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报告-总结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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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自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关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着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为增强文化软实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文化体制改革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涉及全局、关系长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我县进一步提高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改革求发展为基本理念,以改革促突破为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方面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县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把改革作为贯穿近期各项工作的一条主线和第一位任务,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高效率高质量抓好各项改革工作。

(二)、政策支持到位。

改革攻坚阶段,重点和难点都比较集中,要取得突破,有力的政策支持至关重要。转企改制的单位县歌舞剧团,底子薄、基础差、历史包袱重、遗留问题多,更需要在政策上支持到位、在财政上投入到位。县人事、财政、编制、工商、社保等部门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打破常规、特事特办,讲规定重实效、讲程序不拘泥,着力解决好改革成本支付、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形成鼓励改革、支持改革

的政策导向。

(三)、工作措施到位。

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关键要有真招实措。县自20XX年8月开始启动文化体制改革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特别是今年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动员部署以后,我县进一步加大了重视力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于5月11日和5月10日再次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和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县歌舞剧团体制改革等问题,在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及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并下发《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县歌舞剧团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等两个文件。并明确了改革的几个基本原则,即: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厚待职工的原则;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攻坚克难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正以有组织、分阶段、分步骤、倒计时的改革策略积极稳妥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一)大力推动文化、广电、新闻“三局合一”改革

20XX年6月,县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合并成立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形成了统一的文化行政主体。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20XX年9月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挂牌成立,明确了原来的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单位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县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为县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编制7人,实现了统一的综合执法,成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局台分离”、“两台合一”改革有效加快

20XX年1月,县有线电视台台正式分营,广电络参与整合,成立省广播电

视传输有限公司分公司,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为经营,完成了工商、税务登记。实行“局台分离”、“两台合一”,已成立县广播电视台,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合理促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力推文化体制改革有序开展

(一)明确转企改制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县歌舞剧团转企改制,实现由事业单位向单位的转变,促进文

艺团体发展规模得到扩大、发展活力充分激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适应市场能力明显提高,

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创新、依法营运的新型文化市场主体。转企改制歌舞剧团要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建立现代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健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艺术生产和营销机制。

(二)、坚持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整体推进。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

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团施策。

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厚待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财政支持不减少;珍惜人才、尊重人才,激发广大演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做到改革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参改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按照“人员安排院团转企做大做强”的步骤,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深化转企改制内容

根据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文件要求,我县已撤销县歌舞剧团,注销

了县歌舞剧团法人代表,组建了竹乐演出有限公司,化管理,紧贴市场做大生态旅游、竹乐表演等旅游文化。公司隶属县文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该项改革方案已于5月11日中共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正在实施中)。

(四)已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

1、安置

对转企前县歌舞剧团编制内的正式职工,采取退休一批、辞退一批、调转一批等办法分流安置。

①按照赣市府发〔20XX〕5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编不在岗部返岗人员进行辞退5人。

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未达到退休年限,具有艺术培训、创作、研究能力的人员可以调转一批,即调转到其他现有文化事业单位,编制跟着人员走,将来人员减少一个,编制核销一个,目前,调转人员的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新成立的竹艺演出有限公司拟在大、中专艺术院校中公开招录人员,并通过市场运作,聘请10名签约演员。

2、安置原则

①凡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或男性工龄满25年、女性工龄满20年的舞蹈、武功、管乐等人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年限视同工龄计发退休费,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期间,照常晋升薪级工资。

②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5周岁,或男性工龄不满25年、女性工龄不满20年的,具有艺术培训、创作、研究能力的人员,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其安置在本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条件和数量,由主管部门根据本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和编制情况,商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确定。

③原歌舞剧团转企后,对转为身份的职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转企职工原有基本工资总额由财政转入(以后“退一减一”),确保其转企后在岗收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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