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批复(2020)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3.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东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化妆品日常监管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规范我区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行为,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开展专项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打击违法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以各类美容美发场所、宾馆为重点对象,以各类美容产品和染发类化妆品为重点产品,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切实维护化妆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二、整治范围整治的重点对象:各种各类美容美发、美体(塑身)机构(包括:美容生活馆、美容体验馆、美容养生馆、美容会所、美容中心、母婴馆、理发美发店等)和宾馆。
整治的重点品种:祛斑(美白)类、染发类特殊化妆品;宣称祛痘、祛疤、祛皱、抗衰老等普通化妆品;理发美发店洗发类产品、宾馆洗护类产品。
三、检查重点(一)严查经营使用“三无”化妆品行为。
坚决查处经营使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生产许可证等“三无”化妆品行为;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如特妆注册证号、普妆备案号等)和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证明等“三无”进口化妆品行为。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25号1994年9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制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按本《指导原则》进行,合理配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公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区域医疗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依据,因此,《规划》的制订,应遵照区域医疗规划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含义《规划》是以卫生区域内居民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
依据《规划》设置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区域内一定人群的实际医疗服务需求,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我国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服务体系,既能为我国公民公平地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又能比较有效地控制医疗成本。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09]80号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批复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批复
(卫医政函〔2009〕80号)
贵州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医疗机构名称有关问题的请示》(黔卫函〔2008〕262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地域名称的,其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应当能够覆盖地域名称所包含的区域范围。
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行政管辖区域范围核准医疗机构名称中的地域名。
医疗机构名称中地域名的区域范围超过审批机关管辖区域范围的,应当逐级报有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医疗机构名称中原则上只核准一个地域名称。
三、根据医疗机构命名的有关规定,“女子、女性”等词语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
四、对已批准的不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予以清理,并重新核定名称。
此复。
——结束——。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10.17
•【文号】建标〔2024〕76号
•【施行日期】2024.10.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24〕76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5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3号),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编制的《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建标204-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17日附件:《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建设标准
》。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实施银川市辖三区门诊部、诊所等类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的通知-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实施银川市辖三区门诊部、诊所等类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的通知正文:----------------------------------------------------------------------------------------------------------------------------------------------------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实施银川市辖三区门诊部、诊所等类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卫生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明确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职责,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金凤区门诊部、诊所等类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工作试点经验及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将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辖区内原由银川市卫生局监管的门诊部、诊所等类医疗机构管理权限下放,交由市辖三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属地化管理。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实施时间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二、实施内容(一)银川市卫生局1、确定三区申办民营医疗机构的法人代表卫生法律法规考试时间,组织考试命题、现场巡查、阅卷,确定考试合格线并发布考试结果。
2、对三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在选址设置、执业登记、审批程序等环节进行抽查和动态监督。
3、对三区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关知识培训,一年不少于4次。
(二)三区卫生行政部门1、组织法人代表卫生法律法规考试相关工作。
每年6月1日-6月30日,由三区卫生行政部门分别组织本辖区法人代表的考试报名,并于7月10日前将各辖区申请人报名信息汇总上报市卫生局医管处。
7月中下旬按照市卫生局确定的具体考试时间组织完成本辖区内现场考试工作,并核发《考试合格证》。
《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为1年。
市卫生局2013年7月组织考试合格的人员申办医疗机构时,由申请人直接到拟设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辖区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相关手续,在有效期内不再参加辖区卫生局组织的法人代表考试。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党组文件各处(室、局):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月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推进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放管服”改革,根据《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一)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医疗卫生行业公平竞争。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制定印发宁夏卫生健康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组织清理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卫生健康准入许可,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着力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法规处牵头,2020年3月底前完成)2.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完成我委存量文件专项清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法规处牵头,2020年3月底前完成)3.配合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投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规定。
(财务审计处牵头,2020年3月底前完成)4.制定自治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配置规划,每5年为一个规划周期。
南京薇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南京薇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南京薇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南京薇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有关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有关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9.01
•【字号】2020年 80号
•【施行日期】2020.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有关企业《药品经
营许可证》的通告
2020年8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宁夏壹一堂医药有限公司、宁夏陇济堂永盛合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固原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宁夏协力厚医药有限公司、宁夏伟德康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现依法予以注销,具体信息附后。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具体信息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日附件。
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报告
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报告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您好!我谨代表医疗机构名称,向您提交关于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报告。
首先,衷心感谢贵部门一直以来对我们医疗机构的支持与监督,使得我们能够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为广大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位于详细地址。
我们是一家医疗机构性质,如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致力于医疗机构的主要诊疗方向或特色医疗服务。
目前,我院拥有具体科室设置等科室,配备了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列举主要设备名称。
我们的医疗团队由医生、护士等人员数量名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列举部分知名专家或骨干人员。
二、更换许可证的原因1、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我院现持有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将于具体日期届满。
为了确保我院能够持续合法地开展医疗服务活动,需要及时更换新的许可证。
2、医疗机构信息变更在过去的运营过程中,我院发生了一些重要的信息变更。
例如,医疗机构的名称由原名称变更为现名称;法定代表人由原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为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地址因业务扩展从原地址搬迁至现地址。
这些变更需要在新的许可证中予以体现,以保证医疗机构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医疗服务范围的调整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患者需求的变化,我院对医疗服务范围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新增了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同时对部分原有服务项目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为了使许可证与实际开展的医疗服务相匹配,需要进行更换。
4、法规政策的要求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和完善。
为了符合最新的法规政策标准,我院积极进行内部整改和优化,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感染防控、医疗安全等方面。
更换许可证也是为了向贵部门展示我院在合规经营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三、更换许可证的准备工作1、资料收集与整理我们认真梳理了与医疗机构相关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立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场地使用证明、医疗设备清单、医护人员资质证明、规章制度等。
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8号
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
正文:
---------------------------------------------------------------------------------------------------------------------------------------------------- 卫生部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批复
(卫政法发〔2006〕498号)
安徽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全科医疗科诊疗范围的请示》(卫监秘〔2006〕48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27号),全科医疗科为一级诊疗科目,其具体诊疗范围应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卫妇社发〔2006〕239号)第七条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
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仅为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结束——。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修订《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
银川市卫生局关于修订《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及调整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为加强我市社会办医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办医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川市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我局组织专家对《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对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
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2、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民营医院、职工医院)3、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门诊部、诊所、口腔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医学美容诊所等)4、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中医、针灸诊所)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主题词:卫生修订标准调整组织通知抄送:自治区卫生厅银川市卫生局综合处2010年11月9日印共印270份附件1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丰年银川市卫生局局长副组长:赵正生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处长王光英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徐永豪银川市卫生局副局长白军生银川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成员:余梁银川市卫生局医管处副处长杨茜银川市卫生局医管处一级中医药主管宋曙明银川市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首席代表胡晓敏银川市基层公卫处科员陈展鸿银川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科长韩晓农银川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杨虹银川市卫生局医管处科员徐波银川市卫生局医管处科员苏华银川市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审查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余梁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杨茜,杨虹,徐波。
附件2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民营医院、职工医院)(总分100分)机构名称:考核组长:考核人:成绩:年月日附件3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门诊部、诊所、口腔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医学美容诊所等)机构名称:考核组长:考核人:成绩:年月日附件4银川市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质量考核标准(中医、针灸诊所)。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应急助产机构名单的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设置应急助产机
构名单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设置应急助产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879号),为全面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决定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之外,确定一批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区内发生疫情,“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后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局)上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同意,确定25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
特此通告。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助产机构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安医院增加“宁夏睡眠医学中心、宁夏心身康复中心”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安医院增加“宁夏睡眠医学中心、宁夏心身康复中心”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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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宁安医院增加“宁夏睡眠医学中心、宁夏心身康复中心”的批复
宁安医院:
你单位《关于增加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的请示》(宁安院发﹝2016﹞139号)收悉。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核,经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院在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340号,增设“宁夏睡眠医学中心、宁夏心身康复中心”执业机构。
诊疗科目:精神专业、心理咨询、心身康复、睡眠医学。
该机构设立后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保证临床安全、合理、有效。
此复。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结束——。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宁夏博尔特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宁夏博尔特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4.11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
正文
关于宁夏博尔特医疗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资质的批复
宁夏博尔特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书收悉,根据专家现场评审意见,经委行政审批专项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
现批复如下:
一、机构名称:宁夏博尔特医疗工程有限公司
二、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悦海新天地A6-1415室。
三、法定代表人:董传岭。
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范围及资质等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
五、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此复。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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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置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的批复(2020)
您单位提交的《申办银川市金凤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和规定,经申请材料审查,专家实地勘验,达到设置标准及要求。
经专题会研究,同意你单位按照下列事项进行执业登记,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
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建发大阅城6号楼1-2层101、102号商铺、3层301号商铺
负责人:张自强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
服务对象:社会
房屋建筑面积(㎡):583.41㎡
资金来源:自筹
投资总额(万元):1000万元
注册资金(资本):1000万元
“银川市金凤区唯希医疗美容门诊部”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执业活动。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执业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二、执行银川市统一管理规定,使用统一的机构牌匾、医疗文书(门诊病历、处方、门诊日志、各种申请及报告单、各种登记本)及工作人员胸牌等。
执行统一的质量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校验。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并妥善保管各种医疗文书,保证医疗质量。
四、不超范围执业。
五、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不擅自制作户外门头广告。
七、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八、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做好药品管理工作,严格采购和使用“三无”药品、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激素。
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一、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规范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对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考核,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