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代保管制度
光伏电站代保管制度一、设备代保管责任1.1 代保管人员需对代保管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负责,确保代保管设备不受损坏、丢失或非法占用。
1.2 代保管人员应充分了解代保管设备的基本参数、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掌握设备的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代保管流程2.1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向代保管人员提交代保管设备的清单和相关资料,并明确代保管责任人。
2.2 代保管人员需对代保管设备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要求,并填写验收记录。
2.3 代保管人员需建立代保管设备台账,对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代保管设备维护保养3.1 代保管人员需定期对代保管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2 代保管人员需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代保管设备使用管理4.1 代保管人员需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
4.2 代保管人员需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使用中的问题。
五、代保管设备归还管理5.1 代保管人员在设备归还时需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符合归还要求,并填写验收记录。
5.2 代保管人员需对归还的设备进行清理、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六、代保管人员培训与资质6.1 代保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了解光伏电站设备和相关法律法规。
6.2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定期组织代保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代保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七、代保管安全与风险控制7.1 代保管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确保代保管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2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对代保管设备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八、代保管应急预案8.1 光伏电站负责人需制定代保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和应急措施。
8.2 代保管人员需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方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
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工程设备代保管制度篇一随着我厂受电范围的不断扩大,近期筹建处安质部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对已受电并移交代保管的配电室进行了几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在配电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1、gis室在借用一把钥匙的情况下即可自由进入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大门未加锁,人员可自由出入。
2、多门设置的配电室门钥匙数量较多,借用管理混乱,造成钥匙借出后配电室门未闭锁时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易发生不安全事件,并且责任落实困难。
3、钥匙借用后未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归还或归还后未及时登记签名。
这些问题给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根据目前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对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1、生产准备部应将gis室通往网控继电保护室的门及网控继电保护室至网控mcc室的门闭锁好,避免借用一把钥匙后可以自由进出其他配电室;gis 室外变电所围栏入口大门应加锁管理,出入也应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2、生产准备部认真核查已实行代保管的配电室各门的钥匙数量,检查有无缺失,如有缺失的应立即换锁。
要求各配电室每个门只保留2把钥匙(大串钥匙除外),其他多余的钥匙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不允许再外借。
3、多门设置的配电室,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门的钥匙可以外借,具体哪个门由生产准备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才可借出其他门的钥匙,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原因。
4、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且钥匙只能借给工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履行钥匙借用制度。
对无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情况下需要短时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指派当值值班人员陪同,离开配电室时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将门锁好后离开。
5、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工作时原则上只能通过确定的门进、出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部私自打开配电室其他的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通过其他的门逃生。
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护设备安全,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或建筑施工现场中的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是设备管理工作的依据和规范。
三、工程设备代保管管理的基本要求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要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执行。
2.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具备一定技术背景和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各类设备。
3.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遵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养护和维修,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5.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对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设备,禁止私自借用设备或将设备用于其他用途。
7.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注意设备的安全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受损或人员受伤。
8.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四、设备代保管流程1. 设备调配: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调配设备,确保设备的正确配备。
2. 设备验收: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在领用设备时,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数量和品质。
3. 设备登记: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对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
4. 设备存放: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将设备存放在指定的地点,确保设备清洁、完好。
5. 设备使用: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如有特殊需要,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6. 设备养护:设备代保管人员应按照设备养护手册对设备进行定期养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7. 设备维修:设备代保管人员发现设备有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主管部门安排维修。
8. 设备处置:设备代保管人员在设备报废或不再使用时,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设备处置手续。
五、设备代保管责任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的设备负有责任,如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范文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设备的管理,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使用寿命,并最大限度地防止设备的丢失、损坏和浪费,制定本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部门及其下设机构的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家具等。
三、设备代保管的基本原则1. 设备代保管管理应实行经费分区负责制,各部门应对自己的设备承担相应责任,并建立设备台账,定期进行盘点。
2.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认真履行设备管理职责,做到妥善保存、操纵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3.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按照设备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将设备用于非正常工作或私自外借、转让、买卖等行为。
4. 设备代保管人员要加强设备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设备不受损坏或被盗的风险。
四、设备代保管的权限和责任1.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等工作。
2.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防腐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3.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建立设备使用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修记录和报废记录等,做到备案齐全、完整可查。
4. 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定期向上级汇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提出设备的更新、维修、报废等建议。
五、设备代保管的管理办法1. 设备台账管理设备代保管人员应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购置日期、厂家、保质期、保管人、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定期进行设备盘点。
2. 设备进出管理设备代保管人员负责设备进库和出库的管理。
设备进库时,需填写设备登记表,包括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厂家、购置日期等信息,并由设备代保管人员和申领人签字确认。
设备出库时,需填写设备领用单,设备代保管人员和领用人均需签字确认。
3. 设备使用管理设备使用人员在领用设备时,需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规定和要求课件
代保管终止流程
详细描述代保管终止流程的步骤和要 求。
VS
当设备代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因其他原 因需要终止代保管时,需按照规定进 行终止操作。需要对设备进行再次检 查和确认,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 性,并完成相关手续和文件归档工作 。同时,需要对代保管过程进行总结 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代保管规定 和要求。
失败案例的共同点在于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存放环境不良,缺乏定期检查 和维护等。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电厂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很大 的影响。
启示: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需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好。同时,还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 平,确保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案例二
某核电站对于火电机组设备的代保管非常重 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设备的安全 和完好。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专门的设备保管 团队、制定严格的保管流程和操作规程、加 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 效地避免了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 证了核电站的正常运行。
失败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小型发电厂在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过程中 ,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导 致设备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问题包 括设备存放环境不良、缺乏定期检查和维护 、台账管理混乱等。这些问题最终导致了设 备的损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给电厂的正常 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代保管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的火电机 组设备代保管行为。
代保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 、汽轮机、锅炉、辅机等火电机
组相关设备。
对于其他类型的设备,可参照本 规定进行代保管。
代保管规定的主要内容
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规定和要求课件
随着火电机组设备的不断更新和升级,对设备代保管的规定和要求也日益严格。
目的和意义
规范火电机组设备代 保管行为,确保设备 的维护和保养质量。
保障火电机组设备的 安全性,预防设备故 障和事故的发生。
代保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建立代保管档案
对于任何需要进行代保管 的设备,都需要建立代保 管档案。
定期检查
代保管设备需要定期进行 检查,以确保设备的状态 良好。
防止损坏
代保管设备需要防止任何 形式的损坏,包括物理损 坏和功能性损坏。
代保管工作的主要任务
接收和交付
代保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接 收和交付设备。在设备被借出时 ,需要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进行安全培训
代保管人员应经过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的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代 保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对措施。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代保管人员应定期对代保管的火电机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 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代保管工作的质量要求
确保设备完好
01
代保管人员应确保代保管的火电机组设备完好无损,能够满足
记录管理
对代保管设备的检查和保养情况进行记录,并建 立设备档案,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代保管设备的转运和存放
安全转运
代保管设备在转运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安全 无损。
合理存放
代保管设备应根据设备特性进行合理存放,避免阳光直射、潮湿 、尘土等环境因素对设备的影响。
防火防盗
代保管设备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和完整性。
运行要求。
火电机组设备代保管规定和要求ppt课件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统的移交检查及确认
2.2 负责对代保管的设备及系统进行运行操作 及管理,其运行操作及管理应按相关的运行规 程及管理制度进行。做好各项记录,并对误操 作和监护失职负责。
2.3 负责按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的异常 和事故,并做好记录,提出异常运行或事故报 告。
6、试运指挥部特殊要求的区域或设备。
设备代保管
一、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7、被代管的设备(系统)应便于代管单位单独进 行管理,凡能关门上锁的场所,应关门上锁,并 移交全部钥匙(不少于三片钥匙)。
委托代管的设备(系统)与仍在施工或调试的设 备系统应有明确的分界线,并已作好切实可靠的 安全技术隔离措施。对设备系统采取防暑防寒防 冻措施和其它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2、运行单位
2.4 负责许可代保管设备及系统工作票。 2.5 负责监督、检查设备代保管工作各方职责履行
情况。 2.6负责室内可封闭的区域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相
关设施的照管。 2.7协助消除非施工和调试单位原因造成的代保管
设备及系统的缺陷。
设备代保管
四、代保管各单位的职责和权限
设备代保管
一、代保管的基本条件
3、 已完成分部试运,并经工程公司阿特拉斯项目 部、施工、调试等单位验收合格、签证。
4、施工、调试单位已向阿特拉斯电厂提供了与代 保管系统设备有关的安装施工、调试试运等资料 并进行了技术交底,能满足运行维护的需要。
5、施工单位已向阿特拉斯电厂提供了随机易损备 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工作许可人由运行部门提出并考试合格,以书 面文件上报试运指挥部批准予以公布。
6、上述发生的工作票许可工作,由运行部门运行 人员按《工作票管理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
现场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制度范文
现场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机械设备是现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正确的存放管理对于保障设备的安全和延长使用寿命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现场机械设备的存放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效能,制定本存放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现场机械设备的存放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适用于公司各个现场及相关部门的机械设备存放管理工作。
三、责任与权限1. 现场主管负责对本部门机械设备的存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 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设备存放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布置、维护、保养和检修等;3. 员工应严格遵守设备存放管理制度,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
四、设备存放与布置1. 设备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安全可靠,并标明设备的名称、型号和存放时间等信息;2. 设备应按照类别、使用频度和大小等进行分类存放,并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3. 大型设备应设专门的存放区域,并配备防盗措施,防止损失和盗窃。
五、设备维护与保养1.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2. 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保养记录;3. 设备维护和保养过程中,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更换零部件或进行改装。
六、设备出借与归还1. 设备出借应事先经过申请,并经设备管理员批准;2. 出借设备应填写出借单,明确借用者、借用日期和归还日期等信息;3. 借用设备应按时归还,并验收设备的完好性。
七、设备报废与处置1. 设备报废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填写报废审批表,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和报废原因等;2. 报废设备应进行封存和标识处理,以免误用;3. 设备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严禁私自处理设备。
八、设备安全与防火1. 设备存放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2. 设备存放区域严禁使用明火,定期清除可燃物质和杂物,确保安全;3. 设备管理员应接受相关防火培训,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强化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职责1.设备代保管方需明确保管期间的金属门密闭情况、对进出人员的限制和管理,以及配电室内设备的定期保养检查和故障及时处理的责任。
设备代保管方需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配电室内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检修。
2.设备使用方应对外界施工、接入设备、停电停产、火灾燃爆等紧急事件采取应急管理措施,以避免对配电室设备造成损害。
3.本公司应配合设备使用方维护配电室内各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落实设备代保管方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制度,规范设备使用方的施工、应急处理等管理措施。
二、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生产措施1.防火、防爆等安全规定:设备代保管方需对配电室内各种金属设备、电气器具、机械设备等常用消防器材的维护日常保养进行定期检查,增强它们的灭火排烟功能,确保设施设备的灭火防爆控制开关处于联动状态,即:有一个开后,另一个自动关闭。
2.配电室内通风设备的合理运行:设备代保管方应确保各外气口的环境卫生,避免堆放杂物遮挡通风口,确保室内空气流通,防止空气污染和水汽凝积等现象出现。
3.倒闸、隔离开关作业规范:设备使用方应对配电室内的开关、变压器等设备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欠通过程中对设施设备造成损害。
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的安全检查1.坚持日常检查和考核:设备代保管方应定期制定配电室安全管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配电室内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特别是,对电缆、电线、开关、接线等关键设备进行密切关注,定期更换老化设备。
2.实行严格的排查机制和报警制度:对配电室的设备、器材、工具、备品、备件处于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详细排查和记录,要求设备使用方在使用前进行检查确认,未经检查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每月或不定期的检查:设备代保管方要检查防火材料、灭火器等装备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及时更换低质量材料和过期灭火器等物品,并在每次更换和不定期的测试中记录。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模板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增补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有效防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我公司订立了《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增补规定》(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包含配电室设备的使用、维护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本制度的内容与公司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相增补,具有增补性和管束性。
第二章配电室设备的使用第一节设备使用准则1.配电室设备的使用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明。
2.配电室设备的启动、停止、切换操作必需交由专人负责,并经过相应的安全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
3.配电室设备的日常使用必需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严禁超负荷使用或乱接乱拔电源设备。
4.配电室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故障应立刻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第二节设备巡检与维护1.配电室设备使用人员应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定期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记录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2.配电室设备定期维护应依照设备维护手册规定的时间、方法进行,维护过程中应切断电源,确保操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配电室设备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应快速排出故障,并及时完成维护和修理记录,并由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进行。
第三节电源设备备份与灾备1.配电室设备应配备备用电源设备,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
2.配电室设备备份电源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配电室设备应建立完善的灾备预案,规定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并进行应急演练。
第三章紧急情况的处理第一节火灾事故处理1.配电室设备使用人员在发现火灾时,应立刻依照公司规定的火灾报警程序进行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灭火。
2.发生火灾时,应立刻切断相关电源,并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安全。
3.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二节电气事故处理1.当配电室设备发生电气事故时,应立刻切断相关电源,并通知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处理。
设备代保管管理办法
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现行版本: A控制性质:受控号: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职责 (1)4 内容 (1)5 检验与评价 (3)1 目的总承包商委托分包商对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及材料进行代保管。
为了规范代保管方与委托方的工作范围与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X工程,总承包商不单独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储存仓库或露天棚库、露天货场,由代保管单位建库及设备材料堆场,对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及材料进行代管工作。
3 职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承包商物资管理、代保管单位及各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设备代保管工作。
代保管方有责任为总承包商对代保管的设备、材料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接货、验收、入库、出库工作,有责任为总承包商提供满足设备、材料要求的储存条件,并负责定期进行的盘库工作。
4 内容4.1 总则4.1.1为确保代保管方的保管条件、接货及检验、出入库管理、定期核查等规章制度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加强设备代保管的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理顺关系和明确职责,特制订本规定。
4.1.2设备及材料代保管期限:自施工合同生效开始,到所有机组正式移交试生产,剩余设备、材料移交业主接受或调拨走为止。
4.2 代保管基本条件4.2.1凡属甲供设备及材料,在到达现场前,由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提前通知代保管单位,明确设备或材料的名称、数量,代保管方按照《现场设备储存及管理程序》的要求,安排进场路线、卸车的人力、机具及货物的储存地。
4.2.2凡属甲供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代保管方组织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分包商、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合格,办完验收签证手续后,由代保管方物资管理部办理设备、材料入库手续。
4.2.3属于施工急需的设备、材料,在由代保管方物资管理部组织总承包商物资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分包商、监理单位共同开箱验收合格,办完验收签证手续后,急需施工的设备、材料由分包商办理领用手续,可直接从验收场所将设备、材料运走,但代保管方的库管员应对领用的设备、材料进行信息录入,并补办出库手续。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范文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增补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促进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管理,包含设备代保管期间的安全设备保管、配电室的采购使用、操作规范以及安全防范措施等方面。
第二章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设备保管第三条设备保管责任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设备保管责任由设备部门负责人承当,必需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值班,并订立相应的岗位职责。
第四条设备验收设备部门负责人对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设备开展验收,确保设备齐全、完好,并进行清点登记。
第五条设备存放设备部门负责人要依照规定,将设备整齐、有序地存放在指定区域,并依据设备特点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第六条设备保养维护设备部门负责人应订立设备保养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设备借用管理设备部门负责人要订立设备借用管理制度,严格掌控设备的借用范围和借用时间,借用人员必需经过批准并登记,归还时要进行验收。
第三章配电室采购使用第八条采购程序配电室设备的采购应依照公司采购程序进行,设备部门负责人应依据需要编制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第九条设备安装调试设备部门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条配电室使用规范配电室的使用必需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擅自调整设备参数、私自停电、超负荷使用等违法操作行为。
第十一条用电巡检设备部门负责人应布置专人进行用电巡检,定期检查配电线路、开关设备等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及时排出隐患,确保配电室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二条配电室进出管理配电室的进出必需经过设备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由专人进行记录和监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
第十三条配电室安全防护设备部门负责人应订立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包含防火、防爆、防盗等方面的措施,确保配电室的安全。
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18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背景设备是企业正常运转的重要资产之一,管理设备可以有效地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设备代保管是指企业将设备委托给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保管,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为了保证设备代保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设备代保管管理的具体内容1.设备委托和签订合同企业在设备代保管过程中需要与代保管方签订设备委托和保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义务,包括设备使用范围、保管期限、设备出入库管理、设备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事项。
2.设备入库管理设备入库时,代保管方应按照企业要求对设备进行清点和登记,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数量、质量、规格等,并签署设备入库手续。
3.设备出库管理代保管方在设备需要使用时,应向企业提出设备出库申请,经过企业审批后方可出库。
企业应建立设备出库登记制度,记录设备的出库时间、用途和归还时间。
代保管方需对出库设备进行使用和归还登记,在设备归还时进行设备清点和验收。
设备出库时,代保管方应按照企业制定的使用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4.设备维修和保养代保管方在设备代保管期间应按照企业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维修需求。
企业应对代保管方维修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5.设备报废和处置设备报废时,代保管方应立即向企业报告,并进行设备报废申请。
企业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处置。
6.设备保管责任和违约责任代保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如因代保管方的过失导致设备损失等情况,代保管方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落实责任企业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代保管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企业与代保管方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落实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2.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对代保管方的设备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包括设备台帐、记录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设备的状态等。
风力发电代保管管理制度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保管管理制度二00八年十二月代保管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工程调试期间设备/系统代保管的程序和要求。
为了更好地有续、顺利进行工程调试,特制定本标准。
1.2本制度适用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风电工程设备/系统代保管的管理及工作。
1.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职责2.1项目法人2.1.1审议并解决代保管设备及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2.1.2对设备代保管有争议的问题作出最后裁决;2.2 运营单位2.2.1 负责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的接收和设备管理工作;2.2.2 组织有关单位消除非施工原因造成的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缺陷;2.2.3 负责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易损件更换工作;2.2.4 负责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的消防、安全、保卫和文明生产工作;2.2.5 负责按照运行、检修规程处理代保管设备和系统在运行中的异常问题和事故,并提出异常运行和事故的报告;2.3 监理单位2.3.1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单位消除施工原因造成的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缺陷;2.3.2 对代保管设备或系统周围须进行交叉施工的其他项目进行全面监管和旁站;2.4 施工单位2.4.1负责消除施工原因造成的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缺陷,消除项目法人委托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设备缺陷;2.4.2 负责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的维修;2.4.3 代保管签证后,按照生产管理要求办理施工后消缺手续,并及时通知监理单位;3 代保管程序3.1 代保管条件1)基建阶段的工程设备和系统,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与其配套的建筑工程(含照明、上下水、暖通、消防等配套设施)基本完工,基本满足生产运行巡视和操作需要;2)相应的分部调试已完成,调试验收签证手续已办完;3)在机组整套启动前已投运,有专人值班、操作和监护并能独立运行的设备和系统;4)施工、调试单位已完成对生产人员的交底工作,记录已备案,能满足运行的基本要求;5)相关临时措施(如有)安全可靠;3.2 施工单位按照3.1条内容自查是否具备代保管条件,填写“设备及系统代保管签证书”,交监理单位审核;3.3 监理单位组织运营单位、施工单位复查代保管条件;3.4 经各方确认各单位签字后生效;3.5 如代保管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监理单位上报项目法人,要求协调解决;3.6 项目法人根据汇报协调相关问题;4 附则4.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对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护设备的完好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代保管管理。
三、设备代保管的定义设备代保管,指设备使用人暂时将公司设备交由他人代为保管,期间设备仍属于使用人名下,使用人需对该设备负责。
四、设备代保管的要求1. 设备使用人应向所在部门的设备管理员提出代保管申请。
2. 代保管人需为公司内部员工,或与公司有正式合作关系的外部单位,代保管人需签署《设备代保管协议》。
3. 代保管人在代保管期间需按照公司的设备管理规定使用设备,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4. 代保管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代保管时间,需经设备管理员审批。
五、设备代保管流程1. 设备使用人向设备管理员提出代保管申请,提供详细的申请理由和代保管人信息。
2. 设备管理员审核申请,如符合规定,填写《设备代保管申请表》,并送审批部门领导审批。
3. 领导审批通过后,设备管理员找到适当的代保管人签署《设备代保管协议》。
4. 设备管理员填写《设备交接单》,由代保管人在设备面前签字确认。
5. 设备管理员备份交接单并保留一份,将其它复印件交付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六、代保管期间的管理1. 代保管人得根据公司规程使用设备,但不得超越代保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时间。
2. 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核查代保管人是否按照规定使用设备,并维护设备的完好性。
3. 代保管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代保管人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并根据规定的流程进行维修处理。
4. 代保管期满,代保管人应按照《设备交接单》规定的时间将设备交还设备管理员。
七、违约责任1. 代保管人未按规定使用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代保管人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设备损坏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公司审批后进行赔偿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经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未尽事宜,由设备管理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一、前言为了加强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在本企业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设备代保管期间存在于配电室中的人员和设备。
三、配电室安全措施1. 配电室的安全环境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温度不高于4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2. 配电室进出管理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进出应按照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有效的控制,所有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必须得到监护人、设备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
3. 配电室设备管理•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内应配备专业人员管理所有设备,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正常、安全。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内设备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配电室内应贴上有关设备或设备空间的警示标志,为设备维护和操作提供指引。
•在对配电室内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在维护设备时断电后不加控制地接电。
4. 配电室防火安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内禁止吸烟、明火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配电室内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灭火器设施,以及防静电设备,在防静电安全方面特别要加强。
•配电室内必须设置温度、温度湿度等感应报警装置,及时监测配电室内环境的温度、湿度等重要数据,保证配电室安全。
四、责任制•设备管理员是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主要责任人,应对配电室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配电室进行巡查,发现配电室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设备管理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监护人应对设备代保管期间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及时进行监护,确保遵守和执行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五、附则本规定中的相关术语及管理制度可用于本企业其他相关程序的制定和实施。
余热电站设备代保管临时管理制度
《余热电站设备代保管临时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总则•设备代保管•临时管理制度目录•监督与考核•附则01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余热电站设备代保管的临时管理制度,以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通过规范代保管设备的申请、审核、取用、存放、保养及归还等环节,确保设备在代保管期间的安全与完整,并为电站运行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目的和意义本制度适用于余热电站内所有需要代保管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主机、辅机、电气及控制系统等。
对于设备代保管的具体操作和管理,应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1管理原则23设备代保管应遵循“安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设备在代保管期间的安全与完整。
设备代保管应以满足生产需求为前提,合理配置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
设备代保管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设备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02设备代保管设备代保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余热电站的各类设备、配件、工具、仪表和材料等。
代保管的设备应与电站运行设备区分开来,并存放在指定的代保管区域。
代保管范围申请代保管设备时,需填写《设备代保管申请表》,说明代保管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和保管期限等信息。
代保管申请需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代保管。
代保管申请与审批VS对于长期代保管的设备,应与代保管方签订《设备代保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临时代保管的设备,应与代保管方签订《设备代保管合同》,明确设备的保管期限、使用用途等信息。
代保管协议与合同代保管费用包括设备存放费用、维护保养费用等。
代保管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支付,支付前应进行费用审核和确认。
代保管费用与支付03临时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前检查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其状态及各项性能指标是否正常,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设备使用规范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因不当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隐患。
设备保养计划根据设备类型和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增补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备代保管期间指的是,因设备(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调整、迁移、维护和修理等原因,短时间将设备移至配电室,由专人保管的期间。
第四条配电室安全管理是指对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内各项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配电室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领导层负责配电室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决策和监督。
第六条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的配电室安全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入库、出库、归还、周检、报废等工作事项。
第七条全部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包含设备管理员、配电室操作人员、外来人员等,对保管期间内配电室的安全负有管理责任。
第三章配电室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配电室进出口均设有门禁,严格掌控进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九条配电室内应保持干燥、清洁,四周不得堆放杂物,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条配电室内设备的保管应依照管理要求,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清点设备数量和状态,确保设备完整无损。
第十一条配电室内应设置灭火器和消防栓,并定期检查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第十二条配电室内的设备应依照规定进行分类、明确标识,并设置设备存储记录,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易于管理。
第十三条配电室内设备的出入库应进行严格登记,记录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时间等信息,设备管理员应负责相关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配电室内应开展定期巡检工作,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情形,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配电室内的配线、接线等工作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配电室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线的敷设和连接应符合相关电工安全规定。
第十七条配电室内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模板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减少设备损失风险,订立本《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模板》(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管理要求作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的设备代保管岗位员工,以及设备代保管岗位的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章设备代保管管理标准第三条设备代保管岗位的职责设备代保管岗位的员工应当具备以下职责:1.负责对企业设备进行合理、安全、有效的管理;2.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借、归还等相关操作;3.保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和维护,并做好维护和修理、维护记录;4.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的抽查和清点,并供应准确的数据;5.搭配相关部门开展设备巡检、检测和定期保养,并提出维护改进建议。
第四条设备代保管流程设备代保管流程包含设备验收、设备出借、设备归还和设备维护和修理等环节,实在流程如下:1.设备验收:–设备代保管员接收设备,进行设备入库并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完整并符合使用要求;–填写设备验收单,包含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负责人等信息,并供应照片记录。
2.设备出借:–设备代保管员依据相关部门或员工的申请,进行设备出借;–填写设备出借单,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借出时间、借出人等信息,并供应照片记录。
3.设备归还:–设备归还人将设备归还给设备代保管员,并进行设备归还确认;–填写设备归还单,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归还时间、归还人等信息,并供应照片记录。
4.设备维护和修理:–设备代保管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护和修理工作;–显现设备故障或损坏时,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并填写设备维护和修理记录。
第五条设备代保管考核标准设备代保管岗位的考核标准包含工作态度、日常管理、设备归还率、设备维护和修理及维护质量等方面,实在标准如下:1.工作态度:–严格依照规章制度操作,认真履行职责;–乐观自动,能够自动发现设备问题并及时处理;–与相关部门和员工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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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管理控制表
为保证项目运行部所承运的2×600MW超超临界机组设备代保管工作安全、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和所接收的代保管设备的完好性,同时为了保证机组顺利整
套启动和投入商业运营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阚山2×600MW超超临界机组设备代保管管理工作。
3 组织机构
3.1 代保管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峰
副组长:吴淮
成员:黄宝成孙志刚陈以明张庆斌刘瑛李二珍
顾明王家龄
3.2 代保管专业小组
汽机专业:孙志刚,黄宝成,刘瑛,李二珍;
锅炉专业:陈以明,黄宝成,刘瑛,李二珍;
电气专业:张庆斌,黄宝成,刘瑛,李二珍;
化学专业:顾明,李二珍;
燃料专业:王家龄,李二珍;
3.3 职责
3.3.1 领导小组的职责
3.3.1.1 对设备代保管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确保代保管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3.3.1.2 对代保管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
3.3.1.3 对代保管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批和决策。
3.3.2专业小组职责
3.3.2.1 收集设备代保管前存在的问题,并应明确哪些是一般问题和关键问题,并负责与有关单位沟通解决。
3.3.2.2将代保管中存在的问题整理后汇报给代保管领导小组,同时应对运行人员负责培训指导。
4、规定与程序
4.1 设备代保管验收的目的
4.1.1检验保护、逻辑联锁回路好用(依据设计逻辑),即验证接线及回路的正确性,确认有关保护投入。
4.1.2 检验设备的状态正确,主要指CRT画面设备启(开、合闸)、停(关、分闸)状态(如颜色的显示)与实际设备一一对应,即验证设备状态的正确性。
4.1.3 检验有关记录的完整性(包括SOE),包括设备的启(开、合闸)、停(关、分闸)时间、跳闸时间、何种保护动作、音响信号以及设备的名称等。
4.1.4 检验有关参数显示的准确性和正确性。
4.1.5 检验设计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否则进行改进和完善。
4.1.6 在代保管过程中如不需要进行的试验应由有关单位出示书面说明或证明。
4.2代保管验收试验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能够实际进行代保管的试验尽量实际进行,尽可能不采用模拟或
短接点的方法,不具备实际条件的代保管验收试验工作应创造条件使代保管验收试验的结果尽可能与实际相符,同一设备相关的试验应同时进行,避免重复试验。
具体原则如下:
4.2.1转动设备的代保管验收试验应逐级进行,只有在辅助设备(如润滑油、冷却系统等)试验好用后,再进行主设备的试验,以确保主设备的安全;
4.2.2油系统(包括润滑和控制油系统)代保管验收试验必须实际进行;
4.2.3 400V及以下设备的代保管验收试验根据实际条件应实际进行;
4.2.4 6KV及以上设备的代保管验收试验电气开关应在试验位置进行,尽可能减少开关动作的次数;
4.2.5 自动调节类的代保管验收试验如实际条件不具备,应使用信号发生器进行试验,加信号应从测量元件处加入;
4.2.6 机、炉、电之间的联锁试验应合理进行;
4.2.7关键电源必须进行切换试验,如UPS、有关保护电源、保安电源等;
4.2.8每一逻辑联锁回路试验正确后,应将逻辑联锁回路图锁定,输出存档;
4.2.9 系统、设备初次投运时应征得厂家或安装单位、调试单位、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许可;
4.2.10 代保管验收试验过程中设备名称、编号一定与实际设备、设备开关、实际位置、CRT画面显示和状态对应。
4.3代保管验收试验方法
4.3.1 转动类设备
4.3.1.1确认有关保护齐全,传动试验好用;
4.3.1.2 确认有关表记齐全,指示正确;
4.3.1.3 确认辅助设备(如润滑油、冷却系统、出入口门(或挡板)等)试验好用;
4.3.1.4 确认与其关联的系统或设备允许其单独调试试验;
4.3.1.5 电动机应有安装单位的试运纪录;
4.3.1.6 代保管验收试验应确认转向正确(电动机、转动机械);
4.3.1.7 代保管验收试验应确认就地设备、电源开关、CRT画面三者之间状态应一致;
4.3.2 阀门类设备
4.3.2.1 开关类阀门代保管验收试验应确认就地设备、电源开关、CRT画面三者之间状态应一致;
4.3.2.2 调节类阀门手动和自动试验时均应确认就地设备、电源开关、CRT画面三者之间状态应一致;
4.3.3 测点和信号类试验
4.3.3.1 压力、流量、温度、液位测点的实际位置一定要与CRT画面对应;
4.3.3.2 压力、流量、温度、液位越限报警时,CRT画面应正确显示和记录。
4.3.4 联锁和切换试验
4.3.4.1 电气联锁、热控联锁试验应分开进行;
4.3.4.2 热控和电气切换试验的切换时间和扰动量应在允许范围内。
4.4 设备代保管项目要求。
4.4.1 按制造厂及设计院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完成了全部的设备安装工作,各级质量代保管合格,单体、单机调试及分系统试运合格,设备和系统标识清楚、完整的工程项目。
4.4.2 己具备竣工代保管条件的单体或单位工程项目。
4.4.3 能独立运行的设备和系统,且运行人员已到位,并能进行正常管理的项目。
4.4.4 根据工程现场需要连续值班监管或进行操作运行的系统或设备。
4.4.5 项目部或运行承包商认为需接收管理的工程项目。
4.4.6 试运指挥部要求进行代保管的工程项目。
4.5设备代保管的交接。
4.5.1 交接前应具备条件。
4.5.1.1 移交代保管的设备和系统应符合4.4.1节所规定的条件。
4.5.1.2 施工承包商应努力做到使移交代保管的设备和系统少留或不留尾工及缺陷。
4.5.1.3 调试承包商应努力做到除因外界条件限制,暂不能调试的项目外,该设备和系统所有保护、操作、调整试验项目应全部完成。
4.5.2 交接程序。
4.5.2.1 具备设备代保管条件的项目由施工承包商填报《设备代保管签证书》,由调试承包商确认后,提交给项目管理公司。
4.5.2.2 《设备代保管签证书》(见附件)上应明确需代保管项目的内容及范围、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附有施工过程相关的试验记录、代保管签证等文件资料。
调试承包商负责提供代保管设备及系统相关调试文件的复印件。
4.5.2.3 项目管理公司收到《设备代保管签证书》后,组织监理、施工、调试及运行等相关单位,检查代保管项目的基本条件,并签证确认。
4.5.2.4 不具备代保管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公司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交施工或调试承包商整改。
整改后,仍由施工承包商再次提出代保管申请。
4.5.2.5 具备代保管条件的项目,报试运指挥部批准。
4.5.2.6 运行承包商应按照批准的《设备代保管签证书》所列设备和系统办理交接手续,并从要求的日期开始,进行设备代保管工作,对代保管设备和系统按运行规程操作、监护和维护。
4.5.2.7 对设备和系统代保管过程中产生的工作接口问题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由试运指挥部协调处理,并最终裁决。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试运指挥部的决定。
4.6 设备代保管期间的工作原则
4.6.1 代保管期间的施工未完项目、尾工、基建痕迹消除、施工缺陷等仍由施工单位消除,其它缺陷应由项目部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
4.6.2 在设备代保管区域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4.6.3 各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项目运行部申请办理工作票,项目部及项目监理机构
负责对工作票的申办、签发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4 代保管设备和系统的异常和事故,由项目运行部按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提出异常运行或事故报告。
试运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解决。
4.6.5 代保管设备由运行承包商严格运行规程及经审批的调试措施执行,其它单位不得对代保管设备进行操作。
5 持续和改善
5.1 记录
5.1.1 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人要及时填写检查评价表。
检查评价表由本项目部制度分管副经理审阅并签署意见,由经理审核并签名。
5.1.2 检查评价表由本项目部制度分管主管汇总、留存。
5.1.3 补充编写、修改制度应填写制度管理控制表。
5.2 检查与评价
5.2.1 本项目部制度分管副经理应根据保证制度执行效果的需要,适时组织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做到每年不少于两次。
5.2.2 检查人一般由专业主管担任。
5.2.3 每年对制度进行一次评审。
5.3 反馈
本项目部制度分管主管应做到制度建设信息反馈闭环。
检查评价表、评审报告等反馈到本项目部制度分管副经理。
5.4 修正
根据反馈的检查、评审情况,适时修订、升级制度和制度体系。
修订程序应符合编写制度的规定、要求。
6 引用标准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备代保管管理规定。
设备代保管签证书
附录1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检查时间:年月日附录2 设备代保管管理制度临时性修改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