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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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实物交割结算业务指引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实物交割结算业务指引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实物交割结算业务指引2018.3为规范原油期货保税实物交割结算业务的开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特制定本业务指引。

一、实物交割结算业务指导原则实物交割所涉货物贸易收支相关业务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期能源)组织的实物交割有关业务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的监测和核查。

原油期货实物交割结算相关的货物贸易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业务基础。

原油期货实物交割结算应当通过上期能源办理,暂不开展自行结算业务。

使用标准仓单并通过上期能源结算的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通过上期能源结算的标准仓单转让结算价,均采用申请日前一交易日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

期货公司会员直接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实物交割货款结算服务的,应当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履行国际收支申报义务,并留存交割结算单等相关业务档案(含电子形式)5年备查。

指定存管银行办理实物交割项下货物贸易收支业务,应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核”原则,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并按规定进行收支信息申报。

参与实物交割业务的会员、境内单位客户、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不得构造交易转移外汇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外汇监管。

二、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管理期货公司会员在完成“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后,方可为境外交易者、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实物交割结算服务,即开展实物交割项下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期货公司会员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注①)附件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持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1.《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参见汇发…2012‟38号附件2 –附1)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参见汇发…2012‟38号附件2 –附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5.能源中心颁发的会员证书;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修订案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修订案

附件1:《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修订案交易品种燃料油交易单位 50吨/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1元/吨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 合约交割月份 1 -12月(春节月份除外)交易时间上午9:00 - 11:30 下午1:30 - 3:00 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180CST燃料油(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或交割品级质量优于该标准的其他燃料油。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8%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交易手续费金)交割方式实物交割交易代码FU 上市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燃料油标准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手(100吨)50吨,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二、质量规定180CST燃料油或质量优于该标准的其他燃料油是指由石油制取的烃类混合物,不应当含有无机酸和废润滑油,不应当含有危及船舶安全或者对机器操作性能有不利影响的,有害人体的,污染空气的任何添加剂或化学废物,但不排除出于提高燃油某些效用的目的加入少量的添加剂。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质量标准项目限度检验方法ASTM D1298密度(15℃,kg/l)不高于0.9850.9912 ASTM D445 运动粘度(50℃,CST mm/s)不高于180 ASTM D482 灰分(m/m,%)不高于0.10 残碳(m/m,%)不高于14 15ASTM D189/D4530ASTM D97 倾点(℃)不高于24 30 ASTM D95 水分(V/V,%)不高于0.5 ASTM D93 闪点(℃)不低于66 60ASTM D4294/D1552 含硫(m/m,%)不高于3.5 总机械杂质含量不高于0.10 ASTM D4870 (加速老总沉淀物(m/m,%)化)钒含量(PPM mg/kg)不高于150 ICP IP 501净热值(cal/g)不低于9400 ASTM D240 铝+硅(mg/kg)不高于80 IP 501 钠(mg/kg)不高于50 IP 501废润滑油钙+锌(mg/kg)不高于30+15 IP501 或或钙+磷(mg/kg)不高于30+15 总酸值(mgKOH/g)不高于2.5 ASTM D664 三、指定交割油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燃料油作为重要的能源品种,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规范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流程,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运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并试行。

以下将对这一细则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交割单位和交割品级的规定是细则的重要内容。

燃料油期货的交割单位被设定为_____吨,交割品级则明确了各项质量指标和技术要求。

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交割的燃料油符合一定的标准,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同时也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基准。

在交割地点方面,交易所指定了特定的交割仓库和交割厂库。

这些地点经过精心筛选和评估,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物流设施和管理规范,以保障交割的顺利进行。

交割地点的分布也充分考虑了市场的需求和物流的便利性,有助于降低交割成本,提高交割效率。

交割流程是整个细则的核心环节。

卖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割预报、入库检验等程序。

入库的燃料油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以确保其符合交割品级的要求。

在交割过程中,交易所会对交割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于交割费用,细则中也有明确的规定。

这包括交割手续费、仓储费、质检费等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收取方式。

明确的费用规定有助于市场参与者提前做好成本预算和风险控制。

在交割违约处理方面,细则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

对于未能按照规定履行交割义务的一方,交易所将根据违约的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的收取、限制交易等。

这有助于维护市场的诚信和秩序,保障交割的顺利完成。

同时,细则还对交割中的风险管理进行了规定。

交易所通过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等手段,对市场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在交割期间,交易所会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相关制度和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此外,为了保障细则的顺利实施,交易所还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及时、准确地向市场公布交割相关的信息,包括交割仓库的库容情况、交割预报情况、质量检验结果等,使市场参与者能够充分了解交割的进展和相关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过驳交割操作流程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过驳交割操作流程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过驳交割操作流程指引
附件三: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过驳交割操作流程指引
第一条过驳交割是指买卖双方以船对船直接过驳形式履行油品交收义务的交割方式,采用过驳交割方式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管理规定。

采用过驳交割方式,买卖双方应当填写交易所统一印制的期转现申请单,办理期转现手续,并签署有关买卖协议。

第二条过驳交割过程中,买卖双方的风险和责任以大船和驳船的法兰对接处为界。

买卖双方应当相互配合,使油品的过驳交割顺利进行。

第三条卖方有权选择过驳交割锚地。

卖方应当在船舶到港前至少提前7天向买方预报船期,在船舶到港前4天将准确的船舶动态通知买方。

第四条卖方责任:卖方应当完成油品的报关、报港、报验;将船舶动态(如船名、到港时间、抵达锚地、锚位等)通知买方;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担报关、报港、报验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买方责任:买方应当备齐所需驳船,将船名在过驳作业前书面通知卖方,并配合卖方尽快完成过驳交割作业。

第六条过驳交割的检验机构由卖方选定,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

检验分为质量检验和数量检验两部分,过驳作业完成后,检验机构应当向卖方出具质检证书和量检证书(驳船计量证书),买方持有上述证书的复印件。

第七条过驳交割的质量检验以大船取样检验为准,数量检验以驳船计量为准。

第八条过驳交割完成后驳船船长应当在接油签收单上签字,接油签收单上列明的实际过驳数量应当与量检证书完全一致。

买卖双方以量检证书上记载的过驳数量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

1。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燃料油期转现交割意向申报及查询”功能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燃料油期转现交割意向申报及查询”功能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燃料油期转现交割意向申报及查询”功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04.11.29•【字号】•【施行日期】2004.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燃料油期转现交割意向申报及查询”功能的通知各会员单位: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为实现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期转现意向集中申报和查询业务,会员服务系统中新增“燃料油期转现意向”模块,通过进入该模块,会员可进行“己方交割意向申报”和“交割意向查询”。

一、“交割意向申报”模块的进入方法1.从浏览器中打开会员服务系统;2.正常登录;3.在主页面右上方的连接中新增了“燃料油期转现意向”的连接,点击即可进入;二、功能和使用1.交割意向申报点击后进入“申报”页面,按屏幕提示逐项填写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交割数量应填写为100的整数倍数字。

非申报日屏幕会显示:“不是交割意向输入的日期!!”的提示,表示按交易所规则当日不能输入交割意向。

2.交割意向查询点击后进入“查询”条件页面,输入查询条件后可以查询其他会员申报的交割意向。

“查询”条件的组合非常灵活,可以按照屏幕提示输入全部条件,不输入条件可查询全部交割意向。

符合会员输入查询条件的交割意向按照用户指定的排序方式(数量优先或地点优先)以列表方式显示。

3、己方交割意向的管理点击“己方交割意向查询”,可以查询本方会员输入的交割意向。

本方申报的交割意向以列表方式显示,会员可以在列表中随意删除己方输入的交割意向。

在新模块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可与交易所技术部或交割部联系并咨询。

咨询电话:68400062 姜先生 68400545 庄小姐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交割注意事项
① 投资者的实物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上 期 ② 丌能交付或接收增值税与用发票的投资者丌允许交割(即个人户丌允许交割)。 所 交 ③ 在交易所办理了质押或抵顶的标准仓单丌能用于交割。 割 要 ④ 上海期货交易所所有品种进入交割月前需将持仓手数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各品种交割单 点 提 位详见交割细则简表),进入交割月及交割前月的零星持仓,交易所会在交割月第一日或交割前月 示 第一日的10:15前执行强行平仓,当天平仓产生的盈利交易所留存,亏损客户自己承担。
① 卖方客户→卖方会员→交易所→买方会员→买方客户。 增值税发票 ② 卖方会员最迟需在最后交割日将增值税与用发票交至交易所。会员迟交发票3至10天的, 流转过程 每天处以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迟交11至30天,每天处以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
30天未交的,视作丌交增值税与用发票,处以货款金额20%的罚款。
① 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必须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
② 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4、 第四、五交割日
卖方交增值税与用发票。
交割 结算 价
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燃料油除外),燃料油交割结算价为该合约最后10个交易日 按照时间的加权平均价。
⑤投资者需提前申请上海电子仓单系统,否则无法参不上交所交割业务。
品种 阴极铜、铝、锌、铅、橡胶、燃料油、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
1、 第一交割日
① 买方申报意向。买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
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
② 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螺

上海交易所燃料油的交割标准

上海交易所燃料油的交割标准

上海交易所燃料油的交割标准上海交易所燃料油交割标准一、交割标准上海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标准包括质量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割流程等。

以下是上交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标准:1. 质量标准上交所燃料油期货的质量标准以实物交割标准为准,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是密度和粘度。

根据上交所燃料油期货合约规定,燃料油的密度在10℃时不得低于885千克/立方米,粘度(50℃)不得高于380厘泊。

此外,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指标,如闪点、硫含量、酸度等,这些指标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交割地点上交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地点为上交所指定的交割仓库。

这些仓库通常位于燃料油的主要消费地区,以便于实物交割的进行。

3. 交割方式上交所燃料油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在期货合约到期时,买卖双方需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标准和交割地点,将符合要求的燃料油实物进行交付和接收。

4. 交割流程上交所燃料油期货的交割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卖方在合约到期前将符合交割标准的燃料油送至交割仓库,并取得仓单。

仓单是实物交割的重要凭证,每张仓单代表一定数量的燃料油。

(2)买方在合约到期前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并获得卖方交付的仓单。

(3)合约到期日,买卖双方按照仓单进行实物交收。

买方接收符合交割标准的燃料油,并将仓单交付给卖方。

卖方则将货款和仓单交付给买方。

二、交割流程详解1. 卖方送货及结算准备在合约到期前,卖方需将符合交割标准的燃料油送至指定交割仓库,并取得仓单。

卖方需提前与交割仓库联系,了解送货时间和要求,确保燃料油能够顺利入库并符合交割标准。

同时,卖方还需准备好相关凭证和单据,包括发票、质量检验报告等,以备结算和验收使用。

2. 买方货款支付及提货准备买方在合约到期前需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并获得卖方交付的仓单。

买方需确保货款来源合法,并提前与卖方沟通好支付方式和时间。

同时,买方还需提前了解提货流程和要求,准备好提货所需的相关凭证和单据,包括提货单、身份证等。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与交易交割规则共52页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与交易交割规则共52页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与交 易交割规则
1、 舟 遥 遥 以 轻飏, 风飘飘 而吹衣 。 2、 秋 菊 有 佳 色,裛 露掇其 英。 3、 日 月 掷 人 去,有 志不获 骋。 4、 未 言 心 相 醉,不 再接杯 酒。 5、 黄 发 垂 髫 ,并怡 然自乐 。

谢谢!
52
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Fra bibliotek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2006修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2006修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2006修订)【法规类别】期货交易【发布部门】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日期】2006.07.26【实施日期】2006.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2006年7月26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燃料油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投资者及指定交割油库等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实物交割是指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标准交割流程进行。

未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可通过期货转现货的方式(以下简称期转现)进行实物交收,交割双方采用期转现(包括仓单和过驳交割)方式的,应提前申报并配对成功。

第四条投资者的实物交割应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投资者不允许交割。

第五条交割地点: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的交割油库(见附件一)。

未到期合约采用期转现方式交割的,其交割地点由期转现双方在期转现的协议上明确。

第二章标准交割流程第六条标准交割流程是指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以标准仓单(格式由交易所统一制定)形式,按规定的程序履行实物交收的交割方式。

第七条检验方法和机构油品进出库以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见附件二)检验为准,取样方法采用ASTMD4057,试验方法参见燃料油期货标准合约。

油品入库时检验机构由卖方在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油品出库时检验机构由买方在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

交割油库若对买方或卖方选择的检验机构有异议,可与对方协商重新指定检验机构。

若协商不成,可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由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

买卖双方和油库都必须配合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第八十二条交割热轧卷板质量规定交割热轧卷板应当是在交易所注册旳生产厂生产旳注册商品。

交割热轧卷板旳外形、尺寸、重量及容许偏差应当符合GB/T3274-2023《碳素构造钢和低合金构造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 G101-2023《一般构造用轧制钢材》等有关规定。

交割热轧卷板旳每批商品旳有效期限为生产日起旳360天内,每一仓单旳热轧卷板以其中最早旳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旳生产日期。

第八十三条交割商品旳规格每一仓单旳热轧卷板,应当是同毕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和宽度、厚度旳商品构成。

第八十四条交割热轧卷板旳包装与堆放交割热轧卷板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274-2023《碳素构造钢和低合金构造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或JIS G101-2023《一般构造用轧制钢材》等有关规定。

用于交割旳热轧卷板每一仓单旳标旳实物应当作为一种堆放垛位进行堆放。

第八十五条交割商品必备单证应当提供注册生产企业出具旳产品质量证明书。

第八十六条计量和溢短交割热轧卷板以实际称重方式计量。

每张热轧卷板原则仓单旳实物溢短不超过±5%。

磅差不超过±0.3%。

第八十七条在交割期内,如当日14:00之前办妥原则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等交割事宜旳,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对应旳交割部位保证金。

如当日14:00之后办妥旳,交易所将在下一交易日清退交割部位保证金。

第八十八条交收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第十三章天然橡胶旳交割第八十九条交割单位:实物交割以每手或其整数倍交割。

第九十条交割品级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期货合约》。

第九十一条国产天然橡胶旳注册品牌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第九十二条包装:(一)国产天然橡胶(SCR WF)旳外包装应当用聚乙烯薄膜和聚丙烯编织袋双层包装,每包净含量33.3kg,每吨30包,无溢短。

胶包尺寸为670×330×200mm,胶包外应标志注明:原则橡胶级别代号、净重、生产厂名或厂代号、生产日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精选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与交易交割规则资料

精选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与交易交割规则资料

1997
1999 年份
2001
2003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 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交易单位 报价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合约交割月份 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
燃料油 10 吨/手 元 ( 人民币 )/ 吨 1 元/吨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 5% 1-12 月(春节月份除外)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 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1、保证金制度
燃料油期货合约临近交割期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
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
8%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10%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15%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2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
30%
最后交易日前二个交易日起
40%
SHFE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的风险管理
• 作为石油加工过程中的最后一道产品, 燃料油的价值量一般较 低。当石油价格低廉时,燃料油一度是发达国家消费量最大的油 品。例如英国1973年的燃料油消费量占石油消费总量的36.6%, 比当年消费的汽柴油总量还多,日本1970年燃料油消费所占的比 例更是高达56.5%。
• 在两次石油危机(1973—1974年、 1 979—1980年)之后,西方发 达国家蒙受了巨大的损失,促使其进行能源结构的调整。由于燃 料油的的可替代牲,成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要目标。发达国家的 燃料油消费量自1973年以后都有显著下降。
进口/表 观消费量
(%)
16931.9 9112.63 813.33 25231.19 67.11 36.12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公布日期】2022.03.08
•【文号】上能发〔2022〕16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
油、
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上能发〔2022〕16号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9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一览表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8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在当今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期货交易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和风险管理工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上海期货交易所的燃料油期货,因其独特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而其中的交割环节,则是整个交易流程的关键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了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试行方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燃料油期货交割的基本概念。

简单来说,交割就是在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合约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卖方将燃料油交付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一过程不仅涉及到实物的转移,还包括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

在交割地点方面,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了特定的交割仓库和交割厂库。

这些地点经过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具备良好的储存条件、运输便利性以及安全保障措施。

交割仓库和厂库的分布,通常会考虑到燃料油的生产、消费和物流等因素,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交割成本和提高交割效率。

对于交割的燃料油质量,有着明确而严格的标准。

这包括燃料油的粘度、密度、闪点、硫含量等多个指标。

只有符合这些质量标准的燃料油,才能够用于交割。

这样的规定,一方面保证了买方能够获得符合预期的商品,另一方面也促使卖方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注重质量控制,维护市场的整体信誉。

交割的数量单位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每份期货合约代表着一定数量的燃料油,在交割时,买卖双方需要按照合约约定的数量进行交割。

同时,交易所还对交割的最小变动单位和交割数量的整数倍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交割流程方面,大致可以分为交割预报、入库检验、交割配对、货款结算和实物交割等环节。

交割预报是卖方提前向交易所申报拟交割的燃料油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入库检验则是对入库的燃料油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交割标准;交割配对是由交易所按照一定的规则,将买卖双方进行匹配;货款结算则是在交割完成后,进行资金的划转;最后是实物交割,完成燃料油的实际交付。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04.08.03•【字号】上期交交割字[2004]123号•【施行日期】200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交交割字[2004]123号)各会员单位:燃料油期货合约上市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期货字[2004]35号文)批复同意。

为确保燃料油期货上市交易后的平稳运行,现将燃料油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挂盘上市时间燃料油期货合约自2004年8月25日起开始交易。

二、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合约挂盘当日涨跌停板为正常涨跌停板的二倍(即10%),交易保证金维持合约规定比例。

下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规定同样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九条执行。

三、挂盘合约月份挂盘合约月份为2005年1月份至8月份合约,2005年2月春节月份除外。

四、挂盘基准价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在合约挂盘上市前一日公布。

五、交易手续费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为2元/手。

六、持仓公布当某燃料油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10万手时,交易所将公布该月份合约前20名会员的成交量及买卖持仓量排名。

七、指定交割油库及其运输升贴水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设在华南、华东以及其他地区,各指定交割油库之间不设运输升贴水。

交易所批准的首批指定交割油库为华南地区的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南华石油有限公司、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油库。

上述各指定交割油库自燃料油期货合约挂盘上市之日起开展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

各油库基本情况如下表。

根据市场发展和库容情况,交易所还将逐步增设华南、华东和其他地区的指定交割油库。

八、指定检验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实物交割行为,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业务适用本细则,交易所、会员、客户以及指定交割油库等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实行保税交割,即以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保税油罐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燃料油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实物交割的方式。

燃料油期货合约交割采取仓库交割方式。

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实物交割按照交割流程进行。

未到期燃料油期货合约可以通过期货转现货的方式(以下简称期转现)进行实物交收。

第四条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通过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

不能交付或者接收交易所规定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某一燃料油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该月份持仓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强行平仓。

第五条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油库(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未到期合约采用期转现方式的,交收地点由双方在期转现协议中明确。

第二章交割流程第六条交割流程是指期货合约到期后,买卖双方以保税标准仓单形式,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实物交割的过程。

第七条燃料油入出库以交易所指定检验机构(由交易所另行公告)检验为准,取样方法采用GB/T4756,试验方法参见燃料油期货合约。

燃料油入库时检验机构由卖方在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出库时检验机构由买方在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

指定交割油库若对买方或者卖方选择的检验机构有异议,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选择指定检验机构。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由交易所确定。

买方、卖方和指定交割油库应当配合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

入库时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出库时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货主在办理入库申报前,应当妥善协调码头、港口、管道运输、海关、商品检验等相关机构,并应当在燃料油入库的15天前向交易所办理入库申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相关规则的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相关规则的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
相关规则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公布日期】2020.12.14
•【文号】〔2020〕69号
•【施行日期】2020.12.14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低硫燃料油期货境外提货相关规
则的公告
〔2020〕69号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已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

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对照表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集团交割业务管理细则》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14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取消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割厂库资格的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取消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割厂库资格的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同意取消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割厂库资格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1.12.08
•【文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21〕183号
•【施行日期】2021.12.08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
〔2021〕183号
关于同意取消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交割厂
库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近日,中石油江苏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江苏)向我所报送关于取消沥青期货指定交割厂库资格的申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鉴于中油江苏的实际情况,同意取消中油江苏上海期货交易所沥青期货指定交割厂库资格。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油江苏不再开展我所沥青期货指定交割厂库的各项业务。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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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期货法规
【发文字号】上期发[2018]161号
【发布部门】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布日期】2018.06.29
【实施日期】2018.06.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发〔2018〕1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燃料油期货交割业务平稳开展,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期货交割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有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1. 仓储费为人民币1.4元/吨天,由指定交割油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

2. 检验费由各指定检验机构按现行收费标准向燃料油入出库时的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

3. 其它费用如港务费、港建费、码头装卸费等由有关机构按现行收费标准向燃料油入出库时的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

二、升贴水
RMG380船用燃料油(硫含量为I级、II级)或质量优于该标准的船用燃料油之间不设升贴水。

交易所将密切关注船用燃料油市场情况变化及发展趋势,适时对交割品级、质量规定及升贴水进行调整。

三、指定交割油库
序号指定交割
油库名称
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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