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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校舍安全责任1.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校舍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作。

2. 学校设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舍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各部门、各班级要明确校舍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舍安全。

三、校舍安全管理措施1. 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加强校舍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确保校舍安全。

3. 定期对校舍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舍设施设备完好。

4. 加强校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5. 建立校舍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四、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 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学校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校舍维修保养制度:学校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校舍设施设备完好。

3. 校舍消防管理制度:学校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 校舍用电管理制度:学校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定期进行用电检查。

5. 校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6. 校舍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学校定期开展校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五、校舍安全事故处理1. 校舍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4. 对事故教训进行总结,完善校舍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校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2. 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三、校舍安全管理制度1. 校舍安全检查(1)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两次校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结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

(2)校舍安全检查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校舍维修保养(1)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校舍安全使用。

(2)校舍维修保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3. 校舍设施设备管理(1)学校应加强对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2)对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 校舍消防安全管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

(2)校舍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5. 校舍用电安全管理(1)学校应加强对校舍用电设施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6. 校舍安全宣传教育(1)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校舍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校舍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校舍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校舍,包括教室、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馆等。

第三条校舍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舍安全稳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舍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舍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校舍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工作;(二)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及时更新校舍安全信息;(三)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四)对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校舍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确保校舍安全。

第八条校舍安全检查内容:(一)校舍建筑结构、设施设备安全状况;(二)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三)电气线路、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四)宿舍、食堂、实验室等场所的通风、排水、防潮、防滑等情况;(五)校舍周边环境安全状况。

第九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条对校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第四章整改与维护第十一条校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整改措施:(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二)对一般性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加固;(三)对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校舍维护工作由校舍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确保校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校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校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校舍安全知识;(二)消防安全知识;(三)应急逃生技能;(四)防震减灾知识。

中心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校舍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园校舍,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

第三条校园校舍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校长是校园校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制定校园校舍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管理措施,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总务处负责校园校舍的日常维护、修缮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负责对校园校舍教育教学功能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校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的校园校舍区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第三章校园校舍管理内容第十条校园校舍应保持整洁、美观、实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一条校园校舍的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校园校舍的用电、用水、供暖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校园校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校园校舍的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校园校舍的绿化、美化工作应定期进行,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四章校园校舍使用规范第十六条校园校舍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第十七条学生、教职工进入校园校舍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破坏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校园校舍内的教学活动、会议、活动等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校园校舍的使用应确保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在校园校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校园校舍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设施设备损坏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3篇)

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3篇)

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工作必须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务,为此特别制定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如下:一、学校内的一切房屋、设备、场馆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坏者将依法处理。

二、校舍场地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管理。

三、学校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源。

五、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六、各岗位维修、保养人员,按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七、保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工作、认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及盗窃行为,若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立即查问并制止其破坏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校园内不得堆放杂物、晾晒衣服、饲养家禽,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学校建筑结构。

九、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校园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

十、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学校房地产档案资料。

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学校场地使用与管理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学校场地的合理、高效使用,提高场地资源的利用率,并维护场地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场地申请和审批:规定学生、教职员工等使用学校场地的程序和权限,并明确场地申请的时间、方式以及审批流程。

在申请时需要提供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人数等相关信息。

2. 场地预定和分配:规定学校场地的预定方式和时间,确定预定的原则和优先顺序。

针对不同场地的使用需求,制定相应的分配规则,确保场地使用的公平性。

3. 场地使用管理:规定场地使用的规则和要求,包括场地使用时间、实施规范、场地借用与借用者责任等。

中小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校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校舍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校舍建设与管理职责1. 校长是校舍建设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 教务处负责校舍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等工作。

3. 总务处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修缮、保养、安全检查等工作。

4. 各部门、班级要积极配合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校舍建设标准1. 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标准,具备抗震、防火、防洪、防雷等安全设施。

2. 校舍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3. 校舍内部设施齐全,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

四、校舍管理1. 校舍使用:校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教学、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由总务处按校长室意见安排使用。

教工住房的安排、调剂,由学校住房分配小组确定方案,交总务处执行。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或私下调换。

2. 校舍维护:学校负责人对校舍要经常巡视检查,特别是大风大雨以后要及时检查,发现水、电、门窗、墙壁、屋顶等部位出现问题,要迅即报告上级,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不出事故。

3. 校舍普查保养:对校舍及配套设施,每年(一般在暑假前)要进行一次普查,利用假期保养,教室内壁、黑板,每年粉刷油漆一遍,教室门窗每三年油漆一次,有涂料的外壁每五年涂刷一次。

4. 校舍拆除:校舍拆除必须经学校批准,拆下的材料有专人验收,妥为保管。

5. 校舍档案:学校所有建筑均应分区编号,登记建档,注明建造时间、金额、面积、用途,定期检查。

五、校舍安全1. 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

2. 各部门、班级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3. 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4. 校舍内部设施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师生安全。

中小学校舍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舍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校舍安全和合理使用,延长校舍使用年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舍,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及附着地面的固定设施,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运动场地、道路、林木、池塘沟渠及周围对外通道,校办工厂、农(林)场和植物园地等,以下概称校舍。

第三条中小学校舍系国家的或集体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

第二章校舍的权属第四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管的学校校舍,各级政府(包括农村区、乡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拨给学校使用的公房和其他房屋,各级政府拨款兴建、征用、购买的校舍,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拨给或支持学校建造的校舍,学校以勤工俭学收益兴建的校舍,产权均属国家所有,由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校长期使用。

第五条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经管的公房,现为学校使用的,产权属房产管理部门,在学校办学期间,教育部门有长期使用权。

此类校舍,如果房管部门原来不收房租的,校舍的维修、养护、翻建由教育部门负责;房管部门收取房租的,校舍的养护、维修、翻建均由房管部门负责。

教育部门根据教学需要和确保安全,商得房管部门同意,还可以对这类校舍的房屋进行改造,但不得用于举办与教育无关的事业。

第六条农村学校的校舍,除第二条所定范围外,凡集体兴建的校舍或主要集体集资所建的校舍,其产权属集体所有,学校有长期使用权。

这类校舍,均不得将其改作与教育无关的用途。

农村学校校舍的修缮和修建,均按中共中央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校舍的权属不变。

第七条学校校舍中土地的权属,均遵照人大会议通过的宪法的规定执行。

学校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除校办农、林、牧场外,经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农业税,不承担“三包”任务。

第三章校舍的管理和维护第八条学校校舍均按隶属关系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视所属学校的多少配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人员列教育事业编制)负责校舍管理工作,帮助学校搞好校舍建设规划。

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确保校舍安全、质量、功能,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中小学校舍建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三)优化设计,提高质量,满足使用需求;(四)加强监管,规范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五)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划设计第四条中小学校舍建设应当依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地方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校舍建设规划。

第五条校舍建设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筑风格;(二)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三)建设资金、投资来源、资金筹措;(四)建设期限、分阶段实施计划;(五)环境保护、安全防护、配套设施。

第六条校舍建设规划应当由学校提出,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校舍建设设计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八条校舍建设设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规模、功能布局、建筑风格;(二)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三)消防、安全、环保等配套设施;(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第三章工程建设第九条校舍建设工程应当依法招标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二)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四)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环保。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学校舍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小学校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五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二章校舍安全设施建设与管理第七条学校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建筑面积合理设置校舍数量,并满足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记录校舍的结构特点、建设时间、维修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学校应统一管理校舍的使用,不得私自改动校舍的结构及装修。

第十条学校应按照建筑安全规范对校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置报警系统和监控设备,加强对校舍的安全监控。

第十二条学校应设置紧急出口和避难设施,保障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撤离演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逃生能力。

第三章学校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学校安全负责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条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经验和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六条学校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安全例会,定期检查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制定安全预案,明确各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安全档案,记录学生的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学校应制定校园安全规定,明确学生在校园内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学生注意校园安全。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灾害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准备,防范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发生突发事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舍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校舍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校舍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规划,科学管理;3. 节能环保,提高效益;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舍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校舍管理制度;2. 审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3. 监督校舍安全状况;4. 处理校舍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校舍管理部门负责校舍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2. 制定校舍维修改造计划;3. 负责校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4. 负责校舍使用情况的统计和分析;5. 负责校舍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

第三章校舍使用与维护第七条校舍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校舍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需要;2. 校舍的使用应当合理规划,避免浪费;3. 校舍的使用应当符合安全标准,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使用功能;4. 校舍的使用者应当爱护校舍,不得损坏。

第八条校舍维护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定期对校舍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校舍整洁、美观;3. 对损坏的校舍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校舍安全、舒适;4. 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校舍维修改造第九条校舍维修改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师生安全;2. 注重节能环保;3. 合理利用资源;4. 优先考虑使用国产材料。

第十条校舍维修改造程序:1. 提出维修改造申请;2. 学校校舍管理领导小组审批;3. 制定维修改造方案;4. 进行维修改造;5. 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五章校舍安全第十一条校舍安全是校舍管理的重中之重,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定期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 建立校舍安全档案,记录校舍安全状况;3. 加强校舍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4. 对违反校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平安校园,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二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

第三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四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对原有建筑消防通道不符合现有消防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

第五条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六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凡危房必须根据规定进行处置:——B级危房的处置: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资质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并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房屋使用安全;——C级危房的处置:立即抢修、消除安全隐患,经资质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不能马上修缮的,不得使用,要指派专人加强监控,防止升级为D 级危房。

——D级危房的处置:立即拆除。

暂不能拆除的不能改作他用,在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和警示标志,严禁师生进入。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舍管理,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小学校舍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依法治校,公开透明;4. 合理利用,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舍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校舍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校舍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舍管理工作。

第六条校舍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校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校舍维修、改造和更新工作;4. 负责校舍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5. 负责校舍使用情况的监督和考核;6. 负责校舍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三章校舍安全管理第七条校舍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校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抗震设防要求;2. 校舍内部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使用安全;3. 校舍用电、用气、用水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4. 校舍消防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并定期检查、维护;5. 校舍应急疏散通道应畅通,标识清晰。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校舍结构安全;2. 校舍消防设施设备;3. 校舍用电、用气、用水等设施设备;4. 校舍应急疏散通道;5. 校舍周边环境。

第九条发现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如无法立即消除,应设置警示标志,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校舍使用管理第十条校舍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规划,科学安排;2. 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3. 合理利用,避免浪费;4. 依法使用,维护校舍权益。

第十一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舍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校舍使用权限、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责任。

第十二条校舍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校舍,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用途。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园校舍是学校办学的基础设施,对于保障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规范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和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校舍管理工作应以服务教育教学为中心,保障师生的权益和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校舍管理机构,确保校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校园校舍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校舍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合力。

第二章校舍建设第七条学校校舍建设应符合教育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确保教育教学的需要。

第八条校舍建设应注重生态环保,合理利用资源,提倡节约型建设。

第九条校舍建设应注重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提供适宜的教学空间和设施设备。

第十条学校校舍建设应按照安全、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舍巡查和检修,确保校舍的安全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校舍使用第十二条学校校舍使用应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进行,确保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学校校舍使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禁止任何人擅自占用、改变、损坏校舍。

第十四条学校应制定校舍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校舍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规范。

第十五条学校校舍使用应进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提高使用效益。

第四章校舍维护第十六条学校应负责校舍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校舍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制定校舍维护的计划和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八条学校校舍维护应注重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处理校舍的问题。

第十九条学校应将校舍维护纳入学校的年度经费计划,确保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校舍维护的档案和台账,做好维护记录和管理。

第五章校舍安全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加强校舍的安全管理,做好校舍安全的预防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制定校舍安全的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中做好校舍的应急处理。

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效果,保障校舍设施的完好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舍的管理及使用工作。

第三条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四条学校舍管理及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舍管理第五条学校舍管理由学校设立的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舍管理及使用相关制度和规定,组织舍内设施修缮、绿化、美化工作。

第七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例会,听取舍内工作汇报,解决舍内问题,促进舍内和谐发展。

第八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应加强对学生行为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舍内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各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学校舍使用第十条学校舍使用由学校舍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舍委会负责,舍委会由学生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学校舍使用应遵循节约用能、保护环境、文明守法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舍使用应合理利用资源,禁止非法改装、拆除校舍设施。

第十三条学校舍使用应遵守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保持舍内卫生整洁。

第十四条学校舍使用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障他人的学习、工作和休息的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舍使用应定期举行舍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解决舍内问题。

第四章舍内设施的使用第十六条学校为学生提供的舍内设施包括床铺、书桌、椅子、衣柜等。

第十七条学生在使用舍内设施时应当爱护,禁止损坏、污染等行为。

第十八条学生在使用舍内设施时应遵守相应的规定,保持整洁,不得在舍内乱放杂物。

第十九条学生在使用舍内设施时应当遵守安全规定,禁止在床上吸烟、使用明火等。

第五章舍内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第二十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应安排专人对舍内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学校舍管理委员会应建立维修和保养的备案制度,记录维修和保养的情况。

中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3篇)

中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1.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概述- 为了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维护学校校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校舍管理制度。

-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的校舍设施,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等。

2. 校舍日常维护及检查- 校舍日常维护由校务部门负责,包括教室、走廊、洗手间、楼梯等。

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维护和清洁。

- 校舍定期检查由专门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校舍结构安全、电线电路、水电设备等。

结果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修复。

3. 校舍设备损坏及维修- 学生在使用校舍设备时如发现损坏现象,应及时向班主任或相关负责人报告。

- 设备维修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结果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严禁擅自拆卸、修改或损坏校舍设备,对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火灾防范与应急处理- 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加强火灾防范意识,严禁在校舍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 学校设有消防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保障其正常运作。

- 在火灾情况下,学校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疏散,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人员安全。

5.校舍安全与保卫- 学校设有专门的保卫人员,负责校舍的进出管理,确保校舍的安全。

- 学生、教职员工应遵守校舍安全规定,严禁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校舍。

- 学校校舍的门窗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保证防盗和抗震安全。

6. 校舍环境卫生- 学校校舍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清爽,定期清理校园垃圾,保持公共环境卫生。

- 学生应保持教室和宿舍的清洁,保持个人和集体卫生,不乱扔废弃物品。

7. 校舍用电和用水管理- 校舍用电和用水需按规定使用,不得私拉乱接、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 学校会定期检查校舍用电和用水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8. 附则- 本校舍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本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事项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 对于紧急情况下的特殊情况,本制度不适用,需由相关责任人按照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舍管理,确保校园安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舍,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

第三条校舍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好、适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校长是校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校舍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长办公室负责校舍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教学楼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七条总务处负责校舍的维修、保养和设施设备的更新。

第八条学生处负责宿舍楼的管理和维护。

第九条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舍安全。

第三章校舍维护与保养第十条校舍的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确保校舍结构安全、功能完善。

第十一条校舍维修应优先考虑教育教学需求,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二条校舍维修工程应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校舍的日常保养由校舍管理部门负责,包括清洁、消毒、通风等。

第四章校舍安全第十四条校舍安全管理应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校舍使用安全。

第十五条校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校舍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校舍结构是否安全;2. 设施设备是否完好;3. 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是否正常;4. 防火、防盗、防雷等设施是否完善;5. 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第十七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第五章使用与租赁第十八条校舍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提高校舍利用率。

第十九条校舍租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租赁校舍应保证教育教学活动不受影响,确保校舍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一条对在校舍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校舍损坏、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小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

小学校舍管理制度范文小学校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舍的管理、维护学校环境的整洁与安全,建立和谐有序的学校校园,制定本校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的校舍管理。

所有的师生、家长及学校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校舍管理的目标是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安全。

第二章校舍管理第四条学校校舍是为了教育目的而设立的,必须加强对校舍的管理,确保校舍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学校校舍的管理责任属于全体师生,其中包括校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第六条校舍管理工作应坚持“谁污谁扫、谁折谁修”的原则。

即谁使用谁负责保持卫生和修复损坏。

第七条校舍危险报告制度:任何师生发现校舍存在危险时,应立即报告校领导或管理人员。

校领导或管理人员应及时采取解决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八条学校定期开展校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学校校舍的安全。

第三章校园环境整洁第九条学校校舍周围应保持整洁。

学生要保持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第十条学校设立定期的校园环境整洁日,学生在此时间内需集中进行校园环境整洁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不乱丢废纸、食物等。

第十二条学校提倡垃圾分类制度,学生要按要求将垃圾分类投放,保护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定期的植树节和环境保护日,学生需积极参与植树和环保活动,培养保护环境、绿化校园的意识。

第四章校舍维护与修缮第十四条学校校舍的维护与修缮应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师生的安全生活。

第十五条学生应维护和爱护学校校舍,不得随意损坏或涂写墙壁等设施。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定期修缮日,对需要维修的校舍进行维护和修缮,保持校舍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及家长要监督校舍维护工作的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第五章校舍安全第十八条学校校舍的安全是学校校园的基本保障,学校应制定校舍安全制度,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第十九条学校应设立合理的校园交通流线,确保学生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美观,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教育机构的校园校舍管理。

第三条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要以保障师生安全和教学正常进行为基础,同时注重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四条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工作应该由学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第二章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校园建筑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校园校舍基础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缮和更换,确保师生的安全和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学校应当合理规划校园校舍的布局,确保各功能区域的设置合理,满足师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需要。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舍建筑物的管理,定期检查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校园校舍的消防安全。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管理,确保材料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校舍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校舍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持校舍内外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舍周边环境的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维护校园的整体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舍内部的垃圾分类管理,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清洁工具和设备,并对清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清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校园绿化美化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绿化美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园绿化的规划和设计,注重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营造良好的绿化环境。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进行校园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包括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确保植物的生长和健康。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模版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了加强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校园校舍的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1.学校校长是校园校舍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负责校舍的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2.学校应配备专职校舍管理人员,负责校舍的日常巡查、维修和保养等工作。

3.教职员工应积极参与校舍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学校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校舍的管理工作。

三、校舍安全管理1.学校应建立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2.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学校应制定校舍维修计划,确保校舍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学校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校舍环境管理1.学校应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和优美,定期进行清扫和绿化等工作。

2.学校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并提供相应的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

3.学校应合理利用校舍空间,保持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4.学校应建立图书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

五、校舍设施管理1.学校应建立校舍设施管理台账,记录设施的购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2.学校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学校应建立设施故障维修制度,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报废事宜。

4.学校应为教学、办公等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六、校舍保障设施1.学校应建立校舍保障设施清单,包括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等安全设备。

2.学校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校舍保障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3.学校应加强校舍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对校舍保障设施的认识和利用能力。

七、违规处罚1.学校应建立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校舍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

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学校校园与校舍的安全、有序运行,提高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二、校园规划1.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校园规划,确保校园合理布局、环境优美、功能完善。

2.校园规划应包括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不同区域应满足不同的需求。

3.教学区应合理划分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便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

4.生活区应设置宿舍楼、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提供学生良好的生活条件。

5.运动区应包括操场、篮球场、足球场等,满足学生的体育锻炼需求。

三、校园环境1.学校应定期进行校园环境的整治,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2.学校应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3.学校应建立绿化保护制度,定期进行树木修剪与更新,保持校园绿化水平。

4.学校应设立校园环境巡查团队,定期巡查学校各个角落,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5.学校应加强对校园卫生的管理,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确保校园的卫生状况。

6.学校应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座椅、休息区域和室内外活动场所,确保学生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四、校舍维护1.学校应设立校舍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校舍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学校应制定校舍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各校舍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3.学校应建立校舍维修基金,用于校舍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4.学校应落实校舍维护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5.学校应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管理,定期检查电路、水管等设施的安全性。

6.学校应设立紧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损坏。

五、校园安全1.学校应设立校园安全管理团队,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应加强对校门和周界的管理,确保校园的安全。

3.学校应建立校园监控系统,监控校园内外的安全情况。

4.学校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和教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学校应加强对校园财产的保护,设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

6.学校应建立校园警示教育制度,加强对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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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
市中小学校园校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

校园系指教学、活动、绿化、生活、生产、实习等教育用地。

校舍系指教学、行政、生活、校办企业用房等教育用房。

第三条校园校舍管理实行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校园校舍建设的指导
和监督工作。

计划、财政、城建、规划、国土、房产、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应按各
自职责 ,协助做好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第四条乡镇政府要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校园校舍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校园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和财产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变相侵占。

第五条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 ,办理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校舍房产证;绘制校园总平面图和校园规划图 ;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校园校舍档案。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完好。

校舍出现险情 ,学校须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属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尽快修复或拆除。

第七条学校不得擅自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

确需改变原校舍使用功能的,必须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八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校园校舍出卖、转让、抵押、兑换、出租等,确需改变使用性质或转变产权关系的,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校园校舍面积达不到国家、省颁标准的学校,不得利用校园校舍进行办厂、经商等一
切非教育活动。

第十条学校应根据绿化的有关标准搞好校园的美化和绿化。

学校在校园内栽种的林木,其产权、收益权归学校所有 ,砍伐时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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