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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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0-12-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含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第四条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目录》内的专业,必须有准确的办学定位和详实的教学计划,具有开办该专业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拥有能够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管理。

第五条省教育厅将定期颁布省级专业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设省级专业,开设条件同《目录》内专业。

除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开设《目录》外的新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外专业,必须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明晰新设专业岗位和岗位群指向,作出科学的岗位技能性人才需求预测,形成新设该专业的可行性报告,报市州教育局审核。

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学校新设专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新设专业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岗位群,专业名称与教学内容相符,专业名称与办学层次、专业类别相符。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一、引言学籍管理是中等职业学校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涉及到学校的招生、学生信息管理、成绩管理等多个方面。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是一种基于网络的应用程序,旨在方便学生、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学籍管理工作。

本文将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

二、系统概述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是一个集中了学生信息、课程管理、成绩管理、教师管理等功能的综合性系统。

通过该系统,学生可以在线查看自己的个人信息、成绩和选课情况;教师可以录入学生成绩、进行课程管理等工作;学校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全校的学籍情况、统计数据等。

系统的设计目标是提高管理效率,减少工作量,并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系统特点1. 安全性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采用了安全加密技术,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只有授权的用户才能登录系统,并且每个用户都有相应的权限控制,确保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 用户友好界面:系统登录界面简洁明了,操作简单便捷,用户可以快速上手使用,无需额外培训。

同时,系统采用了响应式设计,可以适应不同大小的屏幕,方便用户在不同设备上进行登录和操作。

3. 功能丰富:系统具有学生信息管理、成绩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等多个功能模块。

学生可以进行信息查询、选课、报名等操作;教师可以录入学生成绩、查看班级信息等;学校管理人员可以查看全校学生信息、统计数据等。

4. 系统扩展性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登录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可以根据学校的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满足各类特殊需求。

同时,系统还支持与其他教育管理系统进行集成,方便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流。

四、系统操作流程1. 用户登录:用户打开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系统会验证用户的身份和权限,并根据权限展示对应的功能模块。

2. 学生信息管理:学生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个人信息、修改密码等。

学生也可以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家庭地址等,以便学校和家长与其保持有效的沟通。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注册:中专学生在入学时需要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2. 学籍变动:学生在中专期间如果有学籍变动,如转系、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毕业时间、学历证书、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

4. 学业评定:中专学生学业评定是根据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践表现来进行的。

学校会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和制度,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5. 学籍管理奖惩:对于学生学籍管理不合规的行为,学校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

奖励可以包括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6. 学籍证明: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用于应聘、升学、就业等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的场合。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学籍管理对于中专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为了有效规范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我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提出一套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专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中专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专学生学籍管理是指对中专学生的入学、学习、毕业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学籍情况的登记、学生档案的管理、学籍异动的处理等。

第三条学籍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促进学校与学生及其家庭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并设立学籍管理小组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学籍登记第五条中专学生的学籍登记包括入学登记、转学登记、休学登记、复学登记、毕业登记等。

第六条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对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建立学生档案。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篇)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 学籍注册:中专学生在入学时需要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2. 学籍变动:学生在中专期间如果有学籍变动,如转系、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需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学籍档案管理:学校会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入学、毕业时间、学历证书、学习成绩等相关信息。

4. 学业评定:中专学生学业评定是根据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践表现来进行的。

学校会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和制度,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5. 学籍管理奖惩:对于学生学籍管理不合规的行为,学校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奖惩处理。

奖励可以包括学术奖励、荣誉称号等;惩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6. 学籍证明: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籍证明,用于应聘、升学、就业等需要提供学籍证明的场合。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中专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

中学籍管理制度模版

中学籍管理制度模版

中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一、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学生档案管理: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习情况、奖惩记录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学籍注册管理:学校要按规定程序对学生进行学籍注册,包括收集学生的入学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明等,并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 转学管理:学生如需转学,需要提供正式的转学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核和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4. 留级管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级管理,确保学生能够在适合的班级进行学习。

5. 休学管理:学校应允许学生申请休学,但需经过学校审核和同意,并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行为管理学校应制定学生行为管理制度,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守时纪律:学生应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和考试等。

2. 诚实守信:学生要诚实守信,不得抄袭、作弊、弄虚作假等。

3. 尊师重道:学生要尊敬师长,不得打骂老师或同学,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 社交行为:学生要友善相待,不得进行恶意欺凌、传播不良信息等行为。

5. 德育活动:学校要定期组织德育活动,帮助学生完善人格,提高道德水平。

三、学生学习管理学校应制定学生学习管理制度,帮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课程安排:学校要合理安排课程,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

2. 知识评估:学校要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

3. 学习辅导:学校要提供学习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和困惑。

4. 学科竞赛:学校要组织学科竞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学习动力和兴趣。

5. 学业指导:学校要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学生奖惩管理学校应制定学生奖惩管理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激励学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奖励方式:学校要建立奖励机制,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鼓励学生良好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XX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1、被录取新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在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报到者,需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

无故不能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录取手续者,令其退学,取消学籍。

3、新生入学后要建立学籍档案,并分别报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到校报到者,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考勤5、学校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班级考勤有专人负责,6、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政教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期满不能按时到校者,必须及时续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三、成绩考核7、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大纲规定,考核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职业技能方面的运用能力;凡教学计划规定内的课程均采用平时、期中、期末考核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动机、学习积极性、遵守课堂纪律等方面,采取由任课教师进行评定,期中、期末考试均采取百分制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技能的考试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性质制定考试方法和分值比例,考试成绩存入学生档案。

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定。

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写出学期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并填入学生档案,通知学生家长。

8、学生期末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平时考核20%,期中30%,期末50%。

9、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补考,其成绩超过60分者,一律按60分计算,并在档案中注明补考二字。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0-12-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含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第四条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目录》内的专业,必须有准确的办学定位和详实的教学计划,具有开办该专业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拥有能够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管理。

第五条省教育厅将定期颁布省级专业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设省级专业,开设条件同《目录》内专业。

除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开设《目录》外的新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外专业,必须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明晰新设专业岗位和岗位群指向,作出科学的岗位技能性人才需求预测,形成新设该专业的可行性报告,报市州教育局审核。

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学校新设专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新设专业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岗位群,专业名称与教学内容相符,专业名称与办学层次、专业类别相符。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用表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用表
附件1
湖南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
学校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础数据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基础数据
学生个人基础信息
1

8
身份证件类型★
2
性别^
9
身份证件号
3
出生日期^
10
港澳台侨外★
4
出生地^
11
政治面貌
5
籍贯^
12
健康状况^
6
民族^
13
照片^
7
国籍/地区★
学生个人辅助信息
14
姓名拼音
17
户口所在地★
15
曾用名
随班就读
36
是否受过学
前教育★
42
残疾人类型
37
是否
留守儿童^
43
是否由政府
购买学位
38
是否进城务 工人员随迁 子女^
44
H./、尢曲
疋否需
申请资助^
39
是否孤儿^
45
疋否享受补^
40
是否烈士或
优抚子女^
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
46
上下学距离
公里
48
H./、尢曲 疋否需
乘坐校车
47
上下学交通 方式
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信息一
65
工作单位
71
身份证件号
66
现住址★
72
职务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附件2
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档案表
学年年级(上、下)学期
姓名
性别
学籍号
学校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和免学费工作的管理,我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一○年五月十三日附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等。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2. 思想品德评价材料: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3. 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4. 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资格、金额等;5. 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学生的奖励、处分等情况;6. 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学生的毕业时间、毕业去向等。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两周内对学生进行体检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备案,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

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学籍变动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九条学生转学,需经学校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转学学生应向转入学校提交原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学籍档案等材料。

第十条学生休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十一条学生复学,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学校级)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学校级)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用户 使用说明书2009.12上海鹏达计算机系统开发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Shanghai Pantosoft Co., Ltd.声明:本手册内容若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本手册例子中所用的公司、人名和数据若非特别声明,均属虚构。

未得到上海鹏达计算机系统开发有限公司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或手段(电子的或机械的)复制或传播手册的任何部分。

(注:本手册适用于学校用户,用户可在手册中查看相应模块内容的操作)技术支持方式:省级用户请直接跟软件公司联系,获取技术支持各省自行安排当地区域的支持方式,请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技术支持目 录一、 待办事宜和进度表 ......................................................................................... 4 二、操作流程 (5)第一步: 系统登录 ........................................................................................................... 6 第二步: 修改密码 ........................................................................................................... 6 第三步: 维护本校信息 ................................................................................................... 7 第四步: 维护专业信息 ................................................................................................... 7 第五步: 添加学生综合信息 ........................................................................................... 9 第六步: 提交学生综合信息 ......................................................................................... 10 第七步: 修改学生信息(学籍信息) ............................................................................. 11 第八步: 删除学生信息 ................................................................................................. 12 第九步: 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 12 第十步: 学籍信息异动申请(转出类) ......................................................................... 13 第十一步: 学籍信息异动申请(转入类) ......................................................................... 14 第十二步: 毕业名单申报 ................................................................................................. 15 第十三步: 修改,补填学生国家助学金信息 ................................................................. 15 第十四步: 填写本月国家助学金实际发放金额 ............................................................. 17 第十五步: 填报学生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报表 ............................................................. 18 第十六步: 分专业免学费标准 ......................................................................................... 19 第十七步: 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 ..................................................................................... 19 第十八步: 免学费学生名单 ............................................................................................. 21 第十九步: 填报免学费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22 第二十步: 修改免学费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22 第二十一步: 提交免学费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23 第二十二步: 删除免学费财政资金到位信息(仅适用于本记录未提交时) ............. 24 第二十三步: 查看免学费信息统计月报表 ..................................................................... 24 第二十四步: 查看免学费信息统计学期报表 .. (24)附录:一、 提交学生信息数据模板说明 ................................................................................. 25 二、学生免学费系统说明 (29)一、 待办事宜和进度表进入系统首页,“待办事宜”会提醒学生相关信息的填写情况,“进度情况表”中可以立刻了解到学籍进度情况表,国家助学金填报进度汇总表,免学费信息填报进度汇总表。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10-12-2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职院校中职部,不含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五年制高职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责任。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第四条从2010年秋季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目录》内的专业,必须有准确的办学定位和详实的教学计划,具有开办该专业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拥有能够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管理。

第五条省教育厅将定期颁布省级专业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可自主开设省级专业,开设条件同《目录》内专业。

除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司法服务类专业外,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条件开设《目录》外的新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外专业,必须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明晰新设专业岗位和岗位群指向,作出科学的岗位技能性人才需求预测,形成新设该专业的可行性报告,报市州教育局审核。

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学校新设专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新设专业必须遵循科学规律,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岗位群,专业名称与教学内容相符,专业名称与办学层次、专业类别相符。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国家、省(区、市)、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

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限非应届初中毕业生);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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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代码:
姓名
性 别
民族
就读专业、班级
政治 面貌
学习形式(全日 制/非全日制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照 片
入学注册学号
毕业注册号
户口性质
父母(监护人) 工作单位
第一学期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父母(监护 人)姓名 父母(监护人) 联系电话
第二学期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第三学期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思想品德 奖惩
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
班主 任签 名评 语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科目
成绩/ 补 学分 考






思想品德
奖 惩
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








顶岗实习单位
签名: 月日
综合德育评价
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获得情况
学籍/信息异动情况
签名: 年月日 顶岗实习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顶岗实习评价
校长签章的毕业鉴定 报到入校时间 毕业后就业单位
学生毕业后联系电话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毕业离校时间
就业单位联系人 及电话 毕业证书 补办情况
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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