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为规范甲地县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行为,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县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管理制度(一)禁止性管理制度1.禁止在电脑和手机上玩游戏、炒股、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网上聊天、看小说、听音乐,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和串岗聊天。
3.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
4.禁止与办事人员顶撞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当及时向政务大厅负责人和就业局窗口负责人反映和报告。
(二)禁止用语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XX”;“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三)服务态度1应主动热情,服务周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
2.应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尽心;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3.不得与办事人员争吵、争辩。
(四)服务用语1与办事人员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4.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这里是宁城县政务服务大厅就业服务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5.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义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6.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X月X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7.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等文明用语。
8.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
(五)仪容仪表1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一、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的内容1.组织架构:明确政务服务窗口的组织架构,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责,确保政务服务窗口的正常运转。
2.人员配备:规定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职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保证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3.岗位责任制: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4.工作流程:明确政务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包括服务对象的办事流程、办事申请的接收与受理流程、材料审核与审批流程、办事结果反馈与服务质量评估等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5.服务标准:制定服务标准,规定政务服务窗口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6.信息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规定政务窗口办事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和保护,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7.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政务服务窗口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激励和约束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
8.问题处理:规定政务服务窗口的问题处理机制,包括办事申请的异议处理、服务态度问题的处理、服务质量问题的处理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的作用1.提高服务质量: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了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可以提高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2.提升工作效率: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流程,规定了工作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可以统一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便于管理和监督: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明确了组织架构和岗位责任制,可以便于管理和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增强窗口形象: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规定了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可以提高窗口的服务态度和专业水平,增强窗口的信誉和形象,树立良好的服务品牌。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 (1)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通报制度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6)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岗位职责 (9)政务服务中心挂牌上岗制度 (10)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制度一、窗口设立将审批事项和办件量较少,不具备在政务中心设立单独常驻窗口条件的部门,作为综合窗口成员部门进驻政务中心,并在政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
二、工作人员派驻1、综合窗口设一个位,工作人员由县政府确定进驻综合窗口的相关职能部门轮流派驻,每次一个部门,轮值计划由政务中心根据各部门事项办理时间季节性特点统一排班。
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包括首席代表(兼B岗)、窗口负责人(可兼职A岗)和A岗人员,窗口实行AB岗工作制,A岗人员为轮值期间的常驻人员,B岗人员为替换人员。
成员部门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必须保持半年不变。
2、派驻综合窗口的人员应当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且为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工作人员在综合窗口轮值期间要接受本部门和“中心”的双重管理,遵守中心各项制度,接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三、部门职责及窗口审批权限1、综合窗口实行授权审核审批制,成员部门需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下简称事项)授权给政务中心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办理。
所有成员部门的全部事项必须统一从综合窗口受理、转办和发出。
2、成员部门要将受理权和审核权下放给综合窗口,同时负责培训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综合窗口人员,使其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办件程序、初审本部门事项的申报材料,能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
3、轮值部门除受理本部门事项外,必须同时受理办理其它成员部门的事项,并作好材料初审、登记录入、转办登记、发出登记等工作。
根据《服务指南》确定办件类型后,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等要求进行办理。
即办件必须在窗口当场办结,其他件须在0.5个工作日内移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部门必须按时限规定将办理结果返回窗口发出。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精选公文范文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窗口管理制度窗口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1、“六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办结时限,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首问责任制:对联办件,由第一受理窗口组织协办单位窗口进行审查,直至办结;对群众咨询,由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负责答复。
3、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当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有缺件和不合要求的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者。
4、首席代表制: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各单位授权首席代表行使审批权。
5、贴心服务制:主动为服务对象精1精选公文范文提供导办服务,指导填写相关资料;为晚到的群众提供延时服务,直到办完相关手续为止;为边远山区群众、外来客商提供预约服务;对重大基建项目、招商项目由中心相关窗口负责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每个村都设立代办点,确定代办员,群众需要县政府或县直单位审批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代办。
6、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超时默许制:对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许制。
8、并联审批制:审批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中心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9、一审一核制:所有审批项目均实行一审一核制。
10、统一收费制:所有审批收费一律集中到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二、首问责任制度精选公文范文2精选公文范文1、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群众或其他服务对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证照、咨询投资政策和证照申请事宜,首先问及的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并为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甘当首问责任人,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首问责任人接到服务对象的提问,要做好解答说明工作,如服务对象所办或所问事项属本窗口业务,应立即给予回答或办理,如不属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其带到相关窗口办理。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确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窗口设置与职责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窗口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六条窗口职责:(一)宣传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接受政务服务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三)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指导、协调和投诉处理;(四)参与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流程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特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第八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
第九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协助申请人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十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政务服务中心是为了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行政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和企业的需求而设立的机构。
为了规范和指导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政务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心主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并根据工作需要分管具体业务领域。
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2. 中心设立综合业务部、行政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和服务窗口四个部门。
综合业务部负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三、工作职责1. 综合业务部综合业务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监督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接收市民和企业的申请材料,核实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 审核申请材料,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3) 监督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过程,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4) 统计和分析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理数据,提出改进措施。
2. 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拟定政务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奖惩等;(3) 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中心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综合素质;(4)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所管理、设备维护等。
3. 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部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方案;(2) 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工作;(3) 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信息系统故障和问题。
4. 服务窗口部服务窗口部负责接待市民和企业的咨询和投诉,并协助综合业务部办理相关事项。
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高效、规范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3.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4.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维护政务服务窗口形象,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工作纪律
1.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保持政务服务窗口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3.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5.不得收受、索取或者变相收受、索取群众财物。
五、考核与奖惩
1.考核
(1)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2)平时考核以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
(3)年度考核以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主要内容。
2.奖惩
(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我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政务中心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中心窗口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利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政务中心窗口服务场所。
第三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务中心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政务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积极服务,礼貌待人,耐心解答咨询,办理业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五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用户信息,绝对不得私自泄露用户隐私。
第六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办公纪律,准时上班,勤勉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尊重用户,不得对用户进行人身攻击、歧视。
第九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维护政务中心设施设备,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第十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公正、廉洁,不得收受礼品、款项等不当利益。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章的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罚。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提供政务服务、信息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内容。
第十三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熟悉本窗口提供的各项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十四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根据用户需求,耐心解答疑问,协助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五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及时公布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费用标准等信息。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六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服务流程进行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为用户提供流程咨询、资料准备等服务指导。
第十八条用户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有不清楚之处应当向窗口服务人员咨询。
第十九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告知用户业务处理的结果,如有问题可以进行申诉。
第二十条政务中心窗口应当提供便民服务,方便用户查询办理业务。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二十一条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应当尽最大努力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友好。
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

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一、总则政务中心是我国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直接关系到政府与社会群众之间的互动关系和政府形象的塑造。
为了提高政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1. 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拔政务中心应从政务部门人员中选拔优秀的员工担任窗口工作人员。
选拔应注重个人素质、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评估,确保窗口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
2. 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政务中心应制定培训计划,在聘用窗口工作人员后,进行系统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政务知识、服务技巧、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培训方式可以是面授、实操、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
三、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激励1. 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政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以客观的标准评价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
2. 窗口工作人员的激励政务中心应设立奖励机制,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优秀表现进行激励和奖励。
奖励可包括荣誉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
激励措施应公正、透明,激励对象应以实际工作表现为基准,避免个别主观因素的干扰。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规范1. 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真诚、周到的服务。
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耐心、细心,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咨询和解答,确保满足客户的需求。
2. 服务效率窗口工作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同时,应合理安排工作流程,确保办理程序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 服务质量窗口工作人员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准确传达政策和规定。
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认真核实,确保服务质量。
同时,窗口工作人员应注重对客户隐私的保护,保护用户信息的安全。
五、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管理1. 工作时间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准时下班。
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应进行规范记录,做到工作时间有据可查。
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政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本制度,并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3. 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窗口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办事群众。
3.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够熟练办理各项业务。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5.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相互支持、相互配合。
五、窗口服务规范1. 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办理业务,不得拖延、推诿。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业务流程、所需材料,引导群众办理业务。
3. 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有序,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4. 窗口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群众提供的资料,不得泄露群众隐私。
5. 窗口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办公设备,节约办公用品。
六、考核与奖惩1. 政务中心办公室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
2. 对考核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3. 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政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政务中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请所有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本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方案为严肃xx县政务服务大厅(以下简称“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的运行,依据有关规定和窗口工作的特殊性,制定本方案。
一、考勤制度㈠政务大厅实行“早九晚五”作息制度。
除国家法定节日外,窗口工作人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上班,下午5点下班,并实行坐班制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㈢窗口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即每天早晨上班时和下午下班时必须打卡考勤。
确因工作原因,需提前回单位交换文件的,应提前向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㈣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公休假或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按本办法“请假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㈤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政务中心督查科如实记录并按月通报,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窗口的考核内容。
二、请假制度㈠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请假制度。
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年休假和因私离开窗口工作岗位的,均应履行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
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临时替岗,确保窗口工作正常开展:⒈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请假半天以上的;⒉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的;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部门窗口其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的。
㈢事假⒈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或因私请假,按事假对待;⒉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应报政务中心督查科批准;⒊窗口工作人员离开窗口工作岗位半天以内(含半天)的,由窗口负责人批准并报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⒋首席代表或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一天以上(含一天)的,应事前填写政务中心统一制作的“请假条”,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报政务中心督查科备案;⒌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的,应按以上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有关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本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应切实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赋予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阳光、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
第三条本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实行“一站式管理、一个窗口对外”。
窗口要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第四条本局所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项目,应当按照“阳光政务”有关要求,在窗口、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及市级相关网站等公示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许可结果等内容,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爱岗敬业,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相关政策,熟练掌握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按照阳光政务各项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要服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政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
自觉遵守政务中心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要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第七条窗口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参见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要严格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群众、投资者和基层服务。
接待服务对象要举止文明、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以实际行动维护本局和中心和良好形象。
第八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服务对象现场和电话咨询。
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到有问必答。
能直接回答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不推到处室;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主动咨询业务处室后再认真回答,做到让服务对象满意。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提高窗口服务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体验,便于群众办事、反映问题,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政务大厅内所有服务窗口的管理与运作。
第三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遵循“服务对象至上,诚信务实,高效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窗口工作顺畅、高效。
第四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窗口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监督。
第五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配备专业、热情、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六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积极采纳来自公众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第二章服务制度第八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按照规定的开放时间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停止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九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设置合理的服务窗口数量,确保服务效率。
第十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提供咨询、办理等多种服务功能,方便公众办事。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来自公众的投诉。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遵循“先来先办、提供便捷、服务热情、态度友好”的原则,为公众提供高效服务。
第十四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做好排队引导工作,避免出现拥挤情况。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明确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确保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办事人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七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八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窗口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演练。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政府形象。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数量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
(二)便民原则:窗口设置应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三)高效原则:窗口设置应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
(二)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事项的公示、公告、通知等。
(五)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资料。
(六)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政务服务业务。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