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色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8)
2018年工程跟踪审计报告-范文word版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工程跟踪审计报告篇一: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报告模板XXXXXX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协审月(季、半年、年)报(201X年X月X日-201X年X月X日)协审单位:日期:宁国市审计局:根据贵局委派,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派出人员,进驻XXXXXX工程现场,根据审计局规章制度和审计方案要求,对该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现将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的月(季、半年、年)度审计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情况。
(位置、建设内容、总投资、总建筑面积、总合同价款等);审计组组成。
组长XXX,主审XXX,成员XXX、XXX。
二、项目建设情况1、工程建设情况。
(1)该工程本月(本季度、本半年、本年)完成哪些主要内容,完成形象进度多少;本月(本季度、本半年、本年)完成多少投资金额,占合同总金额比例;本月(本季度、本半年、本年)工程实际进度较计划提前或滞后,其原因是什么等。
如工程划分几个标段,则各标段情况同前叙述。
(2)至审计时,该工程完成总体形象进度比例多少,完成多少总投资金额,完成哪些主要内容;工程实际进度较计划提前或滞后,其原因是什么等。
如工程划分几个标段,则各标段情况同前叙述。
2、资金支付情况。
(1)本月支付施工进度款XX万元(一期或一标XX万元,二期或二标XX万元,三期或三标XX万元…..)。
该工程累计共支付工程款XX万元(一期或一标XX万元,二期或二标XX万元,三期或三标XX万元…..)。
(此条月报提交)(2)本季度(本半年、本年)该工程支出费用为XX万元。
其中工程建安投资支出XX万元(一期或一标XX万元,二期或二标XX万元,三期或三标XX万元…..);工程设备投资支出XX万元(一期或一标XX万元,二期或二标XX万元,三期或三标XX万元…..);工程其他投资支出XX万元。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0•【字号】百政办发[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百色市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审计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3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
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进法治、保障民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对2008年至2011年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及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发现,应整改而尚未整改的问题进行集中督促整改,确保在2012年4月底以前整改完毕。
对2012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提高,确保年底前审计整改率达到80%以上。
通过审计整改,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整改内容(一)2008年至2011年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和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函等审计文书规定要整改或处理处罚问题中尚未整改和尚未处理处罚的问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的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的函【法规类别】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粤府函[2014]20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9.18【实施日期】2014.09.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整改情况的函(粤府函〔2014〕201号)审计署:贵署《审计报告》(审社报〔2014〕49号)收悉,我省高度重视,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立即责成有关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落实整改。
现按要求将有关整改情况函告如下: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217.52万元长期闲置问题。
截至2013年底,东莞市共结余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1.15亿元。
为了利用好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结合实际情况,东莞市于2014年2月26日决定使用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补助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收购松山湖台科花园公租房小区物业产权,以增加政府筹集的公租房房源,用于解决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改善其居住条件。
按照收购协议约定,东莞市财政局在2014年3月26日已拨付首期收购款3.5亿元,其中包括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全部结余资金。
因此,中央补助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结余资金1.15亿已全部按规定用途支出。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211.79万元未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
经督促,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1211.79万元全数上缴松山湖财政分局,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不符合条件的7户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问题。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经取消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的保障资格。
省政府已责成东莞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对申请家庭资产情况的审核管理。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28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百色市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2018年百色市《政府工作报告》、《百色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确保实现全年经济增长9.5%—10%目标任务,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2018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确保实现高质量增长。
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之年,必须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保持高于全区、全国的百色速度。
同时,突出高质量发展,在提高速度中提升质量,在提质量的同时加快发展速度,加快补齐短板,着力解决百色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促进均衡发展。
二、着力提升经济运行统筹能力。
各县(市、区)政府、各主要经济指标牵头部门要每月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摸清底数。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经济总量不大、发展空间较大的地区和行业。
梳理主要问题,提出新的意见措施,解决问题。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各主要经济指标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
要强化统计工作,重视统计基础性工作,做好摸底排查和台账报送。
三、定向精准施策。
要将GDP发展支撑指标细分到各行业部门,把责任落实到县领导和具体单位、具体工作任务上。
要统筹抓好与GDP有关的22项指标,细分每个指标支撑条件,注重提升经济指标匹配性,实现精细化管理。
各主要经济指标牵头部门要充分与统计部门、发改部门沟通衔接,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摘要】本文主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提出相关建议。
在介绍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背景和审计的重要性。
然后在正文部分分别阐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历史背景和发展现状、政策目标和实施进展、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以及审计结果的分析,并就审计结果提出了相关建议。
结论部分总结了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并展望了未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发展。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推动该项目做出贡献。
【关键词】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历史背景、政策目标、资金来源、审计结果分析、建议、总结、发展展望1. 引言1.1 介绍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国家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特困人群的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住房条件,改善生活质量,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和谐发展所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旨在通过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质量较高、价格较低的住房,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贷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形式,旨在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民生工程,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前经济发展进程中,应不断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推动其实施和进展,确保更多低收入群体能够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惠。
1.2 说明审计的重要性审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环节,具有监督、指导和提升作用。
审计能够全面评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情况,检查政策执行是否符合规定,核查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通过审计,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保障政策顺利实施。
审计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审计能够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挪用现象的发生。
保障房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保障房审计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审计组对保障房项目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计工作。
在此次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全面梳理了保障房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以及管理和运营情况。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措施,以促进保障房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保障房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具体而言,我们重点关注了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和结余情况。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保障房项目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包括超标超额使用资金、资金挪用、以及虚报冒领等现象。
其次,有的保障房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账目不清、财务信息不真实等问题。
最后,部分保障房项目存在着结余资金滞留、使用不当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首先,加强对保障房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遏制资金滥用和挪用行为。
其次,要求各地加强对保障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定期进行资金清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问题。
最后,对于结余资金滞留和使用不当的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资金调度和使用,确保结余资金及时到位并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和运营。
二、工程质量情况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保障房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审计。
具体而言,我们重点关注了保障房项目的建设过程、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情况。
通过审计,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保障房项目存在建设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括违法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其次,有的保障房项目存在工程质量检测和验收不严格的情况,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等问题。
最后,部分保障房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
首先,要求各地加强对保障房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建设,杜绝违规行为。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 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会上的表
态发言
在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进点
会上的表态发言
(2018年2月27日)
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对审计组莅临我县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就做好此次审计工作表态如下:一、提高认识,全力支持配合。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任务圆满完成。
县相关单位将服从调度安排,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并根据审计组工作要求做好情况汇报、信息交流,全力以赴配合审计组工作。
二、摸清底数,确保真实准确。
我县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程序,完成各项资料和数据的上报汇总工作,及时向审计组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数据、报表,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实事求是,全面反映情况。
三、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坚持“边审边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知立改,立见成效,绝不回避矛盾、推卸责
任。
以本次审计为契机,深入查找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严格按照审计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坚决、迅速整改到位。
同时,充分运用审计成果,举一反三,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控风险,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四、搞好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此次审计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我县将全力搞好对接,积极为审计组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后勤保障,努力为审计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顺利圆满完成。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4•【字号】百政办发〔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项目推进保障机制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百色市重大项目推进保障机制》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14日百色市重大项目推进保障机制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影响,是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动力和重要支撑,是促投资稳增长的“牛鼻子”。
为有效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挑战和困难,更好地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重大项目遴选机制(一)重大项目选择范围。
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对全市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项目,均可申请列入市层面重大项目。
(二)完善重大项目预审制度。
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申报的项目,按照市层面重大项目预审要求实行“随报随审”。
对通过预审的项目,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优先办理投资许可、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审批手续,市发展改革委优先列入市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草案。
(三)不断更新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库。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建立市层面重大项目储备库,并作为制定市层面重大项目计划草案的主要来源。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建立本级本单位重大项目储备库,优先支持储备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各县(市、区)重大项目储备库按照全程监控、适时更新、滚动调整的原则进行管理。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06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4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监管创新,提升监管效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依据《清单》开展检查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和有必要实施全覆盖的检查事项外,应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实施。
二、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修订情况,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如需对本部门《清单》进行调整的,须在清单更新(制定)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备案,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做好县(市、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及公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清单》,制定本县(市、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实现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事项的全覆盖。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的修订情况,做好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与更新工作。
附件:百色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17日——结束——。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5•【字号】百政办发〔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25日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2018年百色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包括社保惠民、健康惠民、教育惠民、水利惠民、安居惠民、农补惠民、生态惠民、文化惠民、扶贫惠民和科技惠民等10大类项目和31个子项目,计划筹措项目资金62.9亿元,是2018年市人民政府推进的重点工作,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按规定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时间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社保惠民项目(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筹措资金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亿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3亿元,市级、县(市、区)财政补助0.6亿元。
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提供财政补贴,为年满60周岁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基础养老金,按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发工作,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督查考评该项目工作落实。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筹措资金,及时下达资金,明确各县(市、区)配套资金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等。
实施时间:2018年1—12月。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贵州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审计局、贵安新区审计局、仁怀市审计局、威宁县审计局,厅各处(室、中心):现将《贵州省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018年3月14日附件贵州省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审计署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2018年我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促进中央和我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审计重点,以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金、项目、政策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抓手,聚焦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聚焦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聚焦促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2.25•【分类】其他正文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9年12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各领域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则。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号入座,按时按规定整改到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审计署向161个中央部门单位和省[*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本报告对省级行政区统称为省,地市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
级人民政府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整改。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
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面落实全国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许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大多数部门单位和地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检视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
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不断健全整改机制,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发〔2018〕3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发〔2018〕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为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经市人民政府第四届5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定保留120件,修改12件,废止87件。
凡列入修改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有冲突的条款不得适用,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于2019年2月底前修改完毕,报经市人民政府审议后重新公布。
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附件:1. 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2. 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3. 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百色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13日附件1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天生桥一级水电站库区移民工作有关部门实施意见和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百色库区移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百署发〔2002〕20号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吉航运枢纽百色市库区移民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6〕50号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百色库区库岸失稳区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2〕65号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生桥二级水电站隆林县施工区征地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2〕66号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土地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03〕80号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03〕87号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03〕92号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的通知百政发〔2003〕93号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粮食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发〔2004〕5号10百色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04〕42号1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百政发〔2005〕47号1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06〕26号1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百政发〔2006〕30号1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百政发〔2007〕11号15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关于提高进藏新兵优抚待遇若干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07〕52号1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8〕1号1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08〕33号1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09〕22号1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享受特殊津贴待遇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09〕44号2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鼓励全民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09〕46号2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0〕17号2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0〕118号2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老年人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1〕2号2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10号2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信访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1〕17号2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40号2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12〕15号2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12〕30号2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百政发〔2012〕42号3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2〕44号3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2〕49号3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2〕58号3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所建设的意见百政发〔2012〕66号3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223号3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和奖励企业上市实施意见(试行)百政发〔2013〕28号3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百政发〔2013〕46号3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14〕3号3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和城区规划建设管理职能的通知百政发〔2014〕38号3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企业到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扶持政策的通知百政发〔2014〕39号4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百色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土地等级的通知百政发〔2015〕3号4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5〕11号4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百色市库区无法落实生产安置移民耕地长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16〕2号4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百政发〔2016〕5号4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6〕6号4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百政发〔2016〕13号4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6〕26号4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百政发〔2016〕33号4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百政发〔2017〕10号4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重大项目推进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17〕15号5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鼓励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的意见百政发〔2017〕30号5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百政发〔2017〕31号5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7〕38号5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滩水电站百色市库区移民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办发〔2003〕219号5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百色市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6号5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准许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71号5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134号5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195号5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和百色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评奖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165号5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土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6〕53号6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21号6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8〕51号6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百政办发〔2008〕123号6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百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9〕83号6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6号6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接受捐赠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57号6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产畜牧局关于加强捕捞渔船管理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84号6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85号6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28号6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74号7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54号7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23号7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14号7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27号7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31号7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糖业综合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260号7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我市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办发〔2012〕5号7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1号7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32号7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218号8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边境旅游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3〕75号8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加快发展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办法通知百政办发〔2013〕35号8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3〕103号8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3〕112号8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食品安全区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14〕24号8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4〕35号8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4〕85号8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开展教育精准扶贫扶持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13号8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7号8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百政办发〔2015〕56号9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公共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69号9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百政办发〔2015〕38号9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1号9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自治区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37号9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百色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42号9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2号9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3号9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6号9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务云计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8号9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9号10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75号10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76号10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80号10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85号10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87号10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96号10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102号10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107号10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山茶油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7号10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18号11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制糖企业战略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25号11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52号11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处置“僵尸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57号11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政府政策性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63号11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70号11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对外贸易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81号11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111号11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7〕114号附件2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0〕4号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0〕16号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15〕7号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4〕36号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办理人民防空建设手续的通知百政办发〔2006〕162号6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35号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百色市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1〕19号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60号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办发〔2012〕174号1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涉税财务价格认定管理办法通知百政办发〔2013〕61号1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4〕36号1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60号附件3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百署发〔1997〕53号2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认真做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作的通知百署办〔1996〕11号3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处置百色市城区闲置土地通告的通知百政发〔2003〕115号4百色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决定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04〕29号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4〕48号6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划定东笋水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通告的通知百政发〔2005〕4号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1号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征地后农民身份置换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发〔2005〕61号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征地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62号1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河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05〕63号1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05〕64号1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百政发〔2005〕91号13百色市大水面渔业管理办法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2006年4月20日1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百色城镇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决定百政发〔2006〕11号1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百政发〔2007〕12号1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07〕45号1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07〕56号1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07〕58号1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程序暂行办法百政发〔2008〕4号2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09〕23号2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百政发〔2009〕29号2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非法载客劳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百政发〔2009〕27号2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百政发〔2009〕50号2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0〕31号2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0〕3号26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10〕6号2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百政发〔2011〕15号2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31号2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11〕35号3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百色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1〕37号3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专利资助和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2〕3号32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百政发〔2012〕57号3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宅专顶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百政发〔2013〕2号3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征地拆迁预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13〕16号3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市田七产业发展扶持奖励的实施意见百政发〔2013〕52号36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接收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4〕6号37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4〕15号3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百色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百政发〔2014〕23号3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工作规范(第一批)的通知百政发〔2014〕65号4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5〕5号4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百政发〔2015〕21号42百色市人民政府印发百色市关于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百政发〔2015〕25号4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百政发〔2015〕32号4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百政发〔2016〕19号4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百政发〔2016〕31号46澄碧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47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203号48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物流工作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32号49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82号50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84号51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夜景灯光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88号5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管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90号5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105号5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百政办发〔2006〕54号55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文件的通知百政办发〔2007〕198号56百色市人。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旨在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确保该工程的有效实施,审计机关对其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了分析及相关建议。
一、审计结果分析1.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资金滞留、挪用、超支等问题。
其中,滞留资金占比最高,地区存在各类原因导致的滞留现象,主要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进度缓慢等,这种情况应该尽早解决,以免对工程实施产生影响。
挪用资金存在于少数,这是因为管控不严导致的,应该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而部分地区出现的超支问题是由于工程量大、建设成本高等因素导致的,建议相关区域加强资金规划、管理,严格控制成本。
2.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审计发现,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设计方案不合理、施工质量差等。
设计方案不合理会导致工程建设成本上升,限制相关地区的发展。
因此,应该加强设计方案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施工质量差是由于施工人员技术不熟练、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
建议加强承包商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确保项目质量。
审计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各地区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化程度低,项目管理存在诸多不足,如:工程信息登记不规范、档案管理混乱等。
建议所有地区加大项目管理力度,制定完善的工程管理方案,注重信息化建设,开展对项目信息完整性、可靠性、及时性等相关问题的监管。
二、相关建议1.严格资金监管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防止出现滞留、挪用等问题的发生。
对于资金拨付不及时的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协调,尽快解决问题。
同时,建议将资金监管纳入到项目管理体系之中,对项目资金流向进行全方位、全周期的监控。
3.完善项目管理综上所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结果表明,仍有改进的空间。
需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质量、完善项目管理,从而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实现民生保障。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分析及相关建议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中国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提供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一项重要工程。
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踪审计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分析根据审计结果,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 资金使用不透明。
审计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中存在挪用、贪污、浪费等问题,导致公共财政资金被滥用。
2. 管理不规范。
部分地方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质量差等问题。
3. 配套设施不完善。
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在建设时未考虑周边的配套设施,导致住户生活条件差,居住环境不宜。
4. 不符合实际需求。
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选址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同时由于未充分了解受益人的实际需求,导致住户不满意。
二、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资金管理。
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共财政资金使用透明、规范。
2. 加强项目管理。
提高地方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进行,同时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
3. 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周边配套设施的建设,如学校、医院、商业设施等,以提高住户的生活质量。
4. 提高选址和规划的科学性。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选址时,要充分考虑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交通便利度、城市规划等因素,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
同时要加强对受益人需求的调研,确保项目能真正满足住户的实际需求。
5.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确保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解决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
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不透明、管理不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不符合实际需求等问题。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百政办发〔201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31日前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根据清理结果拟定的《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和《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共10件)》已经2010年11月22日市二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具有行政管理效力,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需修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原起草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号)的要求重新办理;继续有效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要全文向社会公布。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 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十二月一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清理理由1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三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全面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百政发〔2003〕28号已超过适用期限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4〕152号该文的依据已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森林植被恢复费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的通知百政发〔2004〕21号已有新的文件代替附件2决定修改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序号文件名称文号修改理由清理意见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超面积补差价款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05〕119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2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1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3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百政发〔2006〕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4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百政发〔2006〕42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5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工业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百色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百署发〔1997〕53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7百色市城区河道管理实施细则百色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8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9〕40号制定的依据被废止和修改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9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10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百政发〔2005〕86号与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由原起草单位一个月内修改并重新行文,逾期则自行废止——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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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色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18)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贵局门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以下统称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安居工程政策落实、管理绩效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我局经对接市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等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逐项、逐条核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
现将市本级截至5月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扩大安排享受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范围,涉及1818户343.57万元。
问题描述:百色市发展改革委、百色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4月下发《关于下达百色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计划的通知》,安排补助资金1304万元建设康居苑、安居苑、乐居苑、永安小区、广安臻美小区、都市桃园小区、泰安小区等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住户燃气供应工程(市物价局核准本市一般小区住户的燃气安装收费标准是2700元/户,6900户计总投资1863万元,补助70%即1304万元)。
经审计核查,7个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共5082套(户),另建设有经济适用住房1952套(户),对照文件规定,符合补助范围内的是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共5082套(户),经济适用住房1818套(户)不属于补助范围之内,与上报自治区并已下达补助的6900户相差1818套(户),属扩大补助范围,涉及补助资金343.57万元。
整改措施:市房产局联合发改委、财政局下文通知百色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资金退回财政,并向自治区申报调整,将资金专用于我市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整改结果:正在督促百色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将资金退回退回财政。
(二)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应减免未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问题描述: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向百色市农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违规收取应减免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2.29万元,向百色高中棚户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违规收取应减免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52.44万元。
整改措施:市住建委退回违规收取的资金。
整改结果:2018年4月市住建委已将违规收取的资金94.73万元退回农业局和百色高中棚改项目。
(三)安居工程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项目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存在安全隐患。
问题描述:百色市本级六塘康居苑等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因未报送材料等原因,仍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消防存在安全隐患,涉及建设套数2440套,已分配入住2087套。
整改措施:督促各建设单位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办理,消除消防隐患。
整改结果:已对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督促业主组织完善相关材料,到右江区公安消防大队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
(四)安居工程住房分配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已享受住房保障家庭多重申报违规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问题描述:(1)百色市本级18户获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里,19人分作2户里的家庭成员重复申领补贴,百色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重复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9人次共1.42万元。
(2)百色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过程中,有1户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待遇,重复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共0.19万元。
整改措施:追回违规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并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截至4月底,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1.61万元,整改完毕。
2.百色市本级53户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仍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53套。
问题描述:(1)百色市房产管理局安排2017年底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47人已在2016年以前购买了商品房,并进行了商品房备案登记,未及时腾退。
(2)百色市房产管理局安排2017年底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6人已在2016年以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进行了经济适用房备案登记,未及时腾退。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腾退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对象,收回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二是在逾期居住期间按市场价格对配租户收取租金;三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完善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1)截至2018年5月底,2016年以前购买了商品房仍入住公租房的47户,已腾退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待遇35户;对因所购买商品房未能交付使用,暂时未能腾退住房的按照市场价格收缴租金12户,并已签订协议明确腾退时间。
(2)2016年以前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仍入住公租房的6户,已全部腾退住房。
整改完毕。
(五)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保障性安居住房运营管理不规范。
问题描述:百色市本级泰安公寓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10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项目,因产权所属关系未理顺以及佐证材料不齐等原因,已竣工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涉及住房5220套。
整改措施:加强沟通协调,督促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整改结果:已通知相关项目业主组织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产权登记,目前各项目业主正组织完善申请材料。
(六)以前年度发现未整改的问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资金闲置未使用超过一年的问题
问题描述:在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审计发现2014—2015年,广西百色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以1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集到位资金260480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使用贷款资金134813.74万元,尚有125666.26万元未使用,闲置时间超过一年以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开行贷款仍有105290.12万元未使用,问题尚未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督促百投集团和百东投资公司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简化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棚改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资金支付。
整改结果:截至五月底,市本级棚改贷款资金剩余约6.62亿元,其中百投集团剩余4.22亿元,百东投资公司剩余2.4亿元。
百投集团已制定用款计划,部分款项支付正在办理流程,预计6月10日前完成整改。
百东投资公司已向国开行申请将1.26亿元资金收回,待有需求再申请拨回,剩余1.14亿元用于东方家园二期棚改项目建设,预计12月底支付完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快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完成。
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的要总结经验,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对尚未完全整改的,要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全力以赴完成整改工作。
(二)加强督查,加快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
加强各部门协调,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棚户区对象尽快住上新房,坚持把棚户区改造这一民心工程落实好,提升保障对象的幸福感。
(三)完善制度,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
严把审核关,通过完善信息化建设、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落实责任等措施,解决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这一痼疾,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
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后续管理,完善公租房竣工备案、产权登记等手续证件办理;排查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做到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完善租金收缴办法,避免出现应收未收现象;加强管理维护,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安全、正常运行,发挥保障功能。
感谢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并提出宝贵处理意见,我局将深刻汲取教训,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规范保障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监管,防范问题重复发生。
百色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5月21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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