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和作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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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节概念

一、背景材料

19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产生了由估价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以此来进行招投标和价款变更。

1922年——英国开始形成规范化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工程量计算有了统一的标准和基础,促进竞争性投标的发展。

1992——我国建设部提出“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初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难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的状态,不能准确反映各企业的实际消耗量。

2000年——建设部先后在广东、吉林、天津等地率先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了三年试点。

2003年2月17日——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于当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这是我国推行工程建设市场化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是工程量计价由定额模式向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过渡,是国家在工程量计价模式上的一次革命,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措施。使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全面步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部门动态监管”的良性轨道。然而,由于各方面准备不足,该规范实施五年来暴露了不少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秩序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008年7月9日——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有该规范电子版】并于当年12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总结和解决了03规范实施以来的经验和问题,修编了其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

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使计价规范与各政策规定在内容、思想认识等方面逐步统一。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督”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二、工程量清单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的含义有:

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以“综合实体”考虑,一般包括多项工作内容或工序。

5、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6、工程量清单必须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及计算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计价的分类,与定额计价的区别及表现形式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含义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

费和税金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拟建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由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承包人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其中,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发包人提供清单,承包人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且服从市场监管。

4、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新的计价方式,不是仅限于招标阶段的计价方式,而是贯穿于从招标阶段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全过程的计价方式。

5、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6、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是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比较广泛。

(二计价方法的分类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中的一种计价方法,是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造价,即工程项目总费用=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的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相乘汇

总形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即工程项目总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其特点为:

(1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综合单价不可随意调整,承包人一旦中标,就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工程结算。

(3综合单价由承包人依据企业定额、建设工程实际、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定额、信息价格等自行组成。

(4组成综合单价时,应考虑风险因素。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定额计价的区别

定额计价是建立在以政府定价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管理基础上的价格管理模式,它所体现的是政府对工程价格的直接管理和调控,其基本特征就是:价格=定额+费用+文件规定,并作为法定性的依据强制执行。不论是工程招标编制招标控制价还是投标报价均以此作为唯一的依据。承发包双方共用一本定额和费用标准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定额价与市场价脱节,影响计价的准确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们曾提出过“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等多种改革方案,但由于没有对定额管理方式及计价模式进行根本的改变,以至于未能真正体现量价分离,以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仍然是以定额计价的形式出现,摆脱不了定额计价模式,不能真正体现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条件报价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工程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

两者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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