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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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
总则 第一条 工作目标 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大经 济数学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经济数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以下 简称“细则”)。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 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 工作小组由学院领导、系所负责人及2名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本学 院推荐工作。
8
4
1
二等奖(或第 二名)
5
2
0.5
三等奖(或第 三名)
3
1.5
不计分
( 注:① 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 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 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②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 算;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 1/2 计;④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 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推荐 第三条 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 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课程,学分积点在2.8及以上, 非涉外专业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在530分以上或六级 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 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 力。 第四条 推荐工作程序 (一)根据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双学位)专业的培养特色,经学 校批准,我院双学位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开展时间定为每届学生入 学后的第七学期。 (二)每年9月,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当年接收推免生名额及各 专业可接收的推免生名额,学院按照名额总数的一定比例,对学院推免 生控制指标进行公示。 (二)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 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学生进行宣传并接受报名。 (三)符合本细则第三条所规定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西南 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表》,并按时提交以下 材料:
表1
省(市)级 (分)
校级(分)
4
1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分如表2所 示。
其中,对于团体项目(数学建模竞赛除外),在所得加分的基础上
乘以系数0.8。美国数学建模的一、二等奖分别按国赛的一、二等奖计 分,优秀奖不得分。
表2
国家级 (分)Baidu Nhomakorabea
省(市)级 (分)
校级 (分)
一等奖(或第 一名)
(3)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如见义勇为、救灾抢险、 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例)中做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 党、政、军、团相关组织做出书面表扬的,一例加1至3分。
3.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6分) 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获准立项并成功结项的,第一负责学 生加3分,成员加2.5分,成果入选该项目论文集的每人再加0.5分。 (需提供相应的结项证书、论文集等) 其中在B2级刊物以第一作者或者独立作者发表论文加分分值为每篇 3分,B2级别以下文章不加分,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 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加分时必须带杂志原件及复印件, 用稿通知一律不予承认。 (三)推免生的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 识、外语和思想品德。其中,专业知识占70%、外语占20%、思想品德占 10%。具体面试程序和工作办法学院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第六条 未尽事宜请参见《西南财经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经济数学学院 2011年5月
1.保研申请书。 2. 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3.加分项目对应的证明材料。 4.论文封面、目录、正文,目录页上要标明自己名字所在位置。 5.两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至少1名教授)教师的联名推荐信。 以上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统一装入档案袋,在档案袋封面 写明材料目录,档案袋内的材料要按照目录顺序排列。 (四)凡符合条件者,由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学院工作小组对提出 申请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及研究与创新能力复核并进行综合 评分,计算出推免生的综合评分成绩(计算办法参见第五条的第(二) 款),并按综合评分成绩的高低排序后在学院内向学生公示名单。公示 后,学院根据推荐指标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确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中 学生的综合评分成绩进行复审确认后,初选的推免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 的面试。 第五条 推免生总成绩组成 (一)推免生总成绩由综合评分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 中,综合评分成绩占总成绩的8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7%。 (二)推免生综合评分成绩由平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研究与 创新能力三部分组成。 1.平时学业成绩(上限85分) 计算在校学习期间前六学期的平均成绩(任意选修课、文化素质课 成绩除外)乘以0.85作为平时学业成绩。(注: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成 绩只以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作为计分依据。) 2.获奖情况(上限9分,不含各种奖学金,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 件原件为准)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每项计分 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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