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李、包裹的运输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行李、包裹的运输合同

一、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

办理行李及包裹运输,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必须签署运输合同。铁路行李包裹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明确行李、包裹运输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行李、包裹并填发行李票、包裹票时起成立,到行李、包裹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

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行李票、包裹票。图2—1所示为行李票和包裹票示意图。

行李票、包裹票主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发站和到站;

2.托运人、收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行李和包裹的品名、包装、件数、重量;

4.运费;

5.声明价格;

6.承运日期、运到期限、承运站站名戳及经办人员名章。

二、托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承运人将行李、包裹按期、完好地运至目的地;

2.行李、包裹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要求赔偿。

(二)义务

1.缴纳运输费用,完整、准确填写托运单,遵守国家有关法令及铁路规章制度,维护铁路运输安全;

2.因自身过错给承运人或其他托运人、收货人造成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三、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按规定收取运输费用,要求托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政策法令和铁路规章制度。对托运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物品拒绝承运。

2.因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给他人或承运人造成损失时

向责任人要求赔偿。

(二)义务

1.为托运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输条件,将行李、包裹安全、及时、准确运送到目的地;

2.行李、包裹从承运后至交付前,发生灭失、损坏、变质、污染时,负赔偿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