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压力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精品)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是衡量压力表准确度和稳定性的一种重要检定方法。
它是确定压力表精度等级和检定不确定度的重要工具,并具有维护压力表可靠性和可靠性的重要意义。
压力表强制检定主要指使用经定量校准的衡器检测压力表的动态性能,以评价压力表测量性能的实用性。
据《国家质检总局压力器具检定规范》规定,压力表强制检定的范围主要有:1)动态错误:通过两次交叉流动的静力和力的比较,以及动态力的比较测定每次检定,在任何一个测试点上表示压力表的动态错误;2)相对力误差:以相对力误差表示压力表的力学精度;3)压力表的基本错误:用一给定压力值来表示压力表读数的误差;4)催化效应:用空气泄漏系数等参数表示压力表安装后用催化剂处理时所需要补偿量;5)耗气:用当前压力值测量静压和持续压力值之间的差值来衡量压力表的耗气量;6)耐受温度和湿度:用空气、油等介质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来衡量压力表的耐受温度和湿度范围;7)表面活性物质:用空气、油等介质含有活性物质的变化特性来衡量压力表的表面活性物质特性;8)快字周期性:根据检定结果将压力表反复测量,以检测压力表误差随周期转动变化而发生变化的状态。
在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之外,还有一些压力表性能参数,如安装后的温度偏差、压力脉动和噪声等,这些参数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进行评估。
总而言之,要确保压力表精度,了解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其重要性,切实把握强制检定的规范及流程,以确保压力表的高精度和可靠性。
版压力表格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迫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用具,对计量用具的强迫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用具,部门和公司、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备、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迫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用具,推行强迫检定。
未依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许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推行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的目录和管理方法,由国务院拟订。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检定管理方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明详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备、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行强迫检定,包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督查局公布《强迫检定的工作计量用具实行检定的相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迫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备的压力表需强迫检定。
包含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丈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丈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丈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丈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丈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丈量;g、有害、有毒、腐化性严重介质压力的丈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备的风压表需强迫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丈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备的氧气表需强迫检定。
包含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丈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丈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迫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丈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迫检定,不是全部压力表都一定强迫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有,不做议论,只议论用于安全防备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立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惹起本文议论的另一个重点性问题,该如何确立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说明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说明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周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强制检定压力表明细清单①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②固定是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③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④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⑤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⑥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⑦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远传压力表和电接点压力表)。
①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②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
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就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完整版)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四、特种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
前文讨论了压力表的检定范围和周期,也许会有读者问,在执法监察中,常见的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锅炉上用的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它们的检定周期该怎样确定?
1、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的检定
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单位负责简单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于199912月22日公布,2000年4月1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5.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对此,笔者认为有两条需要做探讨,一是该条所指的压力表应该为法律、法规及规章中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二是“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引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用于测量液体和气体压力的仪器,按照国家标准GB/T 1226-2005《压力表》的要求,压力表必须经过检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检定是衡量仪器指示准确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对于工业生产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因此,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成为工业界关注的问题。
压力表的检定压力表的检定是指对压力表进行测试、评定和校准的过程。
压力表检定的目的是确保其指示准确度和可靠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而保证生产压力的精度和可靠性。
GB/T 1226-2005压力表标准规定了压力表安装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以及检定的方法和周期。
具体而言,压力表的检定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压力表量程和精度的检定2.压力表的回归特性检验3.压力表的密封性能检测4.压力表承受过载和瞬时压力的能力测试5.压力表的环境适应性检测当一台压力表通过全部检定程序的严格测试后,才能被认为是具备可靠性和准确性的合格仪器。
按照检定的分类方式,压力表检定可以分为定期检定和不定期检定两种类型。
定期检定根据GB/T 1226-2005标准的规定,定期检定的周期应根据不同精度等级和工作环境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精度等级越高,定期检定的周期越短。
而对于极其恶劣的工作环境,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也应该相应缩短。
定期检定实际上就是周期性的检定,按照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压力表进行检测、评定、校准和记录,为企业、单位等提供可靠的压力检测数据。
不定期检定与定期检定相对应的是不定期检定,即在以下情况下必须进行的检定:1.压力表换用新介质后的检定2.压力表运输、搬运或维修后的检定3.压力表受到瞬时冲击或过载的检定4.压力表指示出“超量程”或其它不正常现象后的检定5.用户怀疑压力表指示准确性时的检定根据上述情况,不定期检定可以及时发现压力表的缺陷和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不同大陆国家的标准有所不同,压力表的检定要求也存在差异。
歐洲及国际标准欧盟在2009年发布了Directive 2009/23/EC标准。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 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 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 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4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
什么地方的压力表属强检
安装什么地方的压力表属强检范围?
答:总体上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分为3类:
一、一般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
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二、风压表: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三、氧气表:
用于安全防护:
1、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
2、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用于医疗卫生: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检定和校准有何异同点?
检定与校准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按检定程序自上而下,为法律规定,带有强制性,而且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后者是按比较链自下而上,用户根据需要自由溯源,可自愿地选择校准机构、校准项目、测量范围和校准时间间隔。
检定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或证实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而校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计量器具的量值和测量不确定度。
因此,对校准条件、范围和程序,常常只作与计量特性有关的一般规定和要求,而不像检定那样,既有计量技术要求又有管理上的法制要求。
计量校准的范围是除了强制检定以外的其
它计量器具。
检定的结果要给出计量器具是否合格的结论,并出具检定证书,而校准的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
校准和检定的异同点。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一、前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测量仪器,用于测量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由于使用频繁,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误差,因此需要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二、什么是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在生产过程中使用。
强制检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计量监督部门进行。
三、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1. 检验对象压力表是计量器具之一,因此必须按照《计量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目录》(GB/T 19580-2004)规定,压力表分为以下三类:(1)普通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2)精密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且精度等级为0.1级及以上。
(3)特种压力表:用于测量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或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测量。
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定。
2. 检验周期根据《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2年,精密压力表和特种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1年。
即在规定周期内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 检验内容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对压力表进行以下内容的检查:(1)外观质量: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损伤等方面。
(2)基本误差:即指实际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
根据不同类型和精度等级的压力表,其基本误差允许范围不同。
(3)灵敏度:即指单位变化时指针移动距离。
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回归误差:即指在满量程范围内,指针回到原点时的误差。
(5)重复性:即指在同一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压力值时的误差。
(6)耐压试验:即指在规定试验压力下,压力表应能正常工作,并无破损、泄漏等现象。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4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强检范围文档[1]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 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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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压力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类仪表是常见的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它能直观地显示出各个工序环节的压力变化,洞察产品或介质流程中的条件形成,监视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动向,并通过自动连锁或传感装置,构筑了一道迅速可靠的安全保障,为防范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被称作安全的"眼睛"。
属于强检的压力表一般检定周期为半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1、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2、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3、发电机、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
4、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5、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
6、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
7、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不属于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如企业工艺过程中一般测量用压力表,也应定期检定。
然而,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压力表存在被忽视或违法使用问题,给安全带来隐患。
主要表现是:
一、安装配置不规范。
二、日常使用维护不重视。
使用时不定期进行检查、
清洗,无使用情况记录等。
三、检定工作不落实。
新购压力表必须经检定合格
后方可安装使用。
一些使用单位对压力表的安全作用认识不到位,存在未依法申请检定或超检定周期使用
的现象。
那些压力表属于强制检定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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