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生参军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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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大学生参军新政策规定
一、2017大学生当兵待遇优惠政策
待遇、优惠政策(以新桥街道为例)
1、两年义务兵期间,参军人员每年可领取18300元优待金(2015年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另外街道对于大学生参军两年,
每人奖励10000元。
3、义务兵退役复学后,可享受民政部门给予的地方一次性经济
补助23000元。(2014年退伍兵标准,逐年递增,以文件为准。)。
4、服役2年后退伍,在部队可领取退伍费一万元左右。
5、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参军入伍,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可直接
提干。
6、高校在校生入伍,服役满1年以上可报考军校,年龄不超过
22周岁。
7、义务兵津贴:第一年每月津贴费为75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
费850元,两年津贴共约19200元。
8、在校大学生生入伍服役2年,可领取以上各种补贴合计约12
万余元(具体标准以文件为准)。
9、士兵在部队期间的立功授奖,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
11、2013年开始,在新桥街道入伍的大学生退伍后,取得大学
毕业证书后可以参加瓯海区组织的事业编制招考,只针对退伍军人。2014、2015年瓯海区录取8名退伍兵为事业编制。
13、士官工资: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4150余元,一年共49800余元;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5325余元,一年共63900
余元;上士(服役9-12年)每月6185余元,一年共74220元;四级军
士长(服役13-17年)每月7118余元,一年共85417余元。
14、退伍费标准:义务兵退伍费约10000元;下士退伍费约
98000元;中士退伍费约170000元;上士退伍费约290000元(转业安
排工作的约170000);四级军士长退伍费约460000元(转业安排工作
的约260000元)
二、2017新兵入伍补贴再涨9000元非京籍还能落户
5月14日上午,从北京征兵办获悉,凡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两年义务兵期间,均享受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2017年
本市入伍义务兵经济补贴再次增加,比去年涨了9000元。
2017年优扶政策规定,由本市入伍的义务兵,政府发放的经济
补助和部队津贴,本科生标准不低于18.6万元,专科生不低于
17.8万元,高中生(职高、技校)不低于15.4万元。此项补助和津
贴将每年定期增长,部分区县的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附:征兵工作流程
适龄男青年于7月31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
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男性公民兵役
登记/应征报名表》,并于7月31日前持此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3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外出务工的在返乡应征时应在
当地务工单位和派出所开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街(乡、镇)武装部报名。
2、体检阶段(8月1日至8月12日),主要任务:组织全面体检、体格复查和条件兵送检,统计上报体检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名单;
4、定兵阶段(8月26日至9月4日),主要任务:审批定兵,整
理新兵档案;
5、交接起运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按计划交接、输送新兵。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
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
体系。
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
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
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福建省教育系统鼓励高校学生优待优惠政策
(一)复学(入学)政策
1.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在校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学籍,退役后2年内可以复学就读。
2.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大一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由高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退役后两2年内可以入学就读。
2.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三)高职(专科)升学政策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四)本科升学政策
1.教育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
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五)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加分政策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十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六)国家资助学费政策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退役后自愿复学或
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
(七)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三、集美区提高入伍奖励金和家属优待金
2015年8月14日集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义务兵大
学生入伍奖励金和入伍大学生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新标准:
1.义务兵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原标准为本科毕业5000元、本科在校生3000元、大专毕业3000元、大专在校生2000元)分别提至本
科毕业15000元、本科在校生(含领取入学通知书的新生)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