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沪农经[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12〕6号)各区县农委农经站、集资科: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质量,在征求各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名单》和《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考核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名单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考核表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行,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是规范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对进一步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内容(一)制定工作制度。
监测点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报表报送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村级监测点要在村民活动较多的地方,设置“农民一点通”,确保每天有人定时开关机。
(二)规范工作流程。
监测点要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开展数据监测工作。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沪农经[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沪农经〔2008〕5号)市农委:现将《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附件: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七年度工作总结二〇〇七年,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在市农委党组、市农委,以及市农委直属事业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农委中心工作,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基础性工作更趋制度化、规范化,成长性工作有新的突破,支部党建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以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一)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农业部等七部委要求和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统一部署,拟订工作意见,设计调查统计表,印发宣传资料,设立举报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加强指导检查,积极开展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找准了问题,落实了整改,有效维护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至2007年6月底,全市农户承包土地面积250.3万亩,占应承包总面积的84%,承包合同签订率为97.7%,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到户率达91.2%。
村组超标准预留机动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有29个村新开展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新发或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8万份,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行为。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12.03•【字号】•【施行日期】200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09年度本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农经站:为加快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要求,把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形势,及时跟踪了解阶段性工作推进情况,农业部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报表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更名为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在此基础上,根据上海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农经统计工作的针对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更好地适应本市“三农”工作和深化农村改革发展需要,提高农经统计工作服务水平,我们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对部分统计指标作了适当调整。
现将《本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本市农村经营管理情况调查、填报工作。
一、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是分析农村经济运行、总结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各级农经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调查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目标,严格按照《统计法》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做好农经统计报表的布置和实施,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强化培训,提高质量。
本次报表制度改革涉及内容比较多,主要是充实了农村集体经济资源条件、组织建设和运行状况的统计,细化了农户家庭经营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的统计,完善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情况的统计,并增加了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季报,报送方式也改为网络在线填报。
因此,各级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深化报表制度理解,熟悉指标口径,掌握数据的采集和填报方法,切实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九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九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08•【字号】沪农经[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报送二〇〇九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沪农经〔2010〕1号)市农委:现将《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九年度工作总结》报上,请审阅。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九年度工作总结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对本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赋予更多职责,提出更高要求。
二〇〇九年,对我们农经站来说,是难忘的一年,我们经受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人手紧等诸多考验和挑战。
在市委农办、市农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积极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指导意见》(沪府〔2009〕3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的总体要求,建立专项工作定期联系制度和区县工作动态月报制度,经常深入区县、镇村,加强工作指导、服务、培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指导区县制定出台具体工作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8区县已分别先后出台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
浦东新区因两区合并,实施意见也已拟定,计划近期下发。
在全市“13+6”政策口径基础上,指导浦东新区、奉贤、金山、青浦区、崇明县,以及宝山区罗泾镇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补充口径。
(二)积极推进开展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试点工作。
全市9个区县累计有46个乡镇、433个行政村开展先行试点。
浦东新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
镇单位:户、亩、元
序号
村名
实际可申请补贴面积
流转用途
流出方总户数
流转补贴费
备注
合计
郑重承诺:严格按照《浦东新区农民增收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操作,所申报补贴面积无“非农”用地,并对上述申请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镇主要领导(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镇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复核(盖章)
年 月 日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审批(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并附各村组申请汇总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沪农委〔2023〕251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蒋卫锋等同志任职级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决定:任命蒋卫锋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法规处)一级调研员;任命刘健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一级高级主办;任命陈云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秘书处(效能督查处、乡村振兴协调处)二级调研员;任命韦国余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二级调研员;任命蒋伟娟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任命冒静涛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二级高级主办;任命胡晔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外事处)三级调研员;任命竺佳敏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计划财务处三级调研员;任命时代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产业发展处(国际合作处)三级调研员;任命洪佳晔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三级调研员;任命秦晓东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田建设管理处四级调研员;任命陈波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处四级调研员;任命常玉涛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任命黄辉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任命汤大道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任命林建辉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任命陆明良同志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四级高级主办;任命张毅同志为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四级调研员。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8月16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能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是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推进本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3、推进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指导监督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4、配合市有关部门,指导督促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推进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5、承担本市农村经营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对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村级组织经济等运行情况和资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承办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7、沪委农办干人(2015)8号文件,明确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承担农业产业化工作职能。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科、农经统计信息科、农业产业办公室。
名词解释(一)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二)项目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或政府发展战略、特定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三公”经费:是与市级财政有经费领拨关系的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安排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安排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主要安排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沪农经[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10〕14号)各区县农经站: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38号)精神,农业部专门下发《关于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0〕7号),组织各地开展农业统计执法检查。
按照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本市开展农经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全面了解本市各级农经部门《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依法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贯彻统计法,增强各级农经部门统计法制意识,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一)检查对象区县、乡镇农经部门。
(二)检查内容1、2008年以来农经统计执法情况。
一是重点检查区县、乡镇农经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二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问题;三是对农经统计调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等问题;四是认真检查是否存在阻挠、限制或干扰统计执法检查,是否存在农经统计部门和人员不作为等问题。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表彰本市第二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表彰本市第二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3.03•【字号】沪农经[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表彰本市第二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的通知(沪农经〔2010〕5号)各区县农经站:按照市农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8〕4号)和《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沪农委〔2007〕252号)的要求,对本市第二批92个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村进行了考核验收,并报市农委同意,现决定授予浦东新区高桥镇屯粮巷村等92个村为“上海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称号。
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基层管理民主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落到实处,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
受表彰的“上海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在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推行会计电算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各区县、乡镇农经部门在指导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希望各区县、乡镇农经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组织示范推广,按照全市统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坚持标准,严格质量,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确保到“十一五”末,本市村级组织基本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
附件:第二批上海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名单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附件:第二批上海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名单(92个村)浦东新区高桥镇屯粮巷村曹路镇赵桥村川沙新镇大洪村三林镇三民村唐镇虹二村合庆镇华星村高东镇竞赛村康桥镇沿北村周浦镇周东村航头镇海桥村惠南镇陆路村新场镇金建村万祥镇新振村泥城镇人民村老港镇牛肚村六灶镇其成村祝桥镇祝西村大团镇邵宅村书院镇外灶村闵行区梅陇镇行西村马桥镇金星村七宝镇沪星村华漕镇鹫山村吴泾镇星火村嘉定区江桥镇太平村徐行镇徐行村南翔镇红翔村马陆镇新联村菊园新区青冈村安亭镇林家村工业区白墙村华亭镇联三村外冈镇大陆村黄渡镇横河村宝山区罗店镇西埝村罗店镇北金村大场镇葑村村顾村镇羌家村罗泾镇塘湾村罗泾镇新陆村杨行镇泗塘村月浦镇段泾村奉贤区奉城镇高桥村南桥镇江海村金汇镇百曲村庄行镇潘垫村青村镇湾张村柘林镇法华村四团镇小荡村海港镇农展村松江区洞泾镇张泾村石湖荡镇新中村佘山镇高家村小昆山镇陆家埭村新浜镇新浜村新浜镇许家草村泖港镇新建村泖港镇黄桥村叶榭镇团结村叶榭镇马桥村金山区漕泾镇金光村金山卫镇八二村朱泾镇长浜村廊下镇景阳村山阳镇东方村张堰镇秦山村金山工业区红光村青浦区白鹤镇胜新村重固镇新联村练塘镇东淇村赵巷镇崧泽村华新镇马阳村金泽镇任屯村朱家角镇张巷村夏阳街道塘郁村香花桥街道金星村崇明县绿华镇华西村新村乡新卫村港沿镇建中村向化镇南江村横沙乡丰乐村庙镇合中村城桥镇聚训村建设镇效东村新河镇金桥村竖新镇惠民村堡镇堡兴村中兴镇永南村长兴乡圆东村三星镇邻江村港西镇双津村陈家镇裕北村。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原法定代表人夏龙平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原法定代表人夏龙平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4.11
•【字号】沪农委[2011]81号
•【施行日期】2011.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计
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原法定代表人夏龙平同志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沪农委[2011]81号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根据《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委派审计组,自2011年4月11日起,对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夏龙平同志任期内(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经济活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月份财务资料,请根据审计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
本次审计工作由上海众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印发上海市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农民承包
沪农经[]14号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现行有效
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农经站: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站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海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工作规范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切实做好经营权证的换、变更、收回和注销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农经[2009]7号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农经〔2009〕7号)各区县农经站,南汇区农委农业科:现将《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五日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〇九年工作要点二〇〇九年,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监管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努力开创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认真开展二轮延包后续完善工作。
重点指导做好以下工作:在人均农地相对较多地区,坚持确权确地;在人均农地低于0.5亩以下等原暂缓延包的地方,确权确地有困难的,可采取确定农户承包经营权份额的办法,确权确利。
同时,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切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
依法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指导做好农户承包经营权证的登记、发放、备案和变更等工作。
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部署,配合做好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的工作推进会等有关筹备工作。
(二)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探索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实现以农户为主体,市场发现流转价格,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流转机制。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15•【字号】沪农经[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09〕8号)各区县农经站:根据市农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08]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的通知》(沪农委[2007]252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验收对象考核验收对象为沪农委[2008]4号文件确定的闵行区梅陇镇行西村等92个本市第二批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村。
二、考核验收内容考核验收按照《上海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暂行标准》规定的内容进行。
主要包括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财务审计监督,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和管理以及会计电算化情况等六个方面。
各试点村及其所在区县、乡镇农经部门指导推进试点工作等情况,也作为考核验收内容之一。
三、考核验收方法(一)自查自评。
在区县、乡镇农经部门指导下,各试点村按照自评表逐项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试点预期目标要求的,向乡镇、区县农经部门逐级申请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1、组织形式。
按照沪农委[2008]4号文件要求,验收工作拟委托各区县农经主管部门组织为主,具体工作由各区县农经站实施。
成立由区县农经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财政、民政等部门,以及其他区县农经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核验收小组,对各试点村进行逐村验收,验收小组一般为5人左右,其中其他区县农经部门1-2人。
2、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采用“听、查、看、访、评”等形式,即:听试点村、所在区县、乡镇农经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试点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民主理财活动情况记录以及财务公开、会计凭证、账册、试点工作档案资料等;看财务公开栏公开情况、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室(柜)等;访谈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村民代表等;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百分制考核评分。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的通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沪农经[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的通知(沪农经〔2012〕5号)各区县农委集资科、农经站:《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在征求各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农委领导同意,现将《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附件: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科技+制度”的工作要求,建设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确保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的建立及工作流程应严格遵照《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意见》(沪纪〔2011〕59号)的要求。
监管平台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主办,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具体承办,上海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具体协办。
第三条本市镇、村、队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的集体企业均执行本规则。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监管平台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监督下,由农业部门全面负责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和正常运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本区域内监管平台网络建设和互联互通工作。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沪农经[2012]6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3.26【实施日期】2012.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12〕6号)各区县农委农经站、集资科: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质量,在征求各区县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名单》和《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考核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名单3、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考核表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1: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行,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数据监测点是规范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的基础,也是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手段,对进一步落实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内容(一)制定工作制度。
监测点要严格执行《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实施运行规则(暂行)》,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和报表报送制度,做到有章可循。
村级监测点要在村民活动较多的地方,设置“农民一点通”,确保每天有人定时开关机。
(二)规范工作流程。
监测点要按照规范的工作流程,开展数据监测工作。
“三资”业务人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数据进行采集,乡镇“三资”监管人员对“三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业务人员将“三资”数据录入监管平台后进行上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管理【发文字号】沪农经[2011]1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11.09【实施日期】2011.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做好2011年度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沪农经〔2011〕17号)各区县农经站:农经统计工作是分析农村经济运行、总结农村改革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做好2011年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经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统计年报的布置实施工作。
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目标,加强对数据采集、整理、汇总及审核等各环节的组织管理,确保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
二、完善统计调查。
各级农经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报表制度统一要求,研究制定统计调查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数据采集、整理、测算、汇总和填报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夯实统计调查的制度规范。
把统计工作与农经业务相结合,建立数据日常采集整理制度,使集中调查与经常性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准确、快速、有序的工作机制。
总结典型经验,把基层农经统计工作的好做法加以系统归纳并加以推广,如有必要可上升为制度规范,使统计调查质量全面提升。
三、加强审核分析。
各级农经部门要严把审核关,强化审核责任,坚持农经统计人员与相关业务人员“双审核、双把关”制度,对填报数据异常变动情况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提交分析说明。
同时,继续实行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以统计数据为基础,撰写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统计分析报告,发挥好农经统计的决策服务作用。
四、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逐级培训,各级农经统计人员熟悉报表制度,正确理解指标含义、统计口径,提高统计调查的实际操作能力;全面系统把握报表指标体系,不断提高对统计成果的运用分析能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单位决算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是本镇负责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的部门。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302.58万元、支出总计为302.58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01万元。
主要原因:2017年项目资金压减了。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1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28万元,占99.76%;其他收入0.52万元,占0.24%。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23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0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16.28万元。
港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农村经营管理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农业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农村经营管理站)2017年度单位决算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浦东新区老港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镇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集体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和农民负担监测等事务工作,指导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集体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单位决算表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一、财政拨款收入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二、外交支出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三、国防支出三、事业收入四、公共安全支出四、经营收入五、教育支出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六、科学技术支出六、其他收入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十、节能环保支出十一、城乡社区支出十二、农林水支出十三、交通运输支出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十六、金融支出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十九、住房保障支出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二十一、其他支出本年收入合计本年支出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结余分配年初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总计总计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收入合计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 05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 05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 11 02 事业单位医疗★213 农林水支出213 01 农业213 01 04 事业运行5221 住房保障支出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6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项目本年支出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类款项合计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 05 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 05 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 05 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 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 11 02 事业单位医疗★213 农林水支出213 01 农业213 01 04 事业运行7221 住房保障支出221 02 住房改革支出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8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合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外交支出三、国防支出四、公共安全支出五、教育支出六、科学技术支出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十、节能环保支出十一、城乡社区支出十二、农林水支出十三、交通运输支出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十六、金融支出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十九、住房保障支出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二十一、其他支出本年收入合计本年支出合计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总计总计1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类 款 项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 05 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 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 05 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 11 02事业单位医疗★ 213农林水支出 213 01农业213 01 04 事业运行 221住房保障支出 221 02住房改革支出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合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项目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类 款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01 01 基本工资 301 02 津贴补贴 301 03 奖金301 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 06 伙食补助费 301 07 绩效工资301 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 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 01 办公费 302 02 印刷费 302 03 咨询费 302 04 手续费 302 05 水费 302 06 电费 302 07 邮电费302 08 取暖费 302 09 物业管理费 302 11 差旅费302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 13 维修(护)费 302 14 租赁费 302 15 会议费 302 16 培训费 302 17 公务接待费 302 18 专用材料费 302 24 被装购置费 302 25 专用燃料费 302 26 劳务费 302 27 委托业务费 302 28 工会经费 302 29 福利费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 01 离休费303 02 退休费303 03 退职(役)费303 04 抚恤金303 05 生活补助303 07 医疗费303 08 助学金303 09 奖励金303 11 住房公积金303 12 提租补贴303 13 购房补贴303 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310 03 专用设备购置31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0 13 公务用车购置310 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10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合计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 经费决算数合计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小计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预算数决算数11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项目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类 款 项合计注: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浦东新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浦东新区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9.20
•【字号】浦农业农村委〔2024〕232号
•【施行日期】2024.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成立浦东新区粮食生产
无人农场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镇、区农发集团: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2023-2025年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的通知》(沪农委〔2023〕46号)、《上海市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沪农委〔2022〕222号)、《浦东新区2024-2025年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实施方案》(浦农业农村委规〔2024〕6号),为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建设,成立浦东新区无人农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红忠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副组长:吴健宏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处处长
薛循革区农业农村委农业处处长
武文秀区财政局地农处处长
沈才标区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
组员:钱强区农业农村委项目处
欧阳柳区农业农村委农业处
唐波区财政局地农处
安忠花区农机技术推广站
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组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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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第一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一、主要职责承担浦东新区农经信息与统计、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机技术推广站设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农经信息与统计科、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科、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科、农村土地承包与经营权流转管理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科。
第二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表2015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总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收入支出项目决算数项目决算数财政拨款收入1147.6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 政府性基金收入外交支出事业收入40.10 国防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公共安全支出其他收入0.76 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8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1081.63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其他支出本年收入合计1188.47 本年支出合计1152.81 动用历年结余本年结余35.66 合计1188.47 合计1188.47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2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8 24.5820 8 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58 24.5820 8 05 02事业单位离退休24.58 24.5821 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48 27.482105 医疗保障27.48 27.482105 02 事业单位医疗27.48 27.48213农林水支出1076.43 489.40 587.03 21301 农业1076.43 489.40 587.03 21301 04 事业运行1076.43 489.40 587.03 221住房保障支出19.12 19.1222102 住房改革支出19.12 19.1222102 01 住房公积金19.12 19.12合计1147.61 560.58 587.03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经济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类款301 工资福利支出359.43 359.43301 01 基本工资79.39 79.39301 02 津贴补贴14.10 14.10301 03 奖金301 04 社会保障缴费87.34 87.34301 06 伙食补助费301 07 绩效工资168.75 168.75301 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5 9.85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6 126.76302 01 办公费 5.06 5.06 302 02 印刷费302 03 咨询费302 04 手续费0.21 0.21 302 05 水费 3.05 3.05 302 06 电费8.01 8.01 302 07 邮电费 1.70 1.70 302 08 取暖费302 09 物业管理费25.55 25.55 302 11 差旅费0.27 0.27 302 12 因公出国(境)费用302 13 维修(护)费 1.34 1.34 302 14 租赁费302 15 会议费302 16 培训费 3.46 3.46 302 17 公务接待费0.69 0.69 302 18 专用材料费302 24 被装购置费302 25 专用燃料费302 26 劳务费302 27 委托业务费302 28 工会经费 1.49 1.49 302 29 福利费15.22 15.22 302 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302 40 税金及附加费用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65 46.6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13 65.13303 01 离休费17.77 17.77303 02 退休费 6.57 6.57303 03 退职(役)费303 04 抚恤金19.48 19.48303 05 生活补助303 07 医疗费 2.18 2.18303 08 助学金0.02 0.02303 09 奖励金303 11 住房公积金19.12 19.12303 12 提租补贴303 13 购房补贴303 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9.25 9.25 310 02 办公设备购置9.25 9.25 310 03 专用设备购置310 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10 13 公务用车购置310 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310 99 其他资本性支出合计560.57 424.56 136.01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 经费 决算数合计因公出国 (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数 决算数 0.005.000.690.000.000.000.000.000.000.000.005.000.69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小数点后保留2位)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功能分类科目编码科目名称合计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类款项合计注: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收入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机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决算收入总计118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61万元,占96.56%;事业收入40.10万元,占3.37%;其他收入0.76万元,占0.064%。
二、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机技术推广站2015年度决算支出总计115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58万元,占48.63%;项目支出592.23万元,占51.37%。
三、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7.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4.5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7.48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项)2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保医疗费用。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1076.4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项)107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9.1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19.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费用。
四、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60.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359.4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5.1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
4、“其他资本性支出”9.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0.69万元,比预算节约4.31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预算节约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决算0.69万元,比预算节约4.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22批次、241人次。
六、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决算3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3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决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0万元。
2015年度本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6.01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决算35.23万元;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决算0万元。
九、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预算绩效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2015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平均得分0分。
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项目名称无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评价分值无11评价结论无主要绩效无存在问题无整改建议无整改情况无十、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201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经营管理指导站共有车辆0辆。
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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