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城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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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城自来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

年月中旬,龙门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要求水价改革调整和实施阶梯水价的请示》(龙供水〔〕号),要求对县城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的水价进行改革和调整。我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供水价格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价改革的精神,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的同时,拟定了县城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水价调整改革方案。

一、水价改革内容

(一)简化水价分类。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来水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号)的要求,将现行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的基本水价简化为类。即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和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分类和收费标准维持现行不变。

(二)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的要求,建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行三级阶梯水价。

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确定。第一阶梯要求覆盖以上居民(各阶梯水量见附表)。

二、价格调整内容(具体调整方案见附表)

(一)调整供水成本价格。从原成本水价元,调整为现

时元。

(二)对水资源费进行政策性调整。从原元,调整为现时元。同时,建立水资源费调整联动机制。根据《关于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号)精神,自年月日起水资源费上调至元。水资源费属供水企业缴纳的行政性收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权限属省政府。下来,仍有后续调整标准的可能。因此,我局参照《关于惠州市区(中心区)水价调整和改革的通知》(惠市发改价〔〕号)及周边县区的做法拟建立联动机制。联动计算公式为:平均每立方米新增水资源费上一年取水量(立方米)×新增水资源费(元立方米)上一年有效供水量(立方米)。新增水资源费不分用水种类,按平均值计入各类用水基本水价,相应调整各类用水基本水价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

三、配套措施

(一)做好低收入家庭保障工作。本次水价改革后的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按现行的优惠水价元不变,优惠价差额部分由自来水有限公司按月做好统计工作。

(二)实行同网同价和同步实施阶梯水价。根据今后供水区域的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价〔〕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号)精神,实行供水管网覆盖区域水价同网同价和同步实施阶梯水价。

(三)合表用水。代收水费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对用水户抄表到户,统一按居民用水第一阶价格向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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