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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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
1、项目合同体系
2、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
2.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2.1.1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应采用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时设计要求按勘察、设计合同标准条件逐条进行谈判,对需要修改的、补充的、具体确定的条款要逐条落实,并写入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件。经过谈判,双方对勘察、设计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即可签订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
2.1.2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应明确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完成的任务;应明确规定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应明确规定业主对勘察、设计单位的支持,包括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其他协作条件;应明确业主对勘察设计单位应支付的勘察设计费用;还应明确对于双方纠纷、索赔、保险、仲裁、赔偿、担保等等有关详细规定。
2.2勘察、设计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2.2.1做好费用支付的管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合同委托合同签订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合格的履约担保。随着工程的进行,按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勘察、设计单位的酬金,不拖延,以免支付逾期违约金,并由有关人员建立勘察、设计费用支付台帐。
2.2.2做好合同代替性信件的管理。建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台帐或采用计算进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双方对合同的修改、增减勘察、设计工作量、变更勘察、设计费等的来往信函、协议的确认情况。
2.2.3对勘察人员、设计人员履行勘察、设计合同的义务随时进行检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按照合同协议履约。
3、对监理合同的管理
3.1监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3.1.1监理招标时,对监理投标人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通过资格的预审,对潜在的监理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
3.1.2监理合同的签订采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按监理合同标准条件逐条进行谈判,对需要修改的、补充的、具体确定的条款要逐条落实,并写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经过谈判,双方对监理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即可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监理合同即生效。
3.1.3在与其他承包人,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写入监理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以便于监理人监理工作的开展。
3.2监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3.2.1做好费用支付的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委托合同签订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合格的履约担保。随着工程的进行,按监理合同约定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不拖延,以免支付逾期违约金,并由有关人员建立监理费用支付台帐。
3.2.2做好合同代替性信件的管理。建立监理合同管理台帐或采用计算进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双方对合同的修改、增减监理工作量、变更监理费等的来往信函、协议的确认情况。
3.2.3对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随时进行检查,对其违约行为进行管理,督促其按照合同协议履约。
4、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4.1施工合同的签订前的管理
4.1.1在招标之前,通过投标资格预审,对承包人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以筛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4.1.2在工程招标定标之后,应做好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管理。在合同谈判期间,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书及合同通用条款,逐条进行谈判。对通用条款的哪些条款要进行修改,哪些条款不采用等等,都应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与承包人进行谈判。经过谈判后,双方对施工合同内容取得完全一致意见后填入专用条款,即可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1.3施工合同条款内容除当事人写明各自的名称、地址、工程名称和工程范围,明确规定履行内容、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外,还应明确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内容。
4.2施工合同的履行中的管理
施工合同一旦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施工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全面履行和诚信履行的原则。对施工合同履行的管理主要是通过管理工程师(项目管理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工程师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完成发包方的工作和应尽义务,同时对承包方的施工活动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工作有以下几方面:
4.2.1在工期管理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按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属于发包人的原因,应及时主动解决,属于承包人的原因,应督促其迅速解决;在同意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承包人修改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顺延等。
4.2.2在质量管理方面。检验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4.2.3在费用管理方面。严格进行合同约定的价款的管理;当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对预付工程款进行管理,包括批准和扣还;对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对变更价款进行确定;对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如安全施工方面的费用、专利技术等涉及的费用;办理竣工结算;对保修金进行管理等。
4.3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文件,包括有关的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电传等都做好系统分类,认真管理。为了防止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并保存经有关方面签证的文件和单据,主要包括:发包方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时间以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的备忘录;材料代用议定书;材料及混凝土试块化验单;经设计单位和工程师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处理措施;合理化建议内容及节约分成协议书;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文件;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其他有关资料。
5、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5.1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5.1.1在招标之前,通过投标资格预审,对设备、材料供货商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审查,以筛选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5.1.2在工程招标定标之后,应做好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签订管理。在合同谈判期间,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书及合同通用条款,逐条进行谈判。对通用条款的哪些条款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