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财税[2018]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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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 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 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国税发[1999]178号: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 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 应并入综合所得的佣金所得=
不含含税税佣佣金金收收入入*(*(1-1-202%0%))-(不含1-税2佣5金%收)入-(附1加-税25费%)-附加税费
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
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次性补偿金应注意
• 是否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 是否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 • 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提前退休、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退养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 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 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 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
•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 合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 纳税。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原: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
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的政策
•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 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3号)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 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 实际年度数
• 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 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 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 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 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 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定月份数 •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
定计算纳税。 • 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个税政策
•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 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
•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与9号文一次性年终奖计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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