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理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样本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 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 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 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制定本预案, 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时, 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
主要包括:1.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污染事件;2.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3.病原微生物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4.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其它污染事件。
当出现以上适用范围中的任意情况, 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管理小组有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科主任任组长, 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 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 决策指挥, 调动人员, 全面部署。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 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 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 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 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 加强安全保卫, 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 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 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 影响社会稳定。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精心整理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1234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4567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综合评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1.3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
对于病原微生物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2.现场控制措施,预防2.7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原微生物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
3.追踪监测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上报与部门协调及时上报,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病原微生物丢失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
对于受到感染侵害的实验室人员,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西安市第五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分级响应与应急处置一事件分级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一般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是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根据社会危害、社会影响和控制难度的不同;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级:1、特级事件:毒菌种或样本库、生物安全实验室受到恐怖袭击..2、一级事件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一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 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3实验室保存的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3、二级事件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与从事的二类病原微生物有关的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4、三级事件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可能进一步扩散;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造成人员感染;3所在单位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二应急程序与处置1. 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响应;并组织人员对该实验室生物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2.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1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3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4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5进行现场消毒;6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7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3. 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级、一级、二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1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名单;配合领导小组及辖区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配合属地和上级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如消毒、隔离、调查等..2事件结束明确规定条件: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3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新闻办统一发布..4. 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三级的现场调查与处置:1 对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定点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属地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2 事件结束:被感染人员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3 事件信息由属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沟通及对外发布..5.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救治;不具备相应救治条件的;应当依照规定将感染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转诊至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接诊治疗;不得拒绝救治..。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预案(ISO45001-2018)一、潜在危害性物质的意外食入的紧急处理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并送到急救室。
告诉医生食入的物质并按照其建议进行处理。
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皮肤和眼睛的接触: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避免触摸口、眼及面部;不能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储存食品;不应在实验室化妆;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将面部、口和眼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二、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的紧急处理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
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
为使气溶胶排出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30分钟内严禁人员入内。
在此期间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
在消除污染工作中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防护用具。
三、意外注射、切割伤或擦伤的紧急处理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洁手部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应的皮肤消毒剂,到急救室进行处理,并通知负责人员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
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注入: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注射时特别小心,减少使用注射器和针头,许多操作可用带有钝头导管的注射器替代;不要重新给用过的针头戴护套;应当用塑料吸管代替玻璃吸管。
四、培养物等感染性物质的破碎及溢出的紧急处理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破碎物品及溢出的感染性物质(包括培养物)。
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至少30分钟后将布、纸巾以及不破碎物品消毒掉,玻璃碎片用镊子清理。
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
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感染污染性废物的容器内。
所有这些操作要戴口罩及手套。
五、盛有潜在危害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的紧急处理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桶至少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机器停止后发破裂,应立即盖上盖子,并关闭至少30分钟。
戴口罩及结实手套,用镊子取出碎片,用棉签清洁污物,再用无腐蚀性且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剂处理破碎的离心管、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材料10实验室意外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实验室意外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GLSC_01-39实验室暴露事件的紧急处理“暴露事件”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职工作时与潜在传染性物质的接触(眼、嘴、其它黏膜、经吸入方式进入呼吸道、破损皮肤、或非肠道)。
遭到已知的或潜在暴露事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以下相应暴露事件的处理措施,尽快脱去手套并处理被污染部位。
一、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5%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眼、面部飞溅:用冲眼器冲洗或温水冲洗污染部位15 分钟。
5、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6、气溶胶暴露:屏住呼吸迅速离开房间,小心脱去个人防护用品。
当脱去个人防护用品时必须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暴露面朝里,用皂液和水仔细洗手,在实验室入口处贴上飞溅标记,实验室排风至少1 小时。
实验室清洁后才准许人员再次进入。
大范围的污染,必须通知生物安全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清洁实验室以便再进入。
二、报告事件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
如怀疑HIV职业暴露时,应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
三、意外事故登记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登记1、意外和/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2、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3、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四、医疗援助当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事发现场得到了第一时间的援助后应立即电话告知生物全办公室。
对于某一些暴露,如非人类灵长目动物叮咬、抓伤或蚊虫叮咬、或暴露在传染因子中,工作人员应及时接受评估。
当生物安全办公室无法联系或需更复杂的治疗时,工作人员应向医院急诊室求助。
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泰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为预防和迅速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环境的生物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方案》)。
一、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泰安市疾控中心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专业处置,专群结合;依法办事、科学规范。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以疾控中心主任为组长,相关领导和负责人为成员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小组,中心主任为生物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督导和落实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应急小组职责:明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人员培训、应急演练、检查督导方案;组织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应急事件突发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方案,指挥、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四、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一)安全应急队伍建设。
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队伍。
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持通讯畅通。
对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防范和应急事件处置培训,使其了解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技术,并做到每年进行应急演练。
(二)物资、装备保障1、根据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现场防护、洗消、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
2、做好现场医疗救治设备和应急药品、疫苗的准备。
3、配齐必要的监控设备以及现场处置时勘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储备足够的与风险水平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服、实验用鞋、口罩、帽子和面部防护用品等),并配备其他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防溅罩、移液器、一次性接种环或接种环加热器、螺口盖瓶子或管子、微生物样本及废弃物的运送容器运输工具等)。
微生物实验室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 如果溢洒的量不足1 mL时,可直接用消毒剂浸 湿的纸巾(或其它材料)擦拭。
{ 如溢洒量大或容器破碎,按操作程序消毒: { 如果溢洒物流入生物安全柜内部,则视情况,如
需要可对生物安全柜进行熏蒸。
生物安全柜内大量溢出处理
非封闭离心桶的离心机内带有感染性物 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 1
1. 离心机正在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应 关闭电源,密闭30min使气溶胶沉降。离心机 停止后发现破裂,应立即盖上盖子密闭 30min。
2. 戴结实的手套(如厚橡胶手套)及口罩(避免吸 入气溶胶),必要时可在外面戴一次性手套。
3. 使用镊子清理玻璃碎片,或用镊子夹着的棉花来 清理。
衣物污染
1. 尽快脱掉最外层防护服,并注意防止感染性物 质进一步扩散
2. 将已污染的防护服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待高压 灭菌
3. 脱掉手套,到污染区出口处洗手 4. 更换防护服和手套 5. 必要时对发生污染及脱防护服的地方进行消毒
处理 (如果内衣被污染,应立即脱掉已污染的衣 物,消毒处理)
感染性物质溅洒污染皮肤及粘膜
感染性液体血液尿液标本或培养物外溢到皮肤感染性液体血液尿液标本或培养物外溢到皮肤立即停止工作脱掉手套立即停止工作脱掉手套用用75的酒精进行皮肤消毒的酒精进行皮肤消毒再用大量水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感染性液体溅入眼睛感染性液体溅入眼睛立即停止工作脱掉手套立即停止工作脱掉手套迅速到缓冲区用洗眼器冲洗迅速到缓冲区用洗眼器冲洗再用生理盐水冲洗注意动作轻柔勿损伤眼睛再用生理盐水冲洗注意动作轻柔勿损伤眼睛两种情况都应做适当的预防治疗和医学观察并报告实验室安全员进行事故记录实验室安全员进行事故记录123
二级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级实验室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直接用酒精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5.2.1.2对于人员感染的生物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进行医学观察和检查,确保不会造成传播。
5.2.2重大生物安全事故: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广泛传播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5.2.2.1在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调动应急处理员进行全面部署和决策指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扩散,减少生物危害和杜绝人员感染,预防实验室、环境污染。
5.2.2.2对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泄漏重大事件引起的传染病,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进行隔离治疗,确保不会造成传播。
6应急处理演练6.1定期组织应急处理演练,检验应急处理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
6.2应急处理演练应真实、全面、科学,演练时要模拟实际情况,全程记录和评估演练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附则7.1本制度负责人为检验科科长,生物安全监督员为检验科各专业组组长。
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检验科科长负责审批并下发执行。
使用有效氯溶液消毒被污染的纱布或吸水纸,浓度应在500mg/L-1000mg/L之间,覆盖30分钟至60分钟。
如果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则应使用2000mg/L的有效氯溶液消毒,时间也为30分钟至60分钟。
当具有传染性的标本、菌种或培养物等溅泼到衣物上时,应立即脱掉衣物,防止感染物触及皮肤并防止进一步扩散。
当发生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与血液或体液接触、锐器伤等职业暴露事件时,应按照《职业暴露事故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当发生自然灾害时,如水灾或火灾时,应向当地或国家紧急救助人员提出警告,防止实验室建筑内和/或附近建筑物的潜在危险。
只有在受过训练的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们才能进入这些地区。
感染性物质应收集在防漏的盒子内或结实的一次性袋子中,由生物安全管员和科室安全主管依据当地的规定决定继续利用或是最终丢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二类的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宜春市第七人民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当第三条中的任意事件发生,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第六条医院成立由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监督科、医政科、中医科和科教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八条设区的市和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专家小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要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处理小组,明确职责。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由于存在仪器设备或设施出现意外故障或操作人员出现疏忽和错误的可能性,生物医学实验室发生意外事件是难以避免的,我室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使所有工作人员熟知。
一、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及处理原则(一)地震若发生地震,应根据实验事被破坏的程度进行处理。
1、房屋倒塌实验室首先是设立适当范围的封锁区,其次是进行适当范围的消毒,边消毒边清理,最后由专业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对实验室边消毒边清理,清理到菌(毒)种保存室。
如果菌(毒)种的容器没有破坏,可安全转移到其他安全的实验室存放。
如果菌(毒)种的容器已有破坏和外溢应立即用可靠的方法进行彻底消毒灭菌。
处理现场的人要进行适当的医学观察。
2、实验室轻微损坏可由专业人员按照上述方法处理。
(二)水灾万一发生水灾报警时应停止工作,转移菌(毒)种和相关材料,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消毒。
对仪器设备消毒转移并做有关防水处理。
水灾过后对实验室进行消毒清理维修和试运转、安全参数检测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火灾实验室平时应加强防火。
万一发生火灾,首先要考虑实验室人员安全撤离,其次是工作人员在判断火势不会迅速蔓延时,可力所能及地扑灭或控制火情,消防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用水灭火。
消防部门只管控制火情,以便火灾不会殃及邻居。
(四)停电要迅速启动双路电源或备用电源或自备发电机,电源转换期间应保护好呼吸道;如时间较短,应屏住呼吸,待正常后恢复呼吸;如时间较长,应加强个人防护,如佩带专用头盔。
(五)生物安全柜出现正压使用生物安全柜时应体现三个原则:保护人、保护环境、保护标本。
若生物安全柜出现正压,应被视为房间有试验因子污染并对实验人员危害较大,应立即关闭安全柜电源,停止工作,迅速将实验过程中所用的带有污染危险的实验器皿、试管等关盖,放置平稳,实验人员缓慢撤出双手离开操作位置,避开从安全柜出来的气流。
在保持房间负压和加强个人防护的条件下进行消毒处理措施,撤离实验室,具体措施见二(二)。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一、目的为加强我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系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有效有序进行,保障学生和教师健康,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同时,提高处置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系教学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类本预案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非蓄意破坏)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一)病原微生物的分类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如:埃博拉病毒、拉沙热病毒、马尔堡病毒、黄热病毒等。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如口蹄疫病毒、汉坦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艾滋病毒(I型和II型)、乙型脑炎病毒、西尼罗病毒、炭疽芽孢杆菌、结核分枝杆菌、鼠疫耶尔森菌等。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如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病毒、腺病毒、肠道病毒、甲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病毒、麻疹病毒、金黄色葡萄球菌、伤寒沙门菌等。
第四类病原微生物: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的微生物。
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系实验室现有常用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放线菌属等均属于第三类病原微生物。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精心整理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的预防微生物实验室生物污染,有效应对实验室突发污染事件,保证实验结果的科学准确,保障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加强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验室的管理,根据《中华1234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全体成员,应立即按实验室污染突发事件处理的技术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调查原因,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防措施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4567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综合评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1.1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接触人员的发病情况、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对污染的物品、区域、感染的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对可疑生物进行样本检查,进行病原的分离鉴定,以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1.3对污染区及其周围的地区进行卫生监测。
对于病原微生物的丢失或被盗事件,应监测生活资源受污染范围和严重程度,现场调查和取证人员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
2.现场控制措施,预防2.7出现大量或毒性极大的病原微生物丢失、并有迹象出现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事件时,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必要时进行人员疏散。
3.追踪监测追踪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的高暴露人群,开展主动监测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上报与部门协调及时上报,报告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
对于病原微生物丢失事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查明下落。
对于受到感染侵害的实验室人员,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提供有关资料,尽早确诊,尽早治疗,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为加强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维护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和依据1、工作目的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卫生部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及《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指导原则1、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
3、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的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在德江县人民医院内发生的突发性、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我院员工及患者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异常反应、传染性生物样品溢出、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我院员工及患者身体健康的生物安全事故。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材料10实验室意外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实验室意外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GLSC_01-39实验室暴露事件的紧急处理“暴露事件”是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职工作时与潜在传染性物质的接触(眼、嘴、其它黏膜、经吸入方式进入呼吸道、破损皮肤、或非肠道)。
遭到已知的或潜在暴露事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以下相应暴露事件的处理措施,尽快脱去手套并处理被污染部位。
一、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1、皮肤针刺伤或切割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流水冲洗,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70%乙醇或其他消毒剂消毒伤口。
2、皮肤污染:用水和肥皂冲洗污染部位,并用适当的消毒剂浸泡,如75%乙醇或其他皮肤消毒剂。
3、粘膜污染:用大量流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污染部位。
4、眼、面部飞溅:用冲眼器冲洗或温水冲洗污染部位15 分钟。
5、衣物污染:尽快脱掉污染的衣物,进行消毒处理。
6、气溶胶暴露:屏住呼吸迅速离开房间,小心脱去个人防护用品。
当脱去个人防护用品时必须确保个人防护用品暴露面朝里,用皂液和水仔细洗手,在实验室入口处贴上飞溅标记,实验室排风至少1 小时。
实验室清洁后才准许人员再次进入。
大范围的污染,必须通知生物安全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清洁实验室以便再进入。
二、报告事件1、发生重大事故时,在紧急处理的同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和专家报告。
如怀疑HIV职业暴露时,应同时抽血检测HIV抗体,暴露一年内要定期检测。
2、发生小型事故时可在紧急处理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报告主管领导和专家。
三、意外事故登记重大意外和事故必须进行登记1、意外和/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经过。
2、处理方法和经过,包括专家或领导赴现场指导和处理的情况。
3、随访检测的日期、项目和结果。
四、医疗援助当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事发现场得到了第一时间的援助后应立即电话告知生物全办公室。
对于某一些暴露,如非人类灵长目动物叮咬、抓伤或蚊虫叮咬、或暴露在传染因子中,工作人员应及时接受评估。
当生物安全办公室无法联系或需更复杂的治疗时,工作人员应向医院急诊室求助。
(完整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概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研究、检测和教学的重要场所,涉及到的病原微生物具有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传播,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预案旨在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对流程、责任分工、应急措施和资源保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物安全事件对人员和环境的影响,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二、生物安全事件分级1.一般事件:病原微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较小,且易于控制和消除。
2.较大事件:病原微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较大,控制和消除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
3.重大事件:病原微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极大,控制和消除难度较大,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
4.特别重大事件:病原微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极大,控制和消除难度极大,可能引发严重公共卫生事件。
三、应急组织机构1.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工作。
2.应急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应急工作。
3.技术专家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协助应急指挥部制定应对措施。
4.应急队伍:由实验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处置、消毒和防护工作。
四、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与报告:实验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初步控制措施。
2.应急启动: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技术专家组和应急队伍。
3.现场处置:应急队伍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初步评估,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
4.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等级,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5.资源保障: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部门,保障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需求。
6.后续处理: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生物安全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生物安全实验室是进行各种生物实验的场所,涉及到许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病原微生物、有毒化学品、生物制品等。
为了确保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本制度旨在规范实验室意外事件的处理程序,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的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研究员、实验员、技术员、清洁员等。
二、意外事件的分类及处理程序2.1 生物安全事件2.1.1 发现病原微生物泄漏、感染或其他生物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
同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和生物安全委员会。
2.1.2 实验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封锁实验室、停止实验、进行消毒等。
2.1.3 生物安全委员会应立即调查事件原因,评估事件严重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2.2 化学安全事件2.2.1 发现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化学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关闭阀门、通风换气、报警等。
2.2.2 实验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化学安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疏散人员、隔离事故现场等。
2.2.3 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消防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2.3 机械设备事故2.3.1 发现实验室设备故障、损坏或其他机械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报告实验室主任。
2.3.2 实验室主任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3.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报告程序3.1 发生意外事件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
3.2 实验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报告。
3.3 生物安全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模板】
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一、总则(一)目的以维护深圳市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建立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和《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
(三)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实验室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责任人。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增强防范意识,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及时消灭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生物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遵守法规、科学管理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科学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小组”(组成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本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汇总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分布及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的信息;组建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小组;组织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方案;指导、检查、督导各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与生物恐怖防范工作;负责组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及应急演练;对全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根据情况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和报告上级部门,并启动本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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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处理
1.意外注射、割伤及擦伤
伤者应当去除防护服,清洗手部及伤处,施用合适的皮肤消毒剂,到急救室就医,并将受伤的原因及有关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
必要时,应当向医生咨询,并遵照其建议执行。
应当有恰当完整的病史记录。
2.具有潜在危险物质的以外摄入
应当去除患者的防护服,并将其送往急救室。
应当告之医生其所摄入的物质,并遵从医生的建议。
应当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
3.生物安全柜外潜在危险气溶胶的的泄露
应当立即疏散现场波及区域内的所有人员,且应对所包暴露人员都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
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主管及生物安全主管。
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房间,以便气溶胶的消散及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
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排气系统,进入实验室应当延至24小时后。
应当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经过适当的时间后,应当在生物安全主管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
4.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与溅洒
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杯等传染性物质污染的破碎物品,以及培养物等溅洒的传染性物质,应当用布或纸巾覆盖。
尔后,将消毒液倾倒其上,并放置30分钟。
其后即可清理掉布、纸巾及破碎物品。
玻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
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擦洗。
破碎物品清理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当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
清理时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应当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
上述步骤均应佩带手套。
如果实验室的记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或拷贝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物废弃容器。
5.装有潜在危险物质试管破碎于无密闭离心杯的离心机
如果怀疑破碎发生在离心机运转中,应当关闭电机并使离心机在其盖子关闭状态下静止30分钟。
如果在离心机停转后才发生了破碎,应当立即关上盖子,静止30分钟。
上述两种情况都应当通知生物安全主管人员。
后续操作步骤均应佩戴厚实橡胶制成的手套,必要时加戴合适的一次性手套。
应当使用镊子或带棉质手柄的镊子收拾玻璃碎片。
玻璃试管、玻璃碎片、离心杯、离心机耳轴及其转子均应放入对相关微生物有效的非腐蚀性消毒液中浸泡24小时;然后行高压灭菌。
未破碎的带盖试管放置于另外含消毒剂的容器中,6小时后收回处理。
应当以合适稀释度的相同消毒剂擦洗离心机筒。
过夜后,再擦拭一遍。
然后用水清洗并干燥。
清洁过程中用过的所有物品及材料都应按传染性微生物对待。
6.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
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均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装载和卸载。
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尔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