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施工臭氧防控要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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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B004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

工程名称:XXXXXX项目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瞪羚谷公园社区二号地块项目

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的管理措施

编制依据

为做好施工现场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按照《成都市建设工程2019年夏季臭氧防控工作方案》(成住建发〔2019〕74号)、《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3号)、《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成办函〔2014〕116号)等要求和本项目工程的形象进度为依据,特制定本措施,项目部相关责任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瞪羚谷公园社区二号地块项目。

二、工程概况

三、成立夏季臭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结合现场实际,为更好的做好夏季臭氧防控工作,保证项目施工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规定,杜绝违规情况,特成立夏季臭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工现场夏季臭氧防控工作的管理。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管理

凡是进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机械所有人必须按照要求在《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的通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现场方式,向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登记申请,并按照受理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进场机械所有人必须先提供拟进场机械的备案登记证及排放标志,施工机械方能允许进场施工现场,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机械进出场情况。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本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放标志,排放标志应规范张贴,标志编码应喷涂于机械车身显著位置。

(二)、机械排放标志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停止作业,机械所有人必须及时向标志核发机构重新申领。

(三)、用油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单位)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油品,机械所有人或者材料管理人员应并留存进货凭证、发票,建立台账。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有记录可查,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五)、监督管理

项目材料、质量安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对非道路施工机械进场、作业过程、用油、维修保养等方面加强监督,对主要责任人加强监管,严格油品质量管理和资料建档,确保施工现场非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和使用过程中,符合成都市相关规定。

六、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

主要施工运输通道:换填500mm建渣压实后,采用C30混凝土硬化250mm 厚,内配HRB400E14@200单层双向钢筋,防止混凝土路面开裂。

非主要运输道路:采取换填300mm建渣压实后,采用C30混凝土硬化

100mm厚。裸露的场地采用绿化覆盖。

施工便道两侧设置路沿石,以保证路面结构层质量。便道使用完毕后将便道清除,按照原貌进行草坪绿化恢复。

(二)、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三)、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应密闭存放。

(四)、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五)、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进行硬化、美化。

(六)、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平整坚实(C30混凝土地面)

(七)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八)、工程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对工程剩余的商品混凝土要进行妥善再利用,严禁随意丢弃。

(九)、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十)、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桶。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十一)、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十二)、装饰装修材料应选择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的建筑材料,并应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进行有害物质评定检验。

(十四)、项目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油类防腐、防潮处理剂,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七、建筑垃圾的处理

(一)土方施工阶段

与承包土方运输的单位签订环保协议,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在现场门口处冲洗车轮以防车轮带泥土上路。

基础开挖时土方要及时清运并覆盖,四级风以上不得进行土方作业。现场需存土时,应采取覆盖、喷洒固化剂或种植植物等方法。

(二)结构施工阶段

施工现场要制定清扫、洒水制度,配备设备,指定专人负责。

施工垃圾在分拣后要日产日清。

水泥、外加剂、白灰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必须入库存放。临时在库外存放时应进行牢固的复盖。现场存放的松散材料必须加以严密复盖。运输和装卸细颗粒材料时应轻拿轻放并复盖严密,防止遗撒、扬尘。

木工加工房内的锯末随时装袋存放防止扬尘,钢筋加工的铁屑及时清理。

回填土施工时,掺拌白灰时禁止抛撒,避免产生扬尘。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回填土。

清除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时必须采用袋装或容器吊运,严禁利用电梯井或从楼内向地面抛撒施工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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