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解除与终止流程图
社区矫正流程图(精)

社区矫正流程图一、学习培训制度1、社区矫正组织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教育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讲求实效的原则。
2、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可采取集中、以会带训,参观考核等多种形式。
3、培训工作由各级社区矫正培训组织分级实行。
社区矫正工作者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40学时,培训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监督制度1、社区矫正工作监督主要有法律监督、矫正组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形式。
2、检察机关予以对社区矫正工作予以监督,发现矫正工作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3、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矫正组织未按法律规定的刑罚内容执行刑罚的,矫正对象有权向当地检察机关检举反映,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4、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应定期检查、指导、监督下级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同级社区矫正组织内部应加强相互监督,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督促其改正。
5、社区矫正组织应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职责范围、工作程序、有关制度等,接受社会监督。
6、社区矫正组织可从有关部门、知名人士、离退人员和矫正对象亲属等聘请执法监督员。
7、社区矫正组织应及时处理矫正对象或群众的举报、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8、举报、投诉和处理结果应登记归档,并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社会志愿者聘用制度1、基层社区矫正组织应建立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行端正;(2热心社区矫正工作;(3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社会志愿者应主要从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村(居委会人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所在单位人员中聘用。
2、自愿参与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向居住地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报名,符合条件的,由司法所报请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聘书。
“流程图”说明

南郑县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说明一、矫正衔接1、人民法院对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判决书、起诉书副本、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以下同)的县司法局。
2、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同时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在执行通知书上注明“暂予监外执行”,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将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司法局。
3、监狱对裁定假释的罪犯,应在其出监之日起7日内,将原判决书(复印件)、假释裁定书、罪犯出监鉴定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司法局。
4、监狱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在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7日内,将原判决书(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司法局。
5、监狱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应在其刑满出监前1个月,将原判决书(复印件)、罪犯出监鉴定表和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司法局。
6、对上述被决定移送执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户籍在当地的,由人民法院、监狱将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移送;户籍不在当地的以及宣判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监狱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在接到判决书(生效)、裁定书、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后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司法所办理登记手续。
7、看守所对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应在其出所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并书面告之其出所之日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
公安派出所自接到法律文书或者罪犯登记之日起3日内与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衔接,并责令已到派出所登记的罪犯做出接受社区矫正书面保证。
二、矫正执行8、县司法局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或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决定后,在7日内将矫正对象相关材料移送实际执行地的司法所,并指导、帮助司法所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彖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彖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社区矫正对彖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彖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1、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彖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
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流程图

按季进行综合评议,请检查机关派员参加同时做出书面鉴定 矫正对象迁居或离开居住区域时须经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罪犯还必须遵守在指定医院就医转院或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须经批准等规定
5.矫正解除 因减刑提前解除
死
亡
重新犯罪、有余漏罪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移交档案区司法局 期满对象谈话填表 上报期满鉴定表
矫正执行
办理登记时进行谈话,告知权利、义、宣布各项规定
矫正对象人手一册
矫正对象人手一档
根据矫正对象具体情况运用多种知识 综合 分析 后有 针对 性制定 与有监管能力的矫正对象近亲、 原工 作单位、居( 村 )委会等签订 对有 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指定项目,时间 每月 不少 于12小时
内容 形式 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劳动技能行为要求等
4、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入矫教育;个案矫正;思想文化 及职业技术教育;心理矫正;解矫教育等。
七、公益劳动制度
1、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必须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人每月参加 社区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2、公益劳动内容为无偿参加非营利性机构、社团的服务活动或者 社会(社区)公共服务,具体项目由社区服刑人员所在地司法所根据本 地实际情况设置。设置原则为: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 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
6、凡出现上述问题的,不得在本年度内评优、评先、入党、提 拔。
五、矫正个案制度
1、针对每名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指定责任人,实施矫 正方案,矫正其犯罪意识。
2、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类型、心理特征、家庭背景、 现实表现等找准症结,制定矫正个案。
3、司法所、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矫正对象 个案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
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
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
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
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详解一、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1、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2、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
3、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
二、接收登记。
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三、建立档案。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有关要求,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个人矫正工作档案,档案内初步内容有:1、社区矫正对象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2、《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3、《社区矫正宣告书》4、《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5、《社区矫正监护协议书》6、《社区矫正方案》7、《社区矫正情况记载簿》8、《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记录簿》9、《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四、第一次宣告。
对矫正对象的第一次报到后(或者公安把矫正工作移交之后) 的宣告工作尤其重要,通过宣告及谈话我们可以了解矫对象对犯罪的认罪态度,以及今后接受矫正工作的服罪态度,而且通过宣告及谈话,可以促进矫正对象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配合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以,宣告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今后矫正期内的工作。
宣告工作可以在司法所、管理处或村办公室中进行。
l、对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使矫正对象明确需接受司法所和派出所的共同管理,以及其接受教育改造的矫正期,遵守所执行刑罚类别对应的法律法规。
2、谈话教育(个别教育),告知矫正对象需遵守矫正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如思想且汇报,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同时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等。
3、确定每个矫正对象的管理人员,包括司法员和民警、村责任人、监护人员,同时告知矫正对象平时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人,相互保持日常联系。
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

2016社区矫正工作操作手册社区矫正操作流程简图分三步实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 → 社区矫正的执行 → 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1、审前社会调查2、矫正人员签具矫正保证书3、送达法律文书4、矫正人员报到5、办理交接手续6、宣布实施矫正1、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2、成立矫正工作小组,签订监护协议书3、制定矫正个案4、日常监管和教育5、考核奖惩6、社区矫正人员几种情形的处理方法1、填写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2、解除社区矫正宣告3、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4、社区矫正人员死亡5、被决定收监执行6、被判处监禁刑罚社区矫正社区矫正1、实施汇报制度2、组织教育学习二、社区矫正的执行三、社区矫正的终止解除 一、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社区矫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社区矫正人员接收1、审前社会调查。
(责任单位:司法局、司法所)①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在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由市司法局指派被告人或罪犯居住地司法所实施。
②司法所根据委托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
③反馈评估意见。
市司法局决定最后评估意见后,应当在接到委托调查函起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审前社会调查意见反馈函》。
2、签具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责任单位:法院、看守所、监狱)法院、看守所、监狱对适用社区矫正的人员,在判决、裁定或作出决定时,应向其当面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见附一),告知其到市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办。
同时应责令社区矫正人员填写《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见附二),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社区矫正人员系未成年人的,则应由其监护人作出接受社区矫正的书面保证)。
3、送达法律文书。
(责任单位: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决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判决、裁定生效后,应当于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同时抄送市检察院监所科、市公安局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