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编制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年月日

编制人:

审核人:

签发人:

目录

1. 编制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1)

4. 防护用品定义 (2)

5. 岗位职责 (2)

6. 施工作业PPE辨识 (3)

7. PPE的管理 (3)

8. PPE的分类和适用 (5)

8.1. 头部防护 (5)

8.2. 面部防护 (5)

8.3. 听力防护 (6)

8.4. 呼吸防护 (6)

8.5. 手部防护 (7)

8.6. 高处作业防护 (8)

8.7. 涉水作业防护 (10)

8.8. 其他 (11)

9. PPE的维护、保养 (11)

10. 附表 (12)

1.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的健康安全,预防、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影响,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文件。

2.编制依据

本程序文件编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2.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2.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3.《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2.4.《安全帽》GB 2811-2007

2.5.《安全帽测试方法》GB 2812-2006

2.6.《安全带》GB 6095-2009

2.7.《安全网》GB5725-2009

2.8.《呼吸防护用品》GB2626-2006

2.9.《坠落防护连接器》GBT23469-2009

2.10.《坠落防护安全绳》GB24543—2009

2.11.《坠落保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23468

2.12.《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GBT_3609.1-2008

2.1

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2.14.政府通知文件及业主管理要求

3.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项目城建公司范围内生活区、办公区及现场所有施工作业的分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在进行常规作业、非常规作业、特种作业时等凡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

4.防护用品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PPE):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安全带、防护镜、耳塞和耳罩等。个人防护装备是保护劳动者免受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

5.岗位职责

6.施工作业PPE辨识

6.1.一般装配作业: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

6.2.打磨/钻孔作业: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防护镜

6.3.噪声作业:当机器设备噪音达到80分贝时,需佩戴耳塞或耳罩。

6.4.喷漆作业:呼吸面罩、防化服、防化手套、防护镜、安全鞋等。

6.5.高空作业:工作服、安全帽、防滑鞋及安全带

6.6.搬运作业: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

6.7.其它作业,应配备相应个人防护装备,详见附件PPE配备参考。

7.PPE的管理

7.1.PPE的采购

PPE用品采用城建供货商合格名录内生产厂家,经EHS部选型报样品给业主确定后由商务部统一采购,采购到场由EHS部验收合格交物资部管理。PPE用品厂家应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证齐全。

7.2.PPE的发放

7.2.1.安全防护用品由各分包单位到总包统一领取为工人发放,各分包单位根据人员计划提起领取申请,经EHS部批准通知物资部门发放,并做好物资部相

关手续。

7.2.2.特种作业防护用品经分区经理召开协调会议时,经会中确定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发放。

7.2.3.对需专业维护或需周转使用的非常规类特种作业,在使用结束后,需交回物资部进行统一管理。

7.3.佩戴使用原则

7.3.1.安全防护用品的选用与更换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标准执行。

7.3.2.进入任何工作现场均需使用3种关键的标准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安全鞋和反光背心)。

7.3.3.安全防护用品的选用与维护选用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防护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使用前应对照使用的条件阅读说明书,使用方法要正确。

7.3.4.个人防护用品佩带、使用最基本原则是必须严格按产品出厂说明书佩戴使用,且在不影响完成正常巡检(看、听、摸等)和操作及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正确使用。

7.3.5.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7.3.6.个人防护用品一般按法定规定的期限及物资部规定的周期进行更换,特殊情况向EHS部处提出申请,才可更新或调换。

7.3.7.非常规作业或特殊防护用品由生产经理组织协调会中提出,由分包单位到物资部签字领取。

7.3.8.个人防护用品领用实行使用者签名制,从而保证劳动者配备与其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应规范正确佩带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7.3.9.对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作业场所,即整体作业环境低于85dB(A)每8小时工作日,佩带可视个体健康和对噪声敏感度情况而定,但必须有获得个人防护用品的权利。

8. PPE 的分类和适用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过LA 劳安认证,根据工程作业类别大

致可以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以下

防护分类: 8.1. 头部防护

8.1.1.根据《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标

准》JGJ184-2009的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

佩戴安全帽。

8.1.2.本项目采用插片式安全帽,内附GPS 定位元件,

帽身贴二维识别码。规定颜色为:红色:安全员;白色:

管理人员;蓝色:特种作业人员;黄色:施工人员。

8.1.3.除指定休息区域、办公室、PPE 免戴区、驾驶室内,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正确穿戴标准个人防护。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负责保管,严禁坐、压、摔或与高温及腐蚀性物质接触,并注意防霉、防蛀。

8.1.4.安全帽变形、破损或使用超过30个月强行报废;安全鞋破损、开裂或使用超过30个月强行报废;反光背心严重破损则报废。

8.2. 面部防护

8.2.1.从事打磨、切割等易造成眼、面部伤害的工作时实行双重防护,佩戴防护面罩和防护眼镜。

防护面罩

焊工面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