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涉及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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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南坪世华新城一期平整前
福州南坪世华新城一期平整前
福州南坪世华新城一期平整后
大连中庚塔河湾平整前
大连中庚塔河湾地形处理后
大连中庚塔河湾平整后
土方平整的原则
• 满足总图布局的需要。 • 维持原地形的地貌,避免破坏过多 • 土方量最少
道路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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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处最大坡度不大于8%,大于等于9%的车道连续长度不 应超过150m。 登高面处3%。 (深圳≤ 1%,其余≤ 7%;大连≤ 6%,当有困难时不应大于8 %,但应设置成礓磋路面) 消防车道: 宽度:多层4.0m,高层4.0m 。登高面处消防车道必须扩大。 净高要求:4.0m。深圳为5.0m。 穿过建筑物时,门洞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注意面层抹灰。 街区内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 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 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有环行消防车道时,可不设。 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 的消防车道.
(6)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宜采用分类收集 (7)居民停车场、库: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出入口设置的原则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一般情况下不能开设车行出入口,可以开设人行出 入口 出入口设计要结合总图布局
三、文体 (1) 居民运动场、馆: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2) 居民健身设施: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它简单 运动设施等。宜结合绿地按排。 四、商业服务 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 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五、市政公用 (1)变电室: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2) 燃气调压站: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500m设置;无管道燃气地区不设 (3) 高压水泵房:一般为低水压区住宅加压供水附属工程 (4)公共厕所: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5)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当用地规模 为0.7~1k㎡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其间距不宜小于该两幢 建筑平均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4米。
• 高层住宅与多层或低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高层住宅位于多、 低层住宅南侧,其间距不宜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 0.5倍,且最 小间距不应小于24米;高层住宅位于多层或低层住宅北侧,其最小间 距不应小于18米。
• 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非居住建筑应在不小于本条款规定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安全及城市设计等要求,合理确定建筑间距。 • 建筑退道路间距,一般会在规划许可证里面有要求,如果没有具体要 求,可参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
• 高层住宅与高层、多层或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其间距必须按消防间 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高层住宅侧面均有居室窗户的,其最小间距不
宜小于18米。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高层住宅与高层、多层或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 建筑间距控制。
• 采用建筑间距系数计算住宅建筑间距时,相关建筑室外地坪高差应按 相应间距系数折算为水平距离予以增减。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表1)
Ⅰ,Ⅱ,Ⅲ,Ⅶ气侯区 Ⅳ气侯区 大城市 中小城 市 Ⅴ,Ⅵ气 候区
建筑气候区划
大城市
中 小 城 市 大寒日
日照标准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间带(h)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2
8~16
≥3
≥1
9~15
底层窗台面
注: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气候分区图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 小于13M; (2)高层塔式住宅、 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 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 全国各地的日照要求基本上是参照上述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 况。 • 控制的方式一般为两种,一是根据建筑物类型用绝对数字控制,二是 采取公式计算控制
间距设计(日照间距、消防间距、卫生间距)
▲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
防震、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下表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 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一般车行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应各有两个
车行出入口及人行出入口在条件困难情况下可以合用,但要组织好局部 交叉处的流线
出入口设置的原则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 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 70m; 2、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 缘线不应小于5m; 3、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当基地 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5、汽车库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 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3.6 1.5
1.7 0.2
▲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一、教育 托儿所、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 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活动场 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中学: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 运动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二、医疗 (1) 医院: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h的日 照标准。 (2) 门诊所: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设于交 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地段 (3) 社区卫生服务站:1~1.5万人设一处
• 多层和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当两幢建筑 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控 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住 宅间距控制。 • 多层和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必须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住 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也可采用下表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0o~ 15o
1.00L
方位 折减值
15o~30o
0.90L
30o~45o
0.80L
45o~60o
0.90L
>60o
0.95L
注: 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③本表指标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方案规划中要求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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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区,出入口设计原则 居住区规划中除了住宅外配套的内容 除去开发商要求的车位配套,常用的车位配套比例。 服务半径: 托儿所、幼儿园: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运动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商业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居民停车场、库: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深圳市有自己一套很完善的配套准则。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11 7 7 8 10 四级 14 9 9 10 12 9 6 6 7 9 9 6 6 7 9
Biblioteka Baidu高层建筑 裙房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3 9 9 11 14
竖向设计(土石方平整、道路、消防通道、场地)
土石方
土石方是用地处理的第一步。特别是一些山地地形,高差较大。 处理之后才可满足总图布局的需要及道路坡度的要求。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垂直布置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建筑间距:南北向的间距在新区不应小于 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8倍,在旧区不应小于0.7倍;东西向的间距 在新区不应小于该两幢建筑平均高度的0.7倍,在旧区不应小于0.6倍。 当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的山墙宽度大于12米时,应按平行布置的间距 规定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 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 设施。 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住宅 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居住区配套公建各项目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不同项目的使用性质和居住区的规划规划布局形式,应采用相对集 中与适当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布局。并应利于发挥设施效益,方便经营 管理、使用和减少干扰; 2 商业服务与金融邮电、文体等有关项目宜集中布置,形成居住区各级公 共活动中心; 3.基层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方便居民,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 4 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需要。
大连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大寒日2个小时 • 塔式和塔式及板式间距40m • 板式和板式间距为1.5H(按照高的走)
消防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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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全在消防规范里,全国各地是一样的。 消防间距包括: 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 工业建筑之间的间距 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
防火间距: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建筑类别 高层 建筑 裙房 其它民用建筑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住宅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 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旧区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适当降 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 • 平行布置的多层、低层住宅建筑间距:在新区不应小于该两幢建筑平 均高度的0.9~1.0倍,在旧区不应小于0.8倍。当南侧建筑为5层以上 (含5层)的点式住宅且面宽小于25米时,可按不小于该两幢建筑平 均高度的0.8倍控制;5层以下住宅建筑间距不应小于建筑高度的1.0 倍。
• 住宅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时,其间距的计算不应扣除底层的 高度。但同一裙房之上的几幢建筑,计算间距时建筑高度可从裙房屋 顶以上算起。
深圳日照间距及卫生间距
• 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相邻时,建筑间距按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 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宜 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不应小于18米。 • 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不应小于 13米;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不应小于10米; • 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多层、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 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
居住区规划涉及的规范
1、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 2、间距设计(消防间距、日照间距、正面、侧面间距) 3、竖向设计
整体布局、功能分区及配套
▲ 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 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空间环 境和不同使用者的需要等因素确定。
▲ 居住区的功能组成设计中主要考虑住宅、公共配套(包 括绿化休闲)、交通。
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集贸市场和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必须相应配建 公共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名称
公共中心 商业中心 集贸市场
单位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车位/100 m2营业面积 车位/100 m2营业面积
自行车
7.5 7.5 7.5
机动车
0.3 0.3
饮食店 医院、门诊所
车位/100 m2营业面积 车位/100 m2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