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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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抹灰施工合同
外墙抹灰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本地区有关规定及我公司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结合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容,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九建新区综合保税区二标段
2、结构形式:框架2层局部4层
3、建筑面积:约33057m2
二、承包围及容
1、承包围:通过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所有外墙抹灰工程以每平方米单价的形式交由乙方施工。
2、承包方式:包工(施工用具除塔吊、搅拌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工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包括室照明器具)
三、工作容:
1、室墙柱面抹灰、门窗护角楼梯间墙电梯井道及管道井;室外墙、柱面的砂浆抹灰。(外墙含线条抹灰)、主体结构施
工的一切抹灰施工容。(含所有主体结构构件与砌体交接的纤维网及所有楼梯间满挂钢丝网、结合层甩浆或喷浆等)2、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3、室外抹灰的所有前后台工作(包含筛沙、拌灰、运灰等)都已包含乙方施工单价。
四、劳务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劳务报酬或单价无论何种情况下都不再调整,均一次包死。
2、本协议所规定承包围的分项工程单价及结算方式:
墙抹灰:元/m2(含第三项的一切施工容,扣除门窗洞口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外墙抹灰:元/m2(含第三项的一切施工容,扣除门窗洞口按实际抹灰面积计算)
工程款的支付:以乙方每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70%付款,在次月的30号左右付款给乙方。实际工程量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审计结算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付人工费至95%,余款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五、工期
1、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节点计划完成
2、工期不得顺延,除非遇有下列情况
A、因甲方提出施工图纸修改
B、遇到不可抗拒事件
C、因连续4小时停电或一周停电累计12小时以上。
D、因下雨等不适合抹灰施工的。
3、影响工期的情况一旦排除,乙方应立即复工。
六、工程质量
整体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1、抹灰工程的面层,不得有爆灰和裂缝,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应粘结牢固,不得有脱层、空鼓等缺陷,表面光滑,接搓平整。
2、抹灰表面平整度不超过2㎜(3m靠尺)立面垂直不超过3㎜(2m靠尺),阴阳垂直度不超过2㎜线条必须平直,圆弧面抹灰须圆滑流畅。
3、净开间(进深)允许偏差﹢﹣15mm,极差20mm;净高度﹣15mm,极差20mm。
为了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采取如下的质量保证管理措施:
1、梁柱和砖接头处不按规定贴纤维网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框架部分)
2、不带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门窗洞口不按工长要求的大小施工造成返工的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4、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
的罚款200元。
5、不工完场清,一次罚款500元。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B、提供进行施工的场地。
C、配合乙方在工程当地处理有关事项。
2、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筑单位(业主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按照该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有关操作规程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工程劳务承包围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工期。乙方须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罚款及各种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风险和安全事故的责任。(2)乙方自身配备的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坚守岗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时必须附误工人员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按时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每月25日交于甲方资料员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建设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6)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违反规定时按相关制度处罚。
(7)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进场施工;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8)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乙方应尽量对其施工人员做好解释工作。若未按期拨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工程要求及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要求的,该段罚款1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者,除按每个工期段罚款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20%。
3、乙方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6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对甲方再招用分包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自行充实施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计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九、保险办理
保险费用由甲方负责。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1、所发生的费用壹仟元以由乙方承担。
2、所发生的费用壹万元至叁万以的按照双方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甲乙双方分别承担相应比例责任。
3、所发生的费用超过叁万以上的需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处理。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将付给对方该项施工容的人工费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乙方承建的装修工程经鉴定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返工,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