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复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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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概述病历复印是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患者的医疗事务管理、医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诉讼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提高复印质量和效率,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特制定本规定。

二、复印申请1. 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提出病历复印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1) 患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2) 复印用途的说明材料,如医学教育、科研、法律诉讼等;(3) 患者的住院号或门诊号等患者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复印申请窗口,负责受理患者的复印申请。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三、复印审批1. 医疗机构负责审查患者的复印申请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注明原因。

2. 复印申请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限制复印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复印申请涉及医学教育、科研或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并及时给予审批。

四、复印操作1. 复印工作由医疗机构指定的专人负责,确保复印操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2. 复印前,应对原始病历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复印品上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复印专用章。

3. 复印品应与原始病历保持一致,不得有任何删改、涂抹等痕迹。

4. 复印品应按照病历复印申请的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和封存。

五、复印费用1. 病历复印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费用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2. 复印费用应合理、公正,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复印费用的专款专用。

六、保密措施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2. 从业人员在从事病历复印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隐私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3. 处理病历复印废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检查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复印规定
病历是医院和医生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和效果的重要文件。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病历的复印有一定的规定。

首先,病历复印需要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

只有患者本人或其合法代表可以申请复印病历,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护照等。

此举是为了防止他人冒用患者身份,获取与患者相关的敏感信息。

其次,需要提供复印的目的和使用范围。

患者或其代表需要明确说明复印的目的,例如用于备案、申请医疗保险、诉讼、学习或研究等。

不同的目的可能需提供不同的文件,以确保复印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另外,病历复印需遵循醫療機構制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医院或诊所会有相关的规定和流程,患者需按程序申请复印,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支付复印费用,并签署保密协议。

此外,病历复印还需要注意保密性。

医院和医生有责任保护患者的隐私,因此在复印病历时必须保障其内容的安全性。

这涉及到合适的复印设备和安全的文件传输方式。

一般来说,医院会限制复印机的使用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行复印操作。

同时,电子病历的复制和传输也需要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以防止信息泄露。

最后,复印后的病历需要妥善保管。

复印的病历是患者的敏感
信息,需要在安全的场所进行妥善保管。

非经授权或不必要的情况下,不得将复印件提供给任何相对无权利的个人或单位。

综上所述,病历复印需要提供合法身份证明、明确复印目的和使用范围,遵循医疗机构的操作规定,保障病历内容的安全性,妥善保管复印件。

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其权益不被侵犯。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病历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医院及医疗机构来说,确保病历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加强病历复印管理,规范病历复印操作,保护病人隐私权,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及医疗机构内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病历复印程序1.病历复印申请(1)病人或其亲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病历复印申请。

(2)医院或医疗机构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后,由相关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登记到管理系统中。

2.病历复印审批(1)病历复印申请表由相关人员提交给负责病历复印审批的人员,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病历复印。

(2)审批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确保病历复印符合相关要求。

3.病历复印操作(1)由专门负责病历复印的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表中的要求进行操作。

(2)病历复印应使用复印机进行,确保复印件清晰、完整。

4.病历复印检查(1)病历复印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对复印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整或重新复印。

5.病历复印记录(1)已复印的病历应登记到管理系统中,包括复印日期、复印人员等相关信息。

(2)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病历复印权限管理1.医院内设病历复印权限管理人员,负责对医院内有关人员的病历复印权限进行设置和管理。

2.病历复印权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不同人员具有不同的权限。

3.相关人员在使用病历复印机进行复印操作前,应先确认自己是否具有相应的权限。

五、病历复印机及设备保管管理1.医院内设专门负责病历复印机及设备的保管和维修的人员。

2.病历复印机及设备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与其他设备共用。

3.定期对病历复印机及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病历复印的保密措施1.病历复印操作应在保密的环境下进行,确保病人隐私权。

2.病历复印件应由相关人员及时送达给申请者或者其他有权接收的人员,不得私自保留或外传。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12.2跨机构协作应遵循患者隐私保护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12.3各医疗机构应明确跨机构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提高协作效率。
十三、病历复印的档案管理
13.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复印件纳入档案管理,确保病历复印件的长期保存和可追溯性。
13.2病历复印件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标准进行,便于检索和查阅。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一、病历复印的基本原则
1.1为确保患者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和真实,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开展病历复印工作。
1.2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隐私,严格保护患者个人信息,防止病历资料泄露。
1.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规范、高效、便捷。
二、病历复印的范围及条件
17.1医疗机构应参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推进病历复印标准化建设。
17.2标准化建设应包括病历复印的操作规范、质量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17.3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病历复印标准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各项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十八、病历复印的国际化接轨
18.1鼓励医疗机构在病历复印管理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标准,提升病历资料的国际通用性。
二十一、病历复印的宣传教育
21.1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病历复印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
21.2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病历复印的目的、流程、注意事项等,帮助患者及家属正确理解和行使病历复印权利。
21.3医疗机构应定期更新宣传教育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十二、病历复印的违规处理
十一、病历复印的应急预案
11.1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复印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正常进行。
11.2应急预案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型、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配等内容。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病历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对患者获得有关病历资料的范围、复印资料的程序做出如下规定:1、下列人员和机构如需要可以申请复印病历资料:(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公安、司法机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2.患者本人复印住院病历需携带以下证件:患者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或者印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医保卡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委托他人办理复印病历的须携带以下证件:(1)患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如患者死亡须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的死亡注销户籍证明(必须加盖公章))(2)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4.患者为未成年人复印病历须携带以下证件:(1)办理人与患者户口在一起的: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患者的户口本原件或者出生证明原件;(2)办理人与患者户口不在一起的,须另提供与患者户口在一起的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5.无法提供有上述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的须携带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的户籍证明(必须加盖公章)。

6.公安、司法部门因办理刑事案需复印病历的须携带以下证件:由相关机构出具的介绍信及可以证明其身份的有效工作证件。

7.患者复印病历程序:(1)运行病历(还未到病案室存档的病历),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携带相关证件)由管床医师或者护士长安排人员陪同将病历中需要复印的部分带到二号住院部负一楼的病案室办理复印病历相关手续,——病案室复印完成后,缴纳复印费用——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陪同人员将病历原件归还至科室。

(2)存档病历,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到二号住院部负一楼的病案室办理复印病历相关手续(携带相关证件)——病案室复印病历完成后,缴纳复印费用——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正常工作时间,必需复印病历的,需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由医务科安排进行复印。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病历复印工作,保护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复印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医院内部将原始病历进行影印或电子复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使用的工作。

第二章病历复印申请第四条凡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申请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提供明确的复印目的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病历复印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复印目的和需复印的病历范围;(三)相关材料的清单;(四)申请复印的时间和地点;(五)复印数量和方式。

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病历复印限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病历复印进行限制。

第九条禁止复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病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二)病历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三)病历中含有医院机密的部分。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历复印限制清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四章病历复印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病历复印;(二)病历复印审核;(三)复印病历;(四)核对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分发复印品。

第十三条复印病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确保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病历复印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病历复印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病历复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复印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及医疗机构数据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正、便利”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培训与督导工作。

第五条病历复印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病历复印必须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以及医疗机构的数据安全,禁止泄露、篡改或滥用病历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病历复印档案,按规定保存,以备查询使用。

第二章病历复印的程序与要求第八条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权申请复印自己的病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病历复印申请的流程,设置专门窗口,并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在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告知复印费用及时间。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要求及时复印病历,并将复印件交予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复印出的病历完整、清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患者合理的病历复印申请,除非依法规定不予提供的情况。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病历复印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复核和备查。

第三章病历复印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复印人员,并提供相关培训和知识更新。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病历复印流程,并保证复印工作的高效、准确。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质量控制机制,对复印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过程中的数据安全的管理和保护,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被篡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保存复印申请表、复印件以及复印记录。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病历应用合理、正确。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遵循便于长期保存和查询、便于业务开展、便于病历质量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数量、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病历复印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材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保证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核对复印件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补。

第十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装订在统一的封面内,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交付给申请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交付日期和接收人。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对病历复印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确保复印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复印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第三章病历复印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复印目的和数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病历的完整性,避免任意删减或修改病历内容。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对复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复印件的安全,避免遗失或泄露。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工作。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4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复印工作,加强病历管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通过复印等技术手段,将病历原件进行影印复制。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当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复印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病历复印应当由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保证病历复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复印流程和责任人。

第二章病历复印的条件和要求第九条病历复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一)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病历复印的技术设备和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二)病历复印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三)复印文件应当标注清晰的复印标识,明确复印的单位和时间。

(四)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一致,确保复印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以下要求:(一)明确复印工作的组织流程和责任人。

(二)明确复印文件的保存期限和方式。

(三)明确复印文件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四)明确复印文件的查阅和查询程序。

第三章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第十一条病历复印的流程和责任如下:(一)病历复印的发起: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提出病历复印申请。

(二)病历复印的受理:医疗机构接收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并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权限。

(三)病历复印的审核: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四)病历复印的执行:医疗机构按照审核结果,进行病历复印工作。

(五)病历复印的交付:医疗机构将复印的病历交付给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的责任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医疗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能正确判断病历复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具备病历复印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技能。

(三)具备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21.2医院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21.3医院应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合规性,对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作出响应。
二十二、病历复印的总结与展望
22.1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22.2医院应积极探索病历复印管理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3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病历复印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确需提供时,需征得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4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件的销毁制度,确保不再使用的病历复印件得到安全销毁。
五、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
5.1医院应参照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5.2病历复印费用应包括材料费、服务费等,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22.3医院应以提升患者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病历复印服务,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贡献力量。
2.1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可申请复印病历。
2.2复印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医嘱单、手术记录等。
2.3病历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内容与原件一致。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
3.1患者或其代理人向医院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2申请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患者本人办理)。
4.3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患者或代理人的疑问和投诉。
4.4医院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复印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五、病历复印的保密与信息安全
5.1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病历复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5.2医院工作人员在办理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准确和保密,为医疗机构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与要求1.复印申请:(1)复印病历需提前向医务科书记申请,注明病历编号、病人姓名及住院号等必要信息;(2)申请人应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在上面签名确认;(3)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复印权限:(1)医务科书记审核复印申请,根据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同意;(2)医务科书记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复印病历,并记录复印的具体范围和目的。

3.复印操作:(1)医务科相关人员按照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病历复印;(2)复印过程中应确保病历不受损失,并记录复印的时间和数量;(3)复印后的病历需及时归还医务科,并由医务科确认收到。

4.病历复印费用:(1)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应在医疗机构内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收费;(2)病历复印费用由申请人在复印申请时支付。

五、病历复印的注意事项1.保密原则:(1)医务科及相关人员在复印过程中应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2)未经病人书面许可,禁止私自复印病历并泄露病历内容。

2.病历保存:(1)病历复印后应及时归还医务科,由医务科妥善保管;(2)归还的病历应按照医务科的规定和要求放置于指定位置。

3.复印质量:(1)复印的病历必须清晰、完整,不能有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的情况;(2)复印时应注意纸张质量,确保复印件的品质符合要求;(3)复印件上应注明复印时间和数量,以便日后追溯和查询。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医务科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医务科所有。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医务科通报。

医疗机构病历复印规定

医疗机构病历复印规定
十五、病历复印的申诉与救济
15.1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历复印件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诉。
15.2医疗机构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诉人。
15.3如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医疗机构的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3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病历复印服务,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5.4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领取病历复印件时,应核对病历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提出。
六、病历复印管理与监督
6.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6.2医疗机构应加强对病历复印工作的监督,确保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24.2病历复印规定的更新与修订应充分考虑患者权益、医疗机构运营效率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4.3医疗机构在更新与修订病历复印规定时,应广泛征求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规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十五、病历复印的合规性检查
25.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历复印合规性检查,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符合本规定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25.2合规性检查应由医疗机构内部的专业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检查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5.3对合规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二十六、病历复印的档案保管
26.1医疗机构应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病历复印件进行规范保管,确保病历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7.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并在服务场所公示。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复印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复印病历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复印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的复印第六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

第七条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复印病历的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

第九条经审核,患者复印病历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复印:(一)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属于患者本人;(三)复印病历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使用医疗机构统一格式的病历复印纸;(二)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者病历管理专用章;(三)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保留病历原件;(四)复印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向患者收取复印费用。

复印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复印病历时,向患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告知复印病历的目的、范围和注意事项;(二)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三)提供病历复印后的查阅服务。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泄露:(一)对病历进行安全存放,设置专用的病历柜或者档案室;(二)对病历进行加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三)对病历进行备份,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四)对病历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资料的管理,旨在规范病历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及启封等环节,确保病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患者的就诊、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情况。

2.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十五年。

3. 电子病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泄露、篡改等。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与纸质病历相同。

4.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5.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历资料的有序存放,便于查阅。

6. 医院应当制定病历资料销毁程序,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由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签字确认。

7. 医院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资料的质量。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a.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

b.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c. 病历书写中涉及到的日期和时间应当采用公历,精确到分钟。

d. 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反映患者的实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病历书写内容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

b. 住院病历应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c. 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应另附同意书,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四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四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病历复印管理是医院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涉及到病人的隐私保护、信息安全以及医院的合规性管理。

为了规范病历复印工作,保证其安全有效进行,医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关于病历复印管理的一些规定,以供参考。

一、复印权限管理1. 医院应建立合理的病历复印权限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2. 病历复印权限应按照职务、职称、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划分,并进行分类管理。

3. 医务人员申请病历复印权限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或培训合格证明,医院应进行审核后给予相应权限。

二、病历复印申请管理1. 病人申请病历复印需进行有效身份验证,医院可采用刷卡、指纹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

2. 病历复印申请需填写申请表,明确申请人信息、目的、时间等基本内容,申请表应由申请人亲笔签字确认。

3. 病历复印申请必须注明使用目的,禁止未经病人同意的病历复印行为。

三、病历复印流程管理1. 医院应确定统一的病历复印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和负责人。

2. 病历复印前,应对原始病历进行核对、确认,确保复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病历复印应由授权人员进行,未经授权人员允许,禁止私自复印病历。

4. 病历复印应使用专用复印设备,确保复印质量和可读性。

四、病历复印保密管理1. 医院应建立病历复印保密制度,明确各级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过程中的保密义务。

2. 病历复印过程中禁止将复印件外借、出售、公开或泄露病人隐私信息。

3. 病历复印件应存放在专用的保密区域,严格控制复印件的访问权限。

4. 病历复印件使用后应及时销毁或归档,不得留存无关人员及机构。

五、病历复印监管管理1. 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监管机构,负责病历复印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病历复印监管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3. 病历复印监管机构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病历复印过程的监控和检测。

六、病历复印记录管理1. 医院应建立完整的病历复印记录管理制度,对每一次病历复印行为进行记录。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引言病历作为医疗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为了保护病历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同时提高病历复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了本《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病历复印工作,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的复印。

三、病历复印申请1.患者本人或其合法代表有权依法申请病历复印。

2.申请病历复印时,应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3.医务人员应核实患者身份,确保复印申请的合法性。

四、病历复印费用1.病历复印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由患者或其合法代表承担。

2.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病历复印费用清单,准确明细列示各项费用。

五、病历复印操作1.纸质病历复印:1.1 病历复印需在专用复印室或指定区域进行,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性。

1.2 复印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复印操作。

2.电子病历复印:2.1 电子病历的复印应在专用复印设备上进行,设备需具备数据加密和访问控制功能。

2.2 复印操作人员应当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

六、病历复印结果1.病历复印结果应与原始病历一致,不得存在翻页、涂改等情况。

2.复印的纸质病历应清晰易读,不得有模糊、重影等问题。

3.复印的电子病历应与原始电子病历格式一致,且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七、病历复印存档和归档1.病历复印的原始资料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存档,并进行有效的归档管理。

2.复印后的病历复印件应正确放置于患者档案中,且标注清晰,方便查阅。

八、病历复印追溯和安全审计1.病历复印过程中的操作记录应进行追溯,确保操作的可追踪性和可溯源性。

2.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病历复印的安全审计,检查复印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九、违规行为处罚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处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可采取停止服务、解除合同等措施。

医院复印病历规定

医院复印病历规定

医院复印病历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所有由医院保管的病历一律不能外借,但可按规定复印病历。

本院病历复印规定如下:一、病人复印病历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经医务科审批,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到本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资料复印证明专用章。

二、受理病历复印的时间: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办理。

病人住院期间需复印病历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陪同复印。

三、允许复印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资料由院方保管。

四、受理病历复印的申请人: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

五、病历复印申请人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患者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近亲属授权委托书。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保险机构介绍信、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6.公安、司法机构: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病历复印申请批条及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病案室留档备案地点:电话:。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前言现代医疗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电子病历的使用已经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历需要进行复印,以满足各种需求。

因此,为了保证病历复印的安全、合规与高效,制定本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内病历复印的操作流程,确保患者的隐私权、信息安全和数据完整性。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涉及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病案室工作人员等。

三、病历复印的操作流程1. 提交申请患者或医务人员需向医疗机构的病案室提交病历复印申请,申请应明确说明需要复印的病历内容、用途以及数量。

2. 审核申请病案室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审核申请内容,核实患者身份,并判断病历复印的必要性合理性。

如果审核通过,继续进行后续操作;如果审核不通过,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 复印操作复印操作应由专人完成,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数据安全。

在复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4. 质量检查复印完毕后,应对复印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的清晰、完整和准确。

如发现复印件有误,应及时重新复印。

5. 核对和盖章复印件完成质量检查后,应进行核对,确保复印件与原始病历一致,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盖章应标明复印时间、复印人员和盖章单位等信息。

6. 发放复印件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病案室应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将复印件发放给申请人。

同时,应记录复印的详情,包括申请人姓名、复印时间、发放时间等重要信息。

四、病历复印的注意事项1. 信息保密医疗机构内涉及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2. 复印原件的保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病历档案保管制度,包括对原始病历和复印件的安全保管,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限制复印范围医疗机构应限制病历复印的范围,只允许在必要情况下进行复印,且要对复印数量进行合理控制。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本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本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病历复印的管理流程,确保病历复印工作能够准确、高效地进行,并且确保患者的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相关人员参与的病历复印工作。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二、定义和缩写2.1 定义2.1.1 病历:指患者的医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病案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2.1.2 病历复印:指将病历原件进行复制或打印,制作成副本。

2.1.3 原始病历:指患者的原始医疗记录,即未经复制或打印的病历。

2.1.4 病历复印申请单:指患者或相关人员为了复印病历而填写的申请单,包括患者姓名、病历类型、复印目的、复印数量等信息。

2.2 缩写无三、病历复印管理流程3.1 申请复印3.1.1 患者或相关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需要复印的病历类型、复印目的、复印数量等信息。

3.1.2 申请单需由患者或相关人员本人亲自提交至医疗机构的病案室或相关部门。

3.2 审核申请3.2.1 病案室或相关部门接收到病历复印申请单后,对申请单的信息进行审核。

3.2.2 审核内容包括患者身份、复印目的是否合法合规等。

3.2.3 若审核通过,则进入下一步工作流程;若审核不通过,则向患者或相关人员说明原因并予以解释。

3.3 复印病历3.3.1 审核通过后,病案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将原始病历交给负责病历复印工作的人员进行复印。

3.3.2 复印病历需要使用医疗机构指定的复印设备,确保复印质量和速度。

3.3.3 复印完成后,应及时统计复印数量,计入申请单。

3.4 发放复印件3.4.1 复印病历完成后,病案室或相关部门负责将复印件交给患者或相关人员。

3.4.2 发放时需核对复印品的数量,确保与申请单上的数量一致。

3.4.3 患者或相关人员需要签收复印件,并在申请单上备注签收时间和签收人。

四、相关要求4.1 信息安全保护4.1.1 医疗机构的病案室或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安全性。

病历查阅、借阅和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借阅和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借阅和复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国家卫建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病历的查阅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其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借阅病历的,应当向患者就诊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查阅的病历原件不得带离病案科。

3、病案科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二、病历的借阅1、除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以及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医疗机构授权的负责病案管理、医疗管理的部门或者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历。

2、本院医生借阅病,必须在医务部办理借阅手续,除特殊原因,三个工作日内归还病案室。

查阅的病历资料原件不得带离病案科、归档病案科的纸质病历,不得更换、涂改,对归档后补交检查、检验、病检单等,注明补交时间。

3、病案的使用限于:再住院患者的病案调用;临床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医院对医泞事故处理的调用;公检法、医疗保险、社会保障,患者等机构和个人所需要病案的调阅和复印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查阅、借阅。

查阅后应当立即归还,借阅病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归还。

三、病历的复印1、医院指定病案管理科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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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民医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应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安、司法机关。

二、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申请时,申请人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按如下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7、以上证明材料由质控科进行审核,并留存申请人或申请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附在病历上存查。

三、运行病历(即患者还未出院或虽已出院但还未送达病案室的病历)如按规
定需要复印时,由该病区医务人员通知病案室人员到病房调取病历,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病历不能交病人或家属携带。

四、病历复印的内容: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等申请复印病历,只能复印病历的客观部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主观部分不能复印,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五、病历复印的具体程序:
1、申请。

患者或代理人或代理机构出示身份证明,向质控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质控科及病案室,经同意后方可复印。

2、缴费。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8 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3、复印。

医院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病历,由病区指派专人将需要复印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并有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

4、核实、盖章。

病历复印完毕后,复印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应当提交质控科,质控科对复印材料进行审核并加盖证明印记,除了在病历的首页盖1枚完整的章之外,还应该在所有病历的边缘盖上骑缝章(质控科专用章),
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完整。

六、复印病历,质控科、病案室均需登记备案。

七、医生、质控科及病案室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拖延时间或拒绝患方提出复印病历的要求。

八、病历复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病历复印地点:病案室。

十、复印费用按0.5元每张收费(A4 纸、单面)。

【注意事项】
1、按国务院规定复印病历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才有效,私自复印的病案资料一律
不予以盖章。

2、住院欠费病人一般不予以办理复印或查阅。

3、除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使用定案外,病案原件一律不借出院外,事故鉴定需
要使用原件时由质控科负责供出及保管,使用后及时完整归还病案室。

4、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科应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讨论记
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务科保管。

附件1:复印病历流程图
附件2:复印病历申请表
复印病历流程图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或机构要求复印病历资料
V
患者或委托代理人或机构提出申请,
并填写申请表
V
病案室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V
缴纳复印费用(0.5 元/ 张)
V
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复印
V
质控科科加盖质控科专用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医院复印病历申请单
住院号:住院科室:患者姓名:
住院时间:至
身份证号:
复印病历的用途:
复印病历的内容:
1. □门(急)诊病历
2. □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
3.记录资料:□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辅助检查报告:□检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医学影像报告单5•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6.其他
申请人或被委托人:
与患者关系:
日期:年月日
审批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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