绩效金的设立与奖励

专项绩效金是指没有包含在学院科研和教学奖励办法范围内,以单个项目为单位的专项绩效奖励,比如国家、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平台申报团队;博士点申报和学科点评估团队;国家、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创建及申报团队;对学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省级以上会议或大型活动的组织执行团队等。专项绩效金的项目及金额,可视学院绩效奖金的来源和学院发展情况进行调整,由院长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讨论、研究确定。

(六)考核时间与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工作首先从专任教师业绩绩效考核开始,先确定全院的专任教师超工作量,得出专任教师业绩绩效考核奖励金额,并在此基础上测算出行政教辅人员的业绩考核奖励金额,然后再进行基础绩效金和专项绩效金的考核测评工作。本着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学院每年将可作为绩效奖金的5%留为备用金,作为学院临时费用。

每年12月(或次年1月)对本自然年度(上一自然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奖励。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教师代表所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绩效的审核和实施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接受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领导和监督。

由办公室牵头根据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汇总各指标数据和分值,进行考核奖励的初步评定工作。学院统一对各项考核奖励结果和奖励金额予以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作出奖励决定。学院办公室依据奖励决定,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做好各项奖金的分发签领工作。

(七)附则

1、绩效考核奖励评定采取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由院党委书记牵头师德考核工作,对于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扣发当年的基础绩效金。

2、绩效考核奖励资金要维持当年收支平衡,并做到留有余地。

3、绩效考核奖励既要突出发展绩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同时也要兼顾公平,达到广大教职员工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目标。

4、教职员工未经事前申请并获批,缺席参加学院工作例会,包括学院安排的教职工大会和教研活动等,每次扣发绩效金100元;考核年度累计缺席5次,取消当年度的绩效奖励。

二、岗位绩效津贴

(一)学院班主任及辅导员津贴

学院根据学校规定,本项经费将全部用于辅导员及担任学院班级班主任老师的岗位津贴补助,辅导员150元/月,班主任100元/班/月。

(二)体院特殊专业经费(体育维持费)

该项目主要用于专业学生竞赛经费,用于维持专业体育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专业学生参加竞赛的层次,每年提取经费的10%,用于教师带队集训课酬、教师担任学院各项比赛裁判、工作人员的津贴。

(三)大学体委经费

该项目主要用于大学体育竞赛、大学生体质测试等经费,主要用于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根据各项比赛的需要,每年提取该经费的40%,用于开展各项体育比赛和活动教师担任裁判、工作人员的津贴。

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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