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跟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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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阐明了法学各个分科历史发展的源流关系,因而较之法学分科的内容更加丰富。

中国法制史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属专门史,因而较之一般的历史学尤为深邃。

因此决定了研究中国法制史不仅需要文史哲方面的知识还需具备法学的功底,因而是一门艰深的学问。

从古到今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代有人出,相关的文献、著作汗牛充栋。

以下是学习《中国法制史》后的几点心得:一、法制史总体把握与多角度相结合。

法制史的是非常复杂的、深邃的,不能简单化。

恩格斯曾经说过:“历史好像是一个圆,但截取每一段都可能是直线。

” 直线只是历史的一部分,不是整体,不是真实的全部的发展历程。

历史又像是一座大厦,任何光源也不可能照彻每个角落,所以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研究。

只有总体把握与多角度相结合,才有可能揭示中国法制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

二、历史上法律调整功能的多样性。

法制历史是复杂的,它所反映的社会关系也是复杂的,因此,法律调整的功能、方式也是多样的。

在阶级社会中,法制自然拥有对敌对阶级反抗进行专政的功能,否则法典中对反、逆、叛等大罪的严厉制裁就成为无对象的了。

过去,把阶级社会法制的功能唯一归结为阶级专政是不全面的,忽略了法律对社会的调整功能,但不能因此把阶级社会的法制史说成人类自身解放的历史。

三、法制史学的任务在于弘扬中华传统法文化,科学的总结历史经验。

中华法文化是悠久的,内容是丰富的。

其中不乏跨越时空的民族性因素,需要从正面加以肯定、阐发,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文化内涵。

四、注意理论与史料的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思潮纷至沓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已不再一枝独秀,出现了多元的百家争鸣,这是可喜的,但却缺乏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应有的理论深度。

当然,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也是需要发展的,而理论分析也不是空发议论,而是有的放矢,揭示本质和其规律性。

西方的理论,也值得学习,但要弄懂弄通,真正发挥它的作用。

理论要与史料统一,重视史料但不“唯史料论”而是发挥它在实证法制历史中的价值。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通过一个学期系统的学习,我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有如下几点体会:一、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

第一,学习中国法制史,掌握其基本知识、发展线索和规律,可以更好地加深我们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理解,增强法制观念。

法制史与法理学同为基础法学,两者关系极为密切。

法理学是对法的历史和现实的高度抽象和概括,离开了法制史的基本知识,法理学便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二,学习中国法制史,获得法制方面的国情教育,使我们能更主动、更自觉地为加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努力。

“观今宜鉴古”,中国古代的法制,为现实法制建设提供了许多非常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法律制度,更是我们现实法律制度的直接。

因此,学好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华民族为人类法律文化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掌握法律制度的发展线索和规律,不仅可以增强我们的民族自豪感、更能促使我们自觉地为今天的法制建设而发奋努力。

第三,学习法制史,还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现行各部门法学的理论和知识,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

尽管中国古代的法典是以刑为主,但细加分析,又不难发现其中也包含有行政法、经济法、民法、诉讼法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从清末开始,中国在向西方学习法律制度的过程中,更是制定了大致完备的各种部门法典,这些遗产无疑将成为我们现行的各种部门法的知识元素,所以学好中国法制史,会帮助我们加深对现行各种部门法的理解。

二、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方法。

中国法制史属于边缘学科,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这种特点使其学习方法有别于其他部门法。

第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几个阶段。

“中国法制史”教材在编写上以朝代为经,以主要部门法为纬,按照历史发展顺序分为17章。

如按社会性质来分,又可以分解为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即奴隶制时期、封建制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和新民主主义时期。

掌握这四个不同的历史阶段,并进而弄清楚每个阶段都具体包括哪几个朝代、时期,再进一步找出作为这一阶段法律制度的一些共性特点,是学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首先应该注意的一点。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

我学中国法制史的感想一个民族不能没有自己的历史,一个学科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之前本学科的一个延续。

虽然,我国传统上的法学是律学,而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法学。

中国传统意义上的律学,也就是曾在东亚,东南亚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华法系。

从夏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末《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之前的这四千年左右时间,我国社会虽然从奴隶社会进入到了封建社会,又从封建社会进入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我国朝代更替也经历了十数个。

但是这段期间在维持社会秩序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我国律学是一直在平稳中延续发展下来的。

我国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注重修律,修成了数量繁多的律令。

其中名气最大,种类最齐全,编排最科学,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就是唐高宗永徽四年颁行天下的《唐律疏议》。

但是,在君权至上的封建社会,统治者虽然热衷于修律,也修成了很多律令。

这些律令始终都只是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镇压人民起义的工具。

所以中国古代的律令的显著特点就是刑法发达,其他法律都很落后。

但是,就这样一个稳定的延续的发展的中华法系,在经历了四千年的时间后为什么却在清末以《钦定宪法大纲》为主的较为现代的法律颁布之后迅速解体呢?我苦苦思索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我们再来看看世界上的其他几个重要的法系。

首先不得不说的就是当今世界上最为主要的两个法系,民法法系和英美法系。

民法法系起源于罗马法,在中世纪形成,而后蓬勃发展。

英美法系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从中世纪形成,影响重大。

其次就是伊斯兰法系,它创立和形成于七世纪早期,普遍流行于伊斯兰世界。

这些影响重大且具有较久的历史的法系,如今都没有在它们的起源地消失,都还在发展,都还保存着它们独特的魅力。

它们都还在继承中发展,都还有光明的前途与未来。

为什么历史比它们更悠久的中华法系却已经解体了呢?法系有优劣之分,是否劣的法系就像落后的生产力一样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最终淘汰。

但是在其他法系还没有形成之时,中华法系就已经形成了。

换句话说中华法系在其存在的四千年里总有一段时间是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的。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跟体会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跟体会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和体会---宗派主义与中国宪政史在本学期的中国法制史中,老师讲了中国法制在历史上的产生及发展过程,论述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治及法制思想和它们对中国法律发展进程的特殊影响。

在分析“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老师讲到了中国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的影响,总的来说,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弊大于利,“宪政意义上的权利制衡演变成派系之间的斗争”,“个人之间的恩怨凌驾于政党的利益与目标之上,政党之间的斗争又凌驾于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之上”,“中国宪政运动中的派系斗争不仅使得宪政的发展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而且久而久之也动摇了人们心中的宪政信念以及对宪政追求的决心”。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但从字面上来看,这些说法毋庸臵疑是正确的,从历史与法制发展的大致走向来讲,宗派主义确实不利于宪政在中国的发展,久而久之,势必成为阻碍中国宪政发展及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绊脚石。

但是如果从另外的角度来考虑,宗派主义在中国历史上应该也产生过一些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法制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哲学家们曾说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应该辩证地来看待每一个问题,存在即合理,如果一个事物在其整个过程中没有对好的事物起到过一丝一毫的推进作用,那我想它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宪政的实质就是规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它要求对政治权利加以限制,防止政治权利被某一部分人滥用来侵犯人权和自由。

宪政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

宪政也被称为“立宪政体”和“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如以上所述,关于宪政这个概念的说法多种多样,但是其中的关键是“宪法”、“民主”、“规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宪政的本质就是人民可以通过制定宪法以及宪法的实施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机械地听从于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的安排。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大体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形态的更替都会引起社会体系各个方面剧烈的变更,其中政权体系的变更应该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因为新生的阶级只有利用政权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在阅读《中国法制史》过程中,我深深体味到中国法制在发展中所经历的挫折与辉煌,不足与改进,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国法制的发展始终不曾停下脚步。

作为一个学习法律专业的人,钦佩之情油然而生,内心深处默默呐喊:“历史长河中的法律,你好!”从基础学术研究出发,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具体地说就是研究中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在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和基本规律。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非常广泛,通常可以从纵横两个方便加以说明:就纵向方面而言,自原始社会末期,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从横向来看,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通常都包括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形式、行政立法、经济立法、刑法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继承立法、军事立法、诉讼立法、司法制度,以及其他立法。

追随并沿着历史的足迹,我了解并理解了中国法律的演变过程。

夏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在夏朝之前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调整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头系,规范社会成员日常行为的主要途径便是习惯。

原始社会的习惯反映全体氏族成员的利益和要求,不靠国家强制力,人民自觉遵守。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产生了。

这个习惯逐渐无力调整强大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于是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就此登上历史舞台。

沿袭夏朝的神权思想,把一切活动都说成是上帝和鬼神的力量。

如:商统治者把自己的统治说成是“受天命”,把对奴隶和平民的镇压,以及对其他不服统治者的惩罚,说成是“恭行天罚”。

进入封建制社会,首先一定要提到的是秦朝的立法概况,其思想根源就是全国都要实行统一的法律令,并且最高立法权属于皇帝。

皆决于法,要求凡事皆有法式,这是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依法治国”的主张以刑杀为威,主要表现在法网严密和严刑重罚。

此后封建制社会的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等各朝在立法上都是以秦朝的法律为基础,稍做改变。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

中国法制史学后感中国法制史学后感法制史是法律及相关制度发展的历史,相较于狭义的法律史仅着重于法律本身的演进,一般法制史所包含的范围较广,除法律本身之外,及于其他与法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实行的情况和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学习法制史要科学地认识,以历史实事为根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

不能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学习。

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

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

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

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

学习中国法制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

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

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

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

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

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

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

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

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

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

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春秋时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

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中国法制史学习是我们大学的重要课程,它不仅让我深入了解了中国的法制史,而且也使我明白了其中的宝贵经验和启示。

在这次学习中,我领略到了中国法制史中无穷的古老和弘扬的传统,而这就是我们今天保留下来并继续发展的历史智慧。

比如,汉代有“准则”——唐初有《新唐书》,明代有《刑律》,它们构成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对当今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而且,中国的历史上也有很多司法典籍,比如《大宋裁判所志》、《康熙律例》等,这些书籍不仅规范了当时的司法,同时也帮助当代法律工作者检视其工作,还能通过比较衡量司法实践的发展。

通过学习,我也发现了中国法制演变中的一些趋势,比如从古汉法到大宋法,从封建到商品经济,从帝国到民族,都是中国法制发展的历史过程,每一步都在为我们的法制现在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并且,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不仅在数量上增加了许多仪式性法律,而且也在质量上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比如把对反对腐败的法律更加完善,更加细致。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我也总结出了一些宝贵经验和启示:首先,在当代立法活动中,我们应牢记历史发展经验,把不断更新的重要经济社会要求转化为保护公民权利平等的法律;其次,尊重历史,尊重司法活动,客观面对法律,更加严格地遵循法律,同时也不断努力改进和完善现行法律;最后,集中力量打击腐败,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总之,在本次学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中国法制史的重要性。

它不仅让我更加清楚了当前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对将来的司法活动也充满了信心,也因此更加坚定地把历史经验和已有的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当今的司法活动才能够有所发展,有所提高。

我们还应该知道,中国传统法制史上有很多有价值的经验教训,它们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实践当代的法律。

比如,从古代汉法到现代法制,执法主体从原先的君主统治到民族独立的共和制,司法制度从封建官制到今天的法治思想,都是中国历史上的发展方向,这些经验也能为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中国法制史心得1500字(5篇)

中国法制史心得1500字(5篇)

中国法制史心得1500字(5篇)关于中国法制史心得,精选6篇范文,字数为1500字。

我国是一个法制史上的法治国家。

在法治中国的国家,法治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发展,都是与法律有关。

而法律的实质是法制,而法律实际上就是国家与法律有着一个法律的保障。

中国法制史心得(范文):1我国是一个法制史上的法治国家。

在法治中国的国家,法治中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发展,都是与法律有关。

而法律的实质是法制,而法律实际上就是国家与法律有着一个法律的保障。

《中国法治》中的“中国法治”的实质是法律。

中华民族法律是中国的权力,是的利益所在。

法律的实现,最终实现的就是法律实现。

法治的实现有三个层次:一是实现法律权威,二是实现法律规范。

实现法律实现的最大目的是实现法律效力的增强。

实现法治的实现是建设和保持我国国家的法律尊严的战略目标的需要,实现法律的实现就是为实现法律规范的提供法律保障。

实现法律的实现要依靠法律。

《中国法治》中的“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是中国法律实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律是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统一整体,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基本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中的法律地位。

法律实现不仅要依靠法律的规范,而且还要实现国家法律的规范。

《中国法治》中的“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则对我国法治建设有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实际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中国法治建设的一大特征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

实现这一要求,就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

法律实践证明,实施好社会主义法治,就是为实现国家的法律规范和各项法律制度所作出的一切努力。

这也是我们国家法律实现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国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构,法律的实现需要法律的支持,法律的保障。

中国法制史心得(范文):2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使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

法律规定了法律的行为准则,不允许任何行为的偏差。

这次学习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国法制史,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对法律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对以及自己的工作与生活,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提高,现将我的学习体会与法律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做一个法律人,一个法律工。

中国法制史观后感

中国法制史观后感

中国法制史观后感
中国法制史:穿越千年的法律印记
中国法制史,这是一个深邃而博大的领域,它承载着中国几千年的法律文化、政治智慧和社会变迁。

学习中国法制史,仿佛就是在阅读一部厚重的历史长卷,每一页都充满了故事和启示。

从夏商周时期的神权法思想,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儒法合流”,再到秦汉时期的法律大一统,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脉络清晰可见。

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社会变革和思想碰撞,法律的形态和内容也在不断变化。

这种变化,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

在学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律的稳定性和变革性的统一。

一方面,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法律也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革,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和价值观念。

这种稳定性和变革性的统一,正是中国法制史的魅力所在。

此外,我还注意到了中国法制史中的“礼法结合”特点。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和“法”是相辅相成的,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的行为规范。

这种“礼法结合”的特点,不仅体现了中国法律的独特性,也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总的来说,学习中国法制史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相信,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继续探索中国法制史的奥秘,不断汲取智慧和力量。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1000字(2)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1000字(2)

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1000字(2)学习中国法制史有感篇二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

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

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

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

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2) 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春秋时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

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通过一个学期的系统学习,对中国法制史有了一个新的全面认识。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它的研究对象就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

具体的说就是研究我国有史以来的各个历史时期啊法律制度的本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和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及其产生、发展、演变过程和基本规律。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非常灿烂的历史文化。

因此,历代的统治者所制定的法律,完善法制,目的是为了治国安邦的需要,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极其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我们应当从中审视自己,找出不足,对前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的法制文化遗产进行科学的总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

在本学期的学习中,我们主要是从纵横两个方面来深入学习的。

纵向方面,自原始社会默契,开始有了法律萌芽,到进入阶级社会出现国家以后,包括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类型法律制度。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是与国家同时出现的。

法学界普遍认为我国应当是在夏朝出现了军队、警察、监狱和法庭。

所以说,最初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或集团出于同志的需要,便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制定各种法规,通过国家政权强制和要求人们遵守,维护统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和人们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

在横向的方面主要是学习了每个历史时期国家政权的法律制度,着重以刑事立法、民事立法、婚姻家庭立法、司法制度为主要学习对象。

篇2作为全国法学学科本科生十四门必修课之一,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十分重要。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有利于吸收和借鉴中国历代法律中的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制。

二、有利于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的认识,增强自觉遵守法纪的观念。

三、有利于了解部门法学的渊源,为学好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

中国法制史是一门边缘科学,它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历史学中的一门专史。

在学习的方法上,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在学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我对中国法制发展的历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通过学习法制史,我发现中国法制的演变是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关的,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变迁。

下面是我对中国法制史学习的心得体会。

1. 历史背景和起源中国法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形成阶段。

最初,中国古代社会以部落为单位,法律规范主要是由族长或部落长老等负责制定和执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迅速形成了以王朝为中心的帝国制度,法律规范也开始由中央政权制定和执行。

从夏朝开始,中国法制进入了官制阶段,法律逐渐被系统化和正式化。

2. 各个时期的法制发展中国古代法制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在这些阶段中,法律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例如,春秋战国时期,中国采用了以大夫为基础的官职制度,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由一些特定的贵族成员负责。

随着秦始皇的统一,中国法制进入了法家统治时期,法令更加统一,而且实行严格的法律制度。

汉朝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盛行,法律趋于温和,讲求人情和善治。

隋唐时期,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诸多法律典籍问世。

宋代以后,法律逐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法制进一步规范。

3. 司法制度的演变在中国法制史中,司法制度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古代中国的司法机构主要分为三个层级:地方官司、中央官司和皇帝的审判。

同时,审判过程也发生了变化,例如,先秦时期的可以舞刀断案,汉代推行公诉制,由公民告状并由官府进行判决,隋唐时期实行了律例法,设置了各种专门的审判机构。

4. 法律文化的影响法律文化是中国法制史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十分丰富多样。

例如,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非常深远,主张仁爱之道、德治为本。

佛教的传入也使得中国的法律体系更加注重人的内心修养和善行。

另外,中国古代还形成了一些特殊的法律规范和习俗,如家法和乡约等,这些都是中国独特的法律文化。

5. 历史教训与现实启示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们可以从中获得很多历史教训和现实启示。

关于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心得体会_培训心得

关于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心得体会_培训心得

关于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心得体会中国法制史是传统文化的载体,凝聚着厚重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人文精神。

以下店铺为你带来关于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关于学习中国法制史课程心得体会篇1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内容丰富、材料浩繁,给大家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但是,学习这门课程可以运用恰当的方法或者称之为技巧,将难转化为易。

在此,向大家提供六种学习方法。

(一)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了解中国历法制史发展的几个历史阶段,便于掌握我国法制发展的脉络,了解各个历史阶段不同类型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经济基础以及其阶级本质。

中国法制史大致分四个历史阶段。

从夏朝进入奴隶社会,历经商朝、西周、春秋时期都属于奴隶制法制。

到战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自从秦始皇统一全国以后,直到鸦片战争以前的清朝,经过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这一时期各王朝所建立的法制都是封建法制。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一时期又出现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不同类型的法制。

1949年随着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而开始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制。

(二)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连续性和因革关系法律产生以后,有它自身的发展历史,这种历史发展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经济基础的变革与发展、敌对阶级的矛盾与斗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与斗争,都会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

但是在同一经济基础上的法律变化,并不影响其阶级本质,只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对内容和体例作些调整,使其更能符合新情况的需要。

因此每个王朝建立后,在进行新的立法时,总是在前朝原有的法律基础上,“有所损益”。

所谓“损”,就是去掉过失的;“益”,就是增加现时需要的新的内容。

内容的变化,也往往引起体例的变化。

从法律制度本身的历史发展来看,法律制度正是由于历朝历代不断损益因革,随着统治者立法经验的积累,法制建设也不断成熟与完善。

以汉律前后的变化为例谈律典的因革演变关系。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

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5篇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1)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

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

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

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

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

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更加完善,西周是宗法奴隶制国家,各级政权机构与宗法制度相结合,使国家的政权与宗族权利融为一体,构建了从中央到地方一整套的“家国相通”的统治网络,有力的维护了西周的统治。

这一时期所创造的治国经验,对整个封建后世都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春秋时期打破了古代传统秘密法的状态,首次出现了成文法,成文法的出现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为叔向责难提供了依据,其次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特权所起的作用。

商鞅变法又是我国法制史进程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主要内容是:①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土地自由买卖;②按军功授爵,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特权;③建立县制,实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全国设三十一个县,由国君直接派官吏管理,强迫人民编成“伍”、“什”,由国家统一控制;④奖励耕织,生产多的可免徭役,鼓励发展生产。

浅谈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通用6篇)

浅谈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通用6篇)

浅谈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通用6篇)浅谈学习中国法制史篇1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让我体会到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讲述的内容虽然是过去的、古代的,与今天的部门法或现在的现行法律的确相差很远,有一点需要我们稍做思考:我们今天的法律从何而来,它的历史渊源又是什么?现今的法制建设是否受到历史的影响,受到影响大还是小?也许很多同学都会说,现今的很多习惯、思想、行为都是古代的或者说都受传统深刻的影响,我们并没有完全摆脱过去的一些东西。

也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和价值所在。

我们面对今天的社会发现很多的问题,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肯定要排除很多障碍,这些障碍很多来自于传统习惯,要排除他们,我们肯定要回头看一看它存在的根源。

探其之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这就是学习这门课程的意义。

首先一定要怀着开放的心情去接受这门课程。

如果你把你的心紧闭,根本不容这门课程的话,肯定学不好。

如果你把心打开去容纳它,不管有用没用、好学还是不好学,你去接纳它,我想它会成为你知识体系的重要部分。

第二就是要将中国的历史的发展脉络分清楚。

中国历史有它发展的规律性,学习中国法制史首先要掌握的就是历史发展规律。

第三点方法是掌握每一个人类社会的法律制度的特点,知道它所包含的朝代有哪些。

第四个学习方法就是要了解各个朝代在中国历史上所处的历史地位。

比如说,要知道第一个奴隶制社会是夏朝,它是从原始社会进化而来的。

第五个学习方法是要求我们运用对比的学习方法。

这个方法在学习这门课程中还是比较好用的。

这个对比的对象可以是不同朝代的法律制度,可以是古今的对比,也可以是中外的对比。

它的对比的对象(范围)是比较大的,这样对比起来我想大家学习起来相对来说印象会非常深第六个学习方法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思考一些问题,要讨论一些问题,要交流一些问题。

比如说学完这门课程之后,你应该思考中国的法制建设应该如何走?我们怎样才能达到一个法制的社会?我们今天所取得的成绩是不是真的很难能可贵?我们如何面对今天所出现的一些不好的问题,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浅谈学习中国法制史心得体会篇2近二十年来,法制史界一批新秀成长成熟,他们的著作体现了新的思路、新的方法,达到了新的水平,是法律史进一步发展的希望所在下面谈谈我对于进一步发展中国法制史学的几点看法:一、法制史研究需要总体把握与多角度相结合。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

中国法制史读后感中国法制史是一部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演变为主线的历史著作,通过对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司法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分析,展现了中国法制史的宏大历史画卷。

在中国法制史这部著作中,作者详细叙述了自先秦至清末民初的中国法律发展历程,揭示了中国古代法制的演变和发展规律,展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丰富内涵。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发展历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

中国法制史中的内容既有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描述,也有对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探讨,从中我了解到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渊源和演变,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过程。

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学习,我不仅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传承和发展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在中国法制史的阅读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古代法制的复杂性和丰富性,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历史过程,古代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中国古代法制史的研究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古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独特魅力。

通过阅读中国法制史,我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演变和发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也对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特点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

中国古代法制史的研究对于我们了解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演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我们深入探讨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特点有着重要的价值。

总的来说,中国法制史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学术价值的著作,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全面展现和深入分析,展示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博大精深,对于我们了解中国古代法制的演变和发展,深入探讨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内涵和特点,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愿我们能够继续深入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传承和弘扬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精神,为法制的发展和法治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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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感想和体会
---宗派主义与中国宪政史
在本学期的中国法制史中,老师讲了中国法制在历史上的产生及发展过程,论述了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治及法制思想和它们对中国法律发展进程的特殊影响。

在分析“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老师讲到了中国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的影响,总的来说,宗派主义对中国宪政弊大于利,“宪政意义上的权利制衡演变成派系之间的斗争”,“个人之间的恩怨凌驾于政党的利益与目标之上,政党之间的斗争又凌驾于国家的利益与目标之上”,“中国宪政运动中的派系斗争不仅使得宪政的发展偏离了正常的轨道,而且久而久之也动摇了人们心中的宪政信念以及对宪政追求的决心”。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但从字面上来看,这些说法毋庸臵疑是正确的,从历史与法制发展的大致走向来讲,宗派主义确实不利于宪政在中国的发展,久而久之,势必成为阻碍中国宪政发展及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绊脚石。

但是如果从另外的角度来考虑,宗派主义在中国历史上应该也产生过一些积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法制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

哲学家们曾说过,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应该辩证地来看待每一个问题,存在即合理,如果一个事物在其整个过程中没有对好的事物起到过一丝一毫的推进作用,那我想它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宪政的实质就是规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它要求对政治权利加以限制,防止政治权利被某一部分人滥用来侵犯人权和自由。

宪政是民主与法治的结合,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

宪政也被称为“立宪政体”和“立宪主义”,是以宪法为前提,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

如以上所述,关于宪政这个概念的说法多种多样,但是其中的关键是“宪法”、“民主”、“规制政府权力”、“保障人民权利”。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宪政的本质就是人民可以通过制定宪法以及宪法的实施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机械地听从于政府及其制定的法律的安排。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大体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每一次社会形态的更替都会引起社会体系各个方面剧烈的变更,其中政权体系的变更应该是最为引人注目的,因为新生的阶级只有利用政权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政权变更势必会引起法律的改变,在中国法制历史上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既是其中一例。

在封建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新生的资产阶级诞生了,但是封建社会中的君主制度和家长制度严重压抑了新生思想
的萌生和发展,封建社会中重在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制度也完全不能保护新生资产阶级的利益,甚至对其还有抑制作用。

随着矛盾的加深,用暴力革命来夺取政权,制定法律和宪法来保护权益在各国的封建社会后期如火如荼地进行开来。

宪政的源起大概如此。

中国是世界上封建社会时期经历最长时间的国家,封建君主制和家长制深入人心,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完全消除,中国封建法律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和完善变得更加根深蒂固,宪政运动在中国举步维艰,使得后来宪政的发展复杂而曲折。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进步人士为了挽救中国,发现了宪政这一条救国之路,随之积极开展了中国的宪政之路。

清政府在内忧外困之下,被迫推行新政,清末的预备立宪只是一场骗局。

清政府的所谓宪政运动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却给中国广大人民进行了一场深刻的宪政教育,“宪政”这个词自此在中国真正实现了深入人心,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才得以顺利进行。

由于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使资产阶级宪政在中国难以实现,一直到1919年五四运动中国宪政运动揭开了一个新篇章,真正意义的宪政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直到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宪政运动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保障下得以顺利的发展。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中国的宪政运动并不是通过社会本身的发展自主发生的,而是在外来力量的压迫下本国的进步分子探寻救国之路的过程中产生的。

在宪政运动的过程中,虽然遭受到封建宗族的反对和抵制,但是也得到过进步宗派的支持。

像康有为、梁启超等进步人士本身就臵身于一个特定的宗派之中,他们或是基于对宗派腐朽思想的反对,或是本身受到过宗派中一些进步思想的熏陶而去寻找先进的救国思想理论,并把这种思想在宗派中宣扬使之得到广泛传播,由此看来,宗派主义在此时未必没有骑过一些积极的作用,为以后中国轰轰烈烈的宪政运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不仅如此,在中国法制史上每一次重大的变动中,都可以看到宗派主义的身影,先进的思想通过宗派自上而下严密的组织形式顺利地传播开来。

所以我认为,宗派对中国宪政和法律运动虽然游过很大的负面作用,但是也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甚至间接或直接的推动作用。

其实可以这样来看,在每一个新的时期到来之时,例如封建社会初期和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初期,新生的宗派或者前一时期的进步宗派对新生阶段各种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会起到正面推动的作用,但是往往在这个时代阶段发展成熟已至发展到末期时,这些宗派又会变为新的政权运动的阻碍力量,然后又有相应的阶层力量产生来推动新的政权运动,历史就这样循环往复的前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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