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生物安全管理系统填写说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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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关于开展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无纸化的通知

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关于开展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无纸化的通知

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关于开展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无纸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监管处关于开展上海口岸《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无纸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口岸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的工作效率,减少特殊物品申请单位领取相关单证前往报检口岸的不便,我局前期在浦东检验检疫局、外高桥保税区办事处开展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审批单”)无纸化试点,试点工作运行良好,也受到了参与试点单位的欢迎。

经研究,上海检验检疫局决定自2013年3月25日起,在上海口岸全面开展“审批单”无纸化工作。

在上海口岸报检的特殊物品单位,申请材料齐全,准予行政许可的(申请单状态为“复审”),不再前往上海检验检疫局领取纸质证书,由申请单位报检人持本批次特殊物品的相关材料:《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通过审批的证明性材料(电子监管系统内打印的审批单及其附表),前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打印方式:申请单位登录“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http://),在申请单情况列表的“操作”栏,点击“打印申请单”和“查看审批单”并打印审批单及其附表。

由于审批信息以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信息为准,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我局要求填写或上传《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申请单附表》(下载地址:登陆上海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点击办事大厅--网上办事--特殊物品审批申请--相关表格下载),2013年3月18日后网上提交的申请单附表如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退回。

原已发出在有效期内的纸质审批单仍可使用。

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上海局卫生处。

联系人:娄亚婷/谢静电话:38620203/38620985特此通知。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样表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样表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单样表
填写说明
根据网站申请表必填项提示及下拉菜单,填写或选择申请内容,根据进出口产品种类选择相应的随附文件。

“数量”指特殊物品的最小包装单位数量,如疫苗的最小包装单位为“支”,细胞的最小单位为“株”,选择下拉菜单的相应内容,如下拉菜单中无对应单位可选“其他”并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总货值”以美元计算,如该批货物的价值是以其它币种,请以申报日汇率折算成美元;如该批货物为非贸易性质,则在该栏中填“0”。

由于“出入境口岸”有临时变动的可能,此项在核销时填写。

若为出境则选择办理出境特殊物品申报的隶属海关,若为入境则选择首次抵达地的隶属海关。

如果D级产品药监局证书截止日期为红色,代表该产品
已过期,注册证已过期的产品,如生产日期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的,仍可申报审批。

错误示例
1.按要求应上传的文件未上传。

例如: 出境科研合作用途的人血清样本应上传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未上传。

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不完整、不详细或不准确,导致审批人员无法识别产品风险。

例如:用途仅写科研,科研方向、科研内容、科研目的等不明确;产品略去了核心生物成份等。

3.单位信息有变更,未及时更新。

例如:更换了联系人、单位地址等。

申办入出境特殊物品审批单须知

申办入出境特殊物品审批单须知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许可条件(一)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下列情况需要卫生部科教司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来源于疫区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涉及家系或特定地区,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2)下列情况需要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家系、特定地区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人道主义捐赠、救助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医用特殊物品(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液等)出入境;——细胞株、生物制品、生物芯片、克隆人体细胞组织等医学科研样品出入境。

(3)下列情况需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

(4)下列情况需要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食品、药品生产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入境。

(5)下列情况需要国务院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其它领域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出入境。

2. 特殊物品所含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3. 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级(P3级)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4. 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5. 供移植用器官应当提供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1、报检单位登记号:在检验检疫机构的备案登记号(共10位数,例如:1401000090,1401600007)。

2、编号:报检单位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一批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后产生的正式编号(共15位数,例如:140100206000323。

应注意,在电子申报方式下,企业能收到一个后面带E的编号,这是一个临时编号,不能填在报检单上,必须填正式编号)。

3、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

报检单位应加盖公章。

经允许,可以使用“报检专用章”。

4、发货人: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预验时,可以填写生产单位,出口(一般)报检时,应填写外贸合同中的卖方或信用证受益人。

5、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根据情况,也可以不填,用“***”封掉。

6、货物名称:填写货物具体名称。

7、H.S.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是10位数编码。

8、产地:货物的实际生产地。

9、数/重量:根据所申报货物的实际数/重量填写。

填写重量时,一般以货物的净重作为申报重量。

若合同或信用证提出以毛重计净重时,可填写毛重。

10、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信用证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

如果是大合同项下分批发运,可按本批商业发票所列的总值填写(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利)。

11、包装种类及数量:指运输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应注明包装的材质,如木质包装。

12、贸易方式:填写货物的实际贸易方式:一般贸易、三来一补、边境贸易、进料加工、其他贸易、互市贸易。

13、货物存放地点:指本批货物的存放地点。

14、合同号/信用证号:指本批货物所对应的合同和信用证的编号。

15、用途: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奶用、观赏或演艺、实验、药用、饲用、加工等。

16、发货日期:指出口装运日期,预验时可不填。

17、输往国家(地区):指贸易合同中买方(进口方)所在国家或地区,或合同注明的最终输往国家或地区。

进出口货物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指引

进出口货物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指引

具体的出境检验检疫申报栏目填制指引一、申报信息1.编号编号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自动生成。

2.检验检疫编号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3.电子底账数据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4.检验检疫申请状态指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的申请状态,由系统自动生成。

5.申请日期指预录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单时的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基本信息1.企业:由企业自行确定填报内容。

2.检验检疫类别:检验检疫类别包括:出境预检、出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尚未确定收货、装运日期或者运输方式等,需要申请提前实施检验检疫时;输俄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水果、输港澳活动物、出口烟花爆竹等特殊模式业务时,可选择“出境预检”类别。

3.申请受理机关:填报产地/当地海关。

4.企业资质:填报货物的生产商/出口商企业名称及必须取得的资质类别、编号。

(1)序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2)企业资质类别编号:按照申报货物的实际情况在列表中选择对应的资质类别。

(3)企业资质编号: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必须取得的/审批/注册登记/备案文件编号。

(4)企业名称: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名称。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本栏目填写货物的生产/进出口/代理商的组织机构代码。

5.申请单位代码: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编号。

6.申请单位企业中文名称:填报申请单位在海关的备案登记名称。

7.发货代码: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及其备案登记代码,特殊情况下,允许使用特殊申请单位代码。

8.发货中文: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的中文名称。

9.发货英文:填报在海关备案登记的境内发货单位或自然的英文名称。

10.收货代码: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收货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

11.收货中文: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收货通常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信用证开证申请或合同/信用证指定的收货。

12.收货英文:填报境外收货单位或自然。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三、工作程序(一)审批申请收货单位所在地为上海的,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申请人应在货物交运前提交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

登陆“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详见“在线办理”)进行以下信息填报。

1.入出境特殊物品单位生物安全信息2.入出境特殊物品信息申请所需材料提交方式原则上为电子信息上传,如涉及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具体见附件1),还需递交批件正本,并注明申请流水号。

批件正本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2)快递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1118室卫生监督科。

批件正本归还方式:审批许可完成当天,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08号一楼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

(二)审批流程1.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特殊物品审批申请,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类单位为3个工作日,单位分类说明见附件2)内签发《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单》)。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一类单位为3个工作日)内作出不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申请人可在“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上查看审批流程状态。

(四)出具单证1.《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为电子单证,无需领取。

由申请单位的报检人持本批次特殊物品通过审批的证明性材料(系统内打印的审批单),前往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报检单的填制

报检单的填制

案例一: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From:
• 11)包装种类及数量:包装材料的种类\包件数量,同 时填写外包装及内包装的性能单号。 (12)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填写 实际的海运船舶、汽车、飞机。 (13)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14)货物存放地点:注明具体地点、厂库。
(15)合同号填写具体合同号。
• (16)信用证号一栏,如果以信用证结汇的打信用证号, 除此以外打“***”。 (17)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 ①种用或繁殖 ②食用 ③奶用 ④观赏或演艺 ⑤伴侣动物 ⑥试验 ⑦药用 ⑧饲用 ⑨其他 (18)发货日期:实际发货日期。 (19)输往国家和地区:出口货物的最终输入国。 (20)许可证/审批号: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 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其它打“***”。 (21)启动地: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及所在地。
• (22)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 (23)入境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进境时首次停 靠的口岸。 (24)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5)经停口岸:指本批货物在启运后 , 到达目的地前中途 停靠的外国口岸名称。 (26)目的地:指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货港(地)。 (27)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 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若集装箱太多,可另加附页 。 (28)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 有关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9)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 (15)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①一般贸易、②三来一补、③边境贸易飞④进料加工飞⑤其他贸 易。 (16)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17)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 的应同时填写。 (18)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19)启运国家(地区):货物的启动国家或地区。 (20)许可证/审批号:需要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 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1)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写。在货物还未卸毕 前报检的,可暂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10页文档资料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10页文档资料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一、项目名称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11条: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并接受卫生检疫,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入境、出境。

海关凭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审批单放行。

三、许可条件(一)申请办理出入境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卫生检疫审批手续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下列情况需要卫生部科教司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大样本(100人份以上,含100人份)医用特殊物品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来源于疫区的医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新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项目中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涉及家系或特定地区,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

(2)下列情况需要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不涉及家系、特定地区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出境;——小样本(100人份以下)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境;——含有或可能含有1-2级病原微生物的医用特殊物品的入出境;——人道主义捐赠、救助或疾病诊断用的单个或几个医用特殊物品(如骨髓、脐带血、角膜、血液、尿液等)出入境;——细胞株、生物制品、生物芯片、克隆人体细胞组织等医学科研样品出入境。

(3)下列情况需要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人体物质出境。

(4)下列情况需要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食品、药品生产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入境。

(5)下列情况需要国务院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准许出入境证明:用于其它领域的微生物、人体组织、血液出入境。

2. 特殊物品所含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和生物学特性(中英文对照件)的说明性文件;3. 含有或者可能含有3-4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及含有或者可能含有尚未分级病原微生物的入境特殊物品,使用单位应当具备BSL-3级(P3级)实验室,并提供相应资质的证明;4. 科研用特殊物品应当提供科研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者科研项目申请人与国内外合作机构协议(原件和复印件中、英文对照件);5. 供移植用器官应当提供有资质医院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第九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以下简称《审批申请表》);(二)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国家/地区、生产商等;(三)入境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入境、出境供移植用人体组织、细胞、器官、骨髓,应当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供体健康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五)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六)入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七)出境用于治疗、预防、诊断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八)出境特殊物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应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九)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十)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一、用户注册1.登录“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浏览器显示内容见下图:2.点击“用户注册”,在如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填写说明:其中“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要求填写内容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信息一致。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单位用户”选项后,点击登陆。

登陆成功页面显示如下:二、单位信息登记选择左侧信息栏:单位信息登记页面如下,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带*号栏为必须填写项目,需要上传相关资料的按要求上传,其余按照单位真实情况填写。

1.产品使用/存放地址:是指具体使用产品(生产加工、科研单位)或者储藏产品(销售单位)的地址;2.经营范围:有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其余按实际情况填写;4.单位性质:单位性质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分为生产、加工、科研和销售类型,如涉及多种类型,可勾选多个;生产、加工、医疗、检验、医药研发外包、销售单位(有仓库)需要上传:(1)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管理文件。

(2)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凡是有等级的都需要上传等级证书,如没有等级则需上传实验室基本介绍的说明,包括实验室硬件和软件的相关信息,涉及操作哪些实验等等。

(3)生物废弃物处置情况:如外包环保公司处置的上传相应合同,如单位自己处置则提供废弃物处置的具体规定。

(4)特殊物品储藏使用设施:说明储藏、使用特殊物品的设施和设施使用的情况。

(5)特殊物品类别:单位涉及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类别,分为人体组织(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微生物(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生物制品(指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人体血液(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及其制品(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涉及多种的可以多选。

入境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入境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入境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在全球疫情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管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我们开发了入境人员健康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本系统旨在实现对入境人员健康信息的高效、准确采集、分析和管理,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下是关于本系统的详细使用说明:一、系统登录1、打开浏览器,输入系统网址:_____ 。

2、在登录页面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是您在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密码为您自行设置的登录密码。

3、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按钮。

二、个人信息填写1、成功登录后,首先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入境日期、入境口岸、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在华居住地址等。

请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上传相关证件照片,如护照首页、签证页等。

三、健康信息申报1、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入境前 14 天内的旅行史和居住史,包括所到国家和地区、停留时间、接触人员等。

2、申报入境时的健康状况,如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是否曾接触过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

3、填写入境后的健康监测信息,每天定时记录体温、身体症状等。

四、行程管理1、如在入境后有行程变动,如更换居住地、前往其他城市等,需及时在系统中更新行程信息。

2、上传行程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车票、机票、酒店预订凭证等。

五、核酸检测结果上传1、若在入境后进行了核酸检测,需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系统。

包括检测时间、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等。

2、上传检测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

六、健康码生成1、系统会根据您填写的健康信息和核酸检测结果,自动生成健康码。

2、健康码分为绿码、黄码和红码。

绿码表示健康状况正常,黄码表示存在一定风险,红码表示可能存在感染风险。

3、健康码的颜色会根据您的健康状况和监测信息实时更新。

七、消息通知1、系统会定期向您推送健康监测相关的通知和提醒,如填写健康信息的时间、核酸检测的要求等。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录入填制规范及操作指南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录入填制规范及操作指南

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申报录入填制规范及操作指南一、申报规定(一)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

(二)报关单位可以在关境内办理报关业务。

(三)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报关企业已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其符合上述条件的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报关单位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检验检疫申报程序实施进出口货物整合申报。

申报员通过“单一窗口”预录入系统进行申报数据录入时,录入检验检疫数据项并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一般包括准备申报单证、电子申报数据(含检验检疫数据)录入、上传无纸化单据、配合现场查验、签领单证等几个环节。

(一)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员了解出入境货物基本情况后,应按照货物的性质,根据海关有关规定和要求,准备好申报单证,并确认提供的数据和各种单证正确、齐全、真实、有效。

需办理检疫审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等有关批准文件的,还应在申报前办妥相关手续。

(二)电子申报数据(含检验检疫数据)录入1.申报员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预录入系统进行申报。

2.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将相关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数据发送至申报地海关。

3.对于合同中涉及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和特殊要求的,应在电子申报中同时提出。

4.对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电子申报数据,申报员可按照海关的有关要求对申报数据修改后,再次申报。

5.需要对已发送的电子申报数据进行更改或撤销申报时,申报员应发送更改或撤销申请。

(三)上传无纸化单据根据海关总署要求,申报员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预录入系统进行申报的同时,应通过无纸化上传系统将随附单据电子版上传,无须在申报时提交纸质单证。

海关监管过程中按照风险布控、签注作业等要求需要验核纸质单证的,申请应当补充提交相关纸质单证。

(四)现场查验申报员应根据海关风险布控指令要求对需要现场查验的货物,主动配合海关对出入境货物实施检验检疫和查验。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项目名称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管理规定项目名称
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 申请人应将出入境特殊物品情况做详细描述,包括 且不限于特殊物品的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 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国家/地区、生产情况。为便于对 特殊物品风险的判别,描述性材料中应对中英文名称、类别、 成分做准确表述,成分中不应包含不能明确具体内容的字 词,如缓冲液、质控品、培养物质等,必须对这些内容的确 切成分进行描述;对特殊物品的采集来源、生产原料、已知
申请所需材料提交方式原则上为电子信息上传,如涉及 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具体见附件 1),还需递交批件正本, 并注明申请流水号。
批件正本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08 号一楼 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2)快递寄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08 号 111 8 室卫生监督科。 批件正本归还方式:审批许可完成当天,申请人可携带 本人身份证或单位委托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08 号 一楼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
原件 是

批准文件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
复印
供体健康证明和相


关检验报告
出境含有中国人体
基因组、基因及其
产物的器官、组织、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细胞、血液、制备 部门出具的批准文 原件 是
物、重组脱氧核糖 件
核酸(DNA)构建体
等遗传材料及相关
的信息资料
含有《人间传染的 ①所含病原微生物
病原微生物名录》 的学名(中文和拉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自 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一类单位为 3 个工作日)内作出不 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
3.对于仅凭申请材料无法确定风险或尚未认知其 传染性的特殊物品,上海检验检疫局卫生处可以根据情况采 取专家资料审查、现场评估、实验室检测等方式对申请材料 的实质内容进行丁文)和生物学特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

因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信用系数:AA=1.2 A=1 B=0.8 C=0.6 D=0.4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分的;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分小于3分的;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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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填写说明1•登录“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浏览器显示内容见下图:廷)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2•点击“用户注册”,在如下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厂卫⑥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用户注册用户注册立即注册填写说明:其中“企业名称”和“企业地址”,要求填写内容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信息一致。

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选择“单位用户”选项后,点击登陆。

钮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登陆成功页面显示如下:二、单位信息登记选择左侧信息栏:单位信息登记页面如下,按照页面要求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带*号栏为必须填写项目,需要上传相关资料的按要求劇入岀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上传,其余按照单位真实情况填写粗鉀和枸:■下* I 选择文件]老诜择交件.民,机珂正:测世用户_组织机构证.跖 卫生监晉注册号知仓库"■有‘诜稍售药品';C-W 麻 诊師试刑・;芳礙 生拘试刑叫無C无性测 碍%电话】手执A頤箱|、 L -址司刚址「附件:| 选择又:科1去肆文件所雇机构: ]上獰甜小檢腕棚JUV 曲|Y 出扎射划;|〕选择翅4 |未选择文件各省(自洽區、宜轻帀)-计划卑列市摂省会:^冇、地缢市I 地摩、g?fr^H-盟)疾控机梅和卫生监螢机 樹专业歿术人員:部分濟觀帝玛机构专业植术人员"各省(:自治医*亘霍市)“计划单列市及省总城市、14. 6-R T±r rl 甑肩? Q3.LU HH > 化忖“ *i 工n "Fl 4k [!«"” 护皆土、II 申+专 + I H 空亍為殛•* ••出 虽 *11 R 土』[・+A + I 点1•产品使用/存放地址:是指具体使用产品(生产加工、科研单位) 或者储藏产品(销售单位)的地址;2•经营范围:有营业执照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其余按 实际情况填写;4•单位性质:单位性质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分为生产、加工、科 研和销售类型,如涉及多种类型,可勾选多个;生产、加工、医疗、检验、医药研发外包、销售单位(有仓库) 需要上传: (1) 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对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 管理文件。

(2) 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凡是有等级的都需要上传等级证书, 如没有等级则需上传实验室基本介绍的说明,包括实验室硬件和软件 的相关信息,涉及操作哪些实验等等。

3)生物废弃物处置情况:如外包环保公司处置的上传相应合 同,如单位自己处置则提供废弃物处置的具体规定。

( 4)特殊物品储藏使用设施:说明储藏、使用特殊物品的设施 和设施使用的情况。

公司注称:机构代码仏665 疑营絶圉*;主轲医药法人代表札lian单位性融;氓产H1QZ 市硏I 码牆中文爸*(5)特殊物品类别:单位涉及入出境特殊物品的类别,分为人体组织(指人体细胞、细胞系、胚胎、器官、组织、骨髓、分泌物、排泄物等)、微生物(是指病毒、细菌、真菌、放线菌、立克次氏体、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等医学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以及寄生虫、环保微生物菌剂)、生物制品(指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疫苗、抗毒素、诊断用试剂、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核酸、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人体血液(人类的全血、血浆成分和特殊血液成分)及其制品(各种人类血浆蛋白制品)涉及多种的可以多选。

销售单位需要选择:销售产品类型(药品、诊断试剂、生物试剂)。

5. 附件:其他用以补充说明的文件。

6. 一年出入境计划:上传单位一年的出入境特殊物品计划7. 公司简介: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重点描述公司性质和涉及出入境特殊物品部分的业务开展情况。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跳出以下对话框则表示上传成功,等待管理员审核。

提示:通过信息登记的企业在修改基本信息后,审核状态也将变为未通过审核,请与我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电话: 38620986/38620985三、企业信息审核结果查看审核结束后,企业登录后页面显示如下:点击右上角“未读信息”,可查看信息登记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材料补全、现场考核。

企业可以点击信息状态栏,将弹出对话框,提示企业审核通过、材料补正或是需要现场考核:入岀溢特殊物品卫主检疫监管系统实际情况,现定于2013-06-10对你单隹进行现场考核,此次审核组成员 共5人,分别为louyt/xiejng ,请作好進备。

现场考核结果会在系统中 反馈,请及时查看,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3-06-09 14:321•企业有用于治疗诊断预防产品信息或其他特殊物品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添加产品信息:(1)点击左上角“产品信息备案表格下载”下载表格,按要求—■ fX*息 n迅副障□—伯感供态伯豪娄型试用巴塑单检徙忘的晋通心皆甲溝书利申溝M 聃已通过审棣 上梅出出赛卷验检疫局 2013-Ofl-OS11 :嵋tl IT I iw 土衍El F a.Ill/] 5四、 特殊物品信息预审核登记您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和申请材料己通过审核,为了更好地了解单位填写后保存,点击左上角“从已有EXCEL表中导入”批量上传。

生产厂冢嶷日翻■止日HR(2)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后单独保存録日課嵐止日押产品中文宕释产品荧文皂惨迤冊讦号产品蹄生产厂霹生产*®tai 31 Bl E樹品种夷亂咽含iw网能含有的胃生物.難募鏡PJ 2得辭―” 科迭蒯屏細 | ~| | ■[ - "|3•上传的文件和点击添加的数据会暂存在新增物品列表里,点击对应的产品信息文件并进行浏览上传,申请人可以根据《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分级表》(见附件)对物品进行分级,将特殊物品分为A/B/C/D级。

此时可点击“修改”按钮,将产品信息导入在线填写文本框内,修改相关内容后,点击“添加”按钮,进行保存。

分级完成后,在列表中勾选需要上传的产品,可点击“批量上传” 按钮。

上传成功后,物品信息保存在数据库中,申请人可进行下一步的审批单申请。

如申请人无法判定级别的,可由工作人员辅助进行分级,需等待工作人员分级完成后方可进入申请流程。

1 武■上帰耳寻寧JE ISJE…UCri ]AC** |挥它肾児盼:待分级的物品列表在查询页面可以查询到具体的信息,以及分级是否完成等信息。

五、特殊物品信息预审核查询数据库中的产品可通过输入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查阅相关信息点击“换证操作”中的“浏览”按钮重新上传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批件。

点击“删除”按钮可从数据库中删除此项产品信息。

点击“查看文件”可以查看上传的随附文件。

六、审批单申请1.审批单填写页面,用户需要填入物品信息栏里的带*号项, 然后选择产品等级,列表里会显示之前录入的该等级的产品信息。

在通过录入该产品的批件号,即可精确筛选出符合的产品。

双击列表中的数量,数量单位,重量,重量单位和美元手动输入,勾选该数据点击“暂存”或“提交”按钮进行保存,暂存的数据不会生成流水号,可以再次保存后上传。

• f;帼删/............................一OA£1・材AtIt X" t*话■卉式S ITS*V#鶴曲・i篇書1HIM■,TT七血jc E3nr r*H*♦忙*««t*t=血車工闿垃耳r>Ai |n 1炳Mumm-IFVW PCtt<X'-■' O a* »i Attft*MvMS psn<x«・-Q 1 3»A***IMVAWH'p*丼暮弋-r* * w打IBM^tuntah irrtit JWW*A-—id ■ IM Aitlbl WlilRfeA—*沾4人户酣鼻A-=T Af*nr««lunim IFIW j^snA-v-—]日■抄F-mrv2•申请单情况已完成的申请单会生成准字号,和有效期剩余天数。

用户可以查看受理状态,打印申请单,修改申请单等操作,状态为“复核完成”即可进行特殊物品预核销申报申in常制損;..mis单”曰适时间田谪人1牺黑字号1 31{X?HI2D141225m<]23014-12-25 IS:33YWKD已杠削田询平-蛋豪匪哩询可宵立书131<C<K12D141225D0Q<11I2D14-12-25 1S2S YWKD歪理<^s哩〉吕杠印即诵单-跻J 31®W2Q14121W5Wli2014-15-^16^YWKDS3 <ftS哩》3杠审申帝萍*齣4 31W}02!)l4l20fi«4(i22414-1UNI 1&Q2¥K闻ttfi CitlK>'負•養1耽卡可古丈幫5 21嗣鴉口站K祐OQQ血£014-1 l-2fi IHSfi YHKCl泸牡卫特殊盘?TE1 MS M11牢©tjatrl* -宣盘岗里i押吿乏书-鱼B 31<XXHl2DU1fSO«a32014-11-^5 1G:2tl VWKD常沪栓卫特赚淮宁回1 iffiOD11現已杠削田询平-蛋豪匣哩is巨宵乏书-S7 31<C0O2DU11i2GM<H]22014-11-25 1Crin YWKD usst®£4沪准卫神绦堆事4flgM11雋已杠印即诵单*迂"更1酣可首之舟* 3S 31W02Q141i2WM1i2^14-11-25 1•阳YWKXl5*R检卫牌味准字RQ | *暉皿"『号口杠印曲诵* '査■建lift#可古之书■否9 31WW20U1I25BM7201^11-25 1tM YMIO5J炉拄卫协并准至㈤“扁“巾号-tJHSffi*・鱼•登1耽午可吿丈刘・鱼IC- 3I{QQ02D141H2!>OQQ412A14-11-M! IfclT YUKD当计牲卫特斥盘?口哄站曲||迟-宣盘芫1里许可吿乏书-鱼11 31<XXH]2DU1-I2&H<K]32D 14-11-25 14:14VHKD S4沪栓卫UM(H»1 E<atia田询平-a«siifl=szfl - a12 31MXH12D14112DD»11I2014-11<2D 11:15VUKD£1沪检卫q^ooi吋号口杠印即诵单*迂"更1酣可首之耳* 3n 31WO2QU1li2DmiO2^14-11-20 11 Oft YHKD58独卫将味爲㈣彈眄氓打杠囱曲甬車*酬Etl里许司古之书•否14 51KflO20Uiii2OM«i72&1^11^0 1$54YMIO51沪曲酣蛛無CM I疵M1B坞止打单申満卓-时聽1里许可古之书• !IS 31^020141 H£0«QM M14-11-M 1盘甜VU^D厦碌戍Si怕柱卫特昧准学口 a 2扁曲|"号UtJffl申W早•宜坊歳哩许AJ吿之书-11B 31<XXHlZDU11l2[H>»a52DI4-11-2D 1fc4T VMKD51沪枪卫A1M MI吠BtTHw询甲,蛋看爰哩诃可吿之书' £•冶世71 好麗*-±r:rn J-rUddi n=S. __ 揺 - SAHsIinL*H 3jai4r 14 s| ■■■|七.特殊物品预核销申报1•申报:根据查询条件查询出需要做预核销申报的审批单UH —耐1工応■ ■沁一:d她・・■它t圧迴…v 口 rtummM 1甄共浪* H G点击上图的申报按钮会弹出如下的页面, 在申请表附表里点击“填写件数重量”填写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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