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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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 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 日。
• 同时申请,专利权授予谁?
22
3、单一性原则
•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 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8
•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 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 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 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 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 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19
第四节 专利的申请原则
1、书面原则: •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31
练习
• 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此加以 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 但该专利的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 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是
1
本章主要内容及重难点
•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专利法的客体 • 专利法的主体:权利的归属 • 专利权的申请:申请原则 • 专利权利的限制
2
第一节 专利制度概说
• 专利制度的起源: • 1、国王——特许令、诏书“Letters
Patent”; • 2、第一部专利法:1474,威尼斯; • 3、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实施权 • 答案:AB
32
法定许可
•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
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
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7
“三性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 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 的专利文件中。
•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16
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及归 属
• 发明人:不论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只要完成发明创造,即可为发明人;
• 申请人:通常发明人即为申请人,但也可通 过合同、继承和法律规定取得申请权;
•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未必能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未必都曾是专利申请人, 也可通过转让或继承等方式取得。
13
四、除外客体
•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一)科学发现; •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
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新增)。 •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
•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 生积极效果。
10
三、外观设计
• 含义:简称为工业设计,指关于产品的 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应用的新设计。
• 特点:以产品为依托 以产品的色彩、形状、图案等为要素 以美感目的为核心 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 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 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 生的不利影响的。
28
•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 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 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 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 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 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
23
4、优先权原则
• 含义: 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一段时
间内(发明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 观设计为6个月),就同一内容再次提 出申请,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后续 申请日的申请日。 • 分类 国外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
•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 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 许可。
30
给付合理的使用费
• 第五十七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 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 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 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 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裁决。
8
•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 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
•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 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上首次发表的;
•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 容的。
9
•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 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 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 特点和进步。
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 •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 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 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 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20
2、先申请原则
•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 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 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 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 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 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新增)。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3、取消了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 • 4、在加强专利权的保护方面,赋予了外观设计专利
权人许诺销售权,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完善 了侵权赔偿制度, • 5、规定了旨在合理平衡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关系 的条款,有效防止对专利权的滥用。
5
第二节 专利法的客体
•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 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案》; • 4、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十多个国家
经过协商达成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 约》。
3
《专利法》
• (1984年3月12日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正 ,2000年8月25日第二 次修正,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正,共76条)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
第八章 附则
4
专利法修订后的五大变化
• 1、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了“提高创新能力”、“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
• 2、适度调整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授权标准。
11
12
•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 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 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 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 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 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 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 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本条第三次修订改动)
34
“牛黄清心丸”不能自主生产 --中药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 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 成药,然而想要生产牛黄清心 丸的口服液和微胶囊的改进剂 型产品,却要取得韩国人的同 意,因为他们已经向中国专利 局申请了这两项产品的专利。
35
• 江苏地道的中药材薄荷,目前已有8项 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主要用于口香糖等 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 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 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在关于银杏的 68件中国专利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 有4件,却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 艺流程。
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14
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 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15
•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 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24
•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 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 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 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 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外优先权)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 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 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
17
专利权的归属
•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 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 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 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一、发明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科学发现”是发明吗?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4、内容的合法性
6
二、实用新型
• 含义: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 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 的技术方案。
• 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只能是产品,不包 括方法,并且针对的是产品形状、构造 所作出的新设计,其对创造性要求比发 明专利低,审查程序也相对简单、快捷。
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 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 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 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 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 许可。
27
•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 利的强制许可:
33
•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 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 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 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 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的。
•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 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 医疗器械的(此款新增)。
• 第五十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 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 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 区的强制许可。
29
• 第五十一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 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 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 可。
25
程序:提交书面声明
•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 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 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 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 优• 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
•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 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 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 日。
• 同时申请,专利权授予谁?
22
3、单一性原则
• 第三十一条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 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8
•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 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 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 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 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 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19
第四节 专利的申请原则
1、书面原则: •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31
练习
• 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此加以 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 但该专利的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 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况下,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是
1
本章主要内容及重难点
• 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专利法的客体 • 专利法的主体:权利的归属 • 专利权的申请:申请原则 • 专利权利的限制
2
第一节 专利制度概说
• 专利制度的起源: • 1、国王——特许令、诏书“Letters
Patent”; • 2、第一部专利法:1474,威尼斯; • 3、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实施权 • 答案:AB
32
法定许可
•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
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
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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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性审查”: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 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 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 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 的专利文件中。
•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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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专利权的主体及归 属
• 发明人:不论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只要完成发明创造,即可为发明人;
• 申请人:通常发明人即为申请人,但也可通 过合同、继承和法律规定取得申请权;
•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未必能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未必都曾是专利申请人, 也可通过转让或继承等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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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除外客体
•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 (一)科学发现; •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
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新增)。 •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
•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 生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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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观设计
• 含义:简称为工业设计,指关于产品的 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 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应用的新设计。
• 特点:以产品为依托 以产品的色彩、形状、图案等为要素 以美感目的为核心 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
•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 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 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 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 生的不利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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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九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 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 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 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 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 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 为一件申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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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优先权原则
• 含义: 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后的一段时
间内(发明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 观设计为6个月),就同一内容再次提 出申请,可将其首次申请日作为后续 申请日的申请日。 • 分类 国外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
•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 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 许可。
30
给付合理的使用费
• 第五十七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 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 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 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 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 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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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 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丧失新颖性:
•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 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 上首次发表的;
•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 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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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 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 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 特点和进步。
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 利要求书等文件。 •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 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 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 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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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先申请原则
•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 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 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 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 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 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新增)。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 3、取消了对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 • 4、在加强专利权的保护方面,赋予了外观设计专利
权人许诺销售权,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完善 了侵权赔偿制度, • 5、规定了旨在合理平衡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利益关系 的条款,有效防止对专利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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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专利法的客体
•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 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案》; • 4、1883年,以法国为首的十多个国家
经过协商达成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 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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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
• (1984年3月12日通过 ,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正 ,2000年8月25日第二 次修正,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正,共76条)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
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
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
第六章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
第七章 专利权的保护
•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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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订后的五大变化
• 1、在立法宗旨中,增加了“提高创新能力”、“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
• 2、适度调整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授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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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 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 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 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 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 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 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 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本条第三次修订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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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黄清心丸”不能自主生产 --中药专利保护迫在眉睫
• 牛黄清心丸是我国传统中 成药,然而想要生产牛黄清心 丸的口服液和微胶囊的改进剂 型产品,却要取得韩国人的同 意,因为他们已经向中国专利 局申请了这两项产品的专利。
35
• 江苏地道的中药材薄荷,目前已有8项 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主要用于口香糖等 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类公司独揽4项 专利。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藕、薄荷茶 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在关于银杏的 68件中国专利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 有4件,却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 艺流程。
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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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
•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 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 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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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 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 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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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 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 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 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 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 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外优先权)
•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 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 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 享有优先权。(国内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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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归属
•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 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 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 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 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一、发明
1、发明中应当包含创新
2、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科学发现”是发明吗?
3、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4、内容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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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用新型
• 含义: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 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 的技术方案。
• 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只能是产品,不包 括方法,并且针对的是产品形状、构造 所作出的新设计,其对创造性要求比发 明专利低,审查程序也相对简单、快捷。
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 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 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 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 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 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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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 利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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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 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 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 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 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的。
•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 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 医疗器械的(此款新增)。
• 第五十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 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 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 区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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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 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 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 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 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 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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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交书面声明
•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 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 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 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 优• 强制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