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_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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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250
九级
325
九级
250
办事员
220
十级
300
十级
220
十一级
275
十二级
250
十三级
220
工资标准
薪级
工资标准
技术工一级
1640
1
150
11
344
21
693
31
1246
技术工二级
1430
2
166
12
371
22
738
32
1310
技术工三级
1300
3
182
13
398
23
788
33
1374
4
200
14
428
24
838
34
1438
技术工四级
1200
5
218
15
458
25
894
35
1507
6
236
1611
1695
1779
1878
1977
2076
2190
高级工
1128
1185
1242
1299
1367
1435
1503
1582
1661
1740
0832
1924
2016
2121
2226
2344
2462
585
中级工
1011
1057
1003
1149
1206
1263
1320
附表2:
机关技术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
技术标准
等级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中央在蓉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首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工〔1995〕21号)、《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四川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6号)和《四川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按照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构架新的考培模式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通过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生产、工作、学习热情,提高工人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各方面过得硬的新时期的工人队伍,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

二、考试考核对象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的对象,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且具备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

机关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技术五级、技术四级、技术三级、技术二级、技术一级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

除政策明确规定外,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必需逐级进行。

三、考试考核内容(一)晋升技术等级(机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事业单位:技术五级、技术四级、技术三级。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法(晋人工字[2002]31号)一、总则(一)为了有效开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人才资源,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适应工资管理工作的需要,处理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与其他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技术工人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岗位工作的工人.(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按照技术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需要,设置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

分别表述为:初级××工(员)、中级××工(员)、高级××工(员)、××技师、高级××技师。

本办法适用于三个技术等级的岗位考核。

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评聘办法另行规定。

(四)各技术等级岗位,按行业不同划分若干工种,各工种名称见《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工种目录》。

(五)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政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职能部门。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纳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工作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

按照省、市(地)、县(市、区)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人事厅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并具体组织实施全省高级工及省直单位(含中央驻晋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初级工的培训考核。

各市(地)人事局负责本市(地)中级工以及市(地)直单位初级工的培训考核并对各县(市、区)初级工的培训考核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本县(市、区)初级工的培训考核.个别特殊工种的中、初级工,也可全省统一培训考核。

(六)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和自愿的原则。

(七)工人技术等级岗位晋升考核,按岗位等级序列从低级到高级依次逐级进行。

(八)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二、考核范围列入考核范围的人员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作的技术工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政策问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政策问答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政策问答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是什么?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包括哪些等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内容有哪些?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及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组织进行,依据本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出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职业道德考核。

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分期分批组织实施。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中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标准是什么?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标准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际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未实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申报条件是什么?(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二)已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了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升级考核。

1、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三)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人,按第(一)款申报考核的年限条件可适当放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高级工的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可放宽5年:(1)在政府人事部门参加组织的省、部级技术比赛、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3)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同名12808)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同名12808)

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同名12808)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粤人薪[1995]6号各市、县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为有组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工作,现对实施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按照劳动部1992年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剥》中确定的技术工种及相应的技术等级和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等级标准进行培训、考核,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技术等级标准。

《分类目录》尚未明确的技术工种或尚未建立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在国家和省未作统一规定前,由各市参照《分类目录》中相近工种制定考核办法。

(二)考核程序(1)凡参加考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填写《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审批表》(附表一)。

(2)本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人进行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单位填写《广东省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申报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培训考核名册表》(附表二),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3)核准参加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工人,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或委托的培训考核机构进行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和考核。

负责培训考核的机构必须将考核成绩书面通知参加培训考核人员所在的单位。

(4)考核合格的工人,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发给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省直单位由各单位核准后,将《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考核审批表》报省人事厅核发证书,备市、县如何审批,由各市研究确定。

(三)培训和考核l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指定或委托的培训考核机构,负责工人技术业务水平的培训和考核。

工人参加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一般应经过培训才参加考核。

对学徒期满并取得本技术工种岗位上岗证书,其申报初级工岗位考核的,可在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免考技术业务水平,由单位按考核规定确认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并发给《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表

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黄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申报表注:1、本表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人事局各存一份;2、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拟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黄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注:1、本表一式五份,本人档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人事局各存一份;2、单位申报时,须提供拟聘用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黄山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申报单位全称:单位规格:主体岗位:报表日期:年月日说明:1该表一式四份,连同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说明、机构编制文件复印件一同上报;单位规格、领导职数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文件为准;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无须在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

2、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分别由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符合岗位设置条件者,可由县(市、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另表详细填写。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表2、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作为兑现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的依据;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聘用须报送市人事局审批。

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一览表也要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但须在备注栏中注明其现执行工资类别。

3、专技人员、工勤人员取得相应资格但未聘者,在“聘用时间”一栏填写“未聘”字样。

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单位名称(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日期: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经办人:联系电话:黄山市事业单位兼职人员审批表单位:说明:本表一式三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各地、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央在闽单位:为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和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福建省人事厅制定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福建省人事厅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五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和《人事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目的关规定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未实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二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标准。

五、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方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在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工人由工人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合格;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有一门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两门均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下一轮的技术业务水平考核。

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对于文化程度较低,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老工人,考核时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业务理论的考核可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5.22•【字号】川人社函[2012]389号•【施行日期】2012.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2〕38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6号)精神,现就核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证书印制《资格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统一印制。

二、发证对象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合格人员。

三、核发办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核发中央在川和省直各单位参加初级、中级、高级考核合格人员及全省参加技师考评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核发本地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初级、中级、高级考核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

四、核发程序(一)证书申领各市(州)、中央在川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填写《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申领计划表》(附件1),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二)证书领取申请审核批准后,各市(州)、中央在川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持《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发放单》(附件2)领取空白证书。

(三)证书填写《资格证书》由拟办证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证书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字体规范,颜色为蓝色或黑色,不得涂改;证书须贴二寸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工种栏的填写统一规范到原人事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试行)》规定的名称;发证日期填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准时间;证书所需填写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技术等级对应表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技术等级对应表
初 级(助理级)
12级
13级
员 级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对应表
岗位等级
技术等级
备 注
1级
高级技师
技术工
2级
技师
3级
高级
还没有考取等级工证的填普通工
普 通 工
岗位等级
现行行政级别
备 注
1级职员
正部级
2级职员
副部级
3级职员
正厅级
4级职员
副厅级
5级职员
正处级
6级职员
副处级
7级职员
正科级
8级职员
副科级
9级职员
科员
10级职员
办事员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
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职务
备 注
1级
正高级
国家专设
2级
省调控
3级
4级
5级
副高级
6级
7级
8级
中 级
9级
10级
11级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

各区(市)县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中央在蓉有关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首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工〔1995〕21号)、《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试考核晋升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川人工〔1998〕18号)、《四川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6号)和《四川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按照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构架新的考培模式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通过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工作,进一步激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生产、工作、学习热情,提高工人的综合素质,造就一支各方面过得硬的新时期的工人队伍,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和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

二、考试考核对象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的对象,是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且具备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

机关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技术岗位设为:技术五级、技术四级、技术三级、技术二级、技术一级等五个技术等级(职务)岗位。

除政策明确规定外,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必需逐级进行。

三、考试考核内容(一)晋升技术等级(机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事业单位:技术五级、技术四级、技术三级。

下同)考试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技术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报名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发文字号】成人社办发[2017]240号【发布部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7.12.28【实施日期】2017.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报名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240号成都天府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局、人才工作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管理办法〉》(成人社办发〔2015〕134号)规定,根据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及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含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8年10月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拟转聘到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本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申报条件按照《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规定执行。

转岗和成建制划转、复退军人、招录等新进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了工资的,按兑现工资对应技术等级申报。

申报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本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3月1日。

三、考核考评工种(一)设置初、中、高级工(技术五、四、三级)考核和技师(技术二级)考评的工种有:汽车驾驶、汽车维修、公路(道路)养护、电工、农艺、林木种苗、渠道维护、图书发行、中式烹调、客房服务、商业营业、园林绿化、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护理、医技(含检验、防疫)、仓库保管、经济岗位、行政岗位、淡水鱼饲养、兽医防治、家禽饲养、印刷类、技术监督、电子类、勘测、锅炉、水处理、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遗体整容、铣工、电焊、钳工、车工、管道、保育、环卫。

人薪发(1994)50号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薪发(1994)50号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智联招聘日期: 2004-04-27【法规分类号】 L35401199410【标题】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人事部【颁布日期】 1994/12/22【实施日期】 1994/12/22【内容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文号】人薪发(1994)50号【题注】【正文】按照国办发〔1994〕60号文件批准人事部“三定”方案中关于“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职能分工,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工作,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工资的总量控制,处理好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我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下同),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在严格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标准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未实行《国家职工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标准。

1993年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993年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993年工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套改办法工人按其岗位分别执行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的工资标准;另外,省人事厅苏人四[1994]4号文件规定:凡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的工人,工资套改中可按“从事技术工种”对待。

1、机关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机关技术工人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工人奖金三部分组成。

1993年工资改革时,鉴于我省尚未开展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省人事厅规定,这次工资改革,需采取过渡办法:即工龄20年(含20年)以下的暂按初级工套改;工龄21年-30年(含30年)的暂按中级工套改;工龄31年以上的暂按高级工套改。

(1)机关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的套改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用工资额(基础职务工资+工龄津贴+64元)按工龄所对应的技术等级就近就高靠入相应标准;另一种是用套改年限按其工龄所对应的技术等级确定相应的标准。

(与前期讲座中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套改办法不同的是,技术工人不存在按低一职务、低二职务套改。

)表一:国家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套改表例1:某机关工人工龄18年,基础岗位工资89元。

按工资额(89+18+64=171元)对照上表一可以套到初级工5档182元;而按工作年限只套到初级工3档154元。

因此,该同志93年工资套改后的工资可以确定为初级工5档182元。

例2:某机关工人工龄30年,基础岗位工资105元。

按工资额(105+30+64=199元)对照上表一可以套到中级工6档213元;而按工作年限只套到中级工5档195元。

因此,该同志93年工资套改后的工资可以确定为中级工213元。

(2)机关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已确定技术等级(职务)的技术工人,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即初级工15元,中级工25元,高级工35元,技师45元,高级技师55元。

原执行的技师职务津贴即行取消。

(3)机关技术工人奖金机关工人奖金占基本工资的30%。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定稿)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一览表(定稿)
四级演奏员
三级岗位
一级舞美设计
一级岗位
一级舞美设计
二级岗位
一级舞美设计
三级岗位
一级舞美设计
四级岗位
二级舞美设计
一级岗位
二级舞美设计
二级岗位
二级舞美设计
三级岗位
三级舞美设计
一级岗位
三级舞美设计
二级岗位
三级舞美设计
三级岗位
四级舞美设计
一级岗位
四级舞美设计
二级岗位
四级舞美设计
三级岗位
一级美术师
一级岗位
一级美术师
助理记者
一级岗位
助理记者
二级岗位
体育
国家级教练
一级岗位
国家级教练
二级岗位
国家级教练
三级岗位
国家级教练
四级岗位
高级教练
一级岗位
高级教练
二级岗位
高级教练
三级岗位
教练
一级岗位
教练
二级岗位
教练
三级岗位
助理教练
一级岗位
助理教练
二级岗位
见习教练员
档案
研究馆员
一级岗位
研究馆员
二级岗位
研究馆员
三级岗位
研究馆员
四级岗位
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员
三级岗位
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员
四级岗位
高级农艺师
一级岗位
高级农艺师
二级岗位
高级农艺师
三级岗位
农艺师
一级岗位
农艺师
二级岗位
农艺师
三级岗位
助理农艺师
一级岗位
助理农艺师
二级岗位
技术员岗位
农业技术
推广研究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下同),列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要在严格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的基础上进行。

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

生产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

技术业务水平主要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标准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未实行《国家职工技能标准》的工种,可按现行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对机关、事业单位中尚未建立《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工种,由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标准。

三、考核成绩的评定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考核工作由工人所在单位以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百分制计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均达到规定分数者为合格。

考核工作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和委托单位组织进行。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即为考核合格。

四、技术等级考核的申报条件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技师、高级技师职务的考评办法另行规定。

(一)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1993年9月30日以前已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1.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省人事厅《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省人事厅《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省人事厅《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现将省人事厅《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粤人薪[1995]6号)转发给你们。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培训考核申报审批程序凡参加考核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对其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

考核合格的,由单位填写《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培训考核名册表》(附表一),送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由主管部门报受委托负责培训考核的机构一式三份。

在工人技术业务水平培训考核以后,负责培训考核的机构应填写《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培训考核发证审批表》(附表二),连同工人所在单位填写的附表一送市人事局各一式二份(如申报人员属区的,则送区人事局),作为核发《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依据。

工人考核成绩,经人事局审核同意后,由受委托培训考核的单位书面通知考核人员所在单位。

(二)复核认定审批程序原已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含有毕业证技术等级证“双证”的毕业生),现仍在本技术等级岗位工作并符合有关规定复核认定核发《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经单位进行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考核合格的,由单位填写《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复核认定发证审批表》(附表三)一式三份,并附原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送主管部门审核加具意见后,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复核认定核发《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三)工资审批工人经岗位考核或经复核认定取得了《技术等级岗位证书》,需增加工资的,填写省人事厅粤人薪[1995]6号文件附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增加工资审批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增资名册表》各一式三份,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下达增资指标。

(四)在我市首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含复核认定)时,已领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今后如何参加升级考核,另行通知。

2009—2010年度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2009—2010年度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

2009—2010年度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级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发〔1998〕11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2〕6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评聘试行办法〉》(渝人发〔2005〕13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职务)考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对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所有工勤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参照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评。

中央在渝有关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可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申报条件2005—2009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凡已取得原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可按以下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评。

(一)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考评的,按照渝人发〔1998〕116文件的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相对应工种的申报条件执行。

2007—2008年度升级考评工作结束后,从企业调入或复员退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由各单位按本单位同级职业资格人员条件确定本次申报等级(技师、高级技师除外)。

申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考评,申报工种必须与其现从事的工种岗位和前一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岗位一致。

(三)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升级考评: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且现仍在处分期内的;2.在被收审、羁押、拘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劳动教养期间的;3.在本等级工作期间,连续5年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不称职(不合格)的;4.一年中连续休病假超过6个月的;5.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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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
申报条件
1、那些人员应参加转正定级或初次确定技术等级的考核?条件如何掌握?
⑴新招收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毕业生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⑵高级技工学校(班)毕业见习期满经单位考核符合转正定级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⑶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其以下的可以申报初级工的考核;10年至19年的可以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年及其以上的可以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⑷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5年及其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①在县级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县级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⑸从军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或从企业调入的技
术工人工作年限虽然19年以下但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①在市级及其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工人;
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证书的工人;
③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并保持荣誉的工人;
④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技工学校(含职业
高中、高中)毕业或经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技工
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人。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冀人发[1998]122号
2、技术工人如何正常晋升技术等级的考核?条件是什么?
⑴已经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并从事相应工作的技术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①工作年限2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
的中级工,申报高级工的升级考核;
②工作年限10年及其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
3
突出成绩。

(2)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5年以上,从事现工种工作15年及其以上的技术工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以申报技师的考评。

①有独到技术专长或做出特殊贡献,以及在省、部级以上工人技术竞赛中取得规定名次,或在市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工人。

②高级技工学校(班)以上毕业,或经政府人事部门培训,取得相当高级技工学校毕业文化程度培训合格证书,表现较好,技术较高,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者。

③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市及其以上证书,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较好者。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试行办法〉的通知》冀人发[1998]191号
4、高级技工班结业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有哪些优惠政策?
参加高级技工班的工人,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高级技工班结业证书》后,可按以下条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职务):
1、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晋升考核;
2、取得中级工满2年的,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高级工晋升考核;
3、在高级工等级上工作满3年,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可申报晋升技师的考评。

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工作专业对口的,本人自愿,可不参加培训,直接参加考试考核。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举办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工班的通知》冀人字[2005]48号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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