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全文及附件1附件2-小学生学籍变动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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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及学籍管理说明
(2010年春)
1、小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原校学习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领取《转学(借读)申请表》,转入学校签注接收意见,并经转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再到转出地学校和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签注转出意见,并办理转学手续。一年新招生也要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由户籍地学校签注意见、登记备案。
能确认接收学校的转学对象也可以向转出学校领取《转学(借读)申请表》,转出学校先签注转出意见,同时办理转学手续。
本县内转学的必须由双方学校(转出、转入)签注意见后,再报教育局审批。
说明:①《申请表》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②《申请表》、转学证明存根或回条同时作为学生变动档案。
2、转学手续材料:
①户籍复印件(户主和就学对象);
②转学(借读)申请表(本县内一式三份、外县市一式四份)(附件1);
③转学证明(附件5);
④学生学籍卡片、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册(单)和接受义务教育登记卡;
⑤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证明(针对有留级、休学的学生)。
3、学籍管理建立与管理
根据福建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生转学应由转出学校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的规定,学籍由始读学校建立,就
读学校管理,学生与学籍必须相一致,学籍随人走,人在哪校,学籍便在哪校。
学籍管理以独立建制学校为单位。
学籍档案应包括:
①小学新生花名册;
②学生学籍卡片;
③在校生分班级名册;
④小学毕业生花名册(附件9);
⑤小学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2、3);
⑥转学、学历证明存根及相关凭证资料;
⑦学生奖励处分材料。
4、其它
①休学要提供有关证明,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②留级:小学原则上实行不留级制度。少数学生确因学习困难,可由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于学年末统一上报教育局备案。
附件1:福建省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
附件2:转学证明
寿宁县教育局初教股
2010年3月10日
福建省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
(2)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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