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总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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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以支持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决策。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涉及档案的创建、收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

2. 档案分类和编号2.1 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内容和性质,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行政档案- 财务档案- 技术档案- 人力资源档案- 其他专项档案2.2 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的档案编号规则,包括档案类别、年份、序列号。

3. 档案的创建和收集3.1 创建要求- 各部门在创建档案时,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 档案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创建日期、创建部门、创建人、关联业务等。

3.2 收集范围-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相关档案资料。

- 收集的档案应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4. 档案的归档和保管4.1 归档流程- 各部门在完成档案创建和收集后,应按照归档流程进行归档。

- 归档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2 保管要求- 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 纸质档案应采取防虫、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 电子档案应存储在安全的数据库中,并采取备份、恢复等措施。

5. 档案的利用和销毁5.1 利用规定- 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准确的原则。

- 利用档案时,需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经相关部门批准。

5.2 销毁流程- 档案销毁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 销毁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无误、过时或不再需要。

6. 责任和监督6.1 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负责。

-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档案管理事务。

6.2 监督机制- 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检查档案管理的执行情况。

- 定期对档案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培训和指导-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档案管理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 提供档案管理的指导和建议,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档案下发管理制度

档案下发管理制度

档案下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档案下发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组织内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下发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下发管理的原则:规范、安全、便捷、高效。

第四条档案下发管理的目的:建立有效的档案下发管理制度,保障档案信息的正常流转,准确、及时、完整地为组织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档案资料支持。

第五条档案下发管理的责任主体: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档案下发管理制度,对档案的下发和传递负有责任。

第六条档案下发管理的原则:依法合规、审慎权威、责任追究、监督约束。

第二章档案下发的范围和程序第七条档案下发的范围:包括档案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以及各种形式的电子档案。

第八条档案下发的程序:档案下发应当经过合法授权的审批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档案的下发申请:档案的下发应当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并明确需求、数量及使用范围。

第十条档案的审核和批准:档案下发申请应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予以批准。

第十一条档案下发的方式:档案下发可以采用快递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第十二条档案下发的记录:下发档案应填写相应的档案下发记录表,记录档案的下发时间、数量、接收单位及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下发的安全保密措施第十三条档案下发的安全保密措施:对于重要、敏感的档案,应当采取加密、密封等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档案下发的传递和监控:在档案传递的全过程,应当做到信息追溯,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五条档案下发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对于负责档案下发管理的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档案下发管理的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档案下发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档案下发工作的合规性。

第四章档案下发管理的监督和督促第十七条档案下发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档案下发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对下发档案的过程进行检查和核实。

(管理制度)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OO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社会保险登记6第一节参保登记6第二节变更登记7第三节注销登记7第四节验证和补证8第三章社会保险关系管理10第一节在职增员处理10第二节在职减员处理10第三节个人历史信息核定11第四节缴费年限与个人帐户管理11第五节个人信息变更处理12第六节保险关系转出12第七节保险关系转入13第八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人员流动处理14 第四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16第一节缴费工资与应缴额核定16第二节补缴社会保险费处理16第五章养老保险待遇核发18第一节养老金核发18第二节养老金调整20第三节一次性老年津贴核发21第四节未达退休年龄者清退个人帐户处理21第五节退休死亡待遇核发22第六节信息变更与养老保险待遇重核23第七节养老保险待遇台帐管理24第六章失业保险待遇核发25第一节失业保险金核发25第二节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核发27第三节失业人员死亡待遇核发27第四节医疗补助金核发28第五节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发放29第六节失业保险待遇台帐管理30第七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管理31第一节就医管理31第二节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核付33第三节医疗费用报销34第四节与定点机构结算管理34第五节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台帐管理35第六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35第七节监督检查36第八章工伤保险待遇核发38第一节工伤待遇资格审核38第二节医疗(康复)待遇核发38第三节辅助器具费用核发40第四节伤残待遇核发41第五节工亡待遇核发42第六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43第七节工伤保险待遇重核44第八节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管理44第九节工伤保险待遇台帐管理45 第九章生育保险待遇核发46第一节生育保险待遇核发46第二节生育保险待遇重核47第三节生育保险待遇台帐管理47 第十章基金财务核算管理48第一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核算48第二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核算49第三节其他核算51第十一章社会保险统计53第一节社会保险统计报表53第二节社会保险统计分析53第十二章社会保险稽核55第一节举报稽核55第二节日常稽核57第三节稽核案件的督办和转办58 第十三章业务复查与内部监督检查60 第一节业务复查60第二节内部监督检查62第十四章社会保险信访咨询66第一节群众来信处理66第二节群众来访来电处理67第十五章业务档案管理69第一节业务档案的预立卷69第二节业务档案的管理69第十六章附则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工作,规范和统一业务操作程序,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2024年社保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社保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社保档案管理制度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根据《____档案法》和社会保险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依法经办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____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第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第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认真落实档案保管、保密、利用、移交、鉴定、销毁等管理要求,保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遗失和____。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证据、依据,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见附件)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安全,不得伪造、篡改。

第八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分类应当按照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律和特点,以方便归档整理和检索利用为原则,采用“年度—业务环节”或“年度—险种—业务环节”的方法对社会保险业务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等。

负责档案管理的机构应当对接收的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检查、分类、整理、编号、入库保管,并及时编制索引目录。

第九条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____年、____年、____年、____年,各种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执行。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按规定收取和处理相关费用的一套规定和管理程序。

在中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企业需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社保购买流程:明确社保购买的程序,包括员工入职后多长时间内需要购买社保、购买的种类和比例,以及购买的具体步骤和材料。

2. 社保费用管理:明确社保费用的支付和管理方式,包括员工和企业各自应承担的比例、费用的支付周期和方式,以及费用的使用和调整规定。

3. 社保档案管理:明确员工社保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程序,包括员工个人信息、购买社保的记录和证明文件的保管等。

4. 社保变更办理:规定员工因为离职、调岗、晋升等原因所需办理的社保变更手续和流程,以便保证员工社保权益的顺利转移和处理。

5. 社保福利政策:规定企业对员工社保购买的额外福利政策,包括额外福利的发放条件、方式和金额等。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提高企业的员工福利水平,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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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

档案的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队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团队成员,包括领导、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以保护档案、便于查阅和利用档案为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程序和标准。

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保护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遭到破坏、丢失或泄漏,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树立良好的档案管理意识,切实履行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机构设置第六条团队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标准,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九条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保护档案的原则,保护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性。

第十条档案管理应当坚持便于查阅和利用的原则,提高档案的检索和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应当坚持积极主动的原则,主动积极地收集、整理和归档档案。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二条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目进行,使档案容易检索和利用。

第十四条档案的归档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查询第十五条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档案的查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查询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档案的转借、复制和删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避免档案的丢失和泄漏。

第六章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八条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九条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证档案的彻底销毁和安全处理。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使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科学有序、质量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劳动合同的工人、职员、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不包括兼职人员。

三、制度内容1. 建档原则1.身份真实:要求所有员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

2.完备准确: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准确、不遗漏。

3.按时录入:在入职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完整录入电子系统。

2. 档案保管1.电子档案存储:使用公司提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员工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库中。

2.纸质档案存储:纸质档案按月份分类存储,置于专用文件柜中,并进行全面保密。

3. 档案查询使用1.需求范围:员工可以随时向人事部申请查阅个人档案,管理层可以向人事部申请查阅员工档案。

2.使用方式:员工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申请,管理层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申请,人事部查阅后向申请人提供答复。

4. 档案审核1.档案审核:在员工离职时,人事部门必须对员工档案进行归档审核。

2.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员工,并将离职员工档案进行归档处理。

5. 档案合规性1.内部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定期对员工档案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每位员工档案信息合规。

2.外部审查:定期进行公司的外部审查,避免违规情况的发生。

四、档案保密1.档案保密原则:人事部门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员工档案信息不泄露,员工的个人隐私得到充分保护。

2.保密措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培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信息被泄露。

五、制度执行1.人事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2.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凡违反本制度者,人力资源部门将依法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制度解释1.解释权: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修改权:公司人事部门有权修改、调整、完善本制度。

所有修改的内容,将在工作人员范围内通知公告。

修改后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即可执行。

以上是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确保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档案局工作制度

档案局工作制度

档案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局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局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科学管理、服务至上、创新发展的工作原则,全面履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研究等职责。

第三条档案局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档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档案局设立局长一名,副局长若干名,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室、档案保管利用室、档案研究室等。

第五条局长负责档案局的全面工作,主持召集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签发重要文件。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具体分工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内设机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计划,定期向局长汇报工作。

第七条档案局应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的档案工作人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局应当依法收集和征集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第九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内容及其反映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

第十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分类和编目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化和标准化。

第十一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质量控制制度,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进行质量监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二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光、防尘等。

第十三条档案局应当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局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为社会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十五条档案局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管理等工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社会保险模拟习题+参考答案

社会保险模拟习题+参考答案

社会保险模拟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 )等工作。

① 社会保险登记② 个人权益记录③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A、①②B、①③C、②③D、①②③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前( )的职工医保,由(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A、参保地;参保地B、户籍地;户籍地C、户籍地;参保地D、常住地;常住地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中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A、县级B、市级C、省级D、县级以上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 )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A、商业银行B、保险公司C、投资运营机构D、券商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二条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 )构成。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概述人事档案是记录整个人事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的必需工具之一。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保证人事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管理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是为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权益,加强人事管理工作。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档案管理的原则1. 安全原则人事档案是重要机密,应保持良好的保密措施,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丢失或损坏。

2. 准确性原则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且应该及时更新、维护。

3. 完整性原则人事档案应当包含员工相关的全部信息,如个人基本情况、职业生涯、教育经历、工作表现等,保持完整并及时进行维护。

4. 唯一性原则对于每个员工,其人事档案只应有一份,避免重复记录、删除等操作。

5. 标准规范原则对于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公司制度规定的管理规范,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

四、档案的建立和维护1. 建档原则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备的入职手续,公司将根据这些手续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包括基本档案、考核档案、奖惩档案、个人计划档案等。

新员工员工提供的个人信息应真实无误,如有虚假资料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2. 维护原则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人事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收集并组织管理。

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要完整、真实地提供自己的个人档案信息,如发现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应及时向人事部门进行修正。

公司对于员工个人档案的维护和管理应及时、规范、完整,保证档案的及时性,避免档案信息被丢失、遗漏、损坏等情况的出现。

五、档案的利用1. 档案利用目的公司可将人事档案用于评定员工绩效、晋升、职称等的参考证据,并可用于公司内部有关事项的查询和调查。

2. 档案利用方式公司对于人事档案需进行定期的审核、检查。

非人事部门和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行人事档案的查阅、复制、转移和借阅。

公司人事部门为员工提供查阅个人档案,并对档案进行合法、安全的利用和管理。

六、档案的保管1. 档案的载体公司人事档案的载体是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

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便于管理人力资源,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组织运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员工档案进行统一、全面、及时地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的一整套管理流程和制度。

第四条人事档案应当包括个人信息、职业发展、工作经历、考核评价、薪酬福利、培训成果等内容,并根据不同员工的需要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五条人事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向新员工提供档案收集表,员工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内容。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更新员工的档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职业发展、培训成果等。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权,仅在法定范围内使用档案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人和保管期限。

第十条档案保管责任人应当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档案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方式进行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要,合理利用档案信息,为招聘、选拔、考核、岗位调动等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利用档案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档案信息的利用应当公平、公正、透明,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到期后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当留下相应的书面记录,包括销毁时间、销毁责任人等信息。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人事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运行。

档案正本管理制度

档案正本管理制度

档案正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部门、各级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的分类1. 按归档部门分类:根据档案内容的不同,档案分为行政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

2. 按保管期限分类: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分为永久保存档案、长期保存档案、中期保存档案和短期保存档案。

3. 按档案载体分类:档案可以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载体。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单位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日常运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档、检索等。

3. 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妥善保管和利用档案,不得私自销毁或篡改档案。

五、档案管理的原则1. 保密原则: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不被泄露。

2. 完整性原则: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卷、移卷或篡改档案。

3. 可追溯性原则:档案管理应保证档案的可追溯性,即档案的来源、流转、利用等过程都能够清晰地追溯。

4. 利用原则:档案管理应根据需要充分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

六、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收集:单位各部门负责将产生的档案分类整理,并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统一收集。

2. 档案的整理: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编制目录。

3. 档案的归档:按照规定的归档标准和流程,将档案归档至指定的档案柜中。

4. 档案的借阅:单位内部人员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借阅。

5. 档案的销毁:对于已经完成任务或已经过期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销毁标准进行销毁处理。

七、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1. 内部监督: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定期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 外部监督:单位应接受上级机构及相关部门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外部监督,接受检查或审计。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5.10.31•【字号】冀劳社办[2005]267号•【施行日期】2005.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劳社办[2005]267号)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档案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科学化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准确及时地反映和记载我厅履行职能和工作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厅机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方面的利用。

二、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对机关各处室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集中统一管理机关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

(四)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积极提供利用、为机关工作服务。

(五)根据国家、省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确定本机关档案保管期限,并督促检查、实施。

(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七)在抓好机关档案工作的同时,对直属单位和本系统档案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八)按规定向省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立卷归档(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办理完毕,具有历史价值和长期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要求1、各处室要按照立卷归档范围,将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根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有机联系科学整理立卷。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档案室实行专人、专柜、专室、集中统一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蛀、防鼠咬、防烂、防潮、防尘、防光工作。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及信息开发与管理,应建立档案数据库,做到帐目与实物相符。

3、档案载体与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圆珠笔、铅笔书写材料、数据填写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不得潦草。

4、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设立(备案)、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年检等文件材料应收集及时、整理、归档,不得遗漏、丢失。

5、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资料存放整齐、编排有序、内容数据填写准确规范。

6、档案区分全宗,按类别一一登记,分类整理成相对独立的保管单位,严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登记管理档案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盒。

7、外来人员查阅档案应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对档案勾划、涂改、标记号、折叠、抽取、污损、添加内容等。

8、档案因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坏和遗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2017-04-22 16:31 | #2楼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

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1、行政档案: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⑥各类统计资料2、人事档案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保险公司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档案借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险公司档案的借阅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的档案借阅管理工作。

三、档案借阅申请1. 每位借阅档案的员工需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并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2. 员工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口头方式申请借阅档案,书面申请需在纸质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工作部门、借阅目的、借阅日期等。

3. 电子邮件申请需发送至档案管理部门,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借阅目的及日期。

4. 口头申请需在申请后跟随书面申请,并经部门领导确认。

五、档案查阅流程1. 档案管理部门收到借阅申请后,将审批表和申请表交由部门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后签字确认。

2. 审批表和申请表交由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3. 档案管理员根据申请表中的借阅日期,向借阅员工开放相应档案查阅的权限。

4. 借阅员工在指定时间内查阅档案,不得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5. 查阅完毕后,需及时归还档案,并填写归还登记表。

六、档案借阅管理1. 档案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工作日,超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2. 涉及机密或涉密信息的档案借阅,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并签订《涉及机密档案借阅保密责任书》。

3. 档案借阅期间,不得私自更改档案内容,如有需要,请向档案管理员申请插页或备注。

4. 如因借阅档案而导致档案遗失或损坏,需按规定赔偿。

七、档案安全保密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档案的存储、整理、归档和借阅管理工作。

2. 所有借阅人员需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将档案内容透露给非相关人员。

3. 涉及个人隐私或公司机密的档案,严禁私自查阅,必须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查阅。

4. 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性负有责任,必须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八、违规处理1. 如有违反借阅规定的行为,经查实,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2. 凡遇有档案被盗、遗失或损坏的情况,需立即向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协助查找原因和采取相应措施。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0]49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0]49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0]49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社保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55号)精神要求,省局将在全系统开展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为此通知如下:一、开展达标验收工作的意义和总体要求社会保险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它记载了每个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与每位参保人员的利益紧密相关。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以下简称达标验收)是对各级社会保险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状况的评价和验收,是贯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的有效手段,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验收认定结果将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各级社会保险局主要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组成部分。

达标验收按照全面建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力争用两年的时间,使全省绝大多数市县在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面做到“落实制度措施、落实场地设施、落实专业人员、落实经费保障”,基本实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

二、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达标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社保局和省档案局决定联合成立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延辉(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局长)副组长:杨川(吉林省档案局副局长)白永发(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成员:潘洪涛(吉林省社会保险局总经济师)陈若军(吉林省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处长)柳迪(吉林省社会保险局规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曹树申(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办公室主任)刘岩(吉林省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处副处长)单文(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养老一处处长)陈长春(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养老二处处长)卢胜海(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失业处处长)李云福(吉林省社会保险局审计处处长)钱玉龙(吉林省社会保险局计划统计处处长)屈荣波(吉林省社会保险局省直行业处处长)沈建平(吉林省社会保险局财务处副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社会保险局规范管理办公室。

刍议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刍议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刍议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文/王亚宁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以及科技水平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

于是,一个新的时期悄然来临。

在这个新的时代,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标准也有着新的要求。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首先介绍了社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其次,又介绍了社保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接下来又分析了社保管理的现状以及当前状况下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针对不足之处制定出相应的措施。

希望通本文的探讨,社保档案管理工作在未来的发展中能够越来越完善。

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刍议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社保业务的档案管理主要是对社会保险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保存。

接下来还要进行移交工作,鉴定工作,以及销毁工作。

由此可见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工作是社会保险业务中的一项基本工作。

对其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篇文章主要探讨了如何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针对当前状况下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社会保险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能够不断的完善,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一)有效的反映社会保险的趋势社会保险业务的档案管理能有效的反映出社会中,人们参加保险的情况,因此,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方式对于社保工作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业务若想顺利的进行,就要做好社保业务档案管理的工作。

因为,档案管理是社保中的基础工作,只有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社保业务才能顺利的进行。

(三)社保档案管理具有专业性社保业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社保工作中的内容较为复杂,因此,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四)社保档案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社会保险的档案中记载着人们参保的详细信息,与参保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能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内容(一)表格的递送将各项业务的表格递交给上级。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

浅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摘要: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基础性地位和服务性功能日显重要。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不仅确定了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基础,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参保人员的权益。

关键词:养老保险;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14-0274-01一、维护社会保险档案,保护职工权益随着群众养老保险意识的不断提高,沉寂多年的历史缴费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断保多年要求续保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

由于社会保险历史缴费记录档案管理的不完善,一些参保人员的缴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并在实践中产生了不少争议。

我市自1984年就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由于当时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加上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参保人员原始缴费记录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胶州市社保所在开展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的过程中,对一些缺少以往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记录的职工档案,通过查询企业职工花名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卡、补缴缴费分解表、历年缴费记录表等相关材料,确定缴费事实,重新整理、归集参保数据,真实记录每位参保人员的参保历史,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随着国有企业重组兼并、倒闭,职工下岗、中断劳动关系、中断缴费情况大量出现,如何记录、保存每一位参保人员的缴费资料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及时开展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形成一种被动的工作局面。

二、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化管理在胶州市,类似杨丽的情况非常的多,在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情况下,胶州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历史资料的查询,为他们补办养老保险手册,保证其继续参保。

社保业务档案对参保人员十分重要,但是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还十分陌生。

没有现成的样板,胶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通过抓库房建设、文件材料收集、归类、整理、立卷,使业务档案整理和立卷从不规范到规范,社保档案库房从无到有;业务档案内容由简单到丰富;并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中,把业务档案工作作为全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考核。

人社系统档案应急管理制度

人社系统档案应急管理制度

人社系统档案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社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完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档案保管和利用效率,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人社系统内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急管理,是指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先的准备和应对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是人社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人社系统应急管理机构由主管部门设置,主要负责人为直接领导。

第六条应急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完善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进行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七条人社系统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制订档案应急预案,包括不同情形下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进行应对工作。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人社系统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针对不同类型的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和处理,确保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档案安全。

第四章应急演练第九条人社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档案应急演练活动,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应急演练应当模拟实际情况,包括档案遗失、档案损坏、档案泄露等突发事件,以检验人员的反应速度和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结果应当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应急设施第十二条人社系统应当配备应急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应急通讯设备等,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三条应急设施和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正常使用。

第六章应急知识培训第十四条人社系统应当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档案应急管理知识的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等。

第十五条应急知识培训应当定期进行,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和技能。

第七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人社系统应急管理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当迅速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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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总1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1、业务档案统计包括业务档案管理基本情况、业务档案数量、利用、利用效果等。

2、建立业务档案统计台账,包括业务档案数量统计台账、借(调)阅统计台账、保管状况统计台账、鉴定销毁情况统计台账等。

3、认真做好业务档案原始记录,如业务档案业务活动记录、利用效果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档案交接记录、鉴定销毁记录等。

4、各类业务档案的进出、销毁必须统计清楚,如实反映。

5、平时注意填报积累,年终进行汇总,认真填报年报统计表。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1、及时将档案工作纳入本所工作计划,纳入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立卷工作由各业务部门独立完成,业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业务经办部门实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努力实现各类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对接收的业务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并根据上级规定及时确定利用与交流的范围。

4、建立健全档案验收制度,对科研成果鉴定、设备开箱、安装等工作,档案管理部门应派人参加,并对全部档案进行验收。

5、不断研究和改进业务档案的保护技术,延长档案的寿命,对已经破损和字迹褪色的以及圆珠笔书写的重要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6、审慎鉴定剔除的业务档案。

对到期剔除的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鉴定并报局分管领导批准,销毁时要指定监督人,防止失密。

7、凡是单位或部门撤消或变动以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仪器等,转移利用关系时,其档案要妥善整理,并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业务档案保管制度1、业务档案保管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业务档案保管“九防”的要求,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必要措施。

2、业务档案人员调阅、搬运业务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人为损坏。

3、业务档案人员应定期检查业务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档案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严格做好业务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的登记、统计工作,做到账物相符,有据可查。

5、不断完善业务档案管理方法和保护技术,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管理,提高保管、服务质量和效率。

5、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做好业务档案的保卫、保密工作,杜绝泄密和散失事件发生。

业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1、加强对业务档案工作领导,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对本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上级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各项规定,并组织执行。

3、积极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在各项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以发挥。

4、定期检查各项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本单位各业务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6、加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意识,切实抓好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7、对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业务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的人员给予处罚。

专职业务档案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及上级有关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努力学习业务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负责业务材料的收集、整理、接收、保管、复制、借阅等工作,对业务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

4、熟悉和掌握本部门业务档案种类、内容、重要程序和完整准确程度,对库存业务档案定期检查,清理、调整和统计,做到账物相符。

5、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积极提供利用,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簿,满足各方面利用的需要。

6、协助兼职档案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积累、立卷、归档、修改和补充工作。

7、对到期的业务档案提请进行鉴定,对已超出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具体销毁处理意见。

8、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非经领导批准,不得扩大业务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擅自销毁业务档案材料,认真做好业务档案库区、办公区、查阅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9、加强对业务档案库房的管理,严格执行“九防”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妥善解决,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业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守则1、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严禁在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失密、泄密。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和工作能力。

3、按归档范围要求认真开展业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立卷、保管、利用工作。

4、严格执行归档制度,履行移交手续,对归档和保管的案卷做好目录、索引的编写、编排工作。

5认真做好业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严格履行鉴定制度和销毁手续。

业务档案接收制度1、档案收集应贯彻“谁经办、经收集”和“以业务终结岗位为归档责任人”的原则,由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按照各类社会保险档案规定的归档范围,随时将分散在本业务部门各岗位人员手中已办结的文件或业务材料、财务报表、凭证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社会保险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存放,及时立卷归档。

2、在业务档案收集过程中,要保持文件资料相互联系、衔接有序、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必须核对数量是否正确,报表、凭证不得缺少,字迹、印章清晰。

文件资料的正文、附件、正本、副本应齐全。

3、符合质量要求的文件资料予以接收,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确保账物相符。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退回文件资料形成业务经办部门,限期整改。

业务档案整理制度1、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按月接收各业务部门移交的业务档案并进行整理分类,逐卷编写案卷号,填写案卷目录。

2、在业务档案整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的原则,使每卷业务档案达到完全、真实、整洁、实用的要求。

3、文件资料破损时应予以修复、复制,确保纸型规格一致;用褪变材料书写的应予以复制;按顺序打印三位数文件页码,不得出现重码、空码、过码。

3、整理完毕的案卷要及时分类装入案卷盒,填写案卷盒的目录号、业务档案形成年度、起止卷号。

4、建立计算机目录索引,按照格式标准打印各类业务档案的封皮、卷内目录、备考表等;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扫描、数码拍摄和音视频转换等技术对档案进行处理,形成的电子文件应进行实时逻辑归档和每年度的物理归档。

5、整理后的业务档案,应认真核查案卷质量,项目齐全、准确无误的案卷按年度和类别排序后,严格执行业务档案入库步骤及程序,严禁错误发生,造成查询不便,影响正常查档工作。

业务档案利用制度1、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利用其业务范围的档案,可直接到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查阅。

2、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非隶属业务范围内的档案,需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查阅本单位业务档案,必须持有本单位介绍信,注明查阅档案性质、目的、范围、时间,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4、利用业务档案的人员,只准在业务档案阅览室阅览,查阅业务档案只限于所查范围,不得翻阅无关内容,不得随意带出。

如因特殊需要,需借出非保密业务档案,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出手续后,方可借出。

借出期限最长为三天,必须按期归还。

5、需借出利用的业务档案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丢失、涂改、抽页、折拆、划线、圈注、翻印和转借他人,违者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期间停止借阅业务档案。

6、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7、利用业务档案的人员,需要摘抄、照相、复制档案的,必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

摘抄件、复制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加盖“经核实与原件相符”的业务档案证明专用印章,可与原业务档案同效。

8、利用档案人员如离开本单位时间较长、调离或退休时,应将所借业务档案全部归还,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签字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9、凡遇节假日特殊情况,业务档案管理部门收回借出业务档案,以利安全保密。

10、利用业务档案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单》,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归还时应当面点收,办理注销手续,并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任何人不得例外。

本制度也适合各种资料借阅。

业务档案工作保密制度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维护业务档案资料的真实、安全、完整。

2、加强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因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泄密现象发生。

3、严禁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业务档案库房,不得与他人谈论业务档案内容,不准将业务档案携带至公共场所,不得擅自复印、转借业务档案资料。

4、外来人员借阅涉密级的业务档案,须经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并严格进行登记。

5、因玩忽职守造成业务档案损失、泄密的,将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处理。

业务档案安全保卫制度1、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业务档案库房。

2、业务档案库房内禁止吸烟,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严禁进入。

3、零散文件材料和杂物一律不得存放,杜绝昆虫危害业务档案。

4、进库的业务档案、资料必须认真检查,不符合保管要求的一律不得入库。

5、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随手熄灯、关门,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切断各种电源。

6、业务档案库房钥匙由管理人员专人保管,钥匙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每年检查两次,并按要求及时调换更新。

8、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

业务档案管理巡视检查制度1、对办公室、库房等场所要指定专人进行定期巡查,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巡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月一次,季度、半年和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建立巡查记录登记簿,巡查完毕后,安全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书面报告本部门和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5、安全巡查的内容包括:(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3)业务档案库房是否符合“九防”的要求;(4)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兼职业务档案员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了解、掌握有关贯彻业务档案工作的专业知识,增强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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