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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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第二军医大学新药评价中心
新药研究与开发是指新药从实验室研究到上市、扩大临床应用的整个过程。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尤其是1985年实施《药品管理法》后,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开始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但应该看到,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总体水平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形势异常严峻。本文就我国新药(西药)研究与开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应的对策作一概述。
1 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现状
1.1 90年代世界上市新药概况1990~1996年7年间世界首次上市新原料药(NCEs)共308个,每年上市40~51个;其中日本为98个,美国62个,欧共体10国为128个。我国是世界制药第2大国,但只有2个新原料药上市(1992年和1994年各1个)。可见我国在创新药物研制方面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之大。
从分布情况来看,上市前4名的新药类别依次为抗感染药、心血管药、抗肿瘤药和神经精神药,分别占总数的20.78%、18.83%、13.96%和10.39%。表明这4类药物是90年代新药研究与开发的重点和热点。
1.2 我国1985~1996年上市新药(西药)概况1985~1996年我国共批准西药新药1218个(批文数)。1986年5个,1996年上升到332个,呈逐年较大幅度增长的趋势。其中一类创新药54个,仅占总数的4.33%,品种更少(34个)。而二类仿制药占23.4%,60%以上是改变剂型的四类药。说明我国创制新药能力太弱,仿制新药能力还可以,而低水平的剂型变换是主流。因此,加强一类新药的研制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从分布情况来看,前4名的新药类别依次为抗感染药、心血管药和解热镇痛药,分别占总数的23.63%、11.91%和10.79%。与国外情况有差异,表明我国有必要加大抗肿瘤药和神经精神药物的研究和开发。
总之,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的势头很猛,特别是中美两国签定了知识产权备忘录,我国对美、日、欧等一些先进国家的独占专利药品实行行政保护,1993年1月1日实施药品专利,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谈判已近尾声。这一形势对我国医药工业既是挑战,又是机遇。这会更加激励我国的科研机构、医药院校和企业研制申报新药的积极性。也更明显看到新药创制的迫切性和严峻性。要和国际接轨,赶上发达国家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水平,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许多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2 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存在的问题
2.1 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明显我国新药研制(一类药)的主要差距是创制能力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仿制为主。据统计,我国药品(化学药品)生产97%以上是仿制品。如
我国1990年生产的783个西药品种中有97.4%是仿制产品。创制药品仅20个品种,其中只有1种抗疟药蒿甲醚进入国际市场和1种重金属解毒药二巯基丁二酸钠得到美国FDA的认可,足见我国创制一类新药的能力太弱。
新药研制过程不够标准化。没有一套固定的常规评价机构,不论是毒性、药效,还是制剂分析、质量控制方面,都缺少一套技术上经过鉴定,在人员、设备、试剂、动物等各方面都能达标的专业实验室。
制剂品种少,质量差。不管是普通制剂还是新给药系统的制剂,在品种和数量上都比发达国家少,仅3 500种;新型制剂我国仅有20多种,制剂质量也不过关。制剂质量与赋形剂也有很大关系,如一些控释制剂之所以达不到标准,原因之一是国产赋形剂质量不过关,直接影响制剂的质量。
2.2 资金不足发达国家研制成功1种新的化学合成药耗资2~3亿美元以上。我国研制1个一类新药约300~500万元,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制则还要多些。
经费严重不足严重影响创新药物的研究和开发。目前我国经济实力还不雄厚,国家对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有限,其他渠道集资也有一定的困难。国家新药研究基金对于缓解新药研究与开发经费不足,促进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起了很好的作用,但资助面和金额也有限。发达国家医药工业用销售额的10%~15%用于新药研究与开发,而我国仅1%~2%,制药企业大多规模小,没有形成集团优势,经济实力明显不足,每年能拿出200万元以上进行新药研究和开发的单位少得可怜。因此,资金不足问题仍很突出,将严重制约新药研究与开发。
2.3 技术落后,设备陈旧新药研究中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的采用,已使新药发现的方式、命中率有了重要的改变,提高了上市选择性更高、疗效更明显、不良反应更少的新药数目。例如采用组合化学的试验方法,配合对酶或受体显示活性的群体筛选,研究周期显著缩短。这些在我国才刚刚起步。
我国高新技术应用较少,一般比国外要晚。虽然生物工程技术在药物研究开发中的应用已引起重视,但多数设备都很陈旧,相当于国外70年代左右的水平。
2.4 凝聚力不足,组织管理不善新药研究是一项多学科、多部门、多人员协作才能完成的复杂系统工程。新药研究与开发一定要将独立承担与广泛协作紧密结合起来。如果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必然缺乏强有力的凝聚力。当然也有新药研究与开发中的组织管理不完善,奖惩措施不明确,责、权、利不分明等严重影响新药研究的凝聚力。
2.5 立题依据不充分,市场调研不周全研究开发一个新药,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如候选药物作用的选择性和作用强度,作用的有效时间,药物本身的稳定性,剂型,不良反应的性质和程度,市场需求,药物制备所需的原料来源及价格等等。因为其中任何一项出问题都可能会导致新药研究的失败。在开始的选题立项过程中考虑不到或估计不足,以致半途而废,损失就大了。
有些人发现某一物质临床试用有效,就急于进行研究开发。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急功近利明显。一些人市场调研不周全,如前几年国内新药开发中的“沙星大战”、“细胞因子大战”等,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严重浪费,低水平重复明显。
2.6 课题负责人不称职,研究单位不可靠我国有的课题负责人,或专业知识狭窄,或实际工作经验较少,或书生气太重,组织全课题展开工作的能力差,有了矛盾不能及时解决,遇到困难畏缩或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大小单位都搞新药研制,许多都缺乏必要的研究条件,基本不符合3P(临床前研究符合GLP,临床研究符合GCP,生产要求符合GMP)规范,研究出来的结果当然不可靠。必须寻找那些科学性强,讲信誉,基本符合3P规范的单位进行协作。许多新药研究资料经专家评审,原则性的问题甚至都通不过,这主要是由于研究单位不可靠所致。表现出来的是资料不规范,不可信,缺乏科学性。
3 对策
3.1 指导方针要明确我国新药研究与开发应创仿并举,仿中有创,仿创结合,由仿到创,尽快走向以创为主。如果我们现在就单一地追求创新,从研究水平、实力、资金、研究条件来看,并不切合实际。
当然,如果我们把水平始终停留在仿制上,从长远发展来看,也是不利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后,我国对药品实行专利保护,这样以前仿制新药的路子就走不通了。若不及早部署创新药物的研制工作,必将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在新的形势下,依法跟踪移植发达国家的新药研究成果,继续仿制国外专利过期的或在我国未申请专利的新药仍要长期进行下去。关键是仿制前要对其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详细认真的调研,适时移植计划,避免侵权纠纷,这仍是一条多、快、好、省的新药研究途径。
3.2 多方筹措资金,实行有偿资助由于资金不足,一些有希望的药物难以得到研究和开发。解决资金不足的最好办法是多方筹措资金,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有关部门应对创制一类新药给予重点支持;应该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集资,搞有偿资助;搞股份制集资也是较好的办法之一。
3.3 建立一批新药研究基地可建立一批新药研究基地,重点加以扶持,以便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新药的研制。更新仪器设备,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化实验室。严格按照GLP规范进行新药的临床前研究,严格按照GCP要求从事新药的临床研究,严格按照GMP标准进行药品生产和国际上其他通用法规进行新药的研究与开发。新药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估,可以推荐一些研究单位供没有研究能力的工厂或企业等参考,以减少新药研究中不必要的浪费。
3.4 发扬优良传统,提倡奉献精神“团队精神”是较公认的新药研究与开发的成功模式。可组建新药研究与开发的集体(团队),搞会战攻关。最好由国家科委和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由新药管理中心总管实施建立一个实干而坚强有力的团队领导核心,从我国的疾病谱和临床急需入手,精选出若干财力能承受的“靶点”,分别制定一个总的计划、内容和时间表,团队中各专业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作战”,同步前进,定期沟通,是能够也应该有所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