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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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的构建策略
随着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攻坚阶段,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两大问题成为国家尤其是科技主管部门更加关注的领域[1]。

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评价、管理、转化的政策体系,有效提升了我国政府财政资助项目(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但如同每年公布的《全国科技成果统计年度报告》所显示的,在现有的统计、分析制度架构下,我国科技成果统计仍只关注成果本身而非科技成果转化,这使得国家和全社会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效果仍然缺乏有效的认知。

尽管我国学术界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测度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探讨[2-4],但却缺少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进行监测评估的研究,而已有的相关研究所设计的监测指标存在直接相关性不足、不能进行全过程监测、涵盖科技成果类型不全面、指标系统性不足、监测结果现实指导性不足等问题[5-8],严重影响了它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为此,必须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的需求,根据现实情况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分析各类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并制定系统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从而推动在更大程度上解决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难的问题,继而推动科技成果更好地实现转化。

一、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再辨析
科技成果是一个中国特色明显的概念,国内学术界对其内涵的理解仍未取得一致,但管理部门则基本形成了比较统一的观点。

1986年公布的《现代科技管理词典》与《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
法》关于科技成果的提法较为类似,都是指“对某一科学技术研究课题,通过观察实验、研究试制或辩证思维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的结果”。

而2009年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指出,科技成果是“由组织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从上述概念及其演变过程可看出,科技成果有三大基本特征,即具有一定的价值(无论是学术价值还是应用价值)、一定的属性(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和一定的创新(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和新工艺等)。

由于是基于管理的角度,因而上述定义还强调了其产生来源是科学研究项目(或课题)。

实际上,我国制定的有关科技成果的政策都着眼于政府的科研计划项目(或课题),正好切合了提出这个概念的目的是服务于政府管理,这是在研究科技成果问题时首先必须牢牢把握的。

科技成果,顾名思义应包括科学成果和技术成果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87)首次明确将科技成果分为三类,即科学理论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和应用技术成果,前两者属科学成果,后者属技术成果,这一分类一直延续至今。

2009年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又根据科技成果转移方向的差异,将应用技术成果细分为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两类,这样科技成果实际上就包括四类。

科学被细分
为软科学和硬科学,而软科学研究成果和科学理论成果分别是与之对应的成果类别。

基于这一思路,本文将应用技术成果细分为软技术成果和硬技术成果两类,从而科技成果可进一步细分为六小类。

同时,由于必须经过认定是科技成果的特征之一,只有通过专利申请授权、取得技术标准、发表论文专著、计算机软件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登记等科技成果鉴定方式,形成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才能得到合法的保护继而进行后续的转化,因而最终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还需要穿上一定形式的知识产权外衣。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的定义是“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该法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点落脚在应用技术成果,而未考虑科学理论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

由于我国的科技计划包括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项目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等五大类,其产生的科技成果广泛覆盖六小类科技成果。

其中一些科技计划的成果产生形式以科学成果为主,有些也涉及科学成果,虽然科学成果所产生的直接经济社会价值不如技术成果,但其科学价值和间接的经济社会价值也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却往往被忽视。

无论从重要性还是完整性等来看,都应将科学成果纳入科技成果转化序列。

这样,本文认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应进行充实,即为提高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力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
发产生的具有科学价值或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与开发、应用或推广或传播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思想、新观念、新理论,发展新产业、新学科、新政策等活动。

二、各类科技成果的主要转化过程
科技成果的转化并非一蹴而就,往往存在着多次转化,尽管不是所有的成果都完成所有的转化。

同时,科技成果在完成每次转化后的结果和表现形式并不完全相同,加之不同类别科技成果的转化过程也有较大差异,都需要详加区分,以便更科学地设计过程监测指标体系。

(一)软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
软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用途为促进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受众主要是政府决策者、机构管理者、机构研究者等。

软科学成果根据其表现形式可进一步细分为非(公开)出版物和公开出版物两类,它们的转化过程存在一定的差别。

非(公开)出版成果包括研究综述成果、调查研究报告、翻译资料、各类政策建议草案等[9],由于不以公开出版物的形式展现出来,其受众范围非常窄,转化过程是成果拥有者通过上报、赠阅、内部流通、宣传等方式让转化对象了解成果内容,如果成果内容得到受众的认可,例如研究报告被决策者或管理者批示、成果内容被转载等,即可认为完成初步的转化。

如果受众依据该成果制定出新的政策、改革现有的管理制度、产生新的学科及相应的学术研究基地(如产生新的研究机构、研究团队、专门学会)等,则可被认为是完成了第二次转化。

对于以公开出版物形式展现的科学成果,如果被受众所认可并被吸收
到新的科技成果中,其形式包括论文和著作被引用、报纸文章被转载、著作被翻译再版等,可被认为完成了成果的第一次转化。

而如果完成第一次转化的成果得到更大层面的认可,并对政策制定、管理改革、新的学科形成等产生了实质影响,则可被认为是完成了第二次转化。

完成二次转化后,政策或管理制度变革可进一步创造大小不等的经济、社会、环境、生态效益。

它们可算是第三次转化。

(二)硬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
硬科学研究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应用研究理论成果,前者的主要用途为推动科学发展,受众主要是机构研究者,后者则同时囊括推动科学发展和指导技术开发两大用途,受众主要是机构研究者、专业技术人员等。

硬科学研究成果主要以公开出版物的形式出现,当然国防等机密性强的领域的一些成果也可能不公开(由于难以测度且数量很少,因而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内)。

具体的两类硬科学成果的转化过程,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些差别。

基础研究理论成果被公开出版后,被吸收到新的科技成果中,例如被新的科技成果所引用,就意味着完成了成果转化。

应用研究理论成果被公开出版后,同时沿着两条路径进行转化:第一条路径是它被吸收到新的科技成果中;第二条路径是它被具体用于指导技术成果的开发,也就是成为获得新的技术成果的理论依据,都意味着完成了成果转化。

当然,硬科学研究成果在经历了第一次转化后,如果得到政府层面的响应,并推动政策或管理制度的修订或制定,则将经历其第二次转化。

同样因其所产生的经济、社会、环境、生态效益则可被看作第三次转化。

(三)软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
软技术研究成果细分为软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它们都不以实物体现,而需要借助一定的媒介。

前者主要服务于经济发展,受众主要是企业及其中具体的研究者和服务人员;后者则同时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受众包括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机构及其中具体的研究者、服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

两类成果转化的差别出现在第一次转化过程中,软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先完成产业化过程,而软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则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成果的应用推广。

无论是产业化或大规模的应用推广,都将创造可观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从而完成软技术研究成果的二次转化过程。

(四)硬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
硬技术研究成果也分为硬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硬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等两类,它们的用途和受众分别与软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相同。

硬技术研究成果中的具体两类成果的转化过程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同时,随着技术转化模式的不同[10],每类研究成果的转化过程也有细微的差别。

硬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一般为实验室阶段的成果,它们还将先后经历后续试验、开发、产业化等阶段,完成第一次转化过程;在此基础上,如果形成技术溢出效应,推动技术在更大范围内扩散,将形成
第二次转化过程。

完成二次转化后将产生大小不等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从而完成第三次转化过程。

硬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的转化有两条路径:一是,先直接应用于某个具体的工程建设中,或者在已明确范围的区域内进行应用试点,完成其第一次转化过程;在技术应用成功以后在更大范围内或更多工程建设中推广,就完成了第二次转化过程。

二是,先经历后续试验和开发,再在此基础上开展应用推广,前后也涉及两次转化过程。

无论如何,它们最终也都会创造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效益,从而实现第三次转化过程。

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完整分析表明,不同类别成果的转化路径存在一定的差别,但不同类别成果也可能在某个转化阶段具有相同的转化路径,其中软科学研究成果和硬科学研究成果、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硬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和硬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两两之间都存在类似的转化过程,其共性远大于差异性。

需特别指出的是,在某类成果转化过程中,可能产生不同于该类成果的其他成果类别,后者将按照上述科技成果的转化路径进行转化。

三、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体系设计
国外在监测科技成果转化或者说技术转移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参考借鉴。

对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进行监测时还需要特别强调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为此本文还提出了一些指标设计的宗旨和原则。

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针对三类转化过程
类似的科技成果设计了两阶段的科技成果转化监测指标体系。

(一)国内外现有的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设计情况
多数国家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监测没有全国统一的完整体系,仅由非政府机构采用调查等方式对国家资助的实验室、大学的技术转移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监测指标的设计多从投入产出的角度分析科研资金投入的效益情况,例如鲁本斯坦和盖斯勒将科学技术产出分为四类:即与销售有关的、与节约有关的、与对利润的影响有关的以及与技术解决方案的时间和成本有关的[11],其数据获取的方法基本上是样本调查。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美国的NSF对联邦实验室的技术转移活动进行了专门统计,涉及专利申请与授予、许可、合作研发等3个方面[12]。

总体来看,国外监测的主体为民间机构而非政府,关注重点在技术转移而非各类科技成果的转化,主要的统计指标比较接近,也就是说基本形成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其不足在于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不够。

与国外相比,我国国家科技主管部门仅对科技成果进行了统计,而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1991年原国家科委编著的《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与对策》首次提出了评价指标体系和研究模型,将科技成果转化率定义为技术成功率、工程成功率、商业成功率的三项乘积,并将这三项指标继续划分为多项指标,但该成果实际上并没有获得实际应用。

整体而言,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仍然缺少为权威的指标体系,政府和学界并未形成一致的意见。

(二)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设计宗旨与原则
根据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监测的已有基础和条件,为更好地将政府资助科研项目(课题)所获得的科技成果用于生产生活实践,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本文提出过程监测体系应体现两个根本宗旨:一是更好地监测不同类别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和效果,为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与实践提供直接的依据;二是更好地与国际现有监测体系进行衔接,以促进开展国际比较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国外对于技术转移测度的原则(包括提出该体系的设计原则)包括具体、可测量、可接受、相关、随时间而变化等方面[18],这些原则对建立我国的监测体系也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同时,还应注意到我国科技成果的概念与国外的差别,以及我国具体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监测所具有的一些体制优势和不足。

为此,本文提出设计我国的监测指标体系应遵循如下原则:监测指标要反映不同监测对象的差别、指标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指标兼顾系统性和简洁性、指标兼顾国内实际又能接轨国际、指标体系可反映不同对象的转移全过程等。

(三)我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的具体设计
在上述设计宗旨和原则的指导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在具体设计时,还应该考虑的是,转化过程类似的成果归为一类,同时尽管有些成果可能会产生三次转化,但由于第三次转化的效益难以精确地计算出来,因而仅设计前两次转化过程的检测指标体系。

具体的监测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四、总结与讨论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监测指标的统计或调查对象为政府部门资助的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事业单位、转制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下属企业等,其规模以百万计,参与人员更是以千万计。

因此有必要建立系统的数据统计分析体系。

鉴于我国当前的大学、科研机构等普遍缺少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构,为此建议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先依托国家科技计划中的后评估项目作为试点,探索相关数据获取的渠道和机构,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数据获取机制并在全国推广开来,如无特殊情况,要求所有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机构要说明之前完成的财政支持项目(课题)产生成果的转化情况,并提交相应的指标数据,将其作为项目(课题)申报的前提条件。

当然,这是一个逐步完成的过程,同时,产业集群规模等指标更多要依靠调查来获取,可借助第三方机构来参与完成。

尽管国内的科技成果转化评价都倾向于采用模型化的方法计算转化效率,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概貌。

但本文认为,政府部门才是最关心科技成果转化程度的部门,因此应从他们的需求出发来分析指标数据,这也是国外的通行做法。

为此,采取指标逐一分析的方式对监测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究,但可根据需要对不同机构(如大学、科研机构、转制企业等)进行分门别类,从而比较它们在转化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的具体效率和存在的问题。

这种分类还有助于进行国际比较,从而厘清许多有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不确切认识。

本文采用两阶段指标体系的监测方法,在具体监测过程中,对同一类
成果不同阶段指标监测结果的比较分析,主要用于反映其不同阶段的转化绩效变化;而对不同类别统一阶段指标监测结果则不做比较分析,但可以根据时间序列的变化来反映其转化绩效的时间序列变化。

在此基础上,可根据具体发生变化的指标监测值的情况来进一步分析变化产生的原因。

通过持续的跟踪分析,就可以将政府和社会的视线聚焦于影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问题环节,继而为提出后续解决方案提供科学的依据。

总体而言,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统一部门、地方、大学与科研院所、企业等的观念认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它们各自根据指标监测的需要,建立或指定一个专门的指标监测机构或管理部门,长期提供专门的经费支持,形成一套上下统一的监测数据系统和相应的管理制度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监测指标体系的建立本身只是一个手段,本质上是为了建立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指标监测制度提供一个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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